伴娘被辱記
1、鬧伴娘被扒衣判什麼罪
強制猥褻婦女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從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強扒伴娘衣服的都是暴力吧,夠犯罪的了
可以按照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及侮辱罪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2、伴娘已婚對哪方不吉利
一、選擇伴娘
第一點,考慮朋友的情況
如果希望朋友能成為婚禮上的得力助手的話,就不要選擇工作繁忙的朋友,因為很可能幫不到多少。
第二點,認真分析朋友的性格
如果兩個最好的閨中密友合不來的話,讓她們同時出現在你的婚禮上當伴娘會讓人大傷腦筋,不如請其中一個做致辭者。
第三點,注意邀請伴娘的時間
最好是在確定了婚期、預定了宴會地點並確定了賓客名單後再選擇伴娘。
第四點,親戚優先
如果新娘或是新郎有一兩個姐妹或表妹,那麼就簡單一點就讓妹妹做伴娘吧。
第五點,伴娘團不要局限在女性行列
即使最好的朋友是位男性,也並不妨礙成為伴娘團成員,讓他穿上西服,在你最幸福的時刻陪伴在身旁吧。
只有讓伴娘心無旁騖了,才能更好的照顧結婚婚禮現場的方方面面,各位新娘子,一定要謹記啊!
二:已婚的可以做伴娘.
舊時嫁女,講究選擇合適的年輕女性作為伴娘送往婆家。這伴娘也叫"送女客",有嚴格的條件:除了年輕,還要美貌,還須生過兒子,要在同輩人中找尋,先在本家本族中找尋。還不能夠是再婚者。叫做"全美人",或者"全合人",意指十全十美,圖的是出嫁的女兒也有一個幸福美滿的生活。有的在找尋到這樣的人選後,還要再算算命,看有無妨礙。這中間自然包含了一些過時的觀念,但無論如何,女兒出嫁總是一件大事,實在也馬虎不得。
3、伴娘遭遇奇恥大辱新郎新娘有無責任
我覺得應該讓新婚夫婦補償,畢竟伴娘是看著他們的面子來的
4、女生做伴娘的時候被侵犯(當地有風俗鬧伴娘)時使用催淚噴劑合法嗎?
不合法的 不過不過分人家不會說用催淚劑的 除非是你們一大群老爺們兒不懷好心眼兒 騷擾娘們兒已經觸犯了婦女保障法了。
5、19歲女生做伴娘被剝光違法嗎?
19歲女生租伴娘,被剝光當然是違法的,因為這樣本來就是侵犯別人隱私的,而且把別人撥光了,肯定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