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伴娘被騷擾
方麗玲是北京市一名房地產銷售人員。今年大年初六,方麗玲回到山東沂蒙,給發小當伴娘。方麗玲覺得不可接受的是,喜慶的日子她卻遭到兩名伴郎的各種騷擾。
兩名伴郎是新郎的初中同學,也是本地人。新郎父母和新郎一直用「婚禮就是要熱鬧」為由,要求方麗玲「完成」婚禮陋習。
「新郎開婚車來接新娘時,按舊例,伴娘應該與新娘同車。可是,兩名伴郎卻要求我與他們坐另一輛車,而且還要坐在他們中間。一路上,他們提出各種『鬧婚禮』的要求。為了不讓發小沒面子,我只好用『嘴對嘴』的方式,餵了其中一名伴郎一片黃桃。」方麗玲說。
此外,在婚宴上,新郎新娘敬酒時,兩名伴郎與其他起鬨的親戚都要求新娘喝伴郎喝過的酒,不喝就是不給面子。前後共有4杯,約6兩,新娘實在喝不下,方麗玲想幫發小擋酒,被伴郎譏諷道,「如果你來喝,就得喝我嘴裡的」。
「因為我和新娘關系特別好,不想看她不開心,有很多不想做的事都做了。但我覺得在這件事里,最可惡的還是新郎和他爸媽。他們全程都不幫我們說一句好話,還跟著起鬨。如果新郎父母不是這么放縱那些人,鬧事的人也會收斂很多。」方麗玲說。
方麗玲認為,婚禮陋習的存在與婚禮當事人的態度有著直接原因。就她的經歷看,新郎父母的縱容、新郎的漠然、新娘的軟弱,才讓她在發小的婚禮上出盡洋相,被眾人戲弄。對伴娘進行性騷擾和其他傷害並不是個案,也並不僅在某幾個地方出現。
「我來當伴娘,是想分享幸福,陪你美美的出嫁,我也是有尊嚴的人,我沒有義務當暖場的玩具。」方麗玲說到這里有些憤怒。
方麗玲認為,從一些媒體報道來看,伴娘已經逐漸成為一種高危角色。「當伴娘時恨不得穿著防彈衣過去。伴娘的意義也在逐漸改變。伴娘本來代表著陪伴和分享幸福,現在卻有了很大不同。對某些心懷不軌的人來說,伴娘意味著可以隨意侵犯。而伴娘自己也會覺得處境危險,也就很難享受參加婚禮帶來的幸福感,甚至會覺得邀請自己當伴娘的新人是在迫害自己」。
2、結婚當天鬧洞房,新娘伴娘被趁亂「侵犯」,老公還當和事佬,這婚還能結嗎?
每個女人結婚的理由都不盡相同,然而目的卻都差不多,希望男人能保護自己,把自己視若珍寶,兩個人一起努力共同創造自己幸福的小家。
女人有女人的溫柔大方,而男人有男人的擔當責任,這是幸福的根本,也是快樂的源泉。
然而男人在關鍵的時候都不知道保護自己的女人,還一直為了面子而當「和事佬」,對肇事者點頭哈腰,似乎是自己做錯了一樣的話,那麼這樣的男人還值得託付嗎?
王愛蘭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解讀了這一切,告訴所有的女性:「女人即使到了結婚當天,可若發現自己即將嫁的男人虛有其表的話,也一定要及時止損,一切都不晚。怕就怕女人自己沒個主意,被趕鴨子上架,那才是悲劇婚姻的來源。」
王愛蘭二十多歲的時候也談過三任男朋友,每次都極為用心,也都想走入婚姻殿堂,然而因為家庭,因為性格,或者因為工作,最終都曲終人散,讓王愛蘭一直到了三十歲依然是一個人。
這讓王愛蘭父母非常著急,而邁入了年齡的三字頭,這讓王愛蘭自己也感覺到了巨大的壓力,對「大齡剩女」這幾個字極為敏感,甚至出現了一種恨嫁的感覺,怕孤獨終了。
不過還好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了為人老實憨厚的鍾環宇,和王愛蘭同歲,當公職人員的,為人溫柔,善解人意,收入穩定,接觸下來是作為丈夫的不二人選,而他對王愛蘭也非常寵愛,關心,讓王愛蘭覺得自己終於盼來了自己的幸福。
經過半年左右的相處,兩人終於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而當地有伴娘團和伴郎團的習俗,一般都是四個單身的,而由於王愛蘭結婚晚,因此好不容易才找全四個伴娘,一個是發小閨蜜,一個是表妹,兩個是朋友的妹妹,四個女孩加上王愛蘭顏值都非常高。
結婚當天的所有流程進行的都非常順利,而朋友們酒足飯飽後就開始商量著鬧洞房,對此王愛蘭還問過鍾環宇,他表示自己都和好哥們都說過了,就是走個形式,不會太過分。
然而這些年輕伴郎幾杯黃湯子下肚,人就立馬不是人了。
最初他們在外面和伴娘們鬧,王愛蘭在裡屋就聽到女孩們瘋狂在叫,而沒過多久,伴郎們就破門而入,開始鬧新娘的洞房,鍾環宇就在一邊看,最初王愛蘭還很配合,不願掃了大家的興致。
然而沒過多久伴郎就要求吃新娘嘴上的「口紅」,這是王愛蘭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的,可是其中一個伴郎不管不顧就已經強吻了上來,而其他人都開始起鬨,也一個個開始強吻王愛蘭,而王愛蘭無論怎麼手舞足蹈都推不開這幾個大男人,上半身也被摸摸索索半天。
而突然身子一緊,突然發現最初強吻自己的那個伴郎竟然手伸進自己的裙子下面,正在摸自己的大腿內側。
王愛蘭頓時怒火中燒,仰起一腿就揣在了伴郎的兩腿中間,他疼的瞬間倒地,而其他人此刻才停止下來,氣氛才突然安靜。
鍾環宇這時才過來,看著「好友」跪倒在地,竟然首先沒管驚恐萬分的王愛蘭,而是去扶起伴郎,並且一個勁的道歉,似乎還是王愛蘭做錯了一樣。
而王愛蘭強自鎮定下來,去外屋看幾個姐妹的情況,才發現介個伴娘上衣和裙子都被撕扯下來很多,而屬表妹最慘,因為她最漂亮,成了眾伴郎們集火的目標,整件上衣和裙子都被撕碎,都露出了裡面的內衣,表妹哭得滿臉驚恐,一碰直哆嗦。
看著這一幕,還沒等王愛麗去找伴郎算賬,鍾環宇先把所有人請了出去,扶走鬧得最凶的那個伴郎時,依然一直在道歉。
鍾環宇這才第一次和王愛蘭說話:「大家都是鬧著玩,你這下手也太狠了吧。」
王愛蘭簡直不敢相信:「什麼鬧著玩,這就是性騷擾,就是侵犯,他們是在犯罪!」
鍾環宇還一臉和事佬的樣子說:「哪有你說的那麼嚴重,就是玩得太盡興了,都是朋友,這事就算了吧,我也跟我朋友道過謙了,他不會追求了,你也別再說了。」
王愛蘭看著曾經熟悉萬分,又溫柔的老公,此刻感覺好像一個陌生人,一句話都不說拉起幾個伴娘姐妹就離開。
而王愛蘭這種態度,在鍾環宇眼中簡直就是小題大做,甚至連公婆都開始埋怨王愛蘭,讓大家都沒面子。
王愛蘭實在不明白到底什麼是小題大做,又是讓誰沒了面子,幾個伴郎都是披著羊皮的畜生,做出這樣不要臉的事情,鍾環宇一家還依然怕得罪對方,而讓自己忍氣吞聲,那這樣的丈夫嫁的還有什麼意思,特別是自己邀請過來的幾個小姐妹,每個人心裡都留下了極重的心理陰影。
而王愛蘭考慮了一宿,最終決定離婚,其實本來就是先辦婚禮,還沒領結婚證,結婚也只是口頭上的約定,因此離婚也非常簡單,王愛蘭把彩禮還給了鍾環宇,其它花費摺合一下也給了一半,誰也不欠誰的。
最初很多人還說王愛蘭的不是,認為她太沖動,不至於如此,而鍾環宇也依然一副好好先生的樣子。
然而王愛蘭是看出來了鍾環宇到底是個什麼德行,堅決分手之後,鍾環宇也露出了本性,說是要告王愛蘭,要賠償,王愛蘭對此只想發笑「你們侵犯了我們,我們還沒控告你們呢,你們卻反過來要告我們,奉陪到底!」
而王愛蘭的爸媽對這件事也堅持站在女兒一邊,不讓女兒受到一絲屈辱。
大家認為王愛蘭做的如何?
說實在,雖然肇事者不是鍾環宇,然而他卻是一切事情最大的幫凶,是他找的人渣伴郎,是他冷眼旁觀這一切,是他不明是非不作為,也是他沒有責任意識才讓事情到最終不可控的地步。
這樣的一個男人,看似人畜無害,可實際上包藏禍心,一口一句「退一步好空天空」,然而在這種事情上,他依然不知道替妻子出頭,就是縮頭烏龜,就是沒擔當的渣男。
而相比之下,王愛蘭決定果斷,也不拖泥帶水,是一個難得的睿智女人,而她的父母即使對女兒有些「恨嫁」,卻依然三觀正確,堅決支持女兒,保護女兒,理解女兒,我相信王愛蘭最終一定會找到幸福的婚姻,因為她值得,她也配擁有。
其實像王愛蘭遇到的這種惡俗的婚鬧並非特例,甚至有很多,而老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畜生一樣的伴郎朋友,也說明鍾環宇差不多也這樣,只是裝作一個好人,王愛蘭果斷分手真是太對了。
婚姻是大事,特別是對女人,一定要婚前睜大雙眼,看清所嫁之人到底是什麼樣子,絕對不能因為結婚而結婚,否則只有一生的痛苦。
而看男人,第一要看人品、第二看行為、第三才看長相和收入,這才是婚姻幸福的基石。
而不尊重女性,凡事都當「和事佬」的男人,趕緊離得遠遠的,眼不見為凈,別弄臟了眼睛。
3、女生做伴娘的時候被侵犯(當地有風俗鬧伴娘)時使用催淚噴劑合法嗎?
不合法的 不過不過分人家不會說用催淚劑的 除非是你們一大群老爺們兒不懷好心眼兒 騷擾娘們兒已經觸犯了婦女保障法了。
4、女子當伴娘為什麼遭騷擾?
近日,江蘇省鹽城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針對婚慶行業發出通知,要求強化對婚禮司儀、節目演員的培訓和監管,引導其切實履行「倡導文明婚禮、抵制陳規陋習」的責任。
之前,發生在鹽城某婚禮現場的「公公吻新娘」事件引發廣泛關注,公眾紛紛譴責此類婚慶陋習。
媒體調查發現,婚慶陋習在不少地方都存在,成因比較復雜。
新郎父母慫恿鬧事
方麗玲是北京市一名房地產銷售人員。今年大年初六,方麗玲回到山東沂蒙,給發小當伴娘。方麗玲覺得不可接受的是,喜慶的日子她卻遭到兩名伴郎的各種騷擾。
兩名伴郎是新郎的初中同學,也是本地人。新郎父母和新郎一直用「婚禮就是要熱鬧」為由,要求方麗玲「完成」婚禮陋習。
「新郎開婚車來接新娘時,按舊例,伴娘應該與新娘同車。可是,兩名伴郎卻要求我與他們坐另一輛車,而且還要坐在他們中間。一路上,他們提出各種『鬧婚禮』的要求。為了不讓發小沒面子,我只好用『嘴對嘴』的方式,餵了其中一名伴郎一片黃桃。」方麗玲說。
此外,在婚宴上,新郎新娘敬酒時,兩名伴郎與其他起鬨的親戚都要求新娘喝伴郎喝過的酒,不喝就是不給面子。前後共有4杯,約6兩,新娘實在喝不下,方麗玲想幫發小擋酒,被伴郎譏諷道,「如果你來喝,就得喝我嘴裡的」。
因為我和新娘關系特別好,不想看她不開心,有很多不想做的事都做了。但我覺得在這件事里,最可惡的還是新郎和他爸媽。他們全程都不幫我們說一句好話,還跟著起鬨。如果新郎父母不是這么放縱那些人,鬧事的人也會收斂很多。」方麗玲說。
婚慶節目低級下流
喬玉璇是北京一所高校的法學專業女博士,從湖北嫁到吉林省四平市。舉行婚禮時,新郎的家人為了熱鬧,請了當地一個劇組來表演助興。
「我以前以為這種表演應該是很喜慶、熱鬧,但那次表演讓我『刮目相看』。」喬玉璇對媒體說。
據介紹,表演舞台搭起來後,家裡的親戚朋友都圍坐在舞台附近,新郎新娘和雙方父母坐在舞台正中間。開始的幾個節目比較好笑,但之後節目的尺度越來越大。先是女演員表演尺度增大,完全不管舞台下還有四五歲的小孩和六七十歲的老人。後來演員開始在節目中增加葷段子以逗樂觀眾。最後,主持人讓新娘新郎上台,從給大家表演親吻、擁抱到詢問新娘新郎房事細節,甚至問到男方父母的房事經驗。親戚朋友看到雙方父母的尷尬都鬨笑起來。
「我不是本地人,我一點也不能理解大家看著新人一家面紅耳赤時的開心。至少在我們老家不會對長輩開這種玩笑。雖然只是言語上的調戲,但是我還是覺得很不尊重。」喬玉璇說。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民法總則第一百零九條,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侵權責任法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第二十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難以確定,侵權人因此獲得利益的,按照其獲得的利益賠償;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第二十一條,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第二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出格的婚慶陋習還可能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而面臨行政處罰。
出格的婚慶陋習情節嚴重的,還可能因為觸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責任。主要法律條文有: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5、19歲女生做伴娘被剝光違法嗎?
19歲女生租伴娘,被剝光當然是違法的,因為這樣本來就是侵犯別人隱私的,而且把別人撥光了,肯定是違法的。
6、女子當伴娘遭騷擾怎麼回事/事情原因經過
愛到浪漫,是剛開始。愛到痛苦,是要分手。愛到平淡,就該結婚。
感情發展到不同時期,就要做不同事。沒有一輩子的浪漫和甜蜜,真正能長伴你身邊的,只是慢慢老去的熟悉。
情濃時說的一切都不可信,情淡時的每一天才是真。記住啊,陪在身邊才算擁有,愛到習慣才能長久。
7、做伴娘被伴郎欺負了,搶親的時候居然亂摸我,婚禮的時候也趁機占我便宜,以後再也不做伴娘了。
做伴娘伴郎的玄學知識與注意事項
1.做伴娘會影響自己的婚姻嗎
問:結婚後做伴娘以及姐妹,會影響自己的婚姻嗎?
答:我曾經講過的,盡量少做。孩子還可以,小孩子做這種沒關系,但是稍微大一點做伴娘的話,如果從命根當中來講,有這個可能,算結過一次婚了。如果這個人做人家伴娘,可能以後的婚姻……很多女的就是因為做了伴娘之後一輩子找不到男人了。我上次講了這個事情之後,有很多反饋,她們說:「我就是小時候做過伴娘,後來我就一直找不到男人,到現在還是單身。」所以這個要當心的。
2. 穿禮服做過伴娘、伴郎會應掉婚姻,該如何補救
問:師父開示過做伴娘、伴郎,穿類似婚紗的禮服會應掉婚姻。那麼有的人以前不懂這些,做了幾次伴娘,而且都是穿的禮服。請問師父,這樣還有補救的方法嗎?
答:就靠她好好念經,跟觀世音菩薩不停地講、懺悔啊。上次我講了這個之後,很多反饋啊。很多孩子都說「怪不得我一輩子婚姻都不好,沒有一次結得上婚的」,有的人倒霉倒得一塌糊塗,婚姻上永遠倒霉,為什麼?她已經結婚結掉了。命根當中比方說人家算命說你有兩次婚姻,她做了三次伴娘,她沒婚姻了,談一個吹一個,談一個吹一個,就是這樣。不懂啊,過去沒有師父,不聽啊(是的,我們過去不懂)怎麼樣?不停地念經,跟觀世音菩薩說:「凡人肉胎,我某某某……」先要講「凡人肉胎」,因為你講「凡人肉胎」,護法神先原諒你了,「凡人肉胎」就是告訴菩薩,「菩薩您知道嗎?我不是菩薩啊,我是人啊,所以菩薩您原諒我」,那麼菩薩就知道人會犯錯的。舉個簡單例子,狗做錯事情了,狗只要一流眼淚,你馬上就想,「哎呀,它是一隻狗啊,算了算了」,不就這樣嗎?(明白了,謝謝師父慈悲開示)
3.做伴郎伴娘時如何做不會應掉自己的姻緣
問:同修想問師父,做伴郎或者做伴娘會把自己的那一次感情給應掉。那成為朋友的伴娘或者伴郎,一般感情都會很好,同修想參加可是不想成為伴娘,所以應該如何圓滿地拒絕又能參加婚禮呢?
答:其實不要拒絕。跟對方講,就是不要穿上那種禮服,因為伴娘、伴郎都穿上結婚禮服的,這個不好的,不要穿禮服,你就伴著他就沒關系了(哦,只要不穿禮服就可以了)你穿了之後就應掉了。如果這個人命中只有一次婚姻,她一穿婚紗的話,接下來她婚姻就不會成功,應掉了,接下來找哪個男的都不成功,是這樣。如果她命根當中有兩次,那她穿掉一次,說不定那一次就比較正式了,一直存在下去了,所以這個問題要看情況的。最好不要不去穿婚紗,這樣就伴著她邊上沒有關系的。明白嗎?因為很多的伴娘、伴郎是一大串,都……(是。師父,可不可以參加的時候跟觀世音菩薩講一下?)講一下沒用,因為這種東西你自己做了。你現在的問題就是說什麼事情跟觀世音菩薩講一下就沒有了,那不可能的。比方說你現在做一件壞事,「觀世音菩薩,我今天偷東西,您知道啊,您原諒我,我實在家裡沒東西吃了」,你說有沒有罪?你今天說:「我今天做了個伴娘,我把自己應掉了,請菩薩保佑不要應掉。」因為這個是一種天理,菩薩不動因果的,這不懂啊?你自己動了這個東西,再叫菩薩幫你消掉,很難的。你就穿西裝戴領帶,跟在他邊上也沒關系啊(就穿個普通的衣服就行了)嗯,你就是穿件普通的西裝也沒關系,男的問題不大。女的絕對不能穿婚紗,因為很多伴娘都是也穿婚紗,怪怪的,會應掉的(就穿普通的衣服站在旁邊就可以了是吧?)對。你可以穿得好看一點,那種花花的衣服,漂亮喜慶地站在她邊上,不就伴娘嘛(知道了,感恩師父慈悲開示)
4.有關做伴娘的問題
問:師父,女孩子伴娘做了三次之後是不是比較難嫁出去啊?
答:並不是這么講的,首先要看這個人的命根當中要結幾次婚,也有做伴娘做好的。曾經有一個人,師父看出來她的命根當中應該有兩、三次婚姻的,但是她一輩子就這么一個倒挺好的,誒!奇怪了,那師父就幫她看圖騰,一看她曾經做過人家兩次小伴娘,兩次應掉了。舊社會有個風俗,如果算命說以後要離婚的,就讓小孩子去做伴娘,應掉了,她以後就一個了。但是你做多了,那對不起,連你自己的婚姻都應掉了,嫁都嫁不出去(好,我讓她今晚聽錄音,她很想打通師父的圖騰電話)
5.命中有幾次婚姻與做伴娘的關系
問:您給人看圖騰經常說命中有幾次婚姻,假如她去做伴娘,這樣是不是會應過去一次兩次?
答:人間的幾件大事——結婚、生孩子、死亡,你經常去參與的話,天上地下都會知道,所以報應就比較厲害,當然不一定是壞事,善報惡報都有。做伴娘會消掉很多事情,比如說命中有五個男人折磨你、對你不好、追到後就把你甩了……你經常做伴娘的話,說不定就沒了。如果命中只有一次婚姻,經常去做伴娘就不好。
6.關於做伴娘的問題
問:請教一個玄學問題,坊間說女孩子做三次以上伴娘找不到老公,這個說法對不對?
答:這個是有道理的。人家結婚的時候你在邊上打扮的樣子跟新娘差不多,實際上在玄學里屬於「應掉」了,「應掉」了就是沒了,已經做過了。做一次伴娘說不定你命中還有婚姻命,你還能再結婚;如果兩次、三次伴娘一做,—個人最多結三次婚,就沒了。
——玄學問答
8、女子當伴娘遭騷擾 低俗婚鬧何時休
個人素質低下的一種直接體現。
現在很多地方這種現象還是很多的,本來很喜慶的一件事兒,搞得讓人很少無語。
對於這種情況,最好是國家能出台相關政策來規范約束下,才會有所好轉。想靠道德教育來改變,短時間內沒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