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新郎死了
1、慘死洞房的新郎後來怎麼處理的
經調查,母螳螂交配後吃掉公螳螂是生物習性,因此被判無罪釋放。
2、洞房,新娘說好大,然後新郎死了,求答案
新娘在房間里看見一隻大老鼠,嚇的大叫起來!新郎有心臟病,被新娘的一聲大叫嚇死了!新郎因新婚就死了.新娘也瘋了!
3、悲催新郎死於鬧洞房,紅事變白事,究竟是誰的錯
目前在抄低消費群體集襲中區確實大范圍地存在變味的不良風俗,很多形式的鬧洞房其實只是借著婚禮高興的名義肆意釋放自己不加約束的行為,造成的後果往往不是個人可以承受的起的。
原因在於目前這部分群體的受教育程度和自我約束力較低,道德約束在婚禮上反而變得若有若無,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的鬧伴娘事件被曝光。所以在本來個人的自我約束力較低和對事情發展方向沒有全面的思考的結果下,加上借著婚禮喜慶的場面,在慢慢脫去道德的外衣後,有些人的本質就暴露出來了!
4、河南新娘在新婚夜因鬧洞房而窒息身亡,新郎是否需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河南新娘在新婚夜因鬧洞房而窒息身亡,針對新郎是否需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一事,需要看新郎是否親自參與了致新娘窒息死亡的行動中,如果參與了,那必然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但如果新郎本人沒參與,而是鬧洞房的人致新娘窒息身亡的,具體法律責任則追究到鬧洞房的個人。
但是,即便新郎沒有參與到致新娘身亡的行動中,在道德上也是需要承擔一定責任的,因為一個丈夫既然在新婚之夜未能保護好妻子,眼睜睜看著妻子成為受害者,實在不配為人丈夫。所以,不管新郎是否參與了致新娘窒息身亡的行動中,都應該對新娘的死負起責任。
其實,鬧洞房這個習俗的由來,本是秉著給婚禮增添熱鬧和歡樂的初衷,參加婚禮的親朋好友打趣打趣下新郎新娘,開一些無傷大雅的小玩笑,帶動婚禮的氛圍,這是值得提倡的,喜事自然是少不了歡歌笑語嘛。但是,這需要把握好尺度,要分清楚有趣味和惡趣味之間的區別,有趣味的鬧洞房是讓大家都開心,惡趣味的鬧洞房則是只讓鬧洞房的人開心,這兩者是有本質區別的。
不文明的鬧洞房行為隨著隨著文明的發展,逐漸被淘汰,但是在某些地方,依然被一些思想還停留在老觀念的人所崇尚。這些人總以習俗為理由,拒絕接受文明的洗禮,甚至還免不了有一些喜歡把自己的開心建立在被人痛苦之上,把惡趣味當成樂趣,借著鬧洞房的名義肆意釋放自己的惡趣味,實在令人憤怒。
但願,通過這起因為不文明鬧洞房事件而造成的悲劇,可以給那些還提倡惡趣味鬧洞房的人敲響警鍾,接受文明的洗禮,放下那些固執的老觀念,不要讓喜事最後悲劇收場。
5、一個新郎結婚那晚還沒入洞房就死了.打一成語
江郎才盡
發音 jiāng láng cái jìn
釋義 原指江淹少有文名,晚年詩文無佳句。比喻才情減退。
出處 《南史·江淹傳》:「淹乃探懷中得五色筆一以授之。爾後為詩絕無美句,時人謂之才盡。」 江郎才盡的故事
示例 不,他不能和菊子散夥。散了伙,他必感到空虛,寂寞,無聊,或者還落個江郎才盡,連詩也寫不出了。(老舍《四世同堂》五十五)
近義詞 黔驢技窮
反義詞 出類拔萃 初露鋒芒
6、清朝光緒年間一奇案,洞房花燭夜新郎離奇死亡,怎麼回事?
說這光緒年間,一大戶人家少爺在新婚之夜死亡,可沒多久就借屍還魂的事情,這是一件相當詭異的案件,可當時縣令糊塗判案,這件離奇案件就以誤殺糊塗了結。後來是兵部侍郎覺得這個案件疑點較多,仔細盤查,才發現根本沒什麼借屍還魂之事,不過是謀殺與謀財相結合的刑事案件。
故事的被害人叫顧棄疾,他是湘南未陽縣一戶有錢人家的少爺,他結婚當天請了很多親朋好友,其中歐陽麒和步青雲是他最要好的兩個朋友。古代有鬧洞房的習俗,歐陽麒和步青雲自然不會錯過來鬧顧棄疾洞房的機會,他們兩個人就趴在人家新房的閣樓上,估計也是想在人家兩口子親密之時出來攪局,但沒想到這顧少爺不著急入洞房,人家跟新娘子聊起心事來,結果這哥倆趴了半宿閣樓,啥都沒鬧成。這哥倆臨走時,歐陽麒突然從閣樓上扔下一短刀,想嚇唬一下這對新婚夫婦,也算鬧過洞房了。
第二天這哥倆到顧府,想來取笑一下新郎官,結果卻得知新郎官已經死亡,而且按照新娘的口供,就是歐陽麒的短刀誤中新郎官,最後新郎官死亡。歐陽麒被判成誤殺,關進大牢,而步青雲則被杖打二十個板子,縣令也就這么結案。可故事還沒有完,沒幾天就有個青年來到顧府,說是這顧棄疾還魂之人,還能一一說出這顧府瑣碎之事,顧家人失而復得少爺,不管真與假,都願意相信,可是這事傳到朝廷,卻處處透著詭異。
古代人很迷信,這套借屍還魂之說,也有很多人相信,可畢竟沒人真正見過鬼神,也就是說,古人相信迷信,但不是深信。兵部侍郎彭玉麟便是其中一個存疑之人,本來誤殺就已經有些離奇,再加上這借屍還魂,這怎麼看都有謀殺的嫌疑。彭玉麟首先便對新娘子產生懷疑,因為新娘子的口供才知道,新郎是被誤殺,那麼換言之,如果新娘說謊,謀殺新郎,而最後得益的只能是後來那個青年和新娘。於是彭玉麟開始調查新娘,果然這新娘與冒認顧棄疾的青年,是青梅竹馬的戀人。彭玉麟提審新娘,新娘只能如實供認她與情郎密謀,騙得顧家財產之事,可對於顧棄疾之死,她們抵死不認。
原本彭玉麟認為這是一場為了謀財的謀殺案,但新娘的否認,讓這個案件又更加離奇。新娘說當晚顧棄疾聽到門外有動靜,開了門,說了一聲,怎麼是你,你要干什麼,然後就倒地身亡。當時她只看到殺人者的背影,看著很像情郎,所以也就沒敢聲張,更是有心嫁禍給歐陽麒。後來她才得知情郎那晚根本沒有來顧家,她們便合謀想謀取顧家家產,所以才會自編自演出這套借屍還魂之說。
彭玉麟按照新娘的供述,將當晚參加顧家婚禮的男子一一作了比對,只有三個男子與新娘的情郎身形相似。彭玉麟又讓這三個男子寫下自己的名字,彭玉麟一眼就認出兇手,他就是顧棄疾的另一個好友步青雲。
原來當晚歐陽麒與步青雲從閣樓上離開後,步青雲因為看到顧家丫鬟的房門開著,他就想進去對丫鬟不軌,但他驚動了顧棄疾,顧棄疾開門看到他,質問他時,他又心虛,便慌亂中用隨身帶的短刀刺中顧棄疾的太陽穴,最終導致顧棄疾身亡。因為步青雲是用左手寫字,而顧棄疾是右太陽穴中刀,所以彭玉麟才斷定三人中只有是左撇子的步青雲才是兇手。於是這樁離奇命案,終於水落石出。
7、新娘洞房身亡,屍體下落不明,結果怎樣呢?
清朝光緒年間,江西省星子縣有一戶楊姓人家。戶主人叫楊正,以經營商鋪為生,日子過得富足安逸。楊正與妻子林氏成親多年,卻沒有一男半女。四十多歲時,林氏才生下一個兒子,楊正夫妻將其視為上天的恩賜,於是起名為楊天賜,百般疼愛。
十六歲時,楊正給兒子大辦婚禮,迎娶的是童養媳田氏。田氏10歲就來到楊家當童養媳,田氏貌美且賢惠勤勞。楊天賜與田氏二人恩愛,情深意切。新婚之夜,親朋好友散去之後,楊天賜與田氏攜手進入洞房,兩人相互依偎,十分歡洽。
第二天日上三竿,兒子和媳婦還沒起床,楊正夫婦到新房一看,發現門是虛掩著的。走進新房一看,頓時嚇得差點昏死過去:在新房的床上,田氏靜靜地躺著,已經死去多時。新郎楊天賜卻不知蹤影,在房內遍尋不得。楊正立刻找來家丁,讓家丁到處去找楊天賜。楊正讓妻子林氏查看一下媳婦田氏的屍體有何異樣,結果發現田氏周身上下完好,沒有半點傷痕,且昨晚已經行過房。
新媳婦暴斃而亡,兒子下落不明。楊正只得讓家裡的丫環給田氏穿上衣服,抬到樓下去停放,又立刻派人去通知田氏的父母前來。當時是三伏天,楊正擔心屍體會因為天氣炎熱而腐爛發臭,於是未等田氏父母來到就讓人把屍體入殮,安葬在自家的墳地里。
五天之後,田氏父母趕到楊家,遍尋不得女兒屍體,於是便質問楊正索要。楊正說怕屍體腐爛已經掩埋,田氏父母心中疑惑不已,認為楊正有意匆忙埋葬屍體,混淆視聽。女兒死得不明不白,田氏父母自然不肯答應,認為是楊家害死了女兒,於是便將楊正及其兒子告上縣衙。縣令鄭琛接案後,當即帶著一班衙役來到楊家墳地開棺驗屍。
衙役們挖開田氏的墳墓後,從中抬出了棺材。打開棺材之後,眾人卻驚訝地發現,棺材裡哪有什麼田氏的屍體?棺材裡躺著的是一個六十多歲的老頭屍體。這具奇怪的屍體是誰?沒有人知道。
鄭縣令問楊正這究竟怎麼回事,楊正回答不上來。鄭縣令讓衙役用鞭子抽打楊正,楊正被打得皮開肉綻,但依然說並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他親自埋葬的兒媳婦,而且很多人可以作證。鄭縣令於是將楊正帶回衙門收押,並簽發通緝令追緝楊正之子楊天賜。
一個多月後,楊正之子楊天賜主動到縣衙投案自首。在鄭縣令的追問下,楊天賜說出了那晚發生的事情:
新婚那晚,楊天賜夫妻攜手進入洞房之後,便進行床笫之歡。由於二人情深意切,所以一直意猶未盡,快天亮了都還沒有安歇。二人正在高興之時,突然田氏身子一挺,直直地向後面倒去,楊天賜趕緊起來叫她,卻發現她怎麼也不動了。
楊天賜點燈一看,發現田氏已經直挺挺地,四肢也漸漸發硬。楊天賜嚇得半死,他不知道該怎麼辦,該怎麼給父母說,於是便開門逃跑,想跑出去躲幾天再說。那天晚上,楊天賜匆匆穿上衣服,帶了一些銀子後離家出走,跑去了親戚家裡躲避。
一個月後,見沒有動靜便回家看看怎麼回事,來到半路上才知道父親楊正已經被抓入縣衙一個月,楊、田兩家為此事已經對簿公堂,街道上也到處都是追緝他的告示。楊天賜此時才知道事情鬧大了,於是這才親自到衙門投案自首。
鄭縣令聽罷,怒斥楊天賜不懂事沒有擔當,將其杖責20大板後押入大牢,將其父楊正釋放回家。楊天賜歸案之後,田家父母上訴要求將楊天賜處死,以慰女兒在天之靈。鄭縣令告訴田家,此案尚有很多疑點需要釐清,不宜立刻宣判。
田氏屍體究竟下落何處?棺材中的老翁屍體又是誰?鄭縣令遍尋不得,於是只能請求延期結案,繼續尋找新的線索破案。楊正回家之後,見案子久難決斷,於是便一邊經營生意,一邊等候官府的查辦消息。
一天,楊正乘船去建昌縣談生意,渡船來到一個叫周溪的村子時,船家上岸去置辦午飯上來吃。楊正坐在船中看風景,突然楊正發現有一群年輕女子正在河邊洗衣服,其中有一個女子長得很像兒媳婦田氏。楊正於是下船詢問,結果那女子真是田氏。
楊正心中驚訝不已,問田氏為何出現在此地?那天晚上究竟發生了什麼?田氏帶著楊正一路來到了她居住的地方,那是一個潮濕矮小的房子,裡面堆滿了做木工的器具。在楊正的追問下,田氏說出了自己的遭遇:
新婚那天晚上,由於行房太過,田氏突然閉氣,但並未死去。楊正因為害怕天熱,所以把匆匆於當天下午把田氏安葬。當天晚上,田氏從棺材中醒來,發現自己被困棺材裡無法脫身,於是大聲呼救。恰好在此時,來了兩個盜墓賊。
此二人姓寇,系叔侄關系,二人聽到呼救之聲,打開了棺材。寇家叔侄原本只為劫財,但年輕的盜墓賊寇三見田氏貌美,穿著華麗,於是便起了要霸佔田氏之心。其叔在一旁勸說,寇三怒從心起,一斧頭將其叔砍死,將其屍體放入田氏的棺材,然後蓋上土掩埋。
寇三殺了其叔之後,用血淋淋的斧頭對著田氏,若不從他就連她一起砍了。田氏不敢不從,於是便被寇三脅迫來到了周溪暫住。
寇三是個木匠,也是一個盜墓賊。在周溪,他弄了這個棲身之所居住,平日里到隔壁村子做木工掙錢,晚上則是到處盜墓。田氏被寇三擄來已經有三個月,每天除了服侍寇三之外,就是想辦法逃走。但這個地方距離星子縣太遠,她又是小腳無法走遠,所以一直無法逃走。
如今蒼天有眼,終於在這里遇到了楊正,這下子可以逃脫魔掌了。楊正見兒媳未死,於是便將她帶上船往家趕。船走了兩個時辰,來到一個不知名的村落時,楊正和兒媳婦上岸到村子裡吃飯。此時發現有一青年木匠拿著斧鋸從後追來,田氏一看發現此人就是寇三。原來寇三在這個村子做木工,發現了楊正和妻子後前來搶奪田氏。
寇三舉起刀斧來砍楊正,楊正與其扭打起來。寇三雖然年輕,又有斧頭在手,卻無法將年近六旬的楊正砍倒,主要原因是楊正個子高大,力氣很大。寇三雖然兇狠,卻由於長期餐風露宿,力氣不如楊正。二人在大街上扭打,田氏苦苦哀求路人幫忙,路人聽說寇三是賊人後,當即幫忙將寇三打倒抓獲,扭送去縣衙。
很快,寇三、楊正、田氏都被送回星子縣審理。寇三盜墓劫財,又殺死叔叔,霸佔田氏,罪大惡極,判處斬首之刑。楊天賜知情不報還逃走,差點害死人命,處訓誡教育。田氏未死,仍然判給楊天賜為妻。此案真相大白,寇三窮凶極惡,被判處斬首之刑,這是罪有應得。
奇案之奇:
此案被稱為清代奇案,此案奇就奇在田氏假死被埋,又被寇三救走。寇三為霸佔田氏,殺了其叔埋入墳墓之中。此案若不是因為機緣巧合之下楊正救了田氏,這個疑案將無法解答,楊天賜有可能被殺頭頂罪。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疑案之所以稱之為疑案,在於案情真相被各種原因掩蓋,被掩蓋的真相若不能及時被發現,人們將無法知道此案的真正原因在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