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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兩男子鬧伴娘

發布時間: 2022-02-05 02:58:59

1、對伴娘脫衣襲胸,名為「鬧洞房」實則「耍流氓」!

放過習俗吧,它都被你們毀得差不多了。

全文1157字,閱讀約需2分鍾

6月8日,一條「疑似婚鬧伴娘被襲胸猥褻」的視頻在網上熱傳。視頻顯示,在車內,兩名男子分坐在伴娘身邊,對其脫衣襲胸,伴娘喊叫,甚至咬其中一人手臂,均未能阻止二人。6月10日,西安警方表示,涉嫌「猥褻」伴娘的兩男子被查獲,正依法妥善處理。

「鬧新房」最後變成「鬧伴娘」,甚至變成猥褻伴娘的丑聞,這幾年來時有曝光。2013年泰安16歲伴娘被十幾名男子扒光衣服亂摸,就曾引發輿論嘩然。事後,當地警方也追究了「強制猥褻婦女者」的刑事責任。

在一些地方,當伴娘就要「吃虧」、「被吃豆腐」,儼然成了一種潛規則,也淪為踐踏女性尊嚴的陋俗。

有報道稱,河南一些地方發展出了所謂的「鬧伴娘產業鏈」,專門僱傭所謂「放得開」的女孩去當伴娘,再給予她們一定的報酬,這其實距離色情交易只有一步之遙了。

為什麼流傳了千百年的鬧洞房,現在卻異化為了「猥褻伴娘」?

從民俗角度來說,結婚儀式特別是鬧洞房,本身帶有強烈「狂歡」成分,一般通過刁難新人、安排有強烈性暗示的游戲,揭示夫妻結婚之後的兩性關系。

從心理學角度看,「鬧洞房」作為一種性壓力釋放的窗口,也是文明對於愛欲的規訓,所以社會對「鬧洞房」往往持容忍態度,民俗也有「新婚三天無大小」的說法。

「鬧新房」中的很多醜態,因為有了「狂歡」外衣,一般不會讓新人及其家屬翻臉,更不要說引發相應的法律責任。但任何行為都不能跳出法律的約束。

鬧洞房狂歡、戲謔乃至「葷段子」是一回事;但如果直接違背女性意志,玩弄女性敏感部位,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有相應的猥褻婦女的處罰條款。

作為鬧洞房的成年人,應該明白法律邊界在哪裡,不要把風俗當成違法借口,哪怕鬧洞房能熱鬧助興,也不允許行為人去胡作非為。

某些作案者未必不知道對素不相識的伴娘上下其手、摸胸、扯衣,和「電車痴漢」一樣是性騷擾乃至強制猥褻婦女行為,但「不用擔責」的心態讓他們肆無忌憚。

從輿情看,此事引發廣泛公憤,說明輿論對「猥褻伴娘」丑態的接受度在降低,有些人的法律意識和杜絕性騷擾意識也該得以提升。而對於這類事件,只要違反了法規,有關執法部門就不妨露頭即介入,該追責就追責,消除某些人名為「鬧洞房」實則「耍流氓」的僥幸。

對於這些觀點,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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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我就關注我喲!

2、婚鬧嫌疑人被抓卻迎來「中國式結局」是怎麼回事?

6月8日,一條「疑似婚鬧伴娘被襲胸猥褻」的視頻在網上傳播。視頻的內容,讓人大跌眼鏡。而在警方找到當事人後,伴娘的反應也引起了不小的爭議。

這條題為「疑似西安某地結婚婚鬧」時長51秒的視頻顯示,在車內,兩名男子分坐在疑似伴娘身邊,對其襲胸脫衣,疑似伴娘喊叫,甚至咬其中一名男子手臂,均未能阻止兩名男子。

最後,兩名男子還將疑似伴娘裙子掀開,稱要脫掉其內衣,由於來回拉扯,女子的腿部明顯已經發紅。


這段視頻在網上傳播後,引發網友眾怒,紛紛要求嚴厲懲罰,並希望涉事女主不要迫於壓力寫諒解書。

6月10日中午11點左右,西安市公安局網路安全保衛支隊官方微博@西安網警巡查執法 發微博稱:「網傳「婚鬧」涉嫌「猥褻」的兩名男子已被西安警方查獲。 」


經警方調查,6月3日上午11時許,伴郎胡某某(男,21歲)和陳某某(男,19歲),在西安市長安區斗門鎮參與婚慶活動途中,在一台婚車後排座位處,對伴娘進行摟抱、摸胸等行為,持續大約進行3-5分鍾,被車內副駕駛座位人員拍攝。

該視頻經多個微信群轉發,後被發布在微博上。


記者從多方了解到,由於和兩名男子認識,伴娘並不打算追究兩名男子的責任。


這段視頻在網上傳播之後,這幾天,伴娘和兩名涉事男子均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這也讓那場婚禮的男女主角覺得很尷尬。

目前,視頻中涉嫌猥褻的兩名男子正在接受警方調查。伴娘及其他當事人也正在配合警方做進一步調查並說明溝通,警方將依法妥善處理。

網友評論:

惡俗婚鬧真惡心!

3、實拍結婚鬧伴娘 一群男人羞辱2伴娘怎麼處理的

你好,這樣的情況,

首先就應該抵制惡俗的婚禮封建文化,

出現這樣不好的情況,

可以直接聯系社區,

或撥打報警電話110,

既然都說到羞辱了,

也別講什麼情面了。

4、鬧伴娘被扒衣判什麼罪

強制猥褻婦女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從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強扒伴娘衣服的都是暴力吧,夠犯罪的了

可以按照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及侮辱罪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5、低俗鬧婚,伴娘被兩男子挾制 無力掙扎差點被氣哭怎麼處理

婚宴上的主角是 新郎新娘

如果新郎和新娘 他們並沒有為此生氣 那麼 區區一個伴娘有什麼資格去生氣? 搞清楚主角和配角 可以嗎?

6、西安市裡現在鬧伴娘嗎?

如果新郎新娘雙方都是市區的 受過高等教育的。那麼肯定不會鬧伴娘。
我朋友那麼多人結婚從來沒見過電視、報紙上報導的那種惡劣情況出現。
好像只有農村地區才保持了這一「傳統習俗」。
早上很早你是陪在娘家的,男方來女方接新娘。一般伴娘和新娘都在最裡屋。
房子里除了你和新娘可能還有別的三姑六婆——得小心中年婦女啊。為了要紅包犧牲伴娘的大多數是這種人啊。因為新娘的鞋子一般是被藏起來的。找不到鞋就是欺負伴娘咯——見過有墩屁股的,不過這個伴娘和鬧她的人也都是同學 都很熟悉。沒見過扒衣服搜伴娘的只是聽說過農村有。以防萬一還是自己早早的交出新娘的鞋子。一般呆的時間不超過1個小時吧,現在都有婚慶公司跟著他們會不停地催。(新娘父母都在場的,一般情況都在這里都是欺負新郎 呵呵)
從新娘那裡出來,有的直接去酒店 有的還要先回新房(回新房的話,欺負的是新郎父母 也沒你什麼事兒)

最容易被鬧就是 男方娶親時 伴娘藏了新娘鞋。堵門不開要紅包。
再一個容易被鬧就是酒店回來去鬧洞房的時候。也有喝醉的賓客會趁機揩油。但是我們好像都沒鬧過洞房 都是新郎、新郎父母給我們年輕人安排KTV啊什麼的去唱歌。新人陪一會兒 晚了就回家休息了。

當伴娘是高興事兒,別那麼害怕啊,只要男方賓客沒農民(我的意思是農民傳承華夏文明,農民朋友請勿對號入座)我覺得就好說。

7、結婚當天鬧洞房,新娘伴娘被趁亂「侵犯」,老公還當和事佬,這婚還能結嗎?

每個女人結婚的理由都不盡相同,然而目的卻都差不多,希望男人能保護自己,把自己視若珍寶,兩個人一起努力共同創造自己幸福的小家。

女人有女人的溫柔大方,而男人有男人的擔當責任,這是幸福的根本,也是快樂的源泉。

然而男人在關鍵的時候都不知道保護自己的女人,還一直為了面子而當「和事佬」,對肇事者點頭哈腰,似乎是自己做錯了一樣的話,那麼這樣的男人還值得託付嗎?

王愛蘭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解讀了這一切,告訴所有的女性:「女人即使到了結婚當天,可若發現自己即將嫁的男人虛有其表的話,也一定要及時止損,一切都不晚。怕就怕女人自己沒個主意,被趕鴨子上架,那才是悲劇婚姻的來源。」

王愛蘭二十多歲的時候也談過三任男朋友,每次都極為用心,也都想走入婚姻殿堂,然而因為家庭,因為性格,或者因為工作,最終都曲終人散,讓王愛蘭一直到了三十歲依然是一個人。

這讓王愛蘭父母非常著急,而邁入了年齡的三字頭,這讓王愛蘭自己也感覺到了巨大的壓力,對「大齡剩女」這幾個字極為敏感,甚至出現了一種恨嫁的感覺,怕孤獨終了。

不過還好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了為人老實憨厚的鍾環宇,和王愛蘭同歲,當公職人員的,為人溫柔,善解人意,收入穩定,接觸下來是作為丈夫的不二人選,而他對王愛蘭也非常寵愛,關心,讓王愛蘭覺得自己終於盼來了自己的幸福。

經過半年左右的相處,兩人終於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而當地有伴娘團和伴郎團的習俗,一般都是四個單身的,而由於王愛蘭結婚晚,因此好不容易才找全四個伴娘,一個是發小閨蜜,一個是表妹,兩個是朋友的妹妹,四個女孩加上王愛蘭顏值都非常高。

結婚當天的所有流程進行的都非常順利,而朋友們酒足飯飽後就開始商量著鬧洞房,對此王愛蘭還問過鍾環宇,他表示自己都和好哥們都說過了,就是走個形式,不會太過分。

然而這些年輕伴郎幾杯黃湯子下肚,人就立馬不是人了。

最初他們在外面和伴娘們鬧,王愛蘭在裡屋就聽到女孩們瘋狂在叫,而沒過多久,伴郎們就破門而入,開始鬧新娘的洞房,鍾環宇就在一邊看,最初王愛蘭還很配合,不願掃了大家的興致。

然而沒過多久伴郎就要求吃新娘嘴上的「口紅」,這是王愛蘭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的,可是其中一個伴郎不管不顧就已經強吻了上來,而其他人都開始起鬨,也一個個開始強吻王愛蘭,而王愛蘭無論怎麼手舞足蹈都推不開這幾個大男人,上半身也被摸摸索索半天。

而突然身子一緊,突然發現最初強吻自己的那個伴郎竟然手伸進自己的裙子下面,正在摸自己的大腿內側。

王愛蘭頓時怒火中燒,仰起一腿就揣在了伴郎的兩腿中間,他疼的瞬間倒地,而其他人此刻才停止下來,氣氛才突然安靜。

鍾環宇這時才過來,看著「好友」跪倒在地,竟然首先沒管驚恐萬分的王愛蘭,而是去扶起伴郎,並且一個勁的道歉,似乎還是王愛蘭做錯了一樣。

而王愛蘭強自鎮定下來,去外屋看幾個姐妹的情況,才發現介個伴娘上衣和裙子都被撕扯下來很多,而屬表妹最慘,因為她最漂亮,成了眾伴郎們集火的目標,整件上衣和裙子都被撕碎,都露出了裡面的內衣,表妹哭得滿臉驚恐,一碰直哆嗦。

看著這一幕,還沒等王愛麗去找伴郎算賬,鍾環宇先把所有人請了出去,扶走鬧得最凶的那個伴郎時,依然一直在道歉。

鍾環宇這才第一次和王愛蘭說話:「大家都是鬧著玩,你這下手也太狠了吧。」

王愛蘭簡直不敢相信:「什麼鬧著玩,這就是性騷擾,就是侵犯,他們是在犯罪!」

鍾環宇還一臉和事佬的樣子說:「哪有你說的那麼嚴重,就是玩得太盡興了,都是朋友,這事就算了吧,我也跟我朋友道過謙了,他不會追求了,你也別再說了。」

王愛蘭看著曾經熟悉萬分,又溫柔的老公,此刻感覺好像一個陌生人,一句話都不說拉起幾個伴娘姐妹就離開。

而王愛蘭這種態度,在鍾環宇眼中簡直就是小題大做,甚至連公婆都開始埋怨王愛蘭,讓大家都沒面子。

王愛蘭實在不明白到底什麼是小題大做,又是讓誰沒了面子,幾個伴郎都是披著羊皮的畜生,做出這樣不要臉的事情,鍾環宇一家還依然怕得罪對方,而讓自己忍氣吞聲,那這樣的丈夫嫁的還有什麼意思,特別是自己邀請過來的幾個小姐妹,每個人心裡都留下了極重的心理陰影。

而王愛蘭考慮了一宿,最終決定離婚,其實本來就是先辦婚禮,還沒領結婚證,結婚也只是口頭上的約定,因此離婚也非常簡單,王愛蘭把彩禮還給了鍾環宇,其它花費摺合一下也給了一半,誰也不欠誰的。

最初很多人還說王愛蘭的不是,認為她太沖動,不至於如此,而鍾環宇也依然一副好好先生的樣子。

然而王愛蘭是看出來了鍾環宇到底是個什麼德行,堅決分手之後,鍾環宇也露出了本性,說是要告王愛蘭,要賠償,王愛蘭對此只想發笑「你們侵犯了我們,我們還沒控告你們呢,你們卻反過來要告我們,奉陪到底!」

而王愛蘭的爸媽對這件事也堅持站在女兒一邊,不讓女兒受到一絲屈辱。

大家認為王愛蘭做的如何?

說實在,雖然肇事者不是鍾環宇,然而他卻是一切事情最大的幫凶,是他找的人渣伴郎,是他冷眼旁觀這一切,是他不明是非不作為,也是他沒有責任意識才讓事情到最終不可控的地步。

這樣的一個男人,看似人畜無害,可實際上包藏禍心,一口一句「退一步好空天空」,然而在這種事情上,他依然不知道替妻子出頭,就是縮頭烏龜,就是沒擔當的渣男。

而相比之下,王愛蘭決定果斷,也不拖泥帶水,是一個難得的睿智女人,而她的父母即使對女兒有些「恨嫁」,卻依然三觀正確,堅決支持女兒,保護女兒,理解女兒,我相信王愛蘭最終一定會找到幸福的婚姻,因為她值得,她也配擁有。

其實像王愛蘭遇到的這種惡俗的婚鬧並非特例,甚至有很多,而老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畜生一樣的伴郎朋友,也說明鍾環宇差不多也這樣,只是裝作一個好人,王愛蘭果斷分手真是太對了。

婚姻是大事,特別是對女人,一定要婚前睜大雙眼,看清所嫁之人到底是什麼樣子,絕對不能因為結婚而結婚,否則只有一生的痛苦。

而看男人,第一要看人品、第二看行為、第三才看長相和收入,這才是婚姻幸福的基石。

而不尊重女性,凡事都當「和事佬」的男人,趕緊離得遠遠的,眼不見為凈,別弄臟了眼睛。

8、陝西安康那邊結婚,鬧伴娘鬧的厲害嗎?

不是很厲害的。
這個看什麼情況的,
要是伴娘漂亮,
並且男方的男性朋友多。
可能就是會很厲害的,

9、鬧伴娘可以報警嗎

這個議題不錯,但是無人作答。是因為話題私秘隱晦,難以啟齒?還是怕作答時言辭不當,在頭條平台通不過審,寫了白寫?不管最終結果如何,我來做一回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作為自媒體人的基本素養需要有一顆正直,陽光的心。社會有不正之風,有齷齪陰暗的地方,就是要報道出來,分享交流,讓大家一起想辦法解決,促進社會和諧健康發展。

言歸正題,當下新人結婚,鬧婚鬧洞房習俗並不限於農村地區,城市裡也非常多見,婚禮中怎可缺少伴娘?一般情況下伴娘應該是新娘的閨蜜,有時候整場婚禮中,伴娘的風頭是蓋過新娘的。問題來了,正如題所說的,很多時候伴娘被強行取鬧,這個屬於猥褻嗎?直接公布答案好了:大多數時候,伴娘其實已經被有意或無意的猥褻,而且多數情況還是強制猥褻!由於男女授受不親,取鬧伴娘過程中,肯定會有肢體接觸,更何況是強行取鬧,我國法律對猥褻行為有明確的規定,一般猥褻,主要是受治安處罰的行為。治安處罰的猥褻行為,主要是咸豬手,揩油,露陰等行為。一般講,不具有強制性,且通常是隔衣猥褻,從部位上不能太過私密;強制猥褻,主要是受刑法處罰的行為。強制猥褻罪行為方式上必須具有強制手段,即讓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方式,並且是貼身進行猥褻,猥褻部位為受害者隱私部位。所以在那種鬧婚混亂場合下,人多又手雜,渾水摸魚的,趁火打劫的,趁機揩油的,最終遭殃的就是漂亮的伴娘了,她不被猥褻才怪呢!

往年鬧婚網路視頻就有「西安倆伴娘慘遭十多名男子脫衣服,並進行非禮」新聞事件

還有「伴娘被綁電線桿,多名男子開心施暴」新聞事件

「又是鬧婚!伴娘被兩男子按在車內強行吃豆腐猥褻」新聞事件

新聞事件「新郎性侵伴娘被判3年6月」;

新聞事件「17歲伴娘被新郎好友強暴,遭5男輪流玩弄」,這些案件性質就更惡劣了,但是都是曾經發生過的新聞事件。想了解新聞詳情的朋友,可以自己去網路搜索,本文不便也不能詳細講述,頭條平台審核機制不會給過審的,你懂的。

看看這些真實的案例哪件沒有違法?我看當年參與猥褻伴娘的人都該被抓,最少來個治安拘留15天。隔著女人衣服接觸她身體一般部位,就已經構成一般猥褻了,更何況多人強制行按住女人,貼身接觸不能碰的部位?這不是強制猥褻是什麼?嚴格來說這事已經不是治安案件的定罪范圍了,應該按刑事案件來定罪。

喜好參與猥褻伴娘的人,都是人渣,是禽獸,是色魔,各個色膽包天。過來參加婚禮之前已做好猥褻女人的打算,他們假借結婚大喜日子,人們沉浸在喜悅中,不拘小節,編造各種荒誕理由,實則心中齷齪的盤算如何猥褻得手,「咸豬手」伸向女人,佔便宜,圖一時快感。

鬧婚就是圖個熱鬧,增添氣氛,需要適可而止,文明鬧婚。此前一項調查顯示,超過7成的網民呼籲抵制「鬧洞房」等低級趣味的婚俗。民政部門曾經也表示,不要把婚禮變成低級病態的鬧劇,從而尷尬收場。

但願社會更多人一起抵制借鬧婚來猥褻伴娘的陋習,這里也提醒當人伴娘的女性朋友,注意自我保護,如果婚慶期間有被以各種借口猥褻甚至強暴,無需顧慮親朋好友會撕破臉的尷尬,應該立馬報警求助,將不法之徒繩之以法。

伴娘有風險,參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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