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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歲能不能辦結婚證

發布時間: 2023-06-12 17:44:57

1、18歲可以領結婚證么

女孩18歲不可以領取結婚證。
法律上有相關規定,滿足以下條件的男女雙方可以結婚,辦理登記手續: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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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2、18周歲可以領結婚證嗎

18周歲是不可以領結婚證的。我國法律規定,男方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方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只有滿足結婚年齡,才能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才會受理審查,發放結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3、18歲可以領結婚證么

18歲不可以領取結婚證。
只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公民享有婚姻自由權,法律亦賦予每一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基於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結婚除應當符合雙方自願的條件外,還應當達到一定的年齡。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2、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二條 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香港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澳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台灣居民)、華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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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歲可以領結婚證么

十八周歲是不可以領結婚證。因為低於我國的法定結婚年齡。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男女申請結婚登記的,應當滿足男不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早於二十周歲,雙方完全自願,雙方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等條件,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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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歲可以領結婚證么

18歲不可以領結婚證。法律規定我國的結婚年齡為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對於未到法定婚齡而結婚的,屬於無效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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