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結婚詞
1、婚禮上的講話詞
致新郎
婚姻是人最終的歸宿。人到了一定的年紀,對家庭的需求、對感情的渴求都會越來越強烈,:《黃帝宅經》中寫道: 「宅者,人之本。人因宅而立,宅因人得存。人宅相扶,感動天地。」很顯然,家的觀念,對人而言有著深刻的感召力,遺憾的是,不少人對家的內涵從未給予全面的理解。實際上,家在哲學本質上講是一種思鄉症,是一種普遍意義上的沖動。據此,我認為,家庭對一個人的狀態、事業的發展非常重要。
到了30歲的你,應該知道,世事艱難,人生多歧,不因高茵成了你妻子,就可高枕無憂,因為日子還長著呢;不必竊喜自己的時運,因為運氣都需要有貴人相助;更不要張揚自己的能力,因為能力終歸是有限的。少年時每遇挫折,全可依賴親情之拯;而立之年,則應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努力是必須的,因為靠別人給予你的,是留不住的。
我希望你記住,30歲是人生困惑的一個自然漩渦,就像香港的台風,江南的梅雨,北京的沙塵暴,躲也躲不過去。到了這個年齡,就應確立一個不斷完善自我、抑制自我的責任標准,不僅是對自己、對伴侶,還是對家人,抑或推而廣之,對國家、對社會,都要切實地負起責任。 致新娘
親愛的女兒,今天是個好日子,是你出嫁的日子,眾多的領導、同事、朋友前來賀喜,使我激動不已。去年冬天的一個夜晚,你讓我坐在你的床邊,深情地對我說: 「爸,我想有個家了。」我一下子意識到,你對婚姻、家庭、對自己的終身伴侶的認識和評價已經定型了。我們無需再多說什麼,給你的回答是肯定的:尊重你個人的意願。
今天,你結婚了。我想,28歲對於你來說,應該是可以承載生命的年齡。在沉澱了青春的躁動,收斂了個性的張揚,今天步入婚禮的殿堂!
結婚了,希望你依舊保留豐富的情感觸角,柔軟而又細膩,敏銳而又圓潤,永遠充滿對朋友關愛的友情,對愛人熾熱的激情,對家人溫馨的親情,對生活高昂的熱情。所有的情感,都能像那天際飄動的彩雲、閃爍的星星,點燃你我朗朗燦燦的笑容。
結婚了,希望你成為一個風情而不妖媚的女子,一個賢淑而不世俗的妻子,一個可以用智慧解釋生命、用熱情主宰生活的幸福女人!
小布希在共和黨全國代表大會上接受總統提名時,有點偏題地講了以下一段話: 「母親,人人都愛你,我也愛你。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她給了我愛和許許多多的忠告,而我卻給她添了白發。」今天我把這段話抄錄給你,是要你好好謝謝你的媽媽。雖然她未和你商量,就把你帶到了這個世界,但含辛茹苦地把你拖大,你有今天,她不容易啊!
在結束對你的祝願時,我想問你,今後,我們倆還能一邊品茗,一邊像朋友那樣交流、溝通嗎?你還會擠坐在我和媽媽中間,喃喃地講述自己的故事嗎?
婚禮父母祝詞二
各位來賓:
大家中午好!今天是我兒子x與xx喜結良緣的大喜日子,承蒙各位來賓遠道而來參加我兒子的婚禮,在此我代表我全家向大家表示最熱烈地歡迎和衷心地感謝!
此時此刻,我的心情無比激動,我有好多話要對我的兒子和兒媳說:孩子們,你們很孝順,你們完成了父母的心願。從今天起你們就成家了,你們建立了一個新的家庭。希望你們在今後漫長的人生路途中同心同德,同甘共苦,同舟共濟,互敬、互愛、互諒、互助,一定要以事業為重,用自己的聰明才智和勤勞的雙手去創造自己美好的未來。
孩子們,你們還要記住,不管你們以後的行囊里裝得是沉甸甸的石頭還是白花花的銀子,無論是貧困還是富有,你們都要一生一世、一心一意,忠貞不渝地愛護對方,在人生的路途中永遠心心相印,百頭偕老,無論身處順境還是逆境,都要矢志不移,永保本色。爸爸媽媽是你們生活和事業上的堅強後盾,永遠都是你們的依靠。同時我也希望你們尊敬父母的孝心不會改變,你們依然是好兒子,好女兒。還要當一個好媳婦、好女婿。就像歌詞中唱的那樣:一定要「常回家看看!」 老爸老媽想念你們。
最後祝願各位來賓身體健康、萬事如意!希望大家開懷暢飲,吃好喝好。謝謝大家!
參考資料:商都網婚嫁頻道http://hunjia.shang.com/ke/hunli/heci/20100416651.html
2、香港的婚姻制度
香港婚姻家庭與繼承法由港府立法局制定,於1970年7月10日經港督批准公布,決定1971年10月7日為本條例的"指定日期",實行婚姻改革。主要內容有: (1) 名詞釋義。 (2) 在指定日期及以後締結的婚姻,實行一夫一妻,也不得締結兼桃婚姻。 (3) 舊式與新式婚姻。凡於指定日期前根據華人法律及習俗在香港舉行婚禮者,即屬舊式婚姻,一如現在注冊婚姻一樣,都視為有效婚姻。 (4) 舊式婚姻與認可婚姻補辦注冊的規定。注冊官設置不同登記冊,分別登記舊式婚姻及認可婚姻。凡於指定日期前在香港締結的舊式婚姻或認可婚姻,其男女雙方當事人得隨時依照規定方法向注冊官申請婚姻注冊,注冊官認定呈交的資料真實無訛,可以規定表格書寫結婚證書。 (5) 認可婚姻及舊式婚姻的解除。認可婚姻的當事人,如雙方同意於指定日期前任何時間解除該婚姻,則須在兩名簽名作證的人士面前,共同簽署協議書或備忘錄,表明對婚姻作確實而徹底的解除,由簽訂之日起生效。承認在中國締結的婚姻在香港作有效的解除。 (6) 雜項規定。凡蓄意移去、塗污、塗改或毀滅由政務司或注冊官設置的文件者,即屬犯罪。香港家事法香港調整婚姻家庭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從1844年英國法律開始適用於香港起,至1971年,香港婚姻家庭制度一直兼用《大清律例》、中國習俗、及英國法例,一方面沿用清朝的,如納妾、休妻、兼祧、子嗣繼承等,另又實行英國式的。1971年後進行了一系列改革。1971年10月7日施行的《修改婚姻條例》,廢除了納妾、兼桃等,建立了統一適用的結婚、離婚和家庭關系方面的法律制度。改革後的家事法,基本上以英國家庭法為藍本,吸收了英國有關的制度與規定,建立了有關婚姻家庭方面的各種單行成文的法規。主要有:《婚姻條例》、《修訂婚姻制度條例》、《婚姻訴訟條例》、《婚姻訴訟及財產條例》、《分居及贍養令條例》、《收養子女條例》、《未成年人監護條例》、《保護婦孺條例》等。這些法律對香港社會的穩定和居民的生活及延續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主要內容有: (1) 結婚與婚姻無效。結婚即婚姻成立,指男女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自願確立夫妻關系的法律行為。 (2) 離婚和分居。離婚是婚姻關系終止的一種形式,是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行為。香港實行訴訟離婚制度,一切離婚都必須經過法院審理。離婚的唯一理由是婚姻已破裂到無可挽回的程度。在香港,分居必須由當事人根據一定法定理由提出申請,經法定程序批准,才發生分居的效力。分居5年以上構成離婚的原因。 (3) 父母子女關系。合法的婚姻關系中所生的子女稱為婚生子女。父母對未成年的婚生子女有法定權利和義務。非婚姻關系以及無效婚姻所生子女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有同等法律地位。領養他人子女為自己子女的行為稱收養。領養子女必須符合法定條件,履行法定手續,才能發生領養的效力。 香港家事法法與大陸婚姻法的主要區別英國佔領香港後,香港的婚姻法例,大多數是參照英國的婚姻制度。現行的香港家事法例既包括婚姻、家庭、兒童法律、繼承等,它非常突出的特點是,它既來源於英國法例,同時對華人社會的家事習慣予以重視,結合了香港的實際情況而制定了一系列成文法例,以調整復雜多樣的家事法律關系。
大陸婚姻法是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築,它適應著婚姻家庭和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在婚姻家庭問題上的意志和根本利益,是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現。大陸婚姻法調整的對象既包括婚姻關系,也包括家庭關系。
香港家事法與大陸婚姻法既有相同的地方,但也有著本質的區別:
首先,在婚姻方面,香港家事法中的婚姻法例,是按照英國的婚姻制度,對於結婚者的規定,香港的《婚姻條例》明確規定,必須在婚姻注冊處注冊,且男女雙方均年滿16歲,若有不滿21歲,必須事先取得父親書面同意該項婚姻。父親已死亡,或精神不健全,由母親書面同意。若父母都死亡,由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在注冊處出具意願通知書15日後,3個月內必須舉行婚禮,否則通知書失效。男女雙方在注冊處官員面前親自發誓,並獲有關人員等同意;並在注冊處特許教學舉行婚禮,由注冊主任或神職人員簽署,二名證人簽署。這
樣的婚姻才是有效的婚姻,受法律保護。而大陸婚姻法對結婚並沒有這么我多繁鎖的手續,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男方年齡已滿22周歲、女方已滿二十周歲,並不是近親結婚,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取得結婚證書,即確立夫妻關系,該婚姻是有效婚姻,受法律保護。其中在男女雙方結婚年齡和是否舉行婚禮方面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在大陸農村普遍存在中要舉行了婚禮,男女雙方就是結為夫妻,而不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這樣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大陸對是否舉行婚禮,則是民間的一項儀式,並不是結婚的法定條件,只有注冊登記才是法律規定的,這樣的婚姻才受法律保護。
其次,在離婚方面的規定,香港家事法中的《婚婚姻訴訟條例》規定,與訟人通姦,而訴願人無法再忍受和與訟人共同生活;與訟人行為表現致令訴願人不能在合理情況下與其繼續共同生活;與訟人連續遺棄訴願人最少兩年;婚姻雙方連續分居最少5年;宣告死亡。而大陸婚姻法對於離婚方面的規定,與香港離婚方面的規定,基本上是相同的,原來大陸婚姻法衡量夫妻是否可以離婚的標准就是要看感情是否確實破裂,而大陸新的婚姻法對此也作了明確的規定,對於夫妻雙方分居二年以上的,也可以作為離婚的條件,但是大陸婚姻法並且還規定了是否同意離婚的標准,即是女方在懷孕期間和分娩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而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
同意。
再次,在家庭、財產方面的規定,香港家事法在家庭、子女、繼承規定,結婚之後,妻子完全放棄父姓,採用夫姓,這些都是按照英國的慣例,而大陸婚姻法則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對於夫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夫妻贍養、子女的撫養,香港家事法對此作出了很詳細的規定。大陸新的婚姻法對此也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但大陸新婚姻法對夫妻雙方離婚時,有過錯的一方在財產分割時享受的權利少些,並對無過錯的一方要進行補償,如男方在婚姻期間,與其他同居或包養情婦,造成婚姻破裂而離婚的,那麼男方就是有過錯的一方,分割財產時應照顧無過錯方即女方。而香港家事法對此並沒有作出規定。香港家事法法對繼承問題也作了規定,大陸婚姻法對此沒有作出明確規定,而是由大陸的繼承法對此問題作出調整。
香港家事法與大陸的婚姻法在實質上有許多相同的地方,但是也有著本質的區別,畢竟香港是受英國的法律影響,經歷了一個半世紀。雖然香港已經回歸祖國,但是現在還是適用著英國的法律。而大陸是社會主義國家,廣大人民群眾經過多年的摸索實踐,由人民自己制定的法律,一切都是為了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隨著改革開放,大陸根據國情,大陸的婚姻法並不能滿足現狀,對此全國人大作了新的修改,使大陸的婚姻法日趨完善。
3、參加香港婚禮的禮節和服飾指南你都知道哪些?
婚禮是每個人都夢寐以求的,結婚代表兩個相愛的人,從此以後就是一家人,共結連理。但是每個地方的婚禮習俗是不同的。那麼香港,這個大都市,即繼承了中國古代的傳統,也融合了英國的一些西式文化。那麼香港文化中,香港的婚禮習俗到底是怎樣的呢?一起來看下。
香港婚禮習俗
香港這個大都市是中國的一顆東方明珠,香港的結婚傳統習俗綜合了中西文化的精神,既傳統也時尚。
送嫁與姐妹團
婚禮的前夜,新娘的女朋友們就集中在新娘的家裡,組成姐妹團,通宵達旦地熱鬧,叫做送嫁。因為在古代的中國,結婚以後女子就不太走出家門,所以,這是與肪友們的告別的儀式。現在的香港都為雙職工家庭,所以結了婚,女性不再出家門的現象已不復存在,但這種風俗習慣依然保留了下來。結婚的前一夜,還有其他的一些風俗習慣。其中之一叫「上頭」,就是梳頭發的儀式。每位母親都要給出嫁的女兒、兒子梳理頭發。「一梳一梳到最後」,表示了永遠的意思。還有一個風俗,就是吃湯圓。將米磨成粉,加上芝麻餡,做成拇指大小的湯圓,再用砂糖汁煮一下,非常甜,表示新婚生活又甜又圓、幸福美滿。
開門吉利與兄弟幫婚禮當天都要從早忙到晚,首先由新郎前往新娘家迎娶新娘,這是第一個小高潮。與新娘家的姐妹團一樣,新郎家也要結成兄弟幫,一同前往迎接。姐妹團在新娘家的大門口擋住去路,要想過門的話,需要付買路錢,需雙方談判交涉。「九」這個數字表示永久、永遠的意思,所以,禮金最初從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元九角開始談起,談妥之後由兄弟幫用現金付帳,禮金由姐妹團共享。這來源於古代中國上千年的買賣婚姻的習俗,現在則成為饒有興趣的游戲。斟茶與拜祖先
終於進入新娘家門的新郎,首先要與新娘並立,給新娘的父母親獻茶,這種儀式稱之為「斟茶」。由新郎按父親、母親的順序獻茶,新娘也依次隨行。這時負責倒茶的人被稱作「大妗姐」,是一個穿著黑色禮服的中年婦女。儀式之後再前往新郎家再一次斟茶。新郎、新娘以及姐妹團、兄弟幫、大妗姐及其他家屬都要分乘扎著綵帶的車趕往新郎家。到了新郎家,首先開始的儀式是拜祖先,給神台上祭祀著的祖先獻茶、點心,然後給大門的土地神拜禮,之後是給父母斟茶。
麻將與喜勺
儀式結束後,就開始進行稱為喜勺的結婚宴會。在此之前,一般是在傍晚五點左右開始,三五成群的開始打麻將、撲克牌或者唱卡拉OK、聊天。送紅包一般使用稱之為禮券的支票,由於香港治安不好,所以送支票是人們從生活中得出來的智慧。但也有人認為送現金更方便。紅包一般根據親密程度及婚禮的地點來決定,通常為400——500港幣。婚禮時,新郎、新娘又要迎接來客,又要照相,甚是繁忙。一般到午後九點左右,新郎新娘才能落座,上了菜,宴會才能開始。宴會開始時,無致詞、無演講,專門用餐。待用餐中途上魚翅湯時,主持人才開始致詞,各席就開始巡迴乾杯,也開始到了「鬧新人」的時間。婚禮一般要持續到夜裡十一點鍾結束。
4、結婚誓詞都有哪些
結婚誓詞一般怎麼莊重怎麼來,一般西方婚禮的結婚誓詞都比較固定,比如男女雙方會一起起誓,無論貧窮富貴都會相依相守,永遠忠誠等。結婚誓詞可以提前就打好稿子,男女雙方還有司儀都能做好准備,這樣婚禮現場才能更加自如且真誠的念出誓詞。
5、結婚宣誓詞,港式的啊
新郎
我_____,娶你______,做我的妻子。我願對你承諾,從今天開始,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有或貧窮,健康或疾病,我將永遠愛你、珍惜你直到地老天長。我承諾我將對你永遠忠實。
新娘
我,_____,嫁給你______,做我的丈夫。我願對你承諾,從今天開始,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有或貧窮,健康或疾病,我將永遠愛你、珍惜你直到地老天長。我承諾我將對你永遠忠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