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囚犯結婚
1、監獄服刑人員可以結婚嗎?
對於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監獄服役人員也是可以結婚的。
首先帶大家了解一下我國的婚姻法。我國《婚姻法》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從上面法律法規來看並沒有明文規定在監獄服刑人員不能結婚,而我國的法律一般沒有明令禁止就說明是自由的。所以,監獄服刑人員雖然是剝奪了人身自由的權利,但是並沒有剝奪婚姻自由的權利,在服役期間依法依然可以享受婚姻自由。只要滿足以上的法律規定,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都可以依法進行婚姻登記。
監獄服役人員在服役期間剝奪人身自由後的婚姻自由又和普通人結婚登記多哪些過程呢?在我國《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可以看出婚姻登記雙方必須親自到場,才能予以登記。一般人來說,結婚登記雙方帶好材料和證件,到當地民政局就可辦理。但是服役人員無法親自到場,所以考慮到失去人身自由的監獄服役人員無法親自實施這個法律行為的問題,他們想要到婚姻登記處登記就比較困難。他們首先要像監獄管理部門遞交有關材料和申請,監獄管理部門若是同意,之後監獄管理部門才會安排他們在有關民警的陪同下去民政部門辦理相關的手續。當然如果監獄管理部門不具備有關的條件也會駁回申請不予辦理。
據報道2019年5月16日在綿陽監獄服刑的兩名人員,在監獄副獄長和幾位監獄民警的陪同下來涪城區民政局各自同兩人的妻子辦理了相關的結婚登記手續。對於兩位新娘來說,漫長的等待也有了承諾。雖然說他們是服役人員暫時的失去了人身自由,但是他們依然想要給他們的另一半一個承諾,給他們一個完整的家。這樣可以讓服役的人員在改造的過程中安心進步,更好的彌補以前所犯下的過錯,也讓服役人員感受到社會的溫暖。
法律依據、事實都證明了符合條件的服役人員若想辦理結婚登記,需向監獄管理部門提出申請,遞交材料後,經過批准都是可以的。
2、如何與服刑人員辦結婚登記
法律分析: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也可辦理結婚登記。服刑人員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出具有效的身份證件;服刑人員無法出具身份證件的,可由監獄管理部門出具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服刑人員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服刑監獄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條 服刑人員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出具有效的身份證件;服刑人員無法出具身份證件的,可由監獄管理部門出具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服刑人員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服刑監獄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3、大學副教授與在押服刑女結婚 上演"穿越高牆的愛"是怎麼回事?
服刑人員米某和大學副教授登記結婚了。領結婚證時,米某簽字的雙手不停顫抖,拿到結婚證,她和家人相擁而泣。5月24日,新疆晨報記者從自治區監獄管理局了解到,這是新疆女子監獄歷史以來第一次有在押服刑人員辦理結婚登記。
米某,三十多歲,家住烏魯木齊,離異,帶有一個孩子,家裡還有多病的母親,生活拮據。
因為販毒,兩年前,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在新疆女子監獄服刑。這在一般人看,如此灰暗的人生似乎離幸福遙不可及。
然而,上周,她在監獄內經歷了人生中最為特別的經歷,一位多年來一直幫助她們全家的志願者、四十齣頭的大學副教授向正在服刑的她求婚,這在監獄民警看來,都那麼令人不可思議。
求婚可不是鬧著玩的,男子的意志很堅決,米某也願意。5月19日,在民警的陪同和協助下,幫他們去民政部門辦理了結婚登記。
據新疆女子監獄民警施峰介紹,今年是米某服刑第二年。米某入獄前,因家境困難,經常得到這名男子的幫扶,這名男子是新疆一所大學的副教授,同時也是一名愛心志願者,常年對米某一家進行扶貧幫困,幫扶中和米某建立了感情。
然而,兩年前,米某因販毒入獄,連米某也覺得這段感情可以畫句號了,如此懸殊的身份差別,怎麼會有完美的歸宿?
在米某服刑期間,令人感動的是,男友依然對她不離不棄,不僅一直鼓勵她好好改造,還一直她照顧家中老人和米某的孩子。
如果事情就此發展,這是一個溫暖的幫扶故事。
今年4月,他通過律師向新疆女子監獄寄出了自己的訴求,希望能夠與正在服刑的米某辦理結婚登記。接到訴求後,新疆女子監獄迅速核實情況,在確定這是他的真實意圖後,將情況告知米某,米某感到非常意外,不敢相信,以為這是他的一時沖動,直到彼此溝通確認後,在他的鼓勵和勸說下,米某同意和他結婚。
兩人想要隔著高牆結婚的人,你情我願,接下來就是民警的事了。
新疆女子監獄的民警在查找相關法律依據後,報請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同意後,多次派人到民政部門咨詢協調,確認可以辦理後,按規定為米某辦理外出手續,在民警的陪同下到烏魯木齊市米東區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
為了能夠順利辦理結婚,女子監獄與民政局溝通後由專人接待了米某及其家屬,辦證現場,米某即緊張又激動,簽字的雙手不停顫抖。在結婚證頒發儀式結束後,她和家人相擁而泣。米某和她的家屬們沒有想到,監獄會對她們的婚姻如此重視,經監獄多方協調才使得結婚證順利辦理。
米東區民政局也非常重視,表示是第一次辦理在押服刑人員的結婚登記業務。
米某在領證回到監獄後,監獄還安排了親情接見,讓她一家人在親情接見室吃了一頓飯,米某的母親一個勁兒流淚,多次向民警鞠躬並不斷叮囑女兒要好好改造。米某的家人為了表達感謝之情還給監獄贈送了錦旗。
米某回到監區在徵得了民警的同意後,把喜糖分給同監舍的服刑人員。此事在監獄也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很多服刑人員都為她的事情高興,並對未來的生活充滿信心,進一步堅定了改造的信念。
服刑人員王某說,「在監獄十幾年了,見過太多離婚的,還第一次見到有人結婚,這才是真愛,我為她高興,我們犯了這么大的錯,親人、愛人也沒有拋棄我們,所以我們應該感恩,珍惜那些愛我們、不放棄我們的人,同時也看到了監獄在法律之外的溫情。」
「我有幸見證了他們的幸福,相信他們一定能夠感受到黨和政府對他們的關懷,也相信米某在以後的改造中會更加積極努力,希望她早日回家享受這來不易的幸福生活。」新疆女子監獄一監區民警高菲菲說。
據自治區監獄管理局介紹,為在押服刑人員辦理結婚登記,這在新疆女子監獄是首例,但在新疆監獄系統,並不是個例,服刑人員是可以申請辦理婚姻登記的,條件是,應當親自去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出具有效的身份證件;服刑人員無法出具身份證件的可以由監獄管理部門出具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服刑人員婚姻登記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服刑監獄地的登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