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軍人結婚需要什麼條件
1、和現役軍人結婚需滿足什麼條件
和現役軍人結婚的條件包括:1.男女異性且雙方自願結婚,我國不承認同性婚姻。2.雙方達到法定婚齡,男方為二十二周歲,女方二十周歲。3.不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4.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5.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2、軍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軍人結婚女方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非軍人需要准備的材料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現役軍人需要准備的材料有:軍人身份證、軍官證或士兵證、部隊團級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證明。對於女方來說,自己是軍人或者非軍人,提交的材料是不一樣的,所要求的內容也不盡相同。
1、結婚申請,需男女雙方簽名。
2、結婚函調報告表。這是部隊的制式表格,你自己准備不了,拿到表後按要求填好,需要加蓋你單位保衛或人事部門公章,戶口所在地街道和派出所公章。
3、無前科劣跡、無犯罪記錄證明。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
4、戶口簿和身份證復印件。
5.得打一份結婚報告(基層部隊有些還要提前半年打戀愛報告)。
6.現役軍人結婚須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結婚申請。
7.政審函調。如果對方是地方人員,還得政審,一般以函調的形式開展。女方有具體工作單位的,需要其工作單位蓋章及領導簽字。
8.開結婚介紹信。
9.如果是用學員證辦結婚,得由單位出具證明沒有發軍官證。
拓展資料:
A、戀愛報告一份、結婚報告一份。
B、雙方戶口本和居民身份證。
C、所在單位婚姻狀況證明或持居委會出具並加蓋(街道)婚姻登記專用章的證明。
D、婚前檢查合格證明。
E、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張。
F、軍人持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婚法》第九條??現役軍人結婚須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同意後,填寫《申請結婚報告表》作為歸檔材料;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登記結婚的依據。
3、軍人結婚有什麼條件
軍人結婚的條件:1、軍人結婚年齡原則上按照法律規定的法定婚齡執行。2、軍隊幹部選擇的配偶必須符合軍隊的有關規定和要求。3、戰士一律不得在部隊內部和駐地找對象。4、現役軍人一律不準與外國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門的人員結婚。5、規定了結婚登記與審查的有關事項。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4、軍人結婚需要哪些條件?
1、需要作為軍人的一方,向部隊裡面申領《結婚函調報告表》雙方都要填寫,女方的那份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街道辦事處、鎮政府(三個地方任意一個)蓋章
2、女方要准備:身份證 戶口本(戶主頁 索引頁 本人頁)各復印兩份,個人建議多復印幾份,之後申請分居費的時候也要用。
3、雙方的體檢報
4、把以上的東西全部交給部隊裡面,合格之後會領取到一張《軍人婚姻登記證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