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結婚報告有效期
1、軍婚結婚報告怎麼打
1. 跟軍官結婚打結婚報告需要什麼
1、軍人應當向單位提供戀愛報告,單位對戀愛對象負責政治審查。
根據《規定》要求,軍人應當慎重選擇戀愛對象,軍官和文職幹部確立戀愛關系以後,應當主動向所在的黨組織報告,由團級以上的單位政治機關對其戀愛對象進行哪桐政治審查。 2、軍人應當在結婚前一個月向單位提交申請,單位負責審查。
現役軍人結婚須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和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同意後,填寫《申請結婚報告表》作為歸檔材料;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登記結婚的依據。審查內容還包括軍人配偶的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素質。
要求軍人配偶應當是政治可靠,思想進步、品行端正。 《規定》要求,現役軍人申請結婚由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負責審批。
營職、專業技術10級以下軍官和職級相關的文職幹部,士官,軍隊正式職工申請結婚的,由團級單位政治機關審批;團職、專業技術9級以上軍官和職級相當的文職幹部申請結婚的,由其所在單位的上一級政治機關審批;審查完畢後,應當製作結婚涵調報告表。 3、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婚姻登記。
軍此數人和配偶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申請登記,登記時應當提供申請結婚報告表,軍人一方的《婚姻狀況證明》、軍人單位提供的結婚涵調報告表。非軍人方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即可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
部隊對軍人戀愛報告和李扒坦軍人婚配對象進行政治審查確實有必要,但對於思想是否進步,品行是否端正進行審查,我們認為有越權之嫌。因為這屬於當事人之間的個人隱私的范疇,雖然可能影響到軍人家庭的幸福,畢竟與公共利益、國家利益不相沖突,反而侵害個人隱私,干涉私生活,我們認為,該兩條的審查應予以廢止。
新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結婚不再需要單位出具婚姻狀況證明,簡化了結婚的過程。由於軍人在入伍的時候已經注銷了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此在結婚的過程中不能提供此兩證件,只能提供軍人證,而該證件不能表明軍人的婚姻狀況。
有部隊對軍人的婚姻狀況進行審查,可以有效防止軍人重婚。 這樣可以么?。
2. 軍人打了結婚報告就是軍婚嗎
不算
(1)先得打一份結婚報告(基層部隊有些還要提前半年打戀愛報告)。內容很簡單,就說「我與XX從什麼時候確立戀愛關系,經N年時間的自由戀愛,現感情成熟,准備組織家庭。」,並在報告下面介紹一下雙方基本情況,比如出生年月、籍貫、所在單位、何時入伍等。
(2)打了結婚報告後,到政工機關領一式兩份「申請結婚登記表」,填完之後,一級一級蓋公章,好像要蓋三四個吧。
(3)政審函調。如果對方是地方人員,還得政審,一般以函調的形式開展。
(4)開結婚介紹信。現在學校是在善後辦開,有效期2個月。
(5)如果是用學員證辦結婚,得由單位出具證明沒有發軍官證。
(6)拍照片,2寸的那種彩色合影,共需3張。
(7)帶上個人身份證件和結婚介紹信,還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了。
——摘自網路「軍婚」詞條
不能取得軍婚資格的話,探親車船費部隊不報銷,不能享受軍婚特別享受的婚假、產檢,配偶一方與他人非法同居的,不觸犯破壞軍婚罪。
你要是還沒結婚,最好先到部隊政工機關補辦報告,配偶最還不要是服役地人員(不過現在放寬了),如果已經結婚了,想辦法托關系補辦相關手續吧,畢竟一個軍婚的名義可以終生受益。
3. 跟軍人 結婚還打什麼報告>
要打報告的,但是打報告不用你打,是你的軍人准老公(婆)給部隊單位打結婚申請,這個很簡單。
復雜一點的是函調,就是類似於部隊對你做一個政治審查,部隊單位要在了解你的基本情況後才會同意你們結婚,給你們開介紹信,註:沒有介紹信,民政局看見你們2個有一個是軍人,他是不給辦登記的。另外,現在軍人有身份證了,不要想著拿身份證就可以登記結婚,因為軍人的身份證信息地方民政部門是查不到的,也不會給你辦。
什麼是函調,看一個列子:
如果A是軍人,B不是軍人
1、A的單位需要了解B的情況
2、B把自己情況寫一下,拿到自己的單位蓋章形成函調
3、A把B的函調拿到自己單位審查備案
4、A的單位開結婚介紹信
5、一切OK,准備領證
如果B也是軍人的話,那麼不僅A的單位需要B的函調,B的單位也需要A的函調,最後開2張介紹信,才能領證。記住幾個軍人就需要幾張介紹信
4. 部隊里邊打結婚報告是什麼情況
1、由軍人向單位提交結婚申請表
2、結婚申請經逐級審批同意後,政治部門向非軍人單位發調函審查
3、非軍人單位審查情況返回部隊,經部隊審查合格後通知軍人單位
4、向軍人單位遞交申請結婚表(男女各一張)
5、男女雙方進行婚前檢查(必須進行),並向軍人單位提交體檢表
6、向政治部批查並經政治部門審查合格後,發給結婚介紹信
7、男女雙方本人持介紹信、身份證原件(特別注意,從2010年起,軍人也必須要身份證原件)到民政局就可以領紅本了,ok,合法了!
5. 軍人打了結婚報告就屬於軍婚了嗎
「軍婚」
通常的步驟:
(1)戶口本
先得打一份結婚報告(基層部隊有些還要提前半年打戀愛報告)。內容很簡單,就說「我與XX從什麼時候確立戀愛關系,經N年時間的自由戀愛,現感情成熟,准備組織家庭。」,並在報告下面介紹一下雙方基本情況,比如出生年月、籍貫、所在單位、何時入伍等。
(2)打了結婚報告後,到政工機關領一式兩份「申請結婚登記表」,填完之後,要蓋公章,一般要蓋三至四個。
(3)政審函調。如果對方是地方人員,需要政審,一般以函調的形式開展。
(4)開結婚介紹信。學校是在善後辦開,有效期2個月。
(5)如果是用學員證辦結婚,需要由單位出具證明沒有發軍官證。
(6)拍照片,2寸的彩色合影,共需3張。
(7)帶上個人身份證件、結婚介紹信和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了。
以上內容來自網路,小說通常都是打了結婚報告基本上就沒問題了,剩下的就是去民政局辦個證了
6. 誰能告訴我軍人結婚報告怎麼寫
軍人結婚登記第一步:到所在單位政治處領申請表,第二步:對配偶所在單位發函進行調查(政治狀況),第三步:拿到配偶單位回函後交政治處,政治處開出介紹信。
拿介紹信,軍官證,配偶如果是軍人,拿一樣的東西,不是軍人,拿戶口本、身份證,到駐地 *** 民政部門或配偶所在地 *** 民政部門領取結婚證。 友情提示:1、部隊要求晚婚晚育。
必須雙方達到婚姻法規定的晚婚年齡才可結婚。2、婚前雙方要進行體檢。
3、照好兩人二寸合影照片三張。如果領證當天找快照,會貴好幾倍。
登記條件: 1、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2、當事人必須是自願和無配偶; 3、當事人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當事人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6、申請結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7、結婚登記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可靠; 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張。 二、當事人應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4、軍人的結婚登記,軍人證件和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三、登記程序: 出示證件 → 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審查、頒發《結婚證》。 四、辦理時限和辦事結果: 證件齊全、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當場辦理。
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退回有關證件,並書面告知理由。軍人結婚具體條件及要求!義務兵一律不準在部隊內部或駐地找對象,服現役期內不得結婚;士官原則上不得在部隊駐地或本部隊內部找對象結婚;軍隊院校生幹部學員,在校學習期間不得結婚。
《軍隊貫徹實施〈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 為結合軍隊實際貫徹執行《婚姻法》,總政治部頒布了《軍隊貫徹實施〈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對軍人晚婚年齡、配偶條件等諸多問題作了具體規定。由於軍人職業具有特殊性,這些規定與《婚姻法》的一般規定相比,也有一些不同之處。
尊重社會公德的特別規定。現役軍人在處理婚姻關繫上,應當模範遵守《婚姻法》,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發生婚外性關系。
晚婚年齡的特別規定。軍隊提倡和鼓勵晚婚。
男軍人25周歲、女軍人23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其具體鼓勵措施是:雙方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
在獎勵假期間,工資照發。 軍官和文職幹部戀愛報告審查程序的特別規定。
現役軍人應當慎重地選擇戀愛對象,軍官和文職幹部確定戀愛關系後,應當主動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由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對其戀愛對象進行政治審查。 現役軍人申請結婚程序的特別規定。
根據《規定》的有關規定,現役軍人申請結婚由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負責審批。營職、專業技術10級以下軍官和職級相當的文職幹部、士官、軍隊正式職工申請結婚的,由團級單位政治機關審批。
現役軍人結婚必須提前1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同意後,填寫《申請結婚報告表》作為歸檔材料;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登記結婚的依據。 義務兵、士官和學員戀愛、結婚的特別規定。
義務兵一律不準在部隊內部或駐地找對象,服現役期內不得結婚;士官原則上不得在部隊駐地或本部隊內部找對象結婚;軍隊院校生幹部學員,在校學習期間不得結婚。值得注意的是,士官不得在部隊駐地或本部隊內部找對象結婚,是原則上要求。
根據《規定》,士官戀愛、結婚不受上述規定限制的情形有以下兩種:對孤兒、傷殘人員和個別年齡超過30周歲回原籍找對象確有困難的士官,要求在部隊駐地找對象的,由軍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准;在邊疆國境縣(市)、沙漠區、國家劃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區和總部確定的一、二類島嶼部隊服役的個別中級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隊駐地找對象的,符合當地民族政策,由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與當地縣級人民 *** 民政部門協商同意,經師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准,並簽訂轉業軍人就地安置協議書的,可允許在部隊駐地找對象結婚。 。
7. 跟軍人 結婚還打什麼報告>
要打報告的,但是打報告不用你打,是你的軍人准老公(婆)給部隊單位打結婚申請,這個很簡單。
復雜一點的是函調,就是類似於部隊對你做一個政治審查,部隊單位要在了解你的基本情況後才會同意你們結婚,給你們開介紹信,註:沒有介紹信,民政局看見你們2個有一個是軍人,他是不給辦登記的。另外,現在軍人有身份證了,不要想著拿身份證就可以登記結婚,因為軍人的身份證信息地方民政部門是查不到的,也不會給你辦。
什麼是函調,看一個列子:如果A是軍人,B不是軍人1、A的單位需要了解B的情況2、B把自己情況寫一下,拿到自己的單位蓋章形成函調3、A把B的函調拿到自己單位審查備案4、A的單位開結婚介紹信5、一切OK,准備領證如果B也是軍人的話,那麼不僅A的單位需要B的函調,B的單位也需要A的函調,最後開2張介紹信,才能領證。記住幾個軍人就需要幾張介紹信。
8. 部隊結婚函調報告該怎麼蓋章
軍人一方蓋團以上單位計劃生育辦公室外章,地方一方由個人所在單位或居委會填寫蓋章。
軍人結婚的程序: 通常的步驟: (1)先得打一份結婚報告(基層部隊有些還要提前半年打戀愛報告)。內容很簡單,就說「我與XX從什麼時候確立戀愛關系,經N年時間的自由戀愛,現感情成熟,准備組織家庭。」
並在報告下面介紹一下雙方基本情況,比如出生年月、籍貫、所在單位、何時入伍等。 (2)打了結婚報告後,到政工機關領一式兩份「申請結婚登記表」,填完之後,一級一級蓋公章,好像要蓋三四個吧。
(3)政審函調。如果對方是地方人員,還得政審,一般以函調的形式開展。
(4)開結婚介紹信。現在學校是在善後辦開,有效期2個月。
(5)如果是用學員證辦結婚,得由單位出具證明沒有發軍官證。 (6)拍照片,2寸的那種彩色合影,共需3張。
(7)帶上個人身份證件和結婚介紹信,還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了。 軍婚概念: 夫妻雙方或一方是現役軍人的婚姻關系。
現役軍人是指正在中國人民 *** 或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服役、具有軍籍的人員。退役軍人、復員軍人、轉業軍人和軍事單位中不具有軍籍的職工,均為非現役軍人,其婚姻關系均不能按軍婚辦理。
現役軍人的婚姻受國家法律的特別保護,法律對軍婚的結婚、離婚等問題均有特別規定。例如1980年,中國人民 *** 總政治部發布了《關於軍隊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暫行規定》,規定: ①關於結婚年齡,要求未婚的軍隊幹部、戰士和職工,響應晚婚的號召,不要過早結婚。
②關於軍隊幹部配偶的條件,比一般公民嚴格,必須是歷史清楚、思想進步、政治可靠、作風正派的無嚴重傳染病的公民;現役軍人一律不準與外國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門的人員結婚。 ③營以下的幹部結婚,必須申請團級政治機關審查同意,團以上幹部結婚,必須申請上一級政治機關審查同意,然後由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證明,才能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現役軍人申請結婚的規定: 由於軍人擔負的特殊使命、生活環境和職業特點與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的同時,也必須同時執行軍隊的有關規定,當二者規定的內容不一致時,除了依照確定適用的法律內容外,還應當適用「(軍隊)特別法優先於(地方)普通法」的原則處理結婚問題。 按照2001年11月 *** 總政治部下發的《軍隊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通知要求,現役軍人應當慎重選擇戀愛對象,軍官和文職幹部確定戀愛關系後,應當主動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由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對其戀愛對象進行政治審查。
現役軍人結婚須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同意後,填寫《申請結婚報告表》作為歸檔材料;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結婚登記的依據。 當然,軍隊的規定只適用於軍人,對地方人員並不產生約束力。
男女雙方結婚時,如果分別為軍人和地方人員,則分別適用不同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軍隊各級黨組織和政治機關負有管理本單位軍人婚姻的責任,是我們咨詢的部門。
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的要求: 為結合軍隊的實際,貫徹落實2001年4月修訂的《婚姻法》,總政治部於同年11月印發了《軍隊貫徹實施〈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2003年8月,國務院又頒布了新的《婚姻登記條例》。
按照上述兩個規定,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的要求是: 首先,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的結婚申請,經審查同意後,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登記結婚的依據。 其次,選擇婚姻登記機關。
今年3月,民政部公布了《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其第9條規定:「辦理現役軍人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現役軍人部隊駐地所在地,或戶口注銷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也可以是非現役軍人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因此,你可以在上述婚姻登記機關中選擇一個辦理結婚登記。
第三,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軍官證》或《士兵證》、《婚姻狀況證明》和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軍人只持有軍官證,而沒有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此在辦理登記的時候,需要軍隊出具婚姻狀況證明。
《新婚姻登記條例》實施後,如結婚雙方一方是軍人、一方是地方人員,地方人員的一方就不需要由單位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但軍人一方仍然要按原來規定辦理。 結婚登記須持下列證件: (1)戶口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婚姻狀況證明或持居委會出具並加蓋(街道)婚姻登記專用章的證明 (4)婚前檢查合格證明(參考) (5)雙方合影彩色照片4張 (6)軍人持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
特殊情況加帶: (1)離過婚的持離婚證原件,一審判決書須出具已生效證明書 (2)喪偶的須持原配偶死亡證明 軍官家屬隨軍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有關條款和《中國人民 *** 現役軍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
2、部隊結婚報告有期限嗎
法律分析:部隊辦理結婚登記批准時間為帆檔返政治機關(團單位的政治處、師單位的政治部組織科)收到下級單位黨組織報請意見2個月內作出批復意見。
只要結婚對象沒有變化,函調結果3個月內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態飢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蠢晌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3、軍人打了結婚報告就是軍婚嗎
不算
(1)先得打一份結婚報告(基層部隊有些還要提前半年打戀愛報告)。內容很簡單,就說「我與XX從什麼時候確立戀愛關系,經N年時間的自由戀愛,現感情成熟,准備組織家庭。」,並在報告下面介紹一下雙方基本情況,比如出生年月、籍貫、所在單位、何時入伍等。
(2)打了結婚報告後,到政工機關領一式兩份「申請結婚登記表」,填完之後,一級一級蓋公章,好像要蓋三四個吧。
(3)政審函調。如果對方是地方人員,還得政審,一般以函調的形式開展。
(4)開結婚介紹信。現在學校是在善後辦開,有效期2個月。
(5)如果是用學員證辦結婚,得由單位出具證明沒有發軍官證。
(6)拍照片,2寸的那種彩色合影,共需3張。
(7)帶上個人身份證件和結婚介紹信,還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了。
——摘自網路「軍婚」詞條
不能取得軍婚資格的話,探親車船費部隊不報銷,不能享受軍婚特別享受的婚假、產檢,配偶一方與他人非法同居的,不觸犯破壞軍婚罪。
你要是還沒結婚,最好先到部隊政工機關補辦報告,配偶最還不要是服役地人員(不過現在放寬了),如果已經結婚了,想辦法托關系補辦相關手續吧,畢竟一個軍婚的名義可以終生受益。
4、軍婚領證需要帶什麼材料
一、什麼是軍婚
軍婚,是與現役軍人形成婚姻關系的婚姻。軍婚,受到國家法律重點保護,破壞現役軍人的家庭婚姻關系,應受到刑法的嚴厲打擊。
現役軍人是指正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服役、具有軍籍的人員。退役軍人、復員軍人、轉業軍人和軍事單位中不具有軍籍的職工,均為非現役軍人,其婚姻關系均不能按軍婚辦理。
二、軍婚結婚登記須持證件
(1)戶口;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婚姻狀況證明或持居委會出具並加蓋(街道)婚姻登記專用章的證明;
(4)婚前檢查合格證明(參考);
(5)雙方合影彩色櫻瞎照片4張;
(6)軍人持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
特殊情況加帶:
(1)離過婚的持離婚證原件,一審判決書須出具已生效證明書;
(2)喪偶的須持原配偶死亡證明。
三、軍慶頌辯婚辦理程序
(1)先得打一份結婚報告(基層部隊有些還要提前半年打戀愛報告)。內容很簡單,就說「我與XX從什麼時候確立戀愛關系,經多少年時間的自由戀愛,現感情成熟,准備組織家庭。」,並在報譽缺告下面介紹一下雙方基本情況,比如出生年月、籍貫、所在單位、何時入伍等。
(2)打了結婚報告後,到政工機關領一式兩份「申請結婚登記表」,填完之後,一級一級蓋公章,大概要蓋三四個。
(3)政審函調。如果對方是地方人員,還得政審,一般以函調的形式開展。
(4)開結婚介紹信。現在學校是在善後辦開,有效期2個月。
(5)如果是用學員證辦結婚,得由單位出具證明沒有發軍官證。
(6)拍照片,2寸的那種彩色合影,共需3張。
(7)帶上個人身份證件和結婚介紹信,還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規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5、在部隊如果打了結婚報告的話,可以先不領結婚證嗎請求回答
軍人結婚很麻煩,首抄選打結婚報告,政治機關,對另一方函調政審,通過後回給軍人一方開具婚姻狀況證明,然後拿該證明和雙方身份證件去部隊駐地或者另一方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部門領取結婚證。但是部隊給你開具的證明是有時效的,過期作廢。
6、軍婚申請表會過期嗎
軍婚申請表會過期
需要進行螞早政審,並經部隊批准方向進行結婚登記。如果已經政審合格,可以去登記。有效期為一年。
如果證明是過期了的話,那麼需要重新補辦證明,不然的話是會影響到拍銷領取結婚證的,而且如果是婚檢的話,
其實是沒有必要進行檢查了,婚檢並不是必須的。
軍婚,報告交過婚檢做過,也交給男方了,就悶賀雀差領證。說是證明是有有效期的。
7、軍人結婚介紹信有效期是多久
軍人結婚介紹信應該根據部隊的規定,有效期會隨著部隊的規定有效或者失效。
8、軍人打結婚申請審批後有時間設置
軍人打結婚申請審批後有時間設置是一個月。
現役軍人結婚須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一般一個月內審批。辦理流程:到所在單位政治處領申請表。對配偶所在單位發函進行調查(政治狀況)。
拿到配偶單位回函後交政治處,政治處開出介紹伍沒信。拿介紹信,腔汪納軍官證,配偶如果是軍人,拿一樣的東西,不是軍人,拿戶口本、身份證,到駐地政府民政部陵州門或配偶所在地政府民政部門領取結婚證。
9、現役軍人結婚報告有效期是多久?
結婚報告有效期是三個月,若是過了期限還要重新打結婚報告的。
10、軍人結婚需要先打戀愛報告嗎
軍婚與普通結婚最大的區別就是需要辦理很多的手續,走層層的程序,經過許多的審核。所以很多人想問:軍人結婚需要先打戀愛報告嗎?在此,的我為大家整理了軍人結婚需要先打戀愛報告嗎相關方面的法律知識,歡迎大家閱讀,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一、軍人結婚需要先打戀愛報告州含嗎
需要。
(1)先得打一份結婚報告(基層部隊有些還要提前半年打戀愛報告)。內容陵高很簡單,就說「我與__從什麼時候確立戀愛關系,經N年時間的自由戀愛,現感情成熟,准備組織家庭。」,並在報告下面介紹一下雙方基本情況,比如出生年月、籍貫、所在單位、何時入伍等。
(2)打了結婚報告後,到政工機關領一式兩份「申請結婚登記表」,填完之後,一級一級蓋公章,好像要蓋三四個吧。
(3)政審函調。如果對方是地方人員,還得政審,一般以函調的形式開展。
(4)開結婚介紹信。現在學校是在善後辦開,有效期2個月。
(5)如果是用學員證辦結婚,得由單位出具證明沒有發軍官證。
(6)拍照片,2寸的那種彩色合影,共需3張。
冊汪笑 (7)帶上個人身份證件和結婚介紹信,還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了。
二、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和軍隊有關規定,軍人(含雙軍人)結婚的程序如下:
1.個人申請:個人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支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同意後,填寫《申請結婚報告表》。符合特殊情況不到晚婚年齡申請結婚的,要在申請報告表中說明申請理由。
2.醫學檢查:申請雙方到軍隊或地方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婚前醫學檢查,接受婚前教育和優生優育指導。軍隊體系醫療機構不具備婚前醫學檢查條件的,軍隊人員可就近到地方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婚前醫學檢查,所需費用由軍隊人員所在單位衛生部門報銷。
3.配合函調:符合結婚條件的幹部、士官配合組織部門向愛人所在單位進行函調,了解對方的政治表現、社會關系和婚育基本情況。
4.辦理登記:待回函、經政治機關審批並出具《婚姻登記證明》後,申請人雙方到男(或女)方單位或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確定夫妻關系。
5.報告建檔:領取《結婚證》後,申請人向所在單位黨支部報告,由黨支部通知計劃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育齡夫婦計劃生育檔案》,將《申請結婚報告表》、體格檢查表歸入個人檔案,同時進行計劃生育責任承包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