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單獨立戶需要什麼
1、夫妻怎麼單獨建立戶口本
結婚後可以單獨立戶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立戶需滿足下面的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沒枝肆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如確實需要分戶,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枯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結婚後戶口怎麼處理?
結婚戶口並不一定要遷。法律規定,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到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結婚登記就證明夫妻關系成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三、單獨立戶需要什麼材料?
只要符合單獨立戶的條件就可以辦理分戶,單立戶口需要如下證件:
1、申請人書面報告
2、原戶口簿
3、房產證明
4、其他能夠證明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屬於申請人的證明。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
結婚之後單獨立戶需要提供村委會的證明,本人的分戶申請,房搭遲屋產權所有證等材料。結婚後是否遷移戶口,由夫妻雙方自行確定,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登記結婚以後,按照雙方的約定,互相成為家庭成員。
2、結婚單獨立戶需要什麼條件
當事人已經結婚是分戶的條件之 一,必須同時符合 戶口所在地 的其他分戶政策的前提下,才可以辦理單獨立戶手續: 1、分戶條件:當事人年滿18周歲、經濟獨立、並有單獨的門牌號、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及戶主出具同意分戶的書面意見等; 2、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具體咨詢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一,輪脊根據《中華仔桐賣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念逗證明。 二、如確實需要分戶,手續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 房屋產權證明 (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5、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上述證明及資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3、結婚後獨立戶口本需要什麼手續
結婚後獨立戶口本需要的手續如下:
1、首先先要去遷升遲入地的所屬公安局領取一份《戶口准遷審批表》如實填好該表;
2、再寫三份要求落戶的書面申請送給遷入地所屬的村(居)委會,派出所,公安局;
3、然後再去遷入地所屬的公安局的辦證大廳把所有的材料送給辦事人員查驗,拿到《戶口准予遷入證》,《戶口准予遷入證》共有三聯,一聯是公安局自己存檔,一聯是給遷出地的派出所,一聯是給遷入地派出所;
4、接著去戶口遷出地所屬派出所將戶口遷出;
5、最後去戶口遷入地的所屬派出所上戶,准備好兩張免冠相片,上戶時錄入戶口信頃此息時可以用。
法律依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雀笑迅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4、結婚後單獨立戶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主觀:結婚後獨立戶口本需要的手續: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准備好自己的身銀兆份證、戶口本等證件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戶籍派出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返螞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中華鋒世租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