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結婚大全 » 結婚證找不到怎麼離婚

結婚證找不到怎麼離婚

發布時間: 2023-05-28 18:00:17

1、結婚證丟了怎麼離婚

法律主觀:

可以到民政局補辦結婚證或開結婚證明後辦理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耐敏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第一款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桐跡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局畝並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2、結婚證丟了怎麼離婚

結婚證丟了離婚方式具體如下:
1、協議離婚。結婚證丟失後,夫妻有兩種方法來協議離婚:
(1)一種是帶上身份證到發證的婚姻登記處(結婚窗口)查找結婚登記檔案;婚姻登記部門出具查檔證明,當事人雙方帶著戶口本、身份證、查檔證明和三張大兩寸合影相片到當事人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補辦結婚證;
(2)也可以到存檔的婚姻登記部門補發結婚證。補好結婚證後,雙方便可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辦理離婚證。另一種方法是不需要補辦結婚證,直接去民政局開具婚姻狀況證明,即可以辦理離婚登記。
2、訴訟離婚。若是起訴的一方結婚證丟失,起訴的一方可先到原結婚登記的民政局找婚姻檔案或委託律師去民政局調取結婚檔案即可,出具本人的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來證明雙方的婚姻關系。然後起訴離婚的一方拿著本人身份證明、結婚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即可。
起訴離婚的條件
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訴離婚;
4、對於起訴離婚條件的相關規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胡謹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起訴的,應准予離婚。
5、特別規定:
(1)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起訴離婚的流程
1、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
2、法院審理階段也是法院的離婚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後,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對方。對方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後,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姿做野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
3、法院判決最後,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跡喊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3、結婚證丟了怎麼辦理離婚

結婚證丟了辦理離婚方式如下:

1、補辦結婚證後辦理離婚協議,補辦時需要攜帶身份證和戶口簿;

2、在雙方商協無果的情況下,將離婚請求訴至法院,請求法院的介入。以上兩種方法都能達到離婚的目的,無論是協商離婚領的離婚證,還是訴訟離婚領的離婚判決書,產生的效力是一致的。

3、如果是夫妻其中一方丟失了結婚證,可以直接用另一方的結婚證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如果夫妻雙方都丟失了結婚證,有兩個解決的方法,第一種是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結婚登記的證明,再辦理離婚手續,第二種是先持戶口本或身份證到之前夫妻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或者夫妻其中一方的常住人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請補辦結婚證,再辦理離婚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4、結婚證找不到了怎麼離婚

結婚證丟了有4種方法哪絕離婚。具體如下:

1、直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

2、先去民政局開證明,再辦理離婚登記。這種方法適用於夫妻二人的兩本結婚證丟失;

3、去民政局先補辦結婚證,再登記離婚;

4、直接去法院。如果不想耽誤離婚的時間或者另一方不配合去補領結婚證的,改燃可以委託專業的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悄沖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李運姿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核蘆虛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嘩胡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5、結婚證找不到了怎麼辦離婚

需要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決定。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這種情況是雙方都同意離婚,雙方一起到任意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去民政局時需要准備以下材料: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照片;另一種是去法院訴訟離婚,這種是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是雙方對財產分割、小孩問題不能協商一致等情況下。離婚時雙方盡量先協商解決,走協議離婚既快又方便,還省錢不傷感情。如果協商解決不了,就只能走訴訟離婚,但是在審理前法院會進行調解,接受法院的調解也是可以的,和協議離婚一樣快而且調解書通同判決書一樣,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一方不履行的時候可以直接拿著調解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需要進一步咨詢,可以直接電話聯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溝通,個人首頁的「詳細資料」里的手機號也是微信號。針對結婚證找不到了怎麼辦離婚的問題,上面的內容可以了解。【法律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昌迅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純迅明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做告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6、結婚證丟了怎麼辦理離婚

結婚證丟了仍可以辦理離婚手續。可以先向民政局書面聲明遺失結婚證,民政局仍可以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若雙方的結婚證都丟失的,需要書面聲明結婚證遺失,並提供加蓋查檔專用章的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民政局可根據當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另一種方法,可以先補辦結婚證再辦理離婚。當事人結婚證丟失的,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結婚證丟了辦理離婚有三種方法,方法如下:

1、直接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這種方法,只能適用於夫妻雙方有一方的結婚證丟失需要離婚的情況。當事人應向婚姻登記機關書面聲明遺失,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

2、先去原婚姻登記機關開證明,再辦理離婚登記。這種方法,適用於夫妻二人的兩本結婚證都丟失但需要離婚的情況。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但是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並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3、先去民政部門補辦結婚證,再登記離婚。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結婚證。


如果結婚證丟了另一方也不願意離婚,則需要去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1、起草起訴狀。

2、准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後,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製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按期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

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並出庭,委託代理人後,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仍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審理的具體流程如下:

(1)法官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

(2)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迴避。

(3)開始法庭調查,法官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

(4)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7、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作出判決。


若滿足訴訟離婚的條件,至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還需准備法律規定的材料,方便法院核查。訴訟離婚需要准備的材料:

1、立案需要的材料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訴訟立案需要提供:

(1)原告的身份證;

(2)雙方的夫妻關系證明;

(3)雙方共同財產的證明;

(4)如果雙方婚內生育子女且子女未成年,還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明或身份證;

(5)起訴狀,如果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錄並告知對方。

2、起訴狀中需要包括的內容有:

(1)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等個人信息;

(2)明確的訴訟請求,一般離婚的訴訟請求包括:請求法院判決離婚、未成年子女由誰撫養、撫養費的請求、探望權的請求、財產分割的請求;

(3)事實和理由,包括雙方如何相識、何時結婚、感情為何破裂等;

(4)具狀人姓名及日期。

3、其他證據材料,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1)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材料。

雙方如果分居可以提供相應的分居證據,如:租房合同、聊天記錄等;如果雙方此前曾起草過離婚協議或者進行過離婚訴訟,可以提供相應的協議書、裁判文書;雙方矛盾激烈的證據如曾經的報警記錄、社區調解記錄、親朋好友調解記錄等;如果主張對方存在過錯,需要提供對方有重婚、同居或者家庭暴力等過錯情形的相關證據;如果主張對方存在惡習,需要提供對方嫖娼、賭博、酗酒等惡習行為的相關證據。

(2)有關未成年子女撫養的證據材料。

爭取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資格的,需要提供自身的收入證明,與孩子共同生活、盡心撫養、教育、陪伴孩子、與孩子相處的照片、視頻,平時為孩子日常生活支出的記錄,帶孩子就醫、上學的相關證據等證明;請求對方支付撫養費,需要提供孩子生活費用的支出和計算標准/依據以及對方年收入的相關證據。

(3)夫妻共同財產相關的證據材料。

需要明確財產的具體范圍,房產需要提供相應的房產證、購房合同等相關證據;車輛需要提供行駛證、登記證等材料;存款、理財、公積金、股權、保險等需要提供相應的銀行賬號信息、明細和權屬證明等相關證據材料;其他的名貴動產也需要提供相關證據材料證明其存在和價值;

提供夫妻債權債務的相關證據材料。包括對外債權出借的對象、時間、地點等相關證據材料以及對外欠債的對象、時間、地點的相關證據材料。


7、結婚證不見了怎麼辦離婚

法律主觀:

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的結婚證丟失,需要離婚,基本上是不影響的,經過協商一致,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辦理婚姻登記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用另一方的耐敏那本結婚證來辦理離婚登記。協商不成的,丟失結婚證的一方,也可以去婚姻登記機關調取結婚的檔案證明,然後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雙方可以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17條的規定,到民政部門補辦結婚證。補辦結婚證以後,如果雙方能對離婚的事宜達成一致意局畝並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結婚證都丟了的話,如果雙方就離婚事宜協商一致,可以去原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先補辦結婚證,也可以去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調取婚姻登記的檔案證明,然後去法院起訴離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六條婚姻登記機關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判決書副本後,應當將該判決書副本收入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桐跡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8、如果結婚證丟了怎麼離婚

結婚證丟了離婚的方式具體如下:
1、直接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這種方法,只能適用於夫妻雙方有一方的結婚證丟失需要離婚的情況。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
2、先去原婚姻登記機關開證明,再辦理離頃笑薯婚登記。這種方法,適用於夫妻二人的兩本結婚證都丟失但需要離婚的情況。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但是當事人應對結婚證雀者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並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3、先去民政部門補辦結婚證,再登記離婚。除了選擇上述兩種方法離婚,也可以選擇先補結婚證再辦離婚證的方式,即雙方先到民政部門補辦結婚證,然後再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4、通過訴訟辦理離婚。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補領結婚證,那麼另一方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出具婚姻關系證明,然後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補辦須持證件: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
2、結婚證丟失證明;
3、查檔證明,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
4、雙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張;
5、屬結婚證撕毀,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檔證明;
6、屬《結婚證》內容有誤的,須持原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升緩結婚證、離婚證。

9、結婚證丟了怎麼離婚

結婚證丟了,可以到原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補辦或者申請提供婚姻關系的證明,再起訴離婚。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1項、第3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好源歲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簿;

2、離婚協議書;

3、當事人雙方的結婚證;

4、當事人的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請離婚登記證明。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友睜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離婚的方式有兩種方式。具體如下:

1、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2、起訴離婚: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予以立案後,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一般法院審理時應該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裂消才判決。但是婚後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男方起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離婚起訴的。

不允許離婚的情形有: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3、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4、夫妻感情未破裂;

5、對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體的婚姻保護;

6、被逼迫或者脅迫離婚。

離婚的規定有:

1、軍人的配偶如果要求離婚,必須經過軍人同意,如果竟然沒有觸犯重大錯誤的,是不允許離婚的;

2、父母的關系跟子女是斷不了的,所以即使離婚之後,還是有撫養父母的義務;

3、在離婚的時候,夫妻的共同財產一定要雙方協議達到共識,如果雙方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4、在離婚之後,如果男女雙方又想重新恢復夫妻關系,那麼這個時候一定要到婚姻登記處再一次進行復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熱點內容
用稱稱嫁妝 發布:2020-09-12 19:11:27 瀏覽:511
五星級婚宴 發布:2020-09-12 17:55:19 瀏覽:511
婚禮樂隊 發布:2020-09-12 20:13:00 瀏覽:510
太廟婚紗 發布:2020-09-12 18:59:26 瀏覽:510
北京攝影婚紗 發布:2020-09-12 17:43:09 瀏覽:509
耍新郎 發布:2020-09-12 20:11:18 瀏覽:508
王子婚紗攝影 發布:2020-09-12 17:52:22 瀏覽:508
外景簡筆畫 發布:2020-09-12 15:57:17 瀏覽:508
拍外景婚紗照 發布:2020-09-12 17:43:26 瀏覽:507
我們結婚了2013 發布:2020-09-12 18:42:33 瀏覽: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