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一個月結婚靠譜嗎
1、相親一個月結婚你覺得靠譜嗎?
相親一個月結婚我覺得不靠譜,因為認識時間太短,閃婚,總是有風險的。
2、兩個人認識一個月結婚了好嗎?
很多人以為一見鍾情再見深情很美好,我承認這是一種很美麗的相遇,但是相遇相愛很容易,難的是相處,那麼多的歌裡面都唱過了,很多人的歌都白聽了。相愛容易相處難,年輕時不懂時覺得這就是句歌詞,當你真正走進婚姻的時候才發現這是一句真理。
婚姻和戀愛不同,雖然還是這兩個人,感情也沒變質,但是摻到生活裡面來的東西多了,油鹽醬醋,雙方的家庭,各種負擔和壓力,從你們結婚的那一步開始這一切來了。而兩個完全從不同的生活環境里長大的人,難免對很多事的看法都不一樣,結了婚感情再好的夫妻都容易在諸如裝修方案、傢具方案想法不同大吵一架,何況說別的牽涉到更多東西的事情。
總得來說,婚前的戀愛時間,視為兩人婚前的緩沖和相互了解階段,這個階段的時間和質量是直接影響到你們婚後共同面對生活雜事的共同信念及信任,在婚後每日相對的磨合期里,是保障你們兩個相互關系的一個調節劑,如是是經過長時間的相處和了解,知道對方何時在為你考慮何時在耍小脾氣,磨合起來就越來越貼合。而像閃婚的人,婚前沒有經過一定時間的了解和磨合,直接進到婚姻,那以除非婚姻裡面沒有任何能影響你們看法和情緒的問題存在,或者其中一方是極品脾氣,任揉任抽任甩(基本很難),否則早晚還是會面對磨合的問題,而婚前的短時間相處里,能不能讓你們達到一種高度信任,或者一直保存著一見鍾情的激情,是影響你們婚後生活是否和諧的問題。
所以說到閃婚里兩人的立場,如果是一見鍾情式的,立場主是如何面對你們的激情與現實生活的碰撞。如果是相親後一拍即合的,那麼主要立場是如何維護家庭包括經濟方面的彼此獨立和聯系,以及你們的和諧 相處(個人認為相親類型的閃婚可能比一見鍾情的靠譜點,和我前面的例子一樣,畢竟事前是對雙方的某些方面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以上。我個人是不建議閃婚的。婚姻是終身大事,不是頭腦一熱自以為能妥妥地一勞永逸的事情,有一句調侃的話說得很對,「所謂夫妻,就是一個星期里有三四天恨不得一巴掌扇死對方的人。」我覺得真正長久的夫妻,應該可以「一個星期有三四天恨不得一巴掌扇死對方,還有三四天都恨不得把自己揉進對方體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