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戶口頁
1、辦結婚證戶口本需要幾頁
法律分析:一共四張紙。
每個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張紙上,兩個人兩張紙。
每個人的戶口本首頁和本人所在的頁印在一張紙上,兩個人兩張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2、結婚需要戶口本的哪幾頁
一、結婚需要戶口本的哪幾頁
1、一般領結婚證需要戶口本的本人頁、首頁和戶主頁,不需要整個戶口本。每個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張紙上,兩個人兩張紙。每個人的戶口本首頁和本人所在的頁印在一張紙上,兩個人兩張紙。
2、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二十八條
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六)雙方自願結婚;
(七)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證件。
二、異地辦理結婚登記步驟是什麼
1、首先男女雙方都要准備身份證原件。年齡是必須符合的法定婚姻登記年齡的,目前是男方22周歲,女方20周歲,必須是周歲;
2、雙方各自的戶口本;
3、至少2張紅底免冠大頭合照,主要是貼在結婚證上的;
4、然後就是雙方親身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了,不管是去男方所在地的民政局還是女方所在地的民政局都是一樣的;
5、最後就是填寫相關的資料,簽名即可。
3、領證需要戶口本哪幾頁
需要復印戶口本首頁和本人所在的頁。辦理結婚登記需要有本人的整本戶口。戶口本毀損的,當事人可以帶著身份證到戶籍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帶著戶籍證明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手續。當事人需要在戶籍證明開具後一個月內去領取結婚證,如果戶籍證明出具後隔的時間太長再去辦理,可能還要重新出具。領結婚證如果只帶自己的那頁加上身份證以及戶籍證明是可以領證的,如果沒有戶籍證明必須要有戶口本戶主那一頁才可以辦理。結婚證的辦理攜帶證明如下: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照片。
有的地方省市是要求有戶口本索引頁,以及戶口本的首頁,就是寫有本人地址的那一頁。具體可以咨詢當地民政局的公開服務電話。婚姻登記流程為: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填寫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現場體檢,看是否有不宜結婚的疾病。現場還需要填寫一系列表格,姓名住址等等,表示自己自願結婚等等承諾書。
領結婚證的注意事項:
(1)雙方的年齡達到了國家規定的合法結婚年齡(男22歲,女20歲);
(2)結婚登記的日子盡量選擇在工作日內,周末一般是休息的;
(3)帶好結婚登記材料,前往雙方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