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出國結婚
1、大陸女同去台灣結婚可以嗎?手續需要什麼? 只需要辦個證台灣認可就好!
1.台灣並沒有承認同性婚姻合法.所以沒有什麼"辦證台灣認可"這回事.
台灣的結婚證大都是坊間買的專印製品屬,是拿去戶政單位登記以更改各證件.才承認結婚有效.
沒有拿去登記"沒有法律效力,所以台灣沒有"領結婚證"這回事.
2.或許讓人誤解的是某些城市實施"同志伴侶"注記.但那是在台灣的身分證上注記.
(2015年高雄和台北市政府先後開始受理同性伴侶在戶政系統上,加註"同志伴侶"注記.
也受理刪除伴侶名份或更改注記, 但這措施並不具民法的法律效力.
只是為了讓有辦注記的同志願意簽署"個人資料查詢同意書", 日後醫療院所,法院,警察機關,
可透過此向戶政系統查詢,以防因疾病等因素要開刀,卻找無親人可簽手術同意書等事情.)
2、同性怎麼去國外領證 同性國外結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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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女同結婚去哪個國家最好?
去美國的加州!
4、哪些國家允許女性同性戀合法結婚?
1、 丹麥:第一個承認同性伴侶同居法律地位的歐洲國家。1989年,發起了一項關於建立同性伴侶注冊的議案。並於1989年10月1日起生效。
注冊同性伴侶可以享受某些異性夫婦獨有的權利,如繼承,保險計劃,退休金,社會福利,所得稅減免,失業救濟。同樣,如果離婚,他們也有承擔贍養費的義務。
1997年,丹麥國家教會(信義會)的主教投票承認同性伴侶關系。現在,同性伴侶也可以在教堂里舉行結婚典禮。從1999年開始,同性伴侶可以領養他們配偶的子女,但是還是不能領養伴侶關系以外的小孩。
2、挪威:繼丹麥之後於1993年4月30日通過自己的相應立法,8月1日實施。
3、瑞典:1994年6月23日通過,1995年元旦實施。
4、冰島:1996年6月12日通過,同年6月27日實施。
5、荷蘭:1998年1月1日,荷蘭的《家庭伴侶法》正式生效。《家庭伴侶法》中所指的「伴侶」,既包括「同性伴侶」,也包括「異性伴侶」。對於同性伴侶來說,登記的同性伴侶將會和婚姻中的夫妻雙方一樣,在退休金、社會安全保障、繼承和扶養方面享有同樣的權利,承擔相同的義務,但同性伴侶無權收養子女;對於異性伴侶來說,該法為那些既想暫時結為伴侶、但又不想締結婚姻關系的男女提供了法律保障,它實際上是一部「同居法」。2000年12月,荷蘭參議院通過一項法律,允許同性戀者結婚並領養孩子,該項法案於2001年4月1日正式生效,使荷蘭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該法不但允許同性戀者結婚,而且可以完全享有與異性婚姻相同的所有權益。因而,它是一部真正的同性婚姻法。
6、比利時:2001年6月22日,比利時部長會議上通過了一項法律草案,規定今後在比利時境內的婚姻不一定必須是異性間的結合,婚姻也可能是由兩名男性或是兩名女性所組成的。這一法案的通過使比利時成為繼荷蘭之後第二個允許同性婚姻的歐洲國家。
7、西班牙的部分地區:加泰羅尼亞自治區議會於1998年6月30日通過《穩定同居法》,承認同性、異性間同居的法律地位。阿拉貢省於1999年3月12日通過類似的《非婚姻的伴侶法》。
8、加拿大是繼西班牙之後,世界上第四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南非也於06年正式承認同性婚姻的合法性。
9、德國:2000年11月10日德國聯邦議會通過了有關同性戀者結為生活伴侶的《生活伴侶登記法》(Gesetz zur Eingetragenen Lebenspartnerschaft),社會上簡稱為「同性婚姻法」。按照此法律,同性伴侶可以在婚姻登記處登記結為「生活伴侶」,「生活伴侶」的社會與法律地位與傳統異性婚姻類似。這個法律從2001年8月1日開始生效。
10、法國 :2000年1月,法國政府頒布實施了《公民互助契約》,規定「同居伴侶」可以登記一種新型的家庭關系。
11、芬蘭:2001年10月,芬蘭國會通過了一部法案,允許同性戀者以伴侶身份登記,該法於2002年3月1起正式生效。
除此之外,冰島、巴西、捷克斯洛伐克等國也不同程度地保護同性伴侶的法律權利。
這些已有的立法實踐,主要有以下幾種模式
1、零星地規制模式。最為謹慎的模式,它對同居夥伴制定了一些特別的規則,例如有關共同的家、社會保險、因他們的夥伴關系所引起的債務責任和繼承權等。
2、家庭夥伴(同居者)立法模式。這類法律的關注點並不在於性夥伴關系或者他們之間的終身結合在一起的承諾,而是在於他們形成或已經形成了一種生活上穩定結合在一起的事實。
3、登記夥伴的立法模式。夥伴關系法創設了一種類似婚姻一樣的法律地位。就像婚姻一樣,該法不僅規定有幾種法律上的權利、特權和責任,而且還為當事人的合同約定留有空間。
4、同性婚姻立法模式。直接承認同性婚姻和一般的異性婚姻有著一樣的法律地位。
5、同性戀可以去哪裡領結婚證
法律分析:1、最簡單的是塞班島,因為可以落地簽,需要注意的是要確保在塞班停留超過5個工作日,因為市政府也需要注冊排隊的。需要帶上護照和國內的出生證明,以及帶2個戒指去。
2、美國:美國旅遊簽證就可以注冊結婚。在國內先辦好出生證明公證。在美國結婚需要有一個證婚人,辦理結婚儀式可以選擇在市政廳由法官主持下辦理,也可以選擇自己想去的教堂由牧師主持辦理。
3、英國:非英國國籍也可以在英國注冊結婚,且無需單身證明。
4、加拿大:需要有2位證婚人在場,要求舉辦婚禮。
5、愛爾蘭:要注意一點,必須確保在領結婚證前能夠留在愛爾蘭至少15天,並且結婚雙方還必須提前幾個月告知本地政府你們要在此舉行婚禮。
6、丹麥:以其辦理同性婚姻注冊時間短、認可度高、程序簡單便捷而吸引最多全世界的同性戀人前往登記結婚。
盡管中國法律還沒有承認同性婚姻,到國外注冊的同婚登記在中國還是沒有法律效力,但是只要符合了婚姻締結地的法律,在婚姻締結地以及其他允許同性結婚的國家就有效,可以以同性伴侶身份申請該國簽證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