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要到結婚證所在地嗎
1、離婚證要到結婚證辦理地辦嗎
法律分析:離婚證在實踐中一般要在領結婚證的地方辦理。離婚證是通過協議離婚由婚姻登記處出具的離婚證明;而如果尺汪是訴訟離婚,雙方拿到手的就是離婚判決書。一般來說,婚姻登記處是不會據此再出具離婚證的。原則上協議離婚必須到雙方任意一方的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喊做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鄭困衡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2、離婚要去結婚的地方辦嗎
一、離婚要去結婚的地方辦嗎
1、不是去結婚答哪的地方辦理離婚。到雙方任意一方的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辦理即可。在實踐中要在領結婚證的地方辦理。並且離婚需要雙方親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不能委託他人辦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二、夫妻辦理離婚的地方叫什麼
辦理離婚的地方叫婚姻登記機關,一般就在民政局。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缺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等級的具體機關。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或鄉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遞交材料,辦理離婚手續。如果一方當事人的戶籍所在地與現住所地不一致的,仍到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協議離婚手續。夫妻雙方到任何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離伏舉搭婚手續即可。在離婚證辦理,通常要帶以下5種材料: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3、離婚必須在結婚所在地辦理嗎
法律分析:辦離婚手續不需要在領取結婚證所在地辦理。居民辦理離婚手續是可以到雙方其中一方戶籍渣友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的,而不需要一定要在領取結婚證的地方進行辦理,若公民在異地居住滿一年以上的情況下,公民還可以異地申請訴訟離婚,具體需要咨詢當地人民法院為准。不是必須。協議離婚可以去登記地或者任一方的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因此如果夫妻雙方含梁唯的戶口不在同一地區的話,那麼此時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的,則可以視為異地協議離婚,但如果是到夫妻雙方戶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區辦理協議離婚的話,則相關的婚姻登記機構是不會受理辦理協議離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談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4、離婚要去結婚登記地辦理嗎
辦離婚手續不需要在領取結婚證所在地辦理。
協議離婚的,可以到雙方任意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不需要一定要在領取結婚證的地方進行辦理;
訴訟離婚的話,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訴訟離婚就是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經過立案,開庭審理,最後拿到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相較於協議離婚,訴訟離婚更多的解決夫妻間有爭議的問題,如是否離婚、財產分割多少、子女撫養權歸誰或債務該如何承擔等問題。訴訟離婚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辦理。
如果夫妻都在外地,回戶籍地辦理不變,可以考慮訴訟離婚。
辦理離婚證需要以下材料:
1、雙方戶口薄原件;
2、雙方身份證原件;
3、雙方結婚證;
4、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定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須在辦理現場簽名);
5、二張兩寸單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明輪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培槐孫方協議處理;配鏈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5、離婚必須要到結婚證登記地辦理嗎
法律主觀:離婚證 在實踐中一般要在 領結婚證 的地方辦理。離婚證是通過 協議離婚 由 婚姻登記 處出具的臘運旦離婚證明;而如果是 訴訟離婚 ,雙方拿到手的就是 離婚判決書 。一般來說,婚姻登記處是不會據此再出具離婚證的。原則上協議離婚必須到雙方任意一方的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辦理。
法律客觀:《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輪擾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悄早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6、離婚必須到登記結婚地辦理嗎
根據婚姻法規定,居民辦理離婚手續是可以到雙方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的,而不需要一定要在領取結婚證的地方進行辦理,若公民在異地居住滿一年以上的情況下,公民還可以異地申請訴訟離婚,具體需要咨詢當地人民法院為准。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清雀顫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答敗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離婚登記按地域管轄原則進行管轄:
(一)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鄉(鎮)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
(二)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其確定的民政部門,辦理一方常住戶口在轄區內的涉外和涉香港、歲彎澳門、台灣居民以及華僑、出國人員的婚姻登記。辦理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特別區域內居民婚姻登記的機關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確定。具有辦理婚姻登記職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設置婚姻登記處。省、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設置婚姻登記處,應當形成文件,對外公布並報上級民政部門備案。協議離婚的實質條件
(一)主體要件。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事實婚姻。
(二)離婚合意要件。要求「雙方自願」即配偶雙方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並且這種意思表示必須真實、自願。因受對方或他人的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所作出的離婚的意思表示無效。
(三) 其他要件。必須具備「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法定要件。「適當處理」是指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達成協議。其中,子女問題適當處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擔監護責任,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如何負擔,子女的姓氏是否改變等。財產問題,包括共同財產合理的分割與處理,對共同債務的分擔,對住房的分配,對生活困難方的經濟幫助等內容。訴訟離婚原告必須帶本人身分證、結婚證和離婚起訴書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請訴訟離婚。
7、離婚必須到登記結婚地辦理嗎?
辦離婚手續不需要在領取結婚證的地方辦理,具體情況如下:
1、協議離婚的,可以到雙方任意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不需要一定要在領取結婚證的地方進行辦理;
2、訴訟離婚的話,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辦理離婚證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離婚證需要以下材料:
1、雙方戶口薄原件;
2、雙方身份證原件;
3、雙方結婚證;
4、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定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須在辦理現場簽名);
5、二張兩寸單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吵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侍亂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老嫌檔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8、離婚要在原登記地辦嗎
夫妻雙方想離婚的,可以不用回到原來的登記地。夫妻雙方選擇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的,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雙方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相應的證件和材料,符合登記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為雙方辦理離婚登記,發給離婚證。因此辦理離婚登記,不需要回到原來的登記地,可以去任意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登記。
一、協議離婚:
1、夫妻雙方是自願離婚的,必須到婚姻機關去辦理離婚登記。首先是申請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先提出申請,雙方當事人攜帶居民身份證和常居住戶口本的證明,以及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兩個人結婚證的原件和協議離婚書,並且到其中一方的戶口本所在的婚姻機關申請。
2、婚姻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也會對兩個人的案件進行審查審查,主要是查明兩個人是不是自願離婚的,雙方有沒有對子女的撫養權和債務達成一致的協議
3、如果雙方當事人符合婚姻法離婚的規定,那麼婚姻登記機關的人員會在一個月之內給兩個人發放離婚證,並且注銷他們的結婚證,兩個人取得離婚證的時候就代表兩個孝譽人解除夫妻關系了。
二、訴訟離婚:
1、起草起訴狀;
2、准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根據雙方提交的證據對是否巧梁段給予離婚,以及財產分割、孩子培養等問題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渣歲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9、在哪領的結婚證就要在哪離婚嗎
一、在哪領的結婚啟漏茄證就要在哪離婚嗎
1、在哪領結婚證,不一定在悄察那個地方離婚。男女雙方選擇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的,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辦理,雙方可以任意選擇,可以去結婚地解除婚姻關系,領取離婚證,也可以另一個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登記,不需要回到結婚地領取離婚證。當事人只需要回到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登記,不需要回到結婚地辦理離婚登記。
2、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二、結婚登記申報資料有哪些
結婚登記申報資料有:
1、雙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集體戶口由戶口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證明;
2、當事人個人檔案所在地或社區居委會出具的婚姻搜弊狀況證明;
3、婚檢報告;
4、離過婚的,還須帶離婚證件;
5、喪偶的,由另一方到死亡派出所開具喪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