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繼女結婚
1、繼子和繼女可以結婚嗎?
法律分析:必須依具體情況而定。如若繼子繼女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則可以結婚;反之,若繼子繼女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則不能結婚。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肢梁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讓培發給結婚坦飢唯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2、離婚後能和繼女結婚嗎
法律上當然是允許的,不過從代溝上看,不是很般配,可能會有矛盾,如果能同居最好,以後什麼時候煩了,隨時分手,比較方便。
3、繼子和繼女可以結婚嗎?戶口本的關系怎麼改
繼子和繼女不可以結婚,戶口本的鬧皮關系不能更改。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繼子與繼女屬於直系血親以及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的范圍,因此不能租彎告結婚。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弊明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等同於生父母子女關系。
4、形成撫養教育關系的繼父與繼女可否結婚
不可以。
這種行為不僅有悖倫理道德,也是違法行為。
形成撫養教育關系的繼父與繼女成立擬制直系血親關系。《婚姻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也就是這種關系下繼父與繼女必須承擔直系血親的義務。《婚姻法》 第七條第(一)項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因此,形成撫養教育關系的繼父與繼女是禁止結婚的。
5、繼子和繼女可以結婚嗎?
繼子和繼女年能不能結婚依具體情況而定。具體情況如下:
1、如果繼父敗臘舉母與繼子存在扶養關系,雖然沒有血緣關系但屬於擬制血親,繼父母的親生女兒和繼子察碧是不允許婚配的;
2、沒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繼兄弟姐妹之間屬於姻親,不局森屬於擬制血親。
擬制血親是指本來沒有血緣關系,或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但法律上確定其地位與血親相同的親屬。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繼父或繼母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也同於生父母子女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6、再婚家庭繼子繼女可以結婚嗎
再婚家庭繼子繼女法律未明確限制,但倫理上不可以。雖然法律禁止自然直系血親結婚的緣由可以類推適用擬制直系血親,導致不能將現行法律關於自然直系血親禁婚的規定直接套用在擬制直系血親上,規定背後支撐禁婚親規范的倫理依據還是可以通用的。繼子繼女結婚是違背禁婚親規范倫理依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彎中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沒鬧明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枯告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7、繼子和繼女可以結婚嗎?
法律主觀:依具體情況而定。若繼子繼女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則可以 結婚 ;反之,若繼子繼女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則不蠢毀飢能結婚。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余燃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帶返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禁止結婚 。
8、繼子和繼女可以結婚嗎?
若繼子繼女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則可以結婚;反之,若繼子繼女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則不能結婚。
【法律分析】
如果繼子和繼女沒有血緣關系就可以結婚,不構成近親結婚。近親(或稱親緣關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內有共同的血緣關系。如果通婚,稱為近親婚配。雙方有太多相似的遺傳因子,後代無法從那裡產生變異,有害基因將之傳遞給子孫。如果這一基因按常染色體廳信梁隱性遺傳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為是突變純合子而發病。因此,近親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疾病的發生風險。由於近親結婚的夫婦,雙方有較多相同的基因,容易對生存不利的隱性有害基因在後代中傳遞(即純合),因而容易出生素質低劣的孩子。據世界衛生組織估計,人群中每個人約攜帶 5 ~ 6 種隱性遺傳病的致病基因。在隨機婚配(非近親婚配)時,由於夫婦兩人無血緣關系,相同的基因很少,他們所攜帶的隱性致病基因不同,因而不易形成隱性致病基因的純合體(患者)。而在近親結婚時,夫婦兩人攜帶相同的隱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很大,容易在子代相遇,而使後代遺傳病的發病率升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扮運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坦明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