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戶口一定要結婚證嗎
沒有友禪族結婚證不可以遷移戶口。
結婚戶口遷移流程:
1、需要先登記結婚,沒有結婚證不可以辦理遷移。
2、需要遷出方,在本地開具戶籍證明信,由當地的戶籍所出具,如果是農村戶口的話,要在當地開好弊農村戶口證明,如果不開具的話就默認為城市居民。
3、要帶雙方的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遷出方開具遷出證明信。
4、將遷出方的證明信,交予遷入方的戶籍管理所,保持電話正常有人接聽,過半個襲橋月個人戶籍所屬的公安分局戶籍科打電話通知去取准遷證。
5、帶上這張准遷證和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女方家派出所領遷移證。
6、帶上剩下一聯的准遷證、遷移證、和戶口本、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到男方家戶籍所屬派出所上戶即可。
2、沒有結婚證能遷戶口嗎?
沒領結婚證 能遷戶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相關規定,可以遷戶口的情形包括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等,如果女方想將戶口遷到男方的,男女雙方需要結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毀宏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纖好冊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襪蘆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3、遷戶口需要結婚證嗎
看是什麼情況的戶口遷移了,下面這幾種需要結婚證證明材料;
親屬投靠:新生嬰兒入戶的: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嬰兒父母身份證或戶口簿;嬰兒父母的結婚證書;准生證或生育證(其中: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應出具徵收社會撫養費憑證)。
夫妻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結婚證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或戶口薄;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隨遷人員的戶或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
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被投靠人申請、身份證或戶口簿;接收單位證明;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夫妻同時遷入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已達到法定婚齡的子女投靠父母,還應出具婚姻登記機關的未婚證明。
近親屬投靠:出具法定監護(撫養)人喪失撫養能力或病故傷亡證明和與被投靠人確立監護(撫養)關系的公證書
(3)遷戶口一定要結婚證嗎擴展資料
遷移戶口所需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復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發票或有關憑證。
二、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
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干入戶的: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為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屬軍隊轉業幹部及復員退伍軍人人戶的:軍轉幹部或復退軍人安置部門介紹信;隨遷軍轉幹部家屬安置通知書。
屬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就業入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普通高等(中專、技校)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
屬投資興辦實業的人員入戶:投資人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完稅證》;擬遷移人員的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
三、引進人才
所需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學歷和職稱證書;組織人事、勞動部門相關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四、高校畢業生
一、戶口在學校的學生,假若就業單位有人事權,那麼可以把戶口遷移到單位集體戶口,憑借《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和單位接收證明辦理入戶手續;假若單位沒有人事權,那麼可以把戶口遷移到工作城市的人才市場,就像在廣州工作把戶口遷移到南方人才檔案戶口掛靠中心;
或者學生可以要求將戶口遷移回原籍,憑畢業證和《戶口遷移證》辦理恢復戶口手續;或者申請暫緩就業,可以將戶口檔案繼續保留在學校兩年。二、戶口不在學校的學生,假若單位有人事權,那麼可以將戶口由原籍直接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
4、遷戶口需要結婚證嗎
遷戶口需要結婚證,除此之外還需要的材料如下:
1、婚遷,碼蠢橘持合法的結婚證;
2、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檔哪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遲團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5、遷戶口不用結婚證可以嗎
法律主觀:辦結婚證可以不遷戶口。材料如下:1.攜帶雙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2.大家需要提前去把單身證明和兩者之間沒有直系親屬關系的證明的原件帶到民政局;3.提交2寸近期兩人半身哪姿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以提前拍好,也可以現場拍。需要遷戶口的運握話,男方這邊出具同意人口接收證明,女方那邊出具同意遷出證明旁緩慶,然後去戶籍辦辦理新的戶口本和身份證。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6、戶口遷移需要結婚證嗎
公民因結婚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需要結婚證。
戶口遷移手續需要以下材料:
1、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等等。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7、轉戶口需要結婚證嗎
轉戶口需不需物李念要結婚證關鍵是要看你為什麼遷罩困戶口: (1)如果是婚遷的話。那麼就必須攜帶結婚證、雙方的戶口薄、雙方的身份證、女方 戶口所在地 派出所的遷移證、男方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的准遷證、才能遷移戶口啊。 (2)假如你有房產證遷移戶口,那就不需要結婚證了。只需要你的戶口薄、身份證、就可以辦理戶口遷移擾輪。
8、遷戶口需要結婚證嗎
法律分析:辦理夫妻投靠落戶必須攜帶結婚證才可辦理,其他遷移情況有房產證或房產證明也可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9、不領結婚證可以遷戶口嗎
不領結婚證可以遷戶口。具體情形如下:
1、配偶可以遷移戶口到對方城市;
2、沒領結婚證是不可以通過結婚這一途徑來遷移戶口;
3、遷戶口要看擬遷入地的落戶政策,才可以落戶;
4、遷戶口時帶上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照片的戶籍證明、結婚證、雙方身份證、戶口本。
遷戶口流程如下:
1、向遷入地負責戶籍管理的公安部門咨詢,了解戶口遷入申請所需要提供的證件和材料;
2、提出戶口遷入申請;
3、遷入地戶籍主管部門審核申請書和所附材料,通過審核,則簽發《准予遷入證明》;
4、不符合遷入條件,公安機關會給出具體解釋,提交的材料不齊全而無法通過審核,則會給出具體說明,申請人按說明再補充材料進行重新審核;
5、咨詢現戶籍地派出所申請遷出所需要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再攜帶各種證件材料和准遷證,到現戶籍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