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族怎麼和回族結婚
1、漢族人能與回族人結婚嗎?
1、宗教信仰問題:漢族與回族結婚的禁忌之一就是漢族與回族的宗教信仰問題,現在的少多數民族與漢族通婚一點都不稀奇,但是因為回族虔誠的信仰是伊斯蘭教,所以在很多方面會與漢族都會有所不同,但是這都不是不能解決的,只要漢族也信奉伊斯蘭教,那麼漢族與回族就可以通婚。
2、飲食問題:漢族與回族結婚的禁忌還有飲食問題,漢族人結婚一般都大擺筵席,喝喜酒,這些都是婚慶必不可少的,但是回族在結婚典禮上是不能見到酒的,都只有水果,點心,而且不能出現豬肉,所以回族與漢族通婚,這方面一定要尊重回族的習俗,尊重回族的飲食習慣,酒肉都是大忌,因此漢族與回族結婚的飲食禁忌還是需要多加註意的,畢竟漢族與回族在風俗習慣上有很大的差異。
2、回族和漢族可以結婚嗎?
回族和漢族可以結婚。
在我國只需要男生滿足22周歲,女生滿足20周歲,而且雙方不存在直線血緣關系或者三代以內同系血緣關系的,並察凳都是可以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的,跟是否是同一個民族的,是沒有關系的。
回族的話是比較注視男女雙方在民族上的生活習慣是否一致的,所以他們更加主張的是婚內結絕旅婚,而且回族人的話,他們是不重視門第或者是富貴的,更加註重的是雙方的品德和才貌。
一般來說在回族的話,他們重視的是民族單向內魂,也就是說回族的男孩子是可以娶其他民族的女子為妻的,但是回族的女性不可以跟其他民族的男性通婚。
回族和漢族結婚的條件。
1、回族和漢族之間結婚的話,首先需要雙方都是自願結婚的前提,而且雙方之間的信仰,宗教要都是屬於穆斯林一族的,雙方父母也必須同意。
主要也是為了讓彼此以後的生活習慣等等能夠融合特別是在信仰的宗教和飲食上面,都要有很多的契合點才行,否則的話雙方在很多方面都不一樣,就很難適應在一起生活。
2、在回族的話他們是不會吃豬肉的,所以如果在漢族的話,他們也不願意家裡的人是吃豬肉的。所以如果想要跟回族的人結為夫妻的話,可能你要放棄的很多東西,比如一些他們禁忌吃沒咐的東西和禁忌使用的東西,包括你的宗教信仰,都需要跟他們的一致。
3、漢民和回民可以結婚嗎?
漢民和回民可以結婚。
法律並沒有規定回民和漢民不能夠結婚,回民和漢民只是在飲食、宗教信仰和民俗風俗等方面存在差異,但是都屬於我國公民,都受我國法律的約束。只要兩個人沒有法律上不允許結婚的情形,都可以結婚。
隨著社會的發展,不同的民族之間通婚也變得很常見,漢族的男人不用加入伊斯蘭教也能娶回族女孩,但是要尊重她本人的意願。
(3)漢族怎麼和回族結婚擴展資料:
回族在飲食習慣、服飾裝飾、誕生命名、成年儀式、婚姻和喪葬、節日等習俗上,都有濃厚的伊斯蘭教色彩。
根據伊斯蘭教的規定,回族禁食豬、馬、驢、騾、狗和一切自死的動物、動物血,禁食一切形象丑惡的飛禽走獸,無論牛、羊、駱駝及雞禽,均需經阿訇或做禮拜的人念安拉之名然後屠宰,否則不能食用。
日常生活中,回族不抽煙、不飲酒,但特別喜歡飲茶和用茶待客。由於分散各地,形成了不同的飲茶習俗,北方回族地區有罐罐茶;雲南回族中有烤茶;湖南回族中有擂茶。蓋碗茶是西北回族的一種特殊嗜好。
4、漢族和回族結婚有什麼講究嗎?漢族嫁給回族是否也要成為回族才可以呢?
根據《古蘭經》的規定,我國回族在形成後,實行族內通婚。但男性可以娶非伊斯蘭教和信仰伊斯蘭教的其他民族的女性為妻,限制女性與非伊斯蘭教以及信仰伊斯蘭教的其他民族男性通婚。與回族結婚的非伊斯蘭教男性和女性必須皈依伊斯蘭教,履行入教手續,接受伊斯蘭教的約束。上述規定無論是歷史上還是在現代,一般在回族聚居的地區都比須嚴格地執行。但在回族與其他民族雜居的地區,或者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回族與漢族或其他民族之間的通婚卻是屢見不鮮的。伊斯蘭教還規定,一個男子可娶四個妻子,諸妻平等。1949年以前,回族地主富商有多妻現象,一般平民多數為一夫一妻。新中國成立後實行社會主義的婚姻法,一夫多妻有悖於法律,因而被廢除。總之,回族的婚姻,因地區而有異,因時代不同而有別。但回族的婚姻一般程序要經過提親、訂婚、迎娶、婚禮等過程。提親。適齡男女雙方通過相互了解認識有了感情,然後由男方請來媒妁,到女方家去提親。西北地區提親時,媒人一般要帶「四色禮」(茶葉、方糖、紅棗、核桃),又叫「開口禮」。女方收下,即暗示可以考慮,反之則拒絕。過後往返若干次,雙方滿意後即可商議訂婚事宜。訂婚。回族訂婚方式因地而異,沒有一定的規制。西北地區訂婚俗稱「掛墜兒」,訂婚日男女雙方都要宴請媒人、主親人。訂婚禮品有金耳墜兒、衣服或衣料、化妝品、封子(又稱干札,現金)、四色禮等,由男方送到女方家中。海南回族訂婚時,多由男方攜檳榔、面條、聘金、手鐲等禮品到女方家面議完婚日期。聘禮多寡、品種,往往視男方財力和女方要求而定。
嫁娶和婚禮。雙方選定吉祥日(大都選「主麻」為成親日)後,迎親前四天,男方邀女方家長於次日到家中書婚。這一天,男方先請來掌教阿訇(另室候坐),立司禮(主親人擔任),女方客人來後,互道問候,各就各位後,掌教阿訇入堂上席就坐,女方客人、男方主人分坐左、右側,眾親友坐於兩邊,新郎在案前跪下,掌教阿訇申明婚姻之禮,書婚之義,書男女名氏及男女名於箋,當眾宣讀,然後抓起盤中糖果、花生之類擲向新郎三次,主人擺上宴席,款待來賓。迎親之日,新郎盛服去女方家中,岳丈迎入,拜於堂。穿著嫁裝的新娘拜父母及親屬,然後以錦帛覆其面首,登上彩車,由新郎護送至男方家中。入夜至行婚禮。當天宵禮後,媒人在新房內擺上菜餚點心,領新郎入內與新娘共進晚餐,食花露羹湯。用餐後由親族中德高望重又通曉教典的婦人向新郎新娘訓誡夫婦互相敬愛的有關內容,並問及教典所應知之條例。最後,去除新娘頭飾,放下帷帳,眾人退出。次日清晨新娘家送來菜餚,請來婿家舅姑,新娘敬請長輩用餐;舅姑家亦備菜餚,招待新娘。新郎則於婚後三日攜禮品拜見岳父母及外舅、外姑諸親族。
當代回族婚禮有所變化。結婚這天,由媒人親屬數人去女方家中接親,車、馬、轎均須持彩結,表示吉祥喜慶。婚禮開始後,主婚人念過結婚證書,阿訇便詢問男女姓名,徵求是否同意,然後寫「伊札布」(確認書)、念「尼喀哈」(證婚詞),抓起糖果、核桃之類撒向人群。農村回民還有「擺針線」之谷,炫耀新娘針線活做得好,有的還唱「表針線」歌;有的地方還有「耍公婆」的習慣。晚上,各地都有鬧新房的習慣。婚後第三天新娘由新郎陪著回娘家看望父母雙親。
回族婚禮習俗各地區還有各自獨特的風俗。例如,湖北洪湖老灣回族鄉男女雙方鍾情後,男方如有結婚要求,須在當年端午、中秋送女方家一擔酒、糕點、糖果和節日佳品(粽子、腌蛋、月餅之類);結婚時請阿訇為新郎、新娘取教名,誦祝福經等。西北地區新婚宴席上流行唱「宴席曲」,祝賀新郎新娘美滿幸福。安徽亳州一帶回族盛行在結婚當天由婦女在新房中念《撒床歌》,內容是大吉大利的話,邊念邊向新床上撒喜糖、白果、花生、紅棗等物,由來賓哄搶。北京牛街的回族在新婚後,新郎須去雙方在郊外的祖先墳墓掃墓,以祈禱保佑、向先人報喜。
5、漢族和回族能結婚嗎
法律分析:回族和漢族能結婚。我們國家是婚姻自由的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6、回族和漢族可以在一起嗎?
回族和漢族是可以在一起的。在我國男女雙方需要結婚的時候,只需要帶上各自的戶口本原件到其中一方所在地常住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就可以了。只要兩個人沒有法律上不允許結婚的情形,都可以結婚。法律並沒有規定回民和漢民不能夠結婚,回民和漢民只是在飲食、宗教信仰和民俗風俗等方面存在差異,但是都屬於我國公民。
法律依據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