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世界結婚
1、古代女子怎麼結婚那麼早
中國歷史源遠流長。朝代在改變,中國古代婦女的地位是否也隨著各種社會制度的轉變而不斷發生變化呢?我們准備從各個朝代的婚嫁習俗的變化入手,根據各個朝代遺留下來的詩歌、文章等資料,分析、研究中國古代婦女社會地位在不同的時代呈現出的不同的發展歷程及表現。
(一)先秦時代--婦女再婚現象普遍存在,同時在儒家思想中已出現禁止再婚的言論。
1.夏商
中國商朝的婦女地位是很高的,夏朝在開國時還是母系氏族社會,其居住方式有兩個特點:一是游牧性,二是從妻居。商代社會的婚姻是由多個父和多個母共娶,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會。
2.周朝
中國婦女地位的下降是隨著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現而形成的。按照周禮的規定,男性貴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個。《公羊傳》上講:"諸侯一娶九女,諸侯不再娶。"這個習俗在禮制上流傳到後代。周朝時期,已婚婦女地位卑下,婚姻關系能否維系取決於丈夫的好惡。丈夫願意維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願維系,就要被丈夫掃地出門。《詩經》中的一些詩,如以敘事為主的《邶風•谷風》、《衛風•氓》,以抒情為主的,《邶風•日月》、《王風•中谷有蓷》,均為當時棄婦的悲戚之聲。
3.春秋戰國
春秋戰國時代幾百年間戰爭頻仍、人口損失慘重,生產力的發展也需要更多的勞力,這使得婚姻所承擔的繁衍人口任務更為重要。於是,連青年男女的私奔在當時都不被絕對禁止,孀婦再嫁自然就不成問題了。甚至在諸侯國君中,這種事都屢見不鮮。史載衛宣公和其繼母私通,所生子長大後迎娶齊女,宣公見齊女貌美,竟劫奪來據為己有。《詩。邶風。新台》就是衛人諷刺宣公之作。宣公死後,其庶長子公子頑又迎娶宣姜,生子女多人,有二人後又繼為國君。衛人又作《牆有茨》刺之。其貴為國君,竟然迎娶再嫁、三嫁之女,而且其後代並未受到歧視,可見此風俗的普遍。從現存的關於先秦時代法律規定的殘存記載中,也未見有對婦女再婚作出限制之處。
(二)秦漢時代--限制再婚理論的進一步系統化和再婚行為的依然普遍存在。
1.秦朝
秦國自商鞅變法之後,貫徹法家思想,講求國家利益至上,禮法道德傳統相對受到忽視。秦代家庭立法中,婦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擁有平齊地位,如婦女可殺死通姦丈夫,丈夫毆妻與妻毆夫同等處罰,等等。反映在婦女再嫁的問題上,也就非常地寬容。從江陵張家山漢簡中有關秦代法律的記載可以看出有"夫死而妻自嫁,取者勿罪"的規定。
2.漢朝
西漢武帝之後,儒學思想逐漸成為中國官方的正統思想。儒家所提倡的道德、禮法標准也就愈益發揮出自己的影響力,逐漸地成為社會主流的道德規范和行為規范。兩漢時的儒者和官僚發揮了先秦典籍中關於男尊女卑思想的表述,對婦女再嫁問題給出了道德上進一步否定的評價。班昭《女誡》中說:"男有再娶之意,女無再適之文。"以一個婦女的口吻對同性的自由作出嚴格限制,千百年來貽害深遠。兩漢時的統治者也開始旌表守節孀婦,漢宣帝就曾於神爵四年(前58年)給穎川一帶的"貞婦順女"獎勵布帛。東漢以後,這種舉動變得非常頻繁。
不過,兩漢時正統儒者的言論尚未完全拘束人們的社會行為。當時的成文法律沒有明確地限制婦女再嫁。而實際生活中,婦女再婚的現象屢見不鮮。光武帝劉秀的姐姐湖陽公主守寡後,看上了有婦之夫宋弘,光武帝親自替她作說客。東漢末年的著名文學家,蔡邕之女蔡琰(蔡文姬),先嫁河東衛中道、被擄入匈奴後與左賢王成親,並生有子女,歸漢後又嫁與董祀,先後改嫁兩次。這樣的身世並沒有成為她一生的污點,相反她由於傳奇的經歷和文學上的才華被南朝人范曄收入了《後漢書。列女傳》,這在一千多年之後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情。古詩《孔雀東南飛》敘述東漢建安年間的故事,劉蘭芝不見容於婆母,其夫被迫出之,回到本家之後,馬上就有眾多提親者找上門來,可見婦女再嫁、即使是被出婦女的再嫁,都不是羞恥之事。
《說文》雲:"妻者,齊也"。這可以說是漢代人在夫妻關繫上的一個格言。那時庶民百姓之家如果丈夫出門在外,那麼妻子在家就可以自立門戶,包括迎接賓客、宴飲賓客、出送賓客等活動,婦女可以與男子一樣,參加社會交往。《漢樂府.隴西行》中說:"健婦持門戶,亦勝一丈夫。"就是當時人對婦女參加社會活動的一種評價。漢代的婦女觀較之前代是進步的。
(三)魏晉南北朝時期--法律規范的因襲前朝和社會輿論的由寬漸嚴
三國時代,由於連年戰亂,人口銳減。為了生息繁衍,統治者對婚姻的要件給予了寬松的規定對於婦女再婚的問題,同樣沿襲了漢代法律的寬松規定。《三國志》記載吳主孫權就曾納喪偶婦女徐夫人為妃。魏文帝曹丕的皇後甄氏原為袁紹子袁熙之妻,袁紹被曹氏打敗後,歸於曹丕。
西晉統一全國後,禮教綱常曾在短時間內又有所抬頭,晉武帝多次頒布詔令,禁止士庶為婚、嚴明嫡庶之別。對於孀婦改嫁問題,和東漢時的情形類似,官方意識形態中已經頻繁贊揚守節的烈女,而民間改嫁的現象仍時有發生。大體來講,在東晉、南朝的宋、齊兩朝,以及北方的十六國、北魏時期,由於玄學的興起,儒學處在相對低潮的發展階段。反映在家庭法領域,婦女的地位略有提高。東晉時甚至出現了以女休夫的情形。至於婦女再婚,也較為普遍,劉宋朝的公主普遍和駙馬不和,紛紛被皇帝准許離婚再嫁。南方到了梁代以後,儒家禮教開始重新興盛,統治者對於貞節烈婦的宣傳也開始升級。
在北方,即使是十六國和北魏初期的長期戰亂時期,宣傳婦女節義的論調始終不絕於耳。北周政府正式下達詔令,宣布"孝子、順孫、義夫、節婦,表其門閭。"這也是效仿歷史上漢、晉這些漢族政權的措施的一種舉動。
(四)隋唐時期--盛世之下對婦女的束縛再次放鬆
隋唐時代是我國封建社會發展的鼎盛時期,由於北方異族文化和中原文化在這之前幾百年間的交融,北方民族重視婦女地位、婚姻自由結合的傳統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因此,在隋代和唐朝初年,社會輿論和官方立法對婦女再婚的問題顯得非常寬容。
具有北方民族血統的唐代皇室,在一言一行為天下垂範的情況下,自身對婦女的再婚曾經毫不在意。據《新唐書。公主傳》的記載計算,唐代中前期的公主中改嫁者即有二十九人,其中有五人甚至三嫁。著名的襄城公主、太平公主,都曾改嫁。皇室如此,民間更是家常便飯,大儒生房玄齡、韓愈的夫人或女兒都曾改嫁。可見當時,"女無再嫁之文"的古訓一定程度上被人們遺忘,即使是主張道德文章的正統知識分子們也不以改嫁為非。《舊唐書•列女傳》記載:"楚王靈龜妃上官氏,王死,服終,諸兄謂曰:'妃年尚少,又無所生,改醮異門,禮儀常范。'"這說明當時年輕又無子的孀婦改嫁,是社會的常例,"守節"說不定才是不正常的。與此相對應,男子,甚至是貴族男子娶再婚婦女,也不以為恥。眾所周知武則天原為太宗才人,是正式的嬪妃,結果被高宗立為皇後。楊貴妃本是唐玄宗子壽王妃,卻改嫁玄宗。這些在後人看來屬於亂倫的行為,卻在唐代皇室中公開地存在。至於朝廷大員、知名人物,娶再嫁之婦更是司空見慣。另外,在唐代中前期,社會規范雖然沒有大力提倡婦女守志,但婦女若自願終身不再嫁,還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唐律疏議》在"夫喪守志而強嫁"條規定:"諸夫喪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強嫁之者,徒一年;期親嫁者,減二等。各離之。"在疏議中解釋到:"婦人夫喪服除,誓心守志,唯祖父母、父母得奪而嫁之。"不過,從條文來分析,其實女子守節是受很大限制的。在一個社會風氣並不特別注重貞節的時代,父母、祖父母很可能逼迫女兒改嫁。
所以,有唐一代,尤其是中前期,女主臨朝的事情屢見不鮮。高宗後武氏、中宗後韋氏、肅宗後張氏,都是掌握實權、炙手可熱的政治女性。安史之亂後,唐王朝由盛轉衰,思想控制反而甚於從前。公主改嫁、母後臨朝等情況都趨於絕跡了。
敦煌有些唐朝民間遺留下來的"放妻書",具有普遍意義。過去,我們印象中有"七去之條",寫離婚書的時候,男人通常寫一嚴正聲明,就把妻子休了。但這里將"去妻"改為"放妻",範本飽含深情,說感情不諧沒辦法維持,只好痛苦分手,現在把你放飛,希望以後能找到真正的幸福。這個事實證明男性已經放棄了俯視的姿態,兩性關系趨於平等。
(五)宋元時代--法律條文的固定少動和禮教思想漸趨嚴酷下社會風氣的改變
1.宋朝
由於程朱理學極力主張"存天理、滅人慾",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視婦女的權益,甚至提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在理學的影響和長期滲透下,從宋初到南宋的幾百年間,民間對於婦女再婚問題的輿論評價和社會風氣本身都經歷了巨大的變化。
宋初,仍乘唐代遺風,社會上婦女再嫁之風流行。皇室內部經過五代時的多年變亂,甚至連唐末制定的公主不得再嫁的規矩也不遵守。太祖之妹初嫁米福德,守寡後改適高懷德。社會名人中,大文學家范仲淹幼年喪父,隨母改嫁,長大後才歸宗。宋仁宗時頒布了類似唐宣宗當年的規定,宗室有子者的改嫁被禁止,但民間改嫁之風終北宋年間,未見式微。周敦頤、程頤等所宣傳的"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之類,在北宋當時影響並不很大,程頤的侄子亡故,媳婦也未能守節。但是,南宋以後,禮教之風漸趨嚴厲,一面有朱熹等不遺餘力地推行,控制了知識分子的觀念;另一方面,其在社會生活中也開始顯出巨大的影響。在這以後,絕無皇室公主和親王郡主多次下嫁的記載,一般的官宦人家之女,再婚的狀況也逐漸減少。與之相對應的是,《宋史》、《元史》列女傳中的節婦、烈女的記載與前代相比,大為增強。本來《列女傳》這種體裁是劉向所創,范曄在《後漢書》中首次將其列入正史之中。早期幾部史書所贊揚的列女系各個領域優秀的婦女,如拯救父親的緹縈,文才卓著的蔡文姬、輔佐丈夫的樂羊子妻等,相當於一部"各行業出色婦女傳"。但《宋史》之後,所謂列女幾乎全都是保持貞操、不事二夫的節婦,當然有立志守節的,也有不堪匪徒凌辱、與之同歸於盡的。總之,修史者認為婦女唯一值得旌表的品行就是堅守節操,其他的才能都是不值一提的。《列女傳》成了地地道道的"烈女傳"。
著名的女詞人李清照,本來與趙明誠為夫婦,恩愛美滿,生活幸福。金兵的鐵蹄踏碎了她悠閑的生活,南渡以後不久,趙明誠就去世了。李清照又改嫁給周汝舟為妻,婚後發現丈夫人品低劣,有違法行為、不堪共同生活。清照又告官檢舉其夫,其夫被法辦。宋朝法律規定,妻告夫者,即使所告為實,也要"徒二年"。清照為友人救助,才免於身陷囹圄,並與其夫離婚。但是,李清照後半生的這段經歷卻往往被欣賞她才華的文人所隱去,可能是認為她的行為不大光彩,有損於冰清玉潔的形象吧。
2.元朝
元代北方民族盛行兄死,嫂改嫁於弟的習俗。元代時,該習俗不但在進入中原的蒙古人中繼續存在,還進入了漢族居民的生活之中。《大元通制條格•戶令》中記載了很多小叔收嫂的例子。叔嫂成親,在漢族傳統習俗中,本屬於親屬間相奸,這是少數民族習俗對中原文化發揮影響的一個實例。嫂子改嫁小叔,不但在倫理上使漢族人難以接受,而且也產生了法律沖突。元代法律對於漢族男女婚姻繼續了"有妻不更娶"、"守志者不得強制改嫁"等限制,而如果小叔原有妻又收嫂,在法律上就無所適從。基於此,元中期以後,對於收嫂給予了逐漸嚴格的限制,如:嫂僅訂婚不收繼、叔已有妻不收繼、叔嫂年齡相差懸殊不收繼等。而且,蒙古族風俗中還有一些其他的收繼制度,象侄兒收養嬸母、兄收養弟媳,因為和漢族傳統禮教太不相容,不在漢族地區實行。
長期以來,儒者提倡是一回事,民間百姓的觀念是另一回事。禁止婦女再嫁的思想向民間滲透得十分緩慢,頂多在貴族和士大夫中間蔓延。
(六)明清時代--法律和道德規范的愈發嚴厲和實際生活中再婚現象仍然存在
明清時代,我國的封建制度漸趨腐朽和沒落。反映在社會風尚和道德規范上,兩宋以來摧殘人性的禮教的勢力在繼續擴張,對於婦女的生活自由和婚姻自由的壓制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殘酷程度。
《大明律》首次將前代法典中關於婦女再婚問題的兩條規定"居喪嫁娶"與"婦女守節而強嫁"濃縮到一條之中,不過處罰力度變輕。在唐宋"徒三年"的"居喪嫁娶",改為"杖一百",唐宋"徒一年"的父母、祖父母之外的人逼迫孀婦改嫁之罪,在《大明律》中僅"杖八十"。表面上看,明朝法律的規定甚至比唐代都要寬松。但是明朝的法律為了集中精力維持其王朝的統治,著重懲罰那些謀反、謀大逆等侵犯政權利益的行為,而對於婚姻之類的私事,則能寬就寬,不過多干預。即所謂"輕其輕,重其重"的原則。所以,處刑減輕未必就意味著在這個問題上,婦女可以享有更寬松的選擇。
《大明律》中還首次明確規定了:"若命婦夫亡,再嫁者,罪亦如之(引者註:指上文所引關於居夫喪改嫁的規定),追奪並離異。"關於禁止官員妻子再嫁,早在隋文帝時就有規定,但不久就廢除了。直到元至大四年(1311年)才又恢復。其理由解釋為"婦人因夫子得封郡縣之號,即與庶民妻室不同,既受朝命之後,若夫子不幸亡歿,不許本婦再醮。"《大明律》正式在成文法典中剝奪了有爵位的貴族之婦的再婚權。封建法律剝奪了無數普通群眾的幸福,也沒有給其維護者以任何照顧。
《大清律》對於強迫守志孀婦改嫁的問題,作了破天荒的新規定:"其夫喪服滿,果願守志,而女之祖父母、父母,及夫家之祖父母、父母強嫁之者,杖八十。期親加一等。大功以下又加一等。"自古以來,父母、公婆是可以不顧孀婦的意願,強行逼其改嫁,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的。清代的這一嶄新規定,決不是為了尊重婦女的自由選擇權,只不過因為當時鄙夷婦女再嫁之風,在民間已經根深蒂固。立法者經過考慮,認為維護綱常名教,阻止婦女改嫁的意義已經可以和同為封建倫理最高規范之一的家長對子女的絕對控制權相抗衡了。這一立法上的改變,是很值得注意的。
明清時代,封建的宗族勢力有了進一步的增長,大量的鄉規族約充斥著迫害婦女、剝奪婦女再婚權利的條款。在當時,國家制定法,尤其是民事規范,實施的效果是要打很大折扣的。在廣大的鄉村,宗族習慣法、地方習慣法實際上起著主要的調整功能。因此,婦女要想成功地再嫁,首先就要遇到極其強大的宗族勢力的阻礙。
明清時代,統治者基於維護自身業已腐朽的制度的需要,不斷強化對婦女守節的推崇和提倡。《內訓》、《古今列女傳》、《規范》等所謂女教讀物鋪天蓋地,明清帝王都曾下過不少諸如此類的詔書、制文。從民間那密布的貞節牌坊和各地方誌中守志一生、甚至殉夫從死的婦女大量的涌現,我們都能感受到廣大婦女的不幸和封建禮教的殘忍。
明清時代的一些文學作品,雖然不能據以作法制史的實證分析,但還是可以折射出許多當時的社會風尚、生活習慣,彌補正史記錄的不足。從這些作品中,我們可以看出,婦女再婚現象在文化水平較低的平民階層中間,並不是極其困難,而仍然時有出現。如《紅樓夢》中尤二姐、三姐之母,便是帶著女兒改嫁到尤家的。但在廣大農村,婦女再婚的問題恐怕不能得到類似寬容的待遇。不過,透過文學作品的記載,也使得我們了解了該問題的各個方面。
五、心得體會
從漫長的古代婦女地位的歷程中,我們可以看到在母系社會中婦女地位在一段時間里受到一定程度的崇敬。但隨著孔子男尊女卑思想的確立,儒家思想提出及婦女在婚嫁上的"三從四德",到了其後的"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思想體現人們的重男輕女現象的日益嚴重。從一夫可多妻的再正常不過的現象,和孀婦再嫁這一問題卻屢屢收到社會的輿論相對比,婦女地位一再地受到壓迫。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及封建社會專制的變化婦女的地位也不斷變化,在這個過程中,體現的是婦女對自由婚姻的追求,對地位提高的渴望。無論是儒家思想的提出,還是民間世俗的緣故,婦女地位低下隨著世界的發展和進步脫離了低級的封建社會和對婦女的歧視,這體現在現代婦女的做為上,現代女性中出現了許多科學界、領導界的風雲人物。
那麼,造成女性不平等情況在中國古代如此普遍的原因是什麼?我們想就是因為中國古代女性在經濟上是不能獨立的,也就是說,女性不能自力更生,需要依靠男性。所以男性對女性提出的不平等要求,女性不能反抗。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我想跟中國古代社會主要是農業社會有關。因為在農業生產中,女性由於體力所限,是不能有有效貢獻的;此外在農業社會,農民大多並不富裕,娶老婆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娶了老婆就當作財產關在家裡,生怕"丟失"。而進入現代社會,一方面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解放女性生產力,另一方面知識經濟的發展縮小了男女生產力差距。所以女性有機會參與社會生產生活,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才有今天的男女平等。
我們認為,現代的男女平等是男性和女性一起構建和諧的社會,一起促進社會的發展。因此,女性應當自強自立、自尊自愛,揚長避短,用知識充實自己,積極參與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等各方面建設。
2、好像是本穿越小說,主角姓李,寫的是隋朝後期到唐朝的事,小小年紀官居太尉,與長孫無憂結婚,長居龍門。
大業九年,年僅十二歲的長孫氏嫁給了李世民,婚後長孫氏回永興坊省親,舅舅高士廉的小妾張氏在長孫氏居住的地方看見了一匹高頭大馬,而且鞍勒等物准備得一應俱全,就把這件事告訴了丈夫,於是高士廉令人占卜了一番,占卜的人說:「此女貴不可言。」果然不出所料,不久之後李淵在長安稱帝,改元武德,封次子李世民為秦王,冊封其妻長孫氏為秦王妃。
武德二年,秦王妃長孫氏與李世民的長子誕生於承乾殿,故以此殿為名,取名李承乾。不過承乾有著承繼皇業,總領乾坤之意,所以此二字雖為宮室之名,然而用作人名時卻有著無比深意,是以「承乾」一名當為唐高祖為這個孫子親賜。
武德三年,長孫氏為李世民誕下第二子,取名李泰。同年六月,李承乾與李泰分別被冊封為恆山郡王與宜都郡王。
武德四年,長孫氏為李世民生下了一個女兒,取名麗質——天生麗質難自棄,單從這名字中就可想見李世民對這個寶貝女兒的喜愛之情。同年,唐高祖又將宜都郡王李泰進封為衛王,加授上柱國,以繼李元霸之後。原本作為秦王的嫡次子,李泰日後的爵位原本最高不過是從一品的郡王,然而李淵卻將其封為了正一品的衛王(而不是從一品的嗣衛王)並授予上柱國的勛官,這對李世民一家來說是莫大的恩寵。
這一年的七月十日,唐高祖廢五銖錢,發行開元通寶。唐高祖特別准許李世民可以自己鑄三爐的錢,據唐玄宗時的大臣鄭虔所說,歐陽詢奉上蠟樣時,王妃長孫氏曾不小心在蠟樣上留下了一點指甲的痕跡,於是開元通寶鑄造完成後上面便有了一縷「掏文」。
武德五年,李世民將長孫氏的侄子、長孫熾之孫長孫家慶任命為長子李承乾的侍讀。
武德七年,唐高祖將恆山郡王李承乾徙封為中山郡王。而李世民平定王世充後,將陸德明與孔穎達這兩位儒學大師雙雙任命為秦王府十八學士,令他們教導李承乾儒學經典,同年,李世民又將長孫氏的另一個侄子,也就是長孫家慶的胞弟長孫祥任命為李承乾中山王府的功曹。
又因為妻子長孫氏的身體不太好,李世民在經過太原的時候想到妻子曾經在玄中寺聆聽鍾聲並修葺寺廟一事,便特意到玄中寺拜會寺中的高僧道綽大士,供奉了大量珠寶,以此為妻子祈福。
隨著大唐江山的統一,李世民大部分時間都留在了京城,又因為功高震主,秦王府與太子李建成的摩擦積怨也日漸加深。長孫氏便充分發揮了自己身為女眷的優勢,時常進宮侍奉高祖與他的後宮嬪妃,盡力彌補彼此之間的嫌隙。
武德九年,秦王府與東宮的局勢越來越緊張,長孫氏與房玄齡「同心影助」,共同輔佐李世民。最後,李世民為了自保不得不率先帶領長孫無忌、房玄齡、杜如晦、高士廉等人在玄武門埋伏,長孫親自為將士們分發盔甲,勉勵眾人,將士們都感激萬分。李世民在玄武門之變中成功誅殺了李建成與李元吉後,被唐高祖立為皇太子,而長孫氏也被冊拜為皇太子妃。
八月二十一日,唐太宗登基後的第13天,就將自己的妻子長孫氏冊立為皇後,並追贈自己的岳父長孫晟為司空、齊國公,謚曰獻。十月癸亥,又立嫡長子中山郡王李承乾為皇太子。
貞觀元年,唐太宗將玄武門之變中功勛第一的長孫無忌襲爵齊國公,實封一千三百戶。又因為長孫無忌與自己年少時就是好朋友,如今又是外戚與功臣的雙重身份,唐太宗對他格外重視,經常讓他出入自己的居室之中,又授予了尚書右僕射的要職。三月癸巳,長孫皇後舉行了親蠶禮。
同年,長孫皇後的叔父長孫敞因為受賄被免官,唐太宗卻因為長孫敞是妻子叔父的緣故,經常命人送絹給他,供他開銷,不久又讓他以宗政卿的官銜退休,又加授了金紫光祿大夫的散官,以及正二品平原郡公的爵位。
十二月,長孫皇後的異母哥哥薛國公長孫安業與李孝常、劉德裕、元弘善等人謀反事泄,按罪當死,但長孫皇後卻流著淚向丈夫求情:「安業之罪,萬死無赦。但他早年將我和母親趕出家門,此事天下皆知,如果殺了長孫安業,世人必然會認為我是仗著陛下的寵愛報復兄長。」於是別的主犯全部被誅,甚至李孝常的幾個兒子也因連坐全部被殺,惟獨長孫安業得以免於一死。
貞觀二年,長孫皇後反對哥哥長孫無忌擔任要職,常常對丈夫說:「我身為一朝皇後,尊貴已極,實在不願兄弟子侄都在朝廷之上。漢朝的呂家和霍家外戚正是前車之鑒,希望陛下千萬不要任命我的哥哥為宰相。」唐太宗一開始並沒有聽從妻子的意見,堅持給了長孫無忌高官厚祿,於是長孫皇後私下讓哥哥主動辭去這些職位,直到唐太宗最終不得不答應,只加封長孫無忌為開府儀同三司的虛銜,長孫皇後這才喜笑顏開。
五月,衛王李泰改封越王。李泰因為是長孫皇後所生的緣故而寵冠諸王,唐太宗令其遙領揚州大都督與越州都督,封地竟然有22州之多!比同時受封的親王封地多了近兩倍。
六月庚寅,長孫皇後在麗正殿生下了第三個兒子李治,唐太宗欣喜異常,不僅大宴五品以上的官員,賜帛有差,還下令只要是在這一天出生的人都可以領取糧食。據說就在李治出生三天後的「洗三朝」時,長孫皇後將當年丈夫從晉陽宮中得來的玉龍子與綴滿珍珠的朱紅襁褓一並賜給了這個小兒子。從此,這枚「廣不數寸,而溫潤精巧,非人間所有」的玉龍子就成為了唐朝的吉祥物,由皇帝們代代相傳。
同年,長孫皇後的長女,年僅八歲的李麗質被冊封為長樂公主,食邑三千戶。
貞觀五年正月庚戌,唐太宗封長孫皇後之子李治為晉王。同年,唐太宗召法師元琬於苑內德業寺為長孫皇後寫藏經。
貞觀六年,唐太宗與長孫皇後特所鍾愛的長樂公主將要出嫁,唐太宗特別下令讓有司准備比長公主多一倍的嫁妝,然而不久之前御史大夫韋挺剛剛上表批評過時風:「今貴族豪富,婚姻之始,或奏管弦,以極歡宴;唯競奢侈,不顧禮經。……若不訓以義方,將恐此風愈扇。」結果唐太宗竟然「頂風作案」,要為自己的愛女准備的嫁妝甚至比長公主還要多許多,此舉自然而然招徠了魏徵的嚴厲制止。
魏徵認為嫁妝比長公主多一倍不合禮法,極力諫止,唐太宗下朝後將這件事告訴了長孫皇後,長孫皇後感嘆道:「我知道陛下器重魏徵但不知道其中的原因,今天才知曉原來魏徵果然是於社稷有益的肱骨之臣,而魏徵作為臣下卻能夠秉直上諫,這份品行實在是難能可貴。」於是下旨賞賜了二十萬錢與四百匹絹給魏徵,並特意囑咐道:「我希望鄭公能夠一直將這份敢於直諫之心保持下去,認為不對的就直說,不要因為君臣之禮而有所諱言。」
三月,唐太宗與長孫皇後到九成宮避暑。四月癸卯,夫妻二人在散步時,發現丹霄殿西面有片土地略感濕潤,於是用手杖通導,即刻便有泉水湧出,隨即用石檻圍住,將之引伸為一個水渠。又因泉水出自丹霄殿之西,唐太宗便在丹霄殿置酒宴請諸位大臣,並賜帛各有差。而由魏徵撰稿、歐陽詢正書的《九成宮醴泉銘》,記敘的正是唐太宗與長孫皇後散步時發現醴泉的這件趣事。
幾個月後,長孫皇後所生的小公主滿月,唐太宗十分欣喜,大宴群臣於丹霄殿。九月丙申,太子李承乾來九成宮朝見,唐太宗高興之餘大宴東宮官屬,又賜帛各有差。
十月乙卯,唐太宗與長孫皇後自九成宮回到長安,唐太宗親自侍奉太上皇李淵,與長孫皇後一起獻上飲食服飾等,直到夜深了才離開。唐太宗想要親自送太上皇回去,太上皇不肯答應,讓太子李承乾代為相送。
貞觀七年,在經過一年多的准備後,長孫皇後與唐太宗的愛女長樂公主出嫁,而駙馬不是別人,正是長孫無忌的嫡長子,未來的趙國公,現在的宗政少卿長孫沖。同年,長孫皇後的幼子晉王李治遙領並州大都督一職,那麼並州又是什麼地方呢?
根據史書的記載,並州即太原府,也就是說李治得到的是太原這塊封地。但凡對唐朝有所了解的人就會知道,有唐一代,太原貴為北都,在政治、軍事、經濟上可謂是地位全面超然。因為太原不僅是中原王朝的北方重鎮,更是李唐的龍興之地!而唐太宗卻輕描淡寫地將晉王這個封號給了李治,又將地位如此獨特的太原封給了他,唐太宗對妻子所生的這個小兒子的寵愛之心也由此可見一斑。
同年,越王李泰也在遙領鄜州大都督及夏勝北撫北寧北開五都督的同時,又被授予了左武侯大將軍、雍州牧等職位,而在別的同齡皇子已經遠赴封地上任的時候,李泰不僅仍舊留在父母的身邊沒去封地上任,唐太宗甚至還下令讓他搬進武德殿居住。
貞觀八年三月甲戌,太上皇李淵在兩儀殿大宴西突厥使者,唐太宗與長孫皇後親自奉上膳食以及衣物等,全部都是奇珍異寶,長孫皇後又親自為唐高祖梳頭,為他戴上冠冕,並感慨道:「至尊年事已高,頭發都全白了。」眾人無不傷感流涕,一家人如同尋常百姓一樣。
庚辰,長孫皇後與唐太宗一起駕幸九成宮,一天夜裡柴紹匆忙前來上報說有急變,唐太宗不得不穿上盔甲離去,而同床共眠的長孫皇後雖然正抱病在身,但也堅持要一同前往,宮人紛紛勸止,長孫皇後卻說:「陛下如此震驚,我又如何能夠安心養病?」
貞觀九年三月,長孫皇後舉行了親蠶禮。同年長孫皇後身體不適,唐太宗擔憂之下接連請了曇藏法師、法常法師等諸位得道高僧進宮為妻子受戒祈福。後來曇藏法師逝世於會昌寺,長孫皇後與太子李承乾皆派人前往為其吊喪,唐太宗又下詔安葬了曇藏法師。法常法師也因為為皇後受戒的緣故,得到唐太宗的旨意有幸成為了空觀寺上座。
貞觀十年,隨著長孫皇後病重,李承乾為母親的病情十分憂心,想要大赦天下以此為母親祈福,但長孫皇後毫不猶豫地拒絕了,並說道:「死生有命,非人力所能改變的。何況赦免囚犯是國家大事,崇尚佛教又是陛下所不為之事,怎麼可以因為我一介婦人而亂了天下的法度呢?」承乾於是把這件事告訴了房玄齡,唐太宗與朝中大臣十分感慨,大臣們紛紛請求大赦天下,但是長孫皇後堅決拒絕了大赦一事。
唐太宗雖然不忍違逆妻子的意思,沒有大赦天下,但是卻另闢蹊徑,想到了用別的方法來為愛妻祈福。
四月,唐太宗下詔說:「皇後虛風日久,未善痊除,修復廢寺,以希福力,天下三百九十二所佛事院宇,並好山水形勝有七塔者,並依舊名置立。」唐太宗下令大修天下392所廢棄寺廟,希望佛祖能夠保佑妻子早日康復。相州的修定寺,益州的善寂寺,皆是因此得到修復的寺廟,大名鼎鼎的初唐四傑之一王勃為此親自撰寫了《益州德陽縣善寂寺碑》一文並流傳至今。而明明崇尚佛教本是自己所不為之事,但是為了從死神手裡搶回妻子的生命,唐太宗還是為了。
然而,盡管唐太宗想方設法想要從死神手裡將愛妻的生命奪回來,卻天不遂人願,這一年的六月己卯,長孫皇後拋下了少年時代相伴至今的丈夫,拋下了剛剛弱冠的太子李承乾與魏王李泰,拋下了出降不久的愛女長樂公主以及更為年幼的4個兒女,崩於長安太極宮立政殿,年僅三十六歲。
長孫皇後盛年而逝,留給丈夫、兒女的是無盡深重的哀痛。唐太宗面對妻子的離世悲慟萬分,諸位皇子公主也悲傷異常,尤其是晉王李治,哀慕感動了周圍的人,唐太宗亦十分心疼,於是做出了令世人矚目的舉動:親自撫養了長孫皇後的一雙兒女晉王李治與晉陽公主,成為了中國歷史上第一位親自撫養皇子的皇帝,也是唯一一位親自撫養公主的皇帝!
試想中國上下五千年有過多少位皇子,有過多少位公主,又有幾個能有這份殊榮被皇帝父親親自撫養?而長孫皇後的兒女並沒有因為母親人走茶涼,反而享受到了這等殊榮,這實在是唐太宗這個性情中人情之所至下的驚世舉動!
九月丁酉,長孫皇後將要安葬昭陵,虞世南為此撰寫了一篇《文德皇後哀冊文》,而提到長孫皇後的謚號「文德」二字,又是說來話長。
皇後有謚號是從東漢開始的,但直到隋朝,所有的皇後都只有單謚而不是復謚,只不過史官為了便於區分,才將她們的謚號和皇帝的謚號合在一起。如唐高祖即位的時候,追謚竇皇後為「穆皇後」,唐高祖死後合上他的謚號即為「太穆皇後」。而長孫皇後卻在逝世後直接被唐太宗上了復謚「文德」。
根據春秋禮法,單謚為正,雙謚非正,在古人看來,只有當單謚不足以道盡逝者的美好品德時,才會用上復謚。所以復謚極為罕見,縱觀貞觀十年長孫皇後逝世之前,也就只有劉感這位忠君死節的烈士被唐高祖李淵賜了復謚「忠壯」,除此之外再沒有人有過復謚。
而長孫皇後的「文德」這兩個謚號皆為美謚,尤其是「文」這個字。唐人認為「文」是最好的謚號,「為美無以尚也」,就算是在美謚里,也沒有哪個謚號能比文還要美好。可見在唐太宗的心目中,只有「德」這個單謚並不足以表現出妻子的美好,只有再加上唐人最為尊崇的「文」這個謚號,才能表現出長孫皇後的盛德。
十一月庚寅,長孫皇後安葬昭陵,唐太宗親自為妻子撰寫碑文,特別提及了長孫皇後臨終前曾百般囑咐過要「因山而葬,不須起墳,無用棺槨,所須器服,皆以木瓦,儉薄送終」的心願,所以唐太宗親自選定了九嵕山為帝陵墓址,因山為陵,「鑿石之工才百餘人,數十日而畢,不藏金玉人馬器皿,皆用土木形具而已」,以完成妻子的願望。
長孫皇後下葬時,唐太宗又特意挑選了名聲嘉美、英俊可愛、博通諸藝、富於才情的於尚范、袁公瑜、齊世武、獨孤士餮、宋思真、陸紹、崔玄籍、郭敬宗等少年為挽郎。
就在這段百官為皇後服喪的期間,又發生了一件事。中書舍人許敬宗看到歐陽詢的相貌醜陋怪異,大笑出聲,唐太宗知道後十分生氣,立馬將許敬宗貶為了洪州司馬。許敬宗不僅一下子官職連降3級,而且還從京官被貶為了地方官員,罰得極重。
而唐太宗對妻子的追念遠遠不止於此。長孫皇後逝世後,唐太宗度人在宗聖觀出家,為皇後追福。
又根據史書的記載,長孫皇後安葬進昭陵的玄宮後,唐太宗下令讓人在五重石門外修建棧道,令宮人起居供養一如皇後生前。而這條棧道直到唐太宗駕崩後合葬昭陵玄宮,這才拆除。
唐太宗又因為十分思念妻子,在上苑中建了層觀以登高眺望昭陵。一次,唐太宗和魏徵一起登上層觀,唐太宗指著昭陵讓魏徵看,魏徵則回答說:「臣老眼昏花,看不清,臣以為陛下是在讓臣看獻陵(唐高祖帝陵),如果是在看昭陵,那麼臣看到了。」唐太宗聞言潸然淚下,不得不流著淚毀掉了層觀。
事實上在這個百善孝為先、夫不祭妻的時代里,唐太宗如此張揚地思念妻子被魏徵嘲弄譏諷也是理所當然的,但唐太宗對愛妻的思念卻並沒有因此而停止,反而越發洶涌難以自控,以至於他在一次給魏徵的回詔中,公然向大臣傾訴說起了自己喪偶之後的悲苦心情——「頃年以來禍釁既極,又缺嘉偶,荼毒未幾,悲傷繼及。凡在生靈,孰勝哀痛,歲序屢遷,觸目摧感。自爾以來,心慮恍惚,當食忘味,中宵廢寢」。如此一字一血淚,當真令人唏噓不已。
貞觀十四年,唐太宗將只有皇帝才能用的《光大之舞》定為祭祀長孫皇後時用的廟樂。
按照慣例,只有當皇帝駕崩後,皇後才能跟隨丈夫一同配享太廟,但唐太宗卻早早將長孫皇後配享太廟,並且連指定的廟樂也是只有皇帝才能用的《光大之舞》——這需要唐太宗何等的深情與重視,才會讓妻子與自己的祖先們一起享受同等級別的祭祀?
貞觀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唐太宗令律宗南山宗初祖釋道宣為妻子寫了《大般涅盤經卷》作為供養經,以此為長孫氏追福,這部經書後來由清末民初的收藏家李盛鐸所收藏。
同年十一月辛卯,魏王李泰發願為母親長孫皇後所造的龍門山三龕落成,唐太宗駕幸伊闕,親自檢閱佛龕。而伊闕佛龕之碑上的《三龕記》則是由岑文本撰稿、初唐四家之一的褚遂良書寫,是龍門形制最大的摩崖碑刻。字畫奇偉,名垂千古,其工程之浩大,裝飾之宏偉壯麗,乃至「有金銀之語」,足可見李泰對母親長孫皇後的一片孺慕之心,更可見唐太宗對此佛龕之重視。
貞觀十六年,唐太宗在太平觀內為長孫皇後建造了一尊元始天尊像,為已逝世的愛妻追福。
同年八月二十日,唐太宗將年僅8歲的小女兒封為衡山公主,食邑三千戶。衡山郡即是衡山所在之地,衡山自古以來便是五嶽之一,位在名山之列,而《唐六典》中則有言:「凡名山、大川及畿內縣皆不得以封。」唐太宗卻大方地將衡山作為封邑,封給了這個嫡出的小女兒。
貞觀十七年四月,太子李承乾意欲謀反的事情敗露,而通觀歷史上那些走上謀反之路並失敗的皇子,下場往往只有身首異處這一種結局。但是輪到李承乾時,唐太宗卻沉默了。
承乾的所作所為固然讓他感到失望,為了將愛子栽培成為合格的儲君,自己付出了多少的心血與精力!只是李承乾逼宮謀反固然是大錯特錯,但唐太宗終究還是愛著這個兒子,更不想讓逝去的妻子傷心,可是自己又不能公然帶頭違反法律規定,這該如何是好呢?於是唐太宗將這個棘手的問題拿到了朝上,扔給了諸位大臣——你們說說,該怎麼處置承乾?結果沒有一個大臣敢回答。
因為關於皇子謀反一事該如何處理根本就無需商討,按律當誅,可現在唐太宗卻當著眾大臣的面公開詢問要怎麼處理李承乾之事,很明顯就是在表示他根本不想殺了李承乾。最後還是通事舍人來濟站了出來,說:「陛下上不失作慈父,下得盡天年,即為善矣。」於是唐太宗下令將李承乾廢為庶人,流放黔州,總算是保住了兒子的一條性命。而來濟也因為此事得到唐太宗的看重,官職不斷得到升遷,不久就考功員外郎,次年便升遷中書舍人,與令狐德棻等人共同撰寫《晉書》。
縱然太子李承乾與魏王李泰因為奪嫡而雙雙被貶,唐太宗也因此傷透了心,但為了同時保全這三個心愛的兒子,唐太宗果斷立了年幼但性格溫和的幼子李治為太子,並說了這樣一段話:「泰立,承乾、晉王皆不存;晉王立,泰共承乾可無恙也。」而意欲奪嫡的魏王李泰所得到的最大處罰,也不過是降了一級爵位,只被貶為了東萊郡王,後又改封順陽郡王。
李承乾作為謀反案的主謀保全了性命,只被廢為庶人,但身為從犯的城陽公主的駙馬杜荷卻依舊難逃一死。杜荷死後,唐太宗心疼女兒,於是親自為她挑選了薛瓘作駙馬,而為了讓城陽這一次的婚事再無缺憾,唐太宗特意令人占卜了一番,卜文則顯示:「兩火俱食,始則同榮,末亦雙悴。若晝日行合之禮,則終吉。」
按照當時的慣例,婚禮應於傍晚時分舉行,不過根據占卜的結果,婚禮需要白天舉行才會吉利。於是唐太宗決定破例將城陽的婚禮改在白天舉行,但此舉卻遭到了馬周的強烈反對,唐太宗不得不作罷。不過令人欣慰的是,城陽與薛瓘的婚事並沒有因此受到影響,夫妻二人婚後感情十分和睦,他們的兒子薛紹正是日後唐高宗愛女太平公主的駙馬。
八月,正值青春少艾的長樂公主病逝,唐太宗對愛女的早逝悲痛異常,下令讓長樂公主的墓使用了三道石門的規格——這不僅是在昭陵現已發掘的陪葬墓中獨屬一份,即便是在整個已發掘的唐代墓葬中,也就只有「號墓為陵」、按天子等級安葬的懿德太子墓同屬這一情況。
然而皇家的不幸並沒有就此戛然而止。唐太宗一直親自撫養在膝下的晉陽公主也因病逝世,年僅十二歲。唐太宗悲傷不能自己,甚至一個多月都不能正常飲食,每天要哀傷數十次,身體也因此變得羸弱不堪。大臣們紛紛進諫勸慰,唐太宗則答道:「我又怎麼會不知道人死不能復生,如此悲傷根本無濟於事呢?只是情不能自禁啊,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無法控制自己的悲慟。」
最終唐太宗只得強忍悲傷,下詔給有關官員,將晉陽公主封邑所得的余錢於她的墓旁修建佛祠,以此為不幸夭折的愛女的往生祈禱,同時也希望能夠藉此給予自己一絲絲的安慰。
貞觀十八年十二月,李承乾逝世於黔州,唐太宗為此輟朝,並以國公禮安葬了他。
貞觀二十年,高士廉生病,唐太宗親自到他的府邸看望他,提及往事時不禁潸然淚下。
貞觀二十一年正月壬辰,高士廉薨於長安崇仁里,唐太宗帶著病體執意要親臨宅邸吊喪,並對前來阻攔的房玄齡說:「我這次前往,不只是為了君臣之義,更是為了當年允婚的情誼,士廉也是我的舅舅,姻戚義重,你不用再勸我了。」於是唐太宗帶著數百騎士兵從興安門出發,一直到了延喜門,長孫無忌上前說道:「陛下聖體抱恙,此時前去吊喪是大忌,陛下念及亡舅的舊情,臣很感激,但亡舅臨終前曾說過:『陛下對我恩情甚重,我死了以後也許會親自前來吊喪,而我只不過是朝堂上很普通的一員,活著時對陛下沒什麼幫助,怎麼可以死後還要讓陛下如此勞煩,如果我泉下有知,一定會十分愧疚的。』」長孫無忌跪在唐太宗的馬前流著淚極力勸止,唐太宗這才答應回宮。
同年十一月,唐太宗將順陽郡王李泰重新進封為濮王,食邑一萬戶。
貞觀二十二年六月,太子李治為了紀念母親長孫皇後,修建了一座被唐玄奘評價為「壯麗輪奐,今古莫儔」的大慈恩寺。如此宏偉富麗的大慈恩寺,面積之大甚至占據了整個晉昌坊的半坊之地,共修建了10多座院落,1897間房屋,雲閣禪院,重樓復殿,十分奢華,用今天的話來說,這是一項勞民傷財的工程,如果沒有皇帝的支持和允許,即使是太子,也沒有這個能力與膽量這么做,而《詔建大慈恩寺》這封詔書也證明了這座規模宏偉的寺廟得以修建,正是出自唐太宗本人的旨意。
十二月大慈恩寺落成,唐太宗下詔令太常卿李道宗帶領九部樂,萬年令宋行質、長安令裴方彥等人各率縣內音聲及諸寺幢帳,務必要讓大慈恩寺顯得庄嚴肅穆,並下旨度了三百名僧人,請了五十名得道高僧。隨後,唐太宗又帶領太子李治與百官在安福門樓執香爐,目送高僧與各種佛像、經卷、舍利等依次奉進大慈恩寺,各種奇珍異寶「眩日浮空,震耀都邑」,甚至一眼都望不到盡頭。
貞觀二十三年二月六日,就在長孫皇後的生辰這一天,唐太宗將妻子所生的小女兒衡山公主下嫁長孫詮,唐太宗還因此特意將長孫詮的父親長孫操升為岐州刺史——岐州即扶風,與京兆尹、馮翊並列為三輔,地位非同一般。唐朝將州縣分為八個等級,岐州位列第二,僅次於雍州、洛州、並州,中晚唐時更是一度被定為了西京,所以長孫操身為一介臣子,只因兒子尚主便被提拔為了岐州刺史,唐太宗對衡山有多重視可想而知。但是公主出降的儀式極為繁瑣,所以遺憾的是直到唐太宗駕崩,婚禮仍未完成。
五月己巳,唐太宗崩於九成宮含風殿。八月庚寅,唐太宗下葬昭陵玄宮,與長孫皇後同穴而葬。
隨著唐太宗的逝世,一代貞觀帝後的故事似乎就此落幕。其實不然,從古至今各種關於貞觀帝後的傳說一直屢出不窮,至今未歇,比如長孫皇後懷孕患重病,孫思邈引線診脈傳頌千古;又比如唐太宗為產後體虛的愛妻訪求一種名為蜜碗的美食;再比如唐太宗親自釀了葡萄酒與長孫皇後共飲等等。
而關於長孫皇後的種種事跡,也歷來為世人所喜聞樂見,如長孫皇後所作《春遊曲》,唐太宗對妻子的這首詩是「見而誦之,嘖嘖稱美」,但偏要有老學究認為長孫皇後作為一代賢後卻「作情艷,恐傷盛德」;又如長孫皇後一雙保存至宋時的岐頭履,「以丹羽織成,前後金葉裁雲為飾,長尺,底向上三寸許,中有兩系,首綴二珠」——這雙岐頭履由鮮艷光燦的羽毛織成,黃金珍珠點綴其中,後來傳到宋代秘庫中。此履製作精細絕倫,宋朝畫家米芾奉命為文德皇後履作畫題字,後又流傳到明代,亦被時人當做國粹來保存,有人慾出數萬錢只為看一眼,主人仍不許。
而這只遺履的出現,也使長孫皇後「布衣補丁」求賢德的說法不攻自破。一雙鞋子尚且如此華麗,那麼衣飾的華麗程度更是可想而知,事實上史書記載的也是長孫皇後對這些衣飾物品的態度是夠用即可,杜絕不必要的鋪張浪費,而不是說她苛求自己,只穿破舊或打著補丁的衣服。而這雙飾金綴珠、丹羽織成的遺履也恰如一面鏡子,清晰地映照出長孫皇後燦若丹羽,金裹珠耀的華麗一生。
很多人奇怪,為什麼唐太宗的後宮那麼風平浪靜,是長孫皇後的寬容慈悲感動了這些嬪妃嗎?不,當然不是!寬容慈悲並不能阻擋爭寵出頭之心,史書中不乏善良的皇後被得寵的妃子踩下去的例子,能讓後宮風平浪靜真正平息了爭寵之心的只有皇帝本人。也正因為唐太宗只愛長孫皇後一人,後宮中這些除了生育皇子外再無記載的無寵嬪妃們並不會蠢笨到以卵擊石自尋死路,只能安分守己,後宮中自然也就沒有任何爭風吃醋的事情發生。
很多人奇怪,長孫皇後為什麼不妒忌後宮,為什麼會善待後宮?原因很簡單,後宮是自古以來的制度,並非唐太宗才有,何況歷數唐太宗後宮的嬪妃,基本上除了因為生育皇子而被記載了一筆外再無更多的記錄——對於早已三千寵愛在一身的長孫皇後而言,這些無寵後宮又有什麼值得她妒忌呢?這個世上錦上添花者也許不多,但更多人也還不屑於落井下石,面對已無力還擊的這些弱者,長孫皇後照顧她們,善待她們一些又何妨呢?
很多人奇怪,魏徵明明阻撓皇帝給長樂公主加嫁妝,長孫皇後卻重賞魏徵,這是在假裝賢德嗎?她難道就不想親生女兒嫁得風光些?答案很簡單,因為她的女兒一直很風光,「上以公主皇後所生,特愛之,敕有司資送倍於永嘉公主」,這句話已經勝過了世界上的任何奇珍異寶,這句話就是長樂公主最為珍貴的嫁妝。
很多人奇怪,長孫皇後臨終前為什麼要說「妾之本宗,慎勿處之權要,但以外戚奉朝請,則為幸矣」。難道她不想家族榮耀嗎?理由很簡單,當一個皇後不用去擔憂人走茶涼,反而擔心皇帝莫要賞賜太多時,必然是因為皇帝已經對自己的家族實在太好了。
3、傳統中國婚禮有何象徵的意義
1、紅雙喜
中國人的婚禮上,到處可見大紅的雙喜字。雙喜字由兩個「喜」字組成,代表喜事加倍,不同一般的高興和喜慶,也表示給新人帶來好運氣和幸福生活。
2、龍鳳呈祥
在中式婚禮上,還經常看到龍和鳳凰的圖案,這是因為在中國,龍和鳳凰都是吉祥的象徵,代表高貴、華麗、祥瑞,以及夫妻和諧美滿的關系。這個傳統來自古代中國神話傳說,據說虞舜時天下大治,樂官夔譜成了《九招》之曲呈獻,虞舜演奏過程中金龍彩鳳同時現身。
傳統的中國婚禮上,新娘子要穿非常漂亮的錦緞旗袍,旗袍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服裝,象徵婚姻美滿。
3、花朵
與西方人的觀念恰恰相反的是,白色是死亡的象徵,一般只用在喪事上,因此結婚時不能使用白花作為裝飾。傳統的中國婚禮上喜歡用牡丹,蘭花,荷花和水仙來作為裝飾。因為牡丹代表富貴,水仙代表春天和新生活,蘭花芬芳美麗,荷花代表愛情。而荷花在中國佛教中是聖潔的象徵。
4、鞭炮
中國人喜歡在節慶日放鞭炮來增加喜慶氣氛。在重大節日,如春節,元宵節,都會放鞭炮和煙花,用來表達人們的喜悅心情,同時也因為中國人認為放鞭炮可以驅邪。在傳統的中式婚禮上,放鞭炮是必不可少的項目,鞭炮放的越多,越響就越能帶來好運氣。但是由於放鞭炮也會產生很多不良後果,現在中國有些地方已經禁止人們放鞭炮了,所以在現代婚禮中,一些人發明了新的慶祝方式,用踩氣球來代替放鞭炮,也同樣為婚禮增添了不少喜慶氣氛。
5、紅豆
中國傳統結婚信物紅豆通常是被用來作為一種甜品,紅豆沙。象徵兩人結婚後纏纏綿綿,甜甜蜜蜜。中國傳統結婚信物紅棗、桂圓、花生、蓮子都象徵子孫延續,年生貴子、團團圓圓、富貴吉祥。
6、合髻
「合髻」也稱「結發」,是中國傳統結婚信物。「合髻」其象徵意義就是夫妻和睦,永結同心。「結發」的具體操作方式歷代不同。先秦、秦漢時的「結發」,就是新郎親手解去新娘在娘家時所結的許婚之纓,即系頭發的綵帶,重新梳理頭發後再為之繫上。隋唐以後的「結發」,是男女雙方各剪下少許頭發,挽成「合髻」,一般都是馬上交給新娘保存起來。世人常用「結發」、「合髻」作為夫妻結合的代稱,甚至特指為「原配」(亦稱「元配」)夫婦,表示夫妻間互敬互愛的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