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區結婚登記處
1、戶口在高新區,結婚證在哪兒領
結婚證是要在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領取,如果常住在高新區,那就可以去高新區的婚姻登記機關領取結婚證。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如下: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2、依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如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1)淄博高新區結婚登記處擴展資料
1、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2、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3、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網路—《婚姻登記條例》
2、淄博市高新區婚姻登記處的電話是多少,登記時間?
事業單位都是周一到周五啊。
3、高新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在哪裡
一、大興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電話地址大興區婚姻登記處地址:興區黃村鎮興政街36號大興區婚姻登記處電話:010-69244184、69233665大興區婚姻登記處辦公時間:周一至納洞譽周五,上午8:00-11:30,13:30-17:00二、須持證件:1、本人戶口本;2、本人身份證;3、洞段三張大2寸(5X3.7CM)近期免冠合影照片。註:戶口本、身份證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不一致的,戶口簿上婚姻狀況與實際情況不相符需到當地派出所變更一致後方可登記。身份證超過有效期或無身份證,需到轄區派出所補辦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三、收費標准:婚姻登記顫滾證工本費9元/對;四、大興區結婚登記處乘車路線:968、957、937、943在黃村或黃村一中下車,向回走50米右轉過橋30米即到。
4、淄博市高新區婚姻登記處的電話是多少,登記時間?
電話不知道,但是時間不是每天都行
而是每月的5、15、25號,逢節和冊衫假日順延至節後第一個工作喚腔日。
地點在火炬大廈北邊那個寫著「姿悶正海導航」的二層小樓內
5、淄博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信息
張店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 南西四路43號(和平路與西四路交叉口西轎搏南側)
工作時間: 09:00-12:00;13:00-17:00
聯系方式: (0533)2150381
桓台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 山東省淄博市桓台縣張北路1850號
工作時間:
聯系方式: (0533)8183619
高青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 淄博市高青縣中心路41號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09:00-17:00
聯系方式: (0533)6961242
淄博市博山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 山東省淄博市博山區中心路61號銀座南面移動公司西鄰
工作時間:
聯系方式: (0533)4116099
淄博市臨淄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 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齊興路101號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09:00-17:00
聯系方式:
淄川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 松齡東路49號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09:00-17:00
聯系方式: (0533)5282036
沂源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 沂源縣勝利路16甲1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09:00-17:00
聯系方式:
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手續和材料
申請、審查和登記領證是結婚登記流程的三個環節。
(一)申請
符合申請結婚登記要求的持本人登記照片、有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結婚登記的申請,現場填寫申請登記結婚所需填寫的聲明。
申請結婚登記的證件、證明材料不同人有不同要求,例如,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登記,需持本人有效的婚檢證明、身份證、戶口本、本人單身證明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血親關系的聲明(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等材料,如果是離過婚的,還需攜帶離婚證件。
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包括華裔、常駐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定居中國的外國僑民),需持本人有效護照、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有效的臨時來華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二)審查
婚姻登記處會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核對與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芹帆正無誤,如有不明之處,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會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材料。
(三)登記領證
若當事人提交的申請符合結婚條件,婚姻登記處會予以登記,給當事人發結婚嫌悔證;對離過婚的,婚姻登記機關會注銷其離婚證;必要情況下,婚姻登記處還會出具《不予辦理結婚登記告知書》,說明不能給他們進行結婚登記的理由。
離婚辦理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離婚登記的辦理流程大致如下:
(一)申請
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應當訂立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具有管轄權的),提出申請,並按規定提供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
1、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2、符合規定的相關有效身份證件,例如戶口本、身份證、通行證或護照等;
3、在現場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二)受理
工作人員會按照規定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初次審核。離婚申請初審無誤後,發給離婚登記申請的受理回執單。如果與離婚登記申請條件不符,不予受理,必要時按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
(三)冷靜期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並向當事人發出關於離婚登記申請受理的回執單之日起30天內,任意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需書面說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的需求,並按照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的相關規定來填寫好《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待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後,出具《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在離婚冷靜期結束後30天內,雙方沒有一起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放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四)審查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三十日內(冷靜期期間屆滿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話,那麼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日作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持《婚姻登記工作規范》中的相關項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如離婚協議書、結婚證、雙方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護照、通行證、身份證等,共同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依據《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的規定來執行、審查,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提供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五)登記(發證)
婚姻登記機關按規定,予以相關登記並給當事人發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