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一般多久會結婚
1、離婚後多久能再結婚
【法律分析】: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離婚後隨時都可以再婚。再婚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雙方完全自願的情況下,攜帶所需要的資料和證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再婚手續。申請再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就存在夫妻關系。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規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民法典》規定,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結婚自由、離婚自由,再婚是指已婚方在與原配偶離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與他人通過國家正規的法律途徑辦理結婚程序組成新家庭的行為。離婚後再婚是合法合規的。
1、對於協議離婚,取得離婚證即正式解除夫妻關系,拿到離婚證的下一刻就可以辦理再結婚登記,離婚後再婚無時間限制。
2、如果是訴訟離婚的話,需要在離婚判決生效後再領結婚證。若雙方在基層法院一審判離的,判決書收到十五日後,雙方都沒有上訴,判決書生效後就可以再婚;如果在15天內,夫妻有一方上訴,那麼就需要進行二審,在收到二審准予離婚的判決書後,雙方可以再婚。
2、離婚後多少天可以結婚
法律分析:只要滿足法定結婚條件,離岩亮婚後無論幾天都能結婚,不受時間限制。但是必須注意,如果是訴訟離婚友知,一定要待離婚判決書生效後才可結婚,一審判決離婚收到判決書後,需要等15天的上訴期,二審判決離婚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即生效;協議離婚的需要按正常程序辦理離婚手續,拿到離婚證才可以結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好棗消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3、離婚後多久可以結婚
離婚後雙方當事人都可以辦理第二次結婚登記,且沒有時間限制。協議離婚需要雙方一起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民政局發放離婚證亮汪兄後就可以再次結婚,若是訴訟離婚需要陵芹法院出具准予離婚的判決書後,可以再次結婚。只要確定已經離婚就可以再次結婚,不存在很長的時間限制。但法院出了准予離婚的判決書,還沒有生效的,在未生效期間,婚姻關系沒有解除,不可以再婚。對方不服一審法院出具的離婚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沒有終結或改判的,婚姻關系也沒有解除,不可以再婚。結婚的男女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沒有敬襲離婚證能復婚嗎
沒有離婚證可以復婚,民政部門可以憑檔案辦理復婚手續。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該說明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4、離婚後要多久才可以辦理結婚
離婚後再次辦理結婚並無時間限制,也就是說辦理了離婚手續後豎團飢,隨時都可以再登記結婚。 辦理結婚登記 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 戶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記機關 辦理結婚登記。第五條第一款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或液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余返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5、離婚後多長時間可以結婚,請問離婚多久可以再婚?
離婚後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記。
如果是在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的,取得離婚證即正式解除夫妻關系,當場就可以辦理再結婚登記;
如果是訴訟離婚的激宏,是在基層法院一審判離的,自拿到判決書十五日後方能再婚,否則構成重婚,如果是上訴到中級法院判決離婚洞運的,取得離婚判決書時,即可納鉛梁辦理再婚手續。
6、離婚後要多久才可以辦理結婚
根據法律規定,只要正式離婚就可以辦理結婚。結婚登記手續進行的流程是: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豎圓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港澳台、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攜纖敬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辯慎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7、離婚後多久能結婚
【法律分析】
比如兩個人是訴訟離婚,那麼法院在一審就判決兩個人離婚,在生效以後第16天才可以再次登記結婚。如果是二審裁判決離婚的,那麼生效以後第2天就可以再婚了。一審判決書下來以後要過15天才可以再婚是由於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是當事人如果不服法院的判決,有權在15天之內向上一級的法院再次上訴。所以在還有上訴權的時候,其實並沒有完全的將婚姻離成。離婚一般就是夫妻雙方存在了無法調解的問題,然後再兩個人都完全自願的情況下解除了婚姻關系。而且相關的法律並沒有規定說離婚的那一天不可以再次結婚。從法律的層面來分析這個問題,有一個說法是法無禁止即為許可,所以在離婚的那一天辦結婚並不違法,只要兩個人的婚姻關系確實已經被解除了,就構不成重婚罪。因為解除的那一刻起兩個人就是單身的身份,所以即使是離婚的當天也是可以結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8、離了婚多久可以結婚
法律分析:離了婚不管什麼時候都可以再結婚,並沒有時間限制,但注意必須是取得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生效之後,之後就能攜帶所需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另外,如果是一審判決離婚,離婚判決書生效需要等待15天的上訴期結束,如果是二審判決離婚,離婚判決書到達之日立即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9、離婚後要多久才能結婚?
這個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只要是夫妻雙方因離婚達成協議一致,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等沒有異議的話,辦理離婚手續之後就可以結婚,起訴離婚也是,只要判決了之後,雙方各自履行了相關義務那麼就成為單身,之後就婚姻自由了。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