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身份證可以領結婚證嗎
1、沒有身份證可以辦理結婚證嗎?
沒有身份證 是不可以的, 辦理結婚登記 必須提交雙方的身份租襲證和戶口本,兩者缺一不可。 居民身份證 遺失或者被盜的,可以由本人持居民戶口簿到 戶籍所在地 的公安機關身份證受理點(通常是轄段伍區派出所)報失並申請補發,補辦期間急用身份證的可以同時申請辦理 臨時身份證 ,3天之內辦結最快當天可握型或取,臨時身份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可以辦理結婚登記。
2、沒有身份證可以領結婚證嗎?
沒有身份證不可以領結婚證。沒有身份證不能辦理結婚登記。
辦理結婚登記的,需要以下證件:
一、居民身份證;
二、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三、婚姻狀況證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察碼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法律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含租應當補辦登記。
因此,沒有身份證不可以領結婚證。沒有身份證不能辦理結婚登記談沒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3、領結婚證沒帶身份證能領嗎?
法律主觀:不可以,雙方去辦理 結婚登記 手續時要帶上以下材料:雙方的戶口簿、 身份證 以及自己沒有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規定,辦理 結婚 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哪姿的簽字聲明。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 結婚 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 婚姻登記 機關申請 結婚登記運握 。符合本 法規 定的,予以登記,發給 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旁緩慶,應當補辦登記。
4、沒有身份證可以領結婚證嗎?
不可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需要雙方當事人持有身份證原件、戶口簿以及離婚證明(鎮豎豎如有)等相關證件進行登纖胡記。沒有身份證,會影響結婚登記的辦理。
身份證御大遺失或者其他原因暫時無法提供身份證原件的話,可通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補辦身份證。
5、沒有身份證可以辦理結婚證么
沒有身份證 是不能 辦理結婚登記 的。 辦理結婚證 需要提供戶口簿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留檔,只有戶口簿無法辦理。有效的 臨時身份證 與正式身份證具有同等簡肢法律效力,可以使用。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褲賀方應當親自到 婚姻登記機關 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攔純世婚姻關系。 未辦理結婚登記 的,應當補辦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6、沒帶身份證可以領結婚證嗎
沒帶身份證不可以領結婚證。
辦理結婚登記的條件如下:
1、結婚登記雙方當事人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即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2、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自願和無配偶;
3、雙方當事人為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4、雙方當事人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雙方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本轄區內的塌枯常住戶口;
6、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結婚登記的程序如下: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迅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團昌洞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7、辦結婚證沒有身份證可以辦嗎
法律主觀:辦理結婚證沒有身份證的,可以去公安局戶政大旁緩慶廳辦理臨時身份證,它與正式身份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使用。根據法律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哪姿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運握。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8、沒身份證可以領結婚證嗎
沒身份證不可以領結婚證。結婚登記是國家對婚姻關系的建立進行監督和管理的制度。結婚除必須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在規定的結婚登記處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記手續。登記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則的貫徹實施,保證婚姻當事人及其子女的身體健康,避免違法婚姻,預防婚姻家庭糾紛的發生,同時也是在婚姻問題上進行法制宣傳的重要環節檔配。認真執行關於結婚登記的各項規定,對於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身份證的用途如下:
1、選民登記;
2、戶口登記;
3、兵役登記;
4、婚姻登記;入學、就業;辦理公證業務;
5、前往邊境管理區;
6、辦理申請出境手續;
7、參與訴訟活動;
8、辦理機動車、船駕駛證和行駛證,非機動車執照;
9、辦理個體營業執照;
10、辦理個人信貸事務;
11、參加社會保險,領取社會救濟;
12、辦理搭乘民航行敬指飛機手續;投宿旅店辦理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稿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
(一)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變更;
(二)兵役登記;
(三)婚姻登記、收養登記;
(四)申請辦理出境手續;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9、沒有身份證可以辦理結婚證嗎
沒有身份證是不能辦理結婚登記的。辦理結婚證需要提供戶口簿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留檔,只有戶口簿無法辦理。有效的臨時身份證與正式身份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使用。
一、沒有身份證能辦結婚登記嗎?
沒有身份證不能辦結婚登記,辦結婚證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念散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如果是港澳台居民的需要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經伏爛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二、結婚登記的條件有哪些?
1、男女雙方不得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2、男女雙方的婚姻狀態不能是已婚;
3、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4、雙方自願結婚。
三、結婚後哪些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四、結婚後男方出軌訴訟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缺高漏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征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