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用錢
1、為什麼現在的有些男人娶媳婦不想出錢?
有些男人娶媳婦不想出錢,大致有4個方面的因素:
1.確實沒有錢
有的男人家庭條件不好,收入只能維持家中的溫飽,沒有積蓄,娶媳婦的時候根本拿不出錢,他們也想娶媳婦花錢,他們是心有餘而力不足,並不是他們有錢不拿出來。
雖然現在經濟發展得很快,人們的生活已經日新月異,但是,娶媳婦拿不出錢的男人還是有很多,他們大都在交通不便利的地方,如:土地很少的邊遠農村、山裡等等。
2.患得患失
有的男人家裡明明很有錢,卻不想花錢娶媳婦,這種男人的心理是害怕娶了媳婦、夫妻中途因為吵架、別的事情離婚、跟自己過不長,自己的錢花的不值得。
一般情況下,這種男人的家庭條件和個人條件都很好,他們根本不用擔心娶不到媳婦,他們只是在“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他們一樣可以不花錢娶到媳婦。
3.不想花錢娶媳婦
這種男人也許是因為自己不喜歡,也許是因為家中父母的壓力勉強結婚,也許是因為某種原因很倉促的結婚,男人自己對婚姻不抱希望,也不想長久的維持下去,結婚與不結婚對他們來說毫無影響,他們身邊還會有別的女人,所以他們才會不想花錢娶媳婦。
4.奉子成婚
男女雙方在一起有情有意、恩恩愛愛,女方懷孕之後,男人覺得生米已經做熟了飯,“煮熟的鴨子飛不了”,不用花錢女人也不會離開自己、也會跟自己走。
不論是那種情況,男人娶媳婦和女人結婚的心情不一樣,男人總想不花錢或者花最少的錢娶媳婦,女人則想讓男人給自己一個風風光光、體面的婚禮,給自己留下美好的回憶。
有的男人只是為了結婚而結婚,而女人結婚卻想與男人廝守一生、一生一世不分離,女人從結婚那天開始,就想過踏實穩定的生活,她們甚至從沒有想過離婚,雖然婚姻也有變數,有些不如意的結果卻不是女人希望的。
那麼,女人要嫁給什麼樣的男人呢?
1.愛自己的男人
愛自己的男人能夠看得到,也能感受得到,他們會時候把女人放在心上,一心一意的對女人好,他們不會讓女人傷心,只會帶給女人快樂。
2.願意給女人花錢的
一個男人愛女人,一定會捨得給她花錢,他們只想讓女人生活的好,有句話說得好:男人的錢在哪裡,男人的心就在哪裡。
願意給女人花錢要看男人有多少錢,如果男人有10塊錢,他願意都給你買東西,他一定很愛你;如果男人有10塊錢,他只想給你花1塊錢,說明他對你的愛很少,他更愛的是他自己。
所以,女人選擇男人的時候,一定要仔細體會,選擇愛自己、關心自己、包容自己缺點、願意傾其所有為女人付出的男人做伴侶。
2、結婚證不要錢了嗎
法律分析:是的,全國各地各省市區停止收取婚姻登記證書工本費。在各婚姻登記處依法辦理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包括補領婚姻登記證)均為免費對象。這就意味著原先9元的結婚證將正式步入0元時代。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第六章 基本社會服務
「十二五」時期,政府提供如下基本社會服務:
為城鄉困難群體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和專項救助;
為農村五保對象提供吃、穿、住、醫、葬方面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
為自然災害受災人員提供救助;
為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救助;
為殘疾人、孤兒、精神病人等特殊群體提供福利服務;
為老年人提供基本養老服務;
為優撫安置對象提供優待撫恤和安置服務;
為城鄉居民免費提供婚姻登記服務;
為身故者提供基本殯葬服務。
3、現在結婚證多少錢,聽說不要錢了是真的嗎
《關於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明確包括婚姻登記費用在內的41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將於2017年4月1日取消或停徵。婚姻登記證書工本費就在停徵的行列中。
原來婚姻登記證書工本費為9元,《通知》中停徵了婚姻登記費用,也就是說,4月1日開始,領取結婚證不用再花錢了。
4、結婚證不要錢了嗎
法律分析:不收費。目前對辦理結婚證的條件有更改,現在新人辦結婚證不收費用。新人只要攜帶自己的身份證與雙方的戶口本以及兩人的結婚證件照去當地的民政局辦理即可。但是拍結婚證件照這個費用需要自己出的,而且還要提前在照相館拍好,或者也可以在民政局當時拍,但必須要留意結婚證照的要求與標准,千萬不能帶不符合的結婚證件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5、現在結婚證要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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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結婚證要錢嗎
領結婚證不需要交錢。各省市區停止收取婚姻登記證書工本費。在各婚姻登記處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包括補領婚姻登記證)均為免費對象。這就意味著原先9元的結婚證將正式步入0元時代。婚姻登記對象可以享受婚姻登記「零收費」政策,只要雙方符合政策,登記領證全免費。去領結婚證的時候,男女雙方只要准備好相關的證件材料,雙方都符合結婚條件的,就可以到民政局進行免費的婚姻登記,領取到結婚證。但需要注意的是:男女雙方必須都滿足婚姻登記的條件,才能夠領證結婚。並且雖然結婚證的工本費被取消了,但是結婚需要帶照片,如果沒帶,現場照相也是需要付錢的。現在領結婚證是免費的,但也不是隨便什麼人都可以到民政局領結婚證。像是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低於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的這種狀況,民政局都不會出具結婚證的,不領結婚證以夫妻關系居住在一起的,這種婚姻關系根本不受法律保護。現在大部分地方規定的都是在男女雙方的某一方戶口所在地所屬的區/縣民政局即可領取結婚證。新郎新娘應挑選離工作近的那方戶口所在地領取結婚證。如果雙方戶口所在地在同一個地方,那就不涉及這個問題了。
【法律依據】:《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中取消了婚姻登記費。但領結婚證有嚴格的條件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自願】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 【婚後雙方互為家庭成員】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