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士結婚
1、下士可以談戀愛嗎?
可以談的。但是好像不豎指磨能在部隊內部談。以前有女友的,或者訂婚的,都可以繼續談,可以打電話,寫信,是當兵每天的必修課啊,呵逗汪呵。也不違反任何規則。保密條例
可以利用探親假結婚,這個是比較有利的。大約能給兩個月吧。當兵最好談戀愛,否則多枯燥啊,有了對象,可以有點思念,積極性也更高。部隊不鼓勵但是絕不拆散你的,呵呵。除非哪個首長喜歡你,非要把他余斗女兒嫁給你,才不讓你戀愛。呵呵。但是這運氣不是誰都有的。
2、軍婚探親假需要結婚滿一年嗎?
軍婚探親假需要結婚滿一年,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
未婚軍官(離異、喪偶軍官)與父母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父母一次,假期30天。已婚軍官與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為獨生子女且與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兩年探望父母,假期20天。軍官與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配偶一次,假期40天。
軍官與父母、配偶均不在一地生活,在一年內同是符合探望父母及配偶條件的,假期45天。軍官一年內只享受休假或者探親中的一項。
簡介:
軍人結婚年齡放寬後,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就可以申請登記結婚。對於不少大學生入培拿伍士兵來說梁基,選取橡中謹為下士同,便能達到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的條件,就可以申請登記結婚。
而即使年滿18周歲入伍的新兵,在選取下士第4年,也達到年滿22周歲了;而女士官,下士第3年也就可以申請登記結婚。義務兵服役期間是不可以結婚的。當然,對於已婚青年,符合徵兵條件自願應征入伍的,入伍後也是不影響婚姻事實的。
3、男朋友23歲轉士官,得三年,期間允許結婚嗎,待遇是什麼,士官自由嗎
你好,轉士官與結婚互不手磨影鉛薯岩響,只要符合結婚年齡就可以結婚。士官的待遇,不是一句話兩句話能說清楚,只能說總的看現在待遇還不錯。士槐御官也是軍人,所謂的自由,也是建立在紀律約束的基礎之上,結了婚,每年有探親假。
4、我軍下士軍銜的戰士能否結婚,有何法律依據?
只要年齡符合條迅毀件就可以的畢螞,不過部隊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畝數備規定,年齡必須符合晚婚條件,即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
5、軍人下士多少歲可以申請領結婚證
2003年8月,國務院頒布了新的《婚姻登記條例枝友》。按照上跡搭答述兩個規定,結合總政治部對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年齡的要求是:《婚姻法》規定男性公民法定結婚年齡為22周歲,部隊響應國家號召,提倡絕對晚婚,也就是25周歲結婚。這幾乎已經成了部隊中不明文規定執行的慣姿慧例。
6、嫁個士官結婚好嗎?
嫁個核櫻士官結婚好。
軍官相對士官就是高一個階層。首先學習能力就要高於士官,不排除一些高校入伍的大學生士兵,當然大部分也是奔提干,考軍校去的,在同樣的環境選拔機制面前突出重圍被選拔出來的當然相對優秀啦。
士官,即「職業士兵」,高於士兵(普通士兵)。在我國,士官一般從服役期滿的士兵中選拔,也可從軍外直接招募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成為士官。士官不屬於幹部序列,不佩戴資歷章。
現行法律文件規定,士兵按兵役性質分為義務兵役制士兵和志願兵役制士兵,志願兵役制士兵稱士官。士官軍銜分為:
①高級士官:基吵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
②中級士官:四級軍士長、上士。
③初級士官:中士、搏氏侍下士。士官從服現役期滿的義務兵中選取,或從軍隊院校畢業的士官學員中任命,也可以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
7、下士的軍官結婚,他們的婚姻也受法律保護嗎
任何人的合法都婚姻都受法律保護,只不過我國法律對軍婚是重點保護。
軍婚,是與現役軍人形成婚姻關系的婚姻。軍婚,受到國家法律重點保護,破壞現役軍人的家庭婚姻關系,應受到刑法的嚴厲打擊。
現役軍人是指正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服役、具有軍籍的人員。退役軍人、復員軍人、轉業軍人和軍事單位中不具有軍籍的職工,均為非現役軍人,其婚姻關系均不能按軍婚辦理。現役軍人的婚姻受國答猛家法律的特別保護,法律對軍婚的結婚、離婚等問題均有特別規定。
中國刑法規定了破壞軍婚罪,對軍婚予以特別保護。破壞軍婚罪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結婚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離婚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3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對此規定作出司法解釋,指出:雙方都是軍人的離婚案件或者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應先經當橋舉飢事人所在部隊政治機關審查、調解,無效時再由部隊政治機關提出處理意見,然後由人民法院審理判決。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須經軍人同意;如軍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礎和婚後感情較好,非軍人一方又無重要、正當理由的,應對非軍人一方進行說服,教育其珍惜與軍人的婚姻關系,調解或判決不準離婚;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或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婚姻已不能繼續維持的,經調解和好無效,應當通過軍人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向軍人做好思想工作,調解或判決准予離婚。
破壞軍婚罪,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者同敏返居的行為。
8、一期(下士)士官結婚後,第二年開始算,年休假是30天還是40天,有什麼明確規定蠻?
事關結婚之後,第二年開始轉年休假30天,24天。這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最好的辦法是詢問自己的的上級
9、我男朋友是炮兵部隊的下士,我是他部隊駐地的女孩,我們可能結婚有未來嗎
紀律條令確實沒有規定不允許與駐地人員戀愛,但部隊卻有嚴格的要求不準戰士與駐地女青年談戀愛,因此你們的戀愛過程只能在暗中進行。對這方面,就看部隊要求的力度了,記得我當時所在的部隊,輕都要求斷絕戀愛關系,並進行處分,重者直接遣送。部隊規定25歲以後才能結婚,這是真的。另外告訴你的是,對於你們之間的關系建議你認真的進行分析和思考,從軍銜上看,他只是個下士,普通一兵,可能是你們在街上偶然相識的,也可能部隊進行某項任務時了解的,你首先要了解他的基本情況,是哪個地方的,農村還是城市,家庭情況如何,如果將來他轉業了,你是跟他敬橡走,還是他留在你那兒,他都哪些特長,你真的愛他,還是因為他是當兵的只亮掘旁是感覺的不同?什麼都考慮清楚再處理相互之間的關系!
軍人十八參軍,在部隊第二年就可能是下士,他現在可能只有二十歲,二十歲的人,玩心比較重,戀愛觀沒形成,對感情不負責任。因部隊管理嚴格,思想壓抑,很多戰士對地方的女孩子抱有一種獵奇心理,當然,也就是這種原因造成他們對感情不負責任的性格,等到復員那天,他們大部分就會一拍屁股走人,也許回到地方,還會打上幾次電話,寫上幾封信,等到他們在老家有的女朋友,你們的關系就會徹底走到了終點!
所以說,和部隊服役的戰士談戀愛,你必須做好多手准備,不然自己會傷的很深。 另外告訴你部隊是25歲才能夠結婚,不過如果他不轉士官的話,很快就會復員,復員後就不會再25歲年散段齡的限制!
10、當兵期間可以回家結婚嗎
法律主觀:沒有特殊情況,是不可以回家的。 兩年義務兵役期間是沒有 探親假 的。 但是家庭遭遇重大變故的(直系親屬去世),可以請事假15天。 士官按照下列規定,享受探親假和休假的待遇: (一)未婚士官與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下士任期內享受兩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日; 中士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日。 已婚士官與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兩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橘亂滲假,假期20日。 (二)已婚士官與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日。 (三)已婚士官與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但其配偶與其父母或者父母一方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 與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一年內同時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條件的,只享受一次探親假,假期45日。 (四)不陪早享受探望父母假和探望配偶假的高級士官,每年享受一次休假,服現役不滿20年的假期20日,滿20年的假期30日。 士官探親假期不含途中時間,往返路費按照規定的標准報銷。 對在高原、邊海防和特殊崗位工作的士官,可以適當增加假期,具體辦法由總參謀部規定。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圓脊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