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外國結婚
1、和外國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和外國人結婚需要的手續:
一、提交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提交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1)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2)外國人須持以下證件: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衫友仔狀況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三、和外國人結婚,辦理結婚登記的具體程序:
(一)申請,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二)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告逗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或汪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2、和外國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需要如下手續:
(一)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鄭襲蔽人,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
(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喊州對申請進行審查;
(三)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野巧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禪鬧;
(二)所在乎脊吵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歲侍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3、跟外國結婚怎麼辦理婚姻簽證
外國結婚申請辦理簽證如下:
1、向申請前往國的使、領館提交有效的中國護照或出入境證件。
2、繳驗與申請簽證有關的證明,如前往國的入境許可證明。
3、申請人填寫簽證申請表,由於簽證不同,申請人填寫的表格也不同,有的國家還規定申請人用前往國的文字填寫,繳付若干張與護照相同的照片。
4、同前往國駐華使、領館的官員會見,回答官員提出的問題。
5、前往國駐華使、領館將申請人的材料報國內有關部門審核。
6、前往國的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後,將意見通知該國駐華使、領館,如果同意就由使、領館簽發簽證,如不同意,使、領館也將告知申請人。
7、獲得前往國簽證的申請人應繳納簽證費用。與我國訂有互免簽證費協議的,可免繳。
心理准備
擔心婚後不自由
在步入一段愛情生活的初期,單身慣了的人可能會有許多的不習慣,比如討厭二人天天相對,討厭生活瑣事等等,可先嘗試同居或者共同旅行等相處方式,了解自己對二人共同生活的接受程度。不妨為自己設定一個為期三個月的時間段,在這期間去盡力承擔自己應盡的那份責任,度過心理適應期後,再決定之後的打算。
擔心對未來伴侶不夠了解
配偶雙方需要不斷地加強相互之間的了解,加深感情,這是最重要的婚前心理准備。這項准備若不充分,其他准備再完備也不能保證婚後生活美滿幸福,也會難以彌補心理的損傷,維持夫妻真摯的恩愛。最好還是多了解一下再考慮結婚,婚前盡可能多的互相了解,或許可以消除對未來婚姻的恐懼感。
擔心結婚後會影響工作和前途
自身做好權衡,不要盲目地被結婚的熱潮沖昏頭腦,在兩者間衡量自己最為重視的一方,以此為基礎再下決定。如果實在擔心婚後生子影響工作可暫時不生,在工作進入穩定階段或有較好的福利條件後再生,生孩子並非女性一個人的事,家庭的支持和社會的責任都至關重要。
擔心「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不要總是在想怎樣克服心理障礙才能獲得幸福,要付諸行動首先就要擺脫對婚姻生活不切實際的幻想,不要存在過高的期望與奢望,應該清楚地認識到,新家庭的誕生,同時也意味著負擔的加重,意味著雙雙要為家庭盡力盡責,盡自己做丈夫或妻子的義務。
婆媳關系的相處秘訣飢春
老公是婆媳關系的根本,生活中難免有些摩擦,特別是和一個沒有和你血緣關系的人相處。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生活環境,難免會有很多的磕磕碰碰。婆婆和媳婦互相之間肯定沒有兒子對母親以及丈夫對妻子來的熟悉,面對妻子和婆婆的矛盾,丈夫應該主動進行調解。妻子應當理解婆婆並非自己的母親,不會像親生母蔽轎親對自己那麼了解那麼無私;婆婆也應理解媳婦是兒子重要的伴侶,婆媳和諧與夫妻和諧息息相關。
禮儀
幾乎每個婚禮上,新郎新娘都會像雕像擺設般,頻繁地調換賓客拍照、輪換桌子敬酒,每對新人要在眾目睽睽下站立、走動、就座,一想到自己的舉動無一能逃過眾人的目光,是不是心裡感到緊張,下面教你一些基本的禮節,保證用得上。
1.坐姿:上半身的姿態最關鍵
當與親屬拍照時,上半身的姿態最關鍵,如果有宏肢肆了「啊!終於能坐下了」這種想法,人瞬間就會像泄了氣的皮球似的貓起腰來,會很難看,不能大意。所以要時刻保持緊張感,特別是如果新娘穿著低胸禮服,坐在椅子的中心處,扭著腰,這樣顯得肩幅寬,體型苗條。穿細長禮服,把腿斜向垂下,可以使腿顯得修長;如果新郎無精打采地坐著時,褲腿會自動向上提,露出襪子,不雅觀,所以要特別注意,一定要在坐下去前,先向前提一下膝蓋部的褲子。
2.站姿:自然地挺直背脊,互相有意識拼成八字形
新郎微曲右胳膊,讓新娘把手插在肘里,要注意的是新娘不要拉著新郎的衣服,讓人有膽怯的感覺。另外,新郎不應該為了挺直背要過分突出腹部,不要緊挽著新娘,以免踩到裙子,也不要離得太遠。新娘也不要死死地抱著新郎的胳膊,好像生怕他會逃跑似的。
3.行走:引人注目的入場儀式
有些新娘由於不習慣穿婚紗和高跟鞋,可能會有踩到裙子的意外情況,所以禮服不宜過長,且走路的正確方式是:用腳尖輕踢著裙邊,足底輕擦過地面,徐徐向前。嚴格地講,新娘的目光應該是始終直視前方,盡量將視線放於10米前,這樣有利於拍照,但為了安全起見,新娘的視線可以稍稍向下,但不可太低以免影響形象。
4.親吻:自然大方地完成,羞羞答答反覺得很怪
儀式上的親吻具有神聖的意義,二人應該表現得自然,大方。婚禮上當進行宣誓親吻時,莫名其妙地害羞,扭扭捏捏或做作地突出嘴唇接吻反而令人厭惡,照片也好錄像也好,都會相當不自然。正確姿勢如下:新郎輕輕抓著新娘的胳膊,另一隻手摟住她的腰,以作為暗示,新娘將臉稍稍抬起,讓旁觀者感覺二人是以很自然的姿態靠近,有一種神秘感,顯得漂亮。接吻的時機由二人先說好,這樣到時候才不會出差錯,新娘應事先用餐巾紙輕輕拭去表面濃艷的口紅,免得在新郎臉上留下很清晰的唇印。切記,是輕輕抱住胳膊,將臉略上抬更自然,別像蓋章一樣。
5.讀信:一定要表現出充滿真摯的感情
在婚禮上,新郎新娘在朗讀給家人,親戚,朋友的感謝信時一定要非常地認真,因為這是婚禮儀式上一個十分嚴肅的場面,真誠的情感就顯得重要。在寫完信之後,本人一定要親自事先練習一下,以免在正式朗讀時有偏差。內容應當真實,能使來賓有所共鳴,盡量營造出一個充滿深情的場面。
6.轉身:輕輕抓住禮服的衣襟,迅速轉身
禮服和一般衣服不同,想只改變一點方向是做不到的。不拖著裙子以誇張姿態轉身的決竅在於,轉身時用與旋轉方向相反的手輕輕抓住裙邊和裙撐稍微向上提,在穿著長裙,披著長披紗時,把它們掛在自己的手腕上,瞬間地快速轉身。
7.笑容:洋溢著幸福的笑容
嘴角上翹,柔和地微笑。一對新人臉上的幸福笑容是賓客們最喜愛看到的,很多人拍照時的笑臉是刻意堆出來的,拍完了,臉上的笑容也沒有,這樣的笑很假。笑臉的練習方法是:嘴裡橫含一根筷子,嘴角上翹,樣子看上去像笑一般。保持嘴形不變,把筷子拿出來,便完成了笑臉,然後反復操練,練到笑不露齒的程度便大功告成。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第一款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第四款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4、與外國人結婚需要辦哪些手續
和外國人結婚需要:
一、提交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提交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一) 中國公民須持有:
1、本人戶籍證明;
2、本人派陪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 離婚 、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二)外國人須持有: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 身份證 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三)外國僑民須持有: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必須提交 婚姻登記 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
二、和外國人結婚,辦理 結婚登記 的具體程序 與外國人 辦結婚證 即進行結婚登記的具體程序,與中國內地人普通辦理基本大致相同,也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在申請環節存在一定區別。
(一)申請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
①本人戶籍證明;
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③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3)外國僑民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必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 結婚條件 ,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櫻羨燃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
1.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 結婚證 ;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 離婚證 。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涉外婚姻 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2.不予登記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脊虛關不予登記:
(1)未到 法定結婚年齡 的;
(2)非自願的;
(3)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按照我國政府的規定,中國公民中現役軍人、外交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以及正在接受 勞動教養 和服刑的人,不準同外國人結婚。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理由。當事人認為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 行政復議法 的規定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可以按照 行政訴訟法 的規定提起行政 訴訟 。 在我國境內與外國人登記結婚的,一般是到本國居民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 結婚手續 。而此時對於雙方當事人,其實都是會對各自的條件作出審查,另外也會要求實際提供相應的證件材料。這些對結婚證的領取都是很重要的,所以一定要格外注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5、和外國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和外國人結婚需要的手續,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寬圓(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慎虛塌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譽嘩到法定婚齡。
6、國內和外國人結婚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法定的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7、中國人與外國人結婚要什麼材料
一、中國人與外國人結婚要什麼材料?
1、中國內地居民和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需要提供的手續是自己的戶口本,身份證,對方要提手困虧供有效護照,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駐華領事館出具的當事人無配偶的證明。准備好這些手續以後,可以直接到自己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領結婚證。
2、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1)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3)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有效護照,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4)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畢神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所在國公證機尺掘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二、外國人在中國結婚登記要什麼證件?
外國人在中國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主要有該外國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經過其所在國公證機構出具或者使領館認證的無配偶證明。其與之結婚的中國公民需要身份證、戶口簿、單身證明以及與該外國人無血緣關系等材料。
8、和外國人結婚的利與弊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隨著中國的不斷發展,現在有越來越多的外國人來到中國學習和就業,很多外國人因為旅遊來到中國,最終卻被中國吸引而選擇留下,中國對於外國人的吸引力不斷加大的同時,也有越來越多的朋友現在有機會有條件走出國門去外國生活、旅遊和學習,在這一來一回之間,很多跨國的戀愛就自然的產生了。談戀愛總免不了到談婚論嫁的階段,和外國人結婚如何呢?一、和外國人結婚的利與弊
1、首先跨沖嫌國婚姻要選擇比較發達的國家,這些國家社會福利待遇比較好,也比較完善,孩子可能享受的教育醫療條件要比國內好一些,這個當然要看每個國家的政策,不同的國家政策也是不一樣的。
2、因為東方文化和西方文化差別比較大,在中國男性的地位比較高,但是西方國家他們比較平等,當然男的責任心也比較強,他們經濟比較獨立,這樣對以後的婚姻比較有幫助。
3、現在很多孩子從小就學習英語,但是很費勁,如果和外國人結婚了,他們的母語是英語,這樣孩子從小就說英語,語言學習環境比價好,但是漢語也不能忘記了。
4、另外跨國婚姻最大的好處是,孩子基因比較好,一般混血兒高顏值高情商,讓國內很多朋友羨慕。
壞處:
1、跨國婚姻因為語言交流的障礙,可能兩個人有時候不能正常交流,會出現矛盾,兩個人很難真正交心,出現矛盾也不好化解。
2、遠在異國他鄉,生活習慣也可能會出現不適應,要改變自己的生活習慣也是有一定難度的,大家要互相適應,在互相適應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矛盾。
二、 如何找靠譜的外國人結婚
生活在國外。例如去外國留學,國外旅遊,移民定居等等,生活在國外的話,自然接觸的人比在國內多,機率更大。可以多去外國人經常去的健身房、飯店、酒吧,時間久了,就是你不向老外搭訕,老外也會主動給你搭訕的,畢竟老外還是比較主動的,對自己喜歡的女孩自然也不想錯過。先從慢慢熟悉從朋友做起,再循序漸進就能成功嫁給外國人啦!
生活在國內。在國內的話主要依靠網路。線下的話得看你的生活,工作圈子是否會接觸外國人?有的話可以通過自己的途徑認識外國人,嫁到外國。或者多出現在外國人聚集的地方,那麼你認識外國人的機率自然就高了。如果沒有這樣的圈子,那可以通過線上一些國際交友網或者找國際婚介都是不錯的選擇,像亞聯美國際婚戀就是專門為想嫁到外國去的女性服務的,成功率是目前國內國際婚介排在前列的,可以了解看看哦。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隨著中國的不斷發展,現在有越來越多的外國人來到中國學習和就業,很多外國人因為旅遊來到中國,最終卻被中國吸引而選擇留下,中國對於外國人的吸引力不斷加大的同時,也有越來越多的朋友現在有機會有條件走出國門去外國生活、旅遊和學習,在這一來一回之間,很多跨國的戀愛就自然的產生了。談戀愛總免不了到談婚論嫁的階段,和外國人結婚如何呢?
一、和外國人結婚的利與弊
1、首先跨國婚姻要選擇比較發達的國家,這些國家社會福利待遇比較好,也比較完善,孩子可能享受的教育醫療條件要比國內好一些,這個當然要看每個國家的政策,不同的國家政策也是不一樣的。
2、因為東方文化和西方文化差別比較大,在中國男性的地位比較高,但是西方國家他們比較平等,當然男的責任心也比較強,他們經濟比較獨立,這樣對以後的婚姻比較有幫助。
3、現在很多孩子從小就學習英語,但是很費勁,如果和外國人結婚了,他們的母語是英語,這樣孩子從小就說英語,語言學習環境比價好,但是漢語螞判滾也不能忘記了。
4、另外跨國婚姻最大的好處是,孩子基因比較好,一般混血兒高顏值高情商,讓國內很多朋友羨慕。
壞處:
1、跨國婚姻因為語言交流的障礙,可能兩個人有時候不能正常交流,會出現矛盾,兩個人很難真正交心,出現矛盾也不好化解。
2、遠在異國他鄉,生活習慣也可能會出現不適應,要改變自己的生活習慣也是有一定難度的,大家要互相適應,在互相適應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矛盾。
二、 如何找靠譜的外國人結婚
生活在國外。例如去外國留學,國外旅遊,移民定居等等,生活在國外的話,自然接觸的人比在國內多,悶余機率更大。可以多去外國人經常去的健身房、飯店、酒吧,時間久了,就是你不向老外搭訕,老外也會主動給你搭訕的,畢竟老外還是比較主動的,對自己喜歡的女孩自然也不想錯過。先從慢慢熟悉從朋友做起,再循序漸進就能成功嫁給外國人啦!
生活在國內。在國內的話主要依靠網路。線下的話得看你的生活,工作圈子是否會接觸外國人?有的話可以通過自己的途徑認識外國人,嫁到外國。或者多出現在外國人聚集的地方,那麼你認識外國人的機率自然就高了。如果沒有這樣的圈子,那可以通過線上一些國際交友網或者找國際婚介都是不錯的選擇,像亞聯美國際婚戀就是專門為想嫁到外國去的女性服務的,成功率是目前國內國際婚介排在前列的,可以了解看看哦。
9、和外國人結婚的條件
法律分析:1、中國公民同外國公民在我國境內結婚,雙方必須符合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實行一夫一妻制即使外國一方當事人所屬國的有關法律允許多夫或多妻的,我國也不予批准其結婚登記。2、當事人世猜族雙方必須具備我國法律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即:雙方均無配偶;男滿22、女滿20周歲;未患有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或暫緩結婚的疾病;非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直系血親。3、當事人雙方結婚,必須按照中國法律男搜弊女雙方共同向中國政府的兆蘆涉外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在我國以其他形式如宗教儀式、風俗習慣等締結的婚姻,都不為我國法律所承認和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10、與外國人結婚需要哪些證件
1、中國公民應持下列證件:本人的戶籍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單位、企業單位出具的記有本人基本情況和與何人結婚的證明。2、外國人須持以下證件: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3、如外國人一方為在華僑民,須持下列證件:本人敏神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本人戶口所在地有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對證明的要求與上述中國公民一方須持的第二類證件相同。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當事人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法攔拿巧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二十一條 結婚條件,適用當簡鍵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第二十二條 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