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結婚的理解
1、結婚的含義是什麼
結婚:英文:get married 漢語拼音:jie hun ,新中國成立前(古代)的叫法:成親,新中國成立後叫法:結婚。兩個相愛的人,結合到一起,為了愛,為了更好的生活,彼此相愛,相互理解,永遠走下去,不管生活的煩惱和快樂,廝守到老。
結婚,又稱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夫妻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結婚具有以下三個方面的特徵:
(1)結婚行為的主體必須是男女雙方,同性別的人之間不能結婚;
(2)結婚行為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方式進行,即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所規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則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3)結婚行為的法律後果是確立夫妻關系。
法律上對結婚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是規定兩性依法結合的法定條件及結合後男女雙方的權利義務及由此而產生的其他責任及義務。結婚,法律上稱為婚姻成立。它是指男女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依法確立夫妻關系,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及其他責任。婚姻關系的成立有三個基本的法律特徵。
一、結婚的主體是男女兩性。不是由男女兩性生理差別的結合,便不構成結婚。
二、結婚行為是法律行為。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規定的結婚登記程序,否則,婚姻關系不產生法律後果,即: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婚姻。
三、結婚行為的法律後果是,確立雙方的夫妻關系,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責任、權利、義務。這種已確立的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任何單位、個人或夫妻雙方都無權解除夫妻關系。
(一)結婚的法定條件
1.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婚姻法第5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結婚的首要條件,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制度上的具體體現。這就要求尊重當事人的意志自由,排斥一方當事人、當事人父母或第三人的對他方進行強迫、包辦或干涉。當然,法律並不排除當事人的父母或第三人出於關心,對當事人提出意見和建議。但是,是否結婚最終應由當事人自己決定。
2.必須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法定婚齡是法律規定準予結婚的最低年齡。根據婚姻法第6條規定,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周歲,女性不得早於20周歲。凡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達到法定婚齡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但根據婚姻法第50條規定的精神,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基於本民族、宗教、風俗習慣等實際情況,可以對法定婚齡作變通性規定。
3.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婚姻法第2、3條對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作了明確規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已有配偶的,不予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必須雙方都無配偶。無配偶包括三種情況:未婚、喪偶和離婚。
(二)結婚的禁止條件
1.禁止一定范圍內的血親結婚婚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直系血親,無論是婚生還是非婚生的,均禁止結婚;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與己身出自同一父母或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除直系血親外的所有血親。其范圍包括: (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 (2)同源於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輩份不同又性別相異的親屬; (3)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輩份相同的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和姨表兄弟姐妹。禁止一定范圍內的血親結婚,是基於社會倫理道德、優生優育等因素的考慮。
2.禁止結婚的幾種疾病婚姻法第6條第2項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12條第5項規定,男女一方或雙方在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或暫緩結婚的疾病時,禁止或暫緩結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也不予登記。母嬰保健法第9條規定,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內或者有關精神病發病期內的,醫師應當提出醫學意見;准備結婚的男女應當暫緩結婚。該法第10條和第38條指出,「指定傳染病」是指傳染病防治法中所指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風病以及醫學上認為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其他傳染病;「有關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嚴重遺傳性疾病」則是指由於遺傳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喪失自理生活能力,後代再現風險高,在醫學上認為不宜生育的遺傳性疾病。患有嚴重遺傳性疾病的當事人,如經男女雙方同意採取長期避孕措施或施行結扎手術不生育的,可以結婚,否則禁止結婚。應根據禁止結婚、暫緩結婚和可以結婚但不能或限制生育的不同情形,區別對待。
2、結婚是屬於兩家人的神聖儀式,你對結婚的看法是什麼?
結婚對我而言是一件很神聖的事情,需要兩個人真心相愛才能走到一起,不然帶給對方的只能是傷害。
一、兩個人互相喜歡我認為結婚是兩個人互相的喜歡,才會走到一起,如果沒有感情基礎是不適合在一起。結婚一定是兩個人彼此喜歡,互相欣賞,有共同的語言,“三觀”也符合,這樣的兩個人才是適合走到一起,組成屬於他們的家庭。如果兩個人不是因為愛情而結合,結婚之後也不會快樂,兩個人在婚姻中也會發生矛盾,最後也沒有好的結果。
二、兩家人互相支持結婚是需要兩個家庭的認可,但凡有一邊的家庭不支持,在婚後都是不會幸福。雖然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但是很多時候都會涉及到兩家人的利益,只有兩家人彼此認可,對雙方的孩子滿意,這樣的婚姻才是幸福的。得到父母支持的婚姻會讓人更加有勇氣去面對,在生活中面對各種問題才不會痛苦和難受。有了家人的各種支持,兩個人才可以肆無忌憚的在一起生活,不用去顧及對方的想法。
三、對待婚姻的態度相同兩個人想要過好屬於自己的小日子,對待婚姻的態度必須一致。大家都是珍惜彼此的婚姻,為自己的小家奮斗,互相的尊重,這才是結婚的目的。結婚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我們應該在婚姻中對彼此多一點理解和寬容,這樣才能更好的維持這段婚姻。
遇到一個合適的人不容易,我們應該珍惜彼此之間的婚姻,這樣才會有美好的未來。我們不能輕易地開始,更不能輕易地結束,這樣才是對彼此最好的尊重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