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領結婚證需要預約嗎
1、廣州登記結婚一定要預約嗎
法律分析:廣州結婚登記是否要預約應當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如果當天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人不多,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結婚需要新人男女雙方的戶口本和居民身份證,還需要兩人身份證的正反面復印件,兩人戶口本的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必須要有戶主頁和自己頁。登記結婚三張大二寸,兩人免冠彩色合照,按照要求是藍底或紅底都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2、廣州結婚登記沒有預約可以辦理嗎
法律分析:沒有預約也可以辦理,廣州結婚登記提倡預約優先為原則,因為預約辦理效率高,但是沒有預約也是可以辦理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