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省結婚證
1、結婚可以異地領證嗎
結婚不可以異地領證。
異地領證要看結婚雙方的常住戶口所在地是不是在同好賀圓一省份如果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在其他省份的,結婚雙方可以選擇在目前一方常住省份的戶口地領結婚證。
具體如下:
1、領取結婚證的法定條件雙方自願均無配偶,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雙方非直系血親、非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沒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2、對於喪失性行為能力的人倒不是說不能結婚,但必須事先要與對方講明。如果隱瞞這一情況,與對方結婚,婚後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離婚,應當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拍磨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友塌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結婚證可以異地辦理嗎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證,一般情況下不可以異地辦理,需要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但是如果是在遼寧、山東、廣東、重慶、四川、江蘇、河南、湖北武漢、陝西西安辦理結婚登記的,則可以異地辦理,因為上述地區自2021年至2023年開展了為期兩年的結婚登記跨省通辦的棚脊敏試點,根據試點政策,雙方均非試點省戶籍的內地居民,可以憑一方在試點省內辦理的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
另外,如果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鏈枝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我國法律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法律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我國法律規定了達到結婚條件才可以進行婚姻登記。若雙方自願,但任何一方未達到結婚條件,都不可以進行婚姻登記。法定結婚條件如下:
1、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我國法律規定了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2、結婚自願。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3、男女雙方均無配偶,即雙方均未婚、已離婚或原配偶去世。
4、男女雙方之間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
符合以上條件的就可以辦理結婚登記,由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1、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2)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3、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野顫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4、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3、異地可以辦結婚證嗎?需要哪些手續
異地可以辦理結婚證,需要根據當地政策。
手續: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等。
新規:2021年5月19日民政部宣布,國務院同意在遼寧省、山東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十點,在江蘇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漢市、陝西省西安市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試點地區,將內地居民結(離)婚登記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擴大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試點期限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3)異省結婚證擴展資料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轎陪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孝昌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巧帆扒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4、異地結婚證怎麼辦理
異地辦理結婚證要如下手續:申請離婚登記、審查申請材料、繳納費用、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親自領取離婚證等。且前述所稱的異地只能為「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5、結婚證可以異地辦理嗎
結婚證異地辦理是可以的,異地結婚登記並不是在哪裡都可以登記結婚,必須在男女雙方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結婚證辦理不是想到哪兒去辦理就能去哪兒辦理的,如果男女雙方戶口不在一個地方,必須到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辦理,在申請登記的時候必須是男女雙方同時在場。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並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若結婚證丟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請補辦。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
領取結婚證的法定條件:雙方自願、均無配偶,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雙方非直系血親、非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沒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6、異地可以辦理結婚證嗎?
一般情況下結婚證不可以異地辦理。
1、異地辦理結婚證目前來說按照我宏指茄國民法典的規定是不允許的,雙方需要領取結婚證必須到任一一方的戶籍所在地民政局領取,也就是說辦理雙方結婚證的合法機關只有雙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
2、領取結婚證的條件首先是年齡,必須是滿足法律規定的男滿22歲,女滿20周歲,就可以合法的領取結婚證,成為法律保護的夫妻關系。
3、去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的時候,需要帶上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等資料,以及蔽察雙方單位或者是戶籍當地村委會、居委會給開的婚姻證明。需要注意的就是還要攜帶法律規定的照片,具體可以咨詢一下逗模工作人員,建議大家是去民政局直接照比較方便。
7、可以異地領結婚證嗎
異地可以領取結婚證。外地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一般需要帶著身份證、戶口本、婚姻關系證明等證件,一起到其中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者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結婚申請。申請補辦異地結婚登記,或者男女雙方辦理異地復婚登記手續的,需要按照結婚登記手續的程序辦理。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8、結婚證能異地辦理嗎
結婚證可以異地辦理,僅限特地省份,特地時間。
一般情況下結婚物宏證不可以異地辦理,需要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例如如果你的另一半是當地的戶口,那麼你們是可以在這個地方領證的。
如果是在遼寧、山東、廣東、重慶、四川、江蘇、河南、湖北武漢、陝西西安辦理結婚登記的,則可以異地辦理,因為上述地區自2021年至2023年開展了為期兩年的結婚登記跨省通辦的試點。
在異地辦理結婚登記詳細步驟:
1、首先男女雙方都要准備身份證原件。年齡是必須符合的法定婚姻登記年齡的,目前是男方22周歲,女方20周歲,必須是周歲。
2、雙方各自的戶口本。
3、戶口本裡面有個地方要注意一下,就是婚姻狀況這一欄如果沒有寫未婚,或者是寫了其它內容的,最好就是到到戶口本所在地派出所加上「未婚陵磨」的內容。
4、至少2張紅底免冠大頭合照,主要是貼在結婚證上的。
5、然罩汪冊後就是雙方親身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進行登記。
9、異地可以辦理結婚證嗎
結婚證是可以在異地辦理的,但是要注意的是:必須要雙方有一個人是當地的戶口才可以。如果雙方都不是當地戶口,就需要回雙方戶口所在地辦理結婚。
同時,辦理結婚證需要符合結婚條件。結婚條件可以分為主觀和客觀兩層,主觀上需要雙方自願,客觀上需要當事人都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且為未婚狀態,且雙方不屬於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才可以。並需要到一方的常住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手續,經過審核後可以領取結婚證。
異地結婚需要符合法定程序。異地結婚程序如下: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我國法律規定了達到結婚條件才可以進行婚姻登記。法定結婚條件如下:
1、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我國法律規定了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2、結婚自願。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昌賣,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3、男女雙方均無配偶,即雙方均未婚、已離婚或原配偶去世。
4、男女雙方之間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
5、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法律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領結婚證需至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處提交相關材料;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內地與港澳地區居民需攜帶材料不同。
1、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耐攔逗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2)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提交聲明後,貼上照片,打上鋼印,即可以領取結婚證了。
3、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
(2)衡尺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4、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