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結婚年
1、部隊結婚年齡
現役軍人結婚年齡是男性不少於22周歲、女性不少於20周歲。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成立有效婚姻的要件之一是當事人雙方均必須達到法定婚齡,亦即男方滿22周歲、女好衡方滿20周歲,否則婚姻屬於無效婚姻。對於無效婚姻,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及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相應的婚姻無效。
(1)先得打一份結婚報告(基層部隊有些還要提前半年打戀愛報告)。內容很簡單,就說我與xx從什麼時候確立戀愛關系,經n年時間的自由戀愛,現感情成熟,准備組織家庭。並在報告下面介紹一下雙方基本情況,比如出生年月、籍貫、所在單位、何時入伍等。
(2)打了結婚報告後,到政工機關領一式兩份申請結婚登記表,填完之後,一級一級蓋公章,好像要蓋三四個。
(3)政審函調。如果對方是地方人員,還得政審,一般以函調的形式開展。
(4)開結婚介紹信。現在學校是在善後辦開,有效期2個月。
(5)如果是用學員證辦結婚,得由單位出具證明沒有發軍官證。
(6)拍照片,2寸的那種彩色合影,共需3張。
(7)帶上個人身份證件和結婚介紹信,還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了。
拓展資料:一直以來,軍隊堅持提倡國家的晚婚年齡,也就是男軍人滿25周歲,女軍人滿23周歲,才可以依法登記結婚。而且對於士官在駐地找對象或者部隊內部脊手找對象的,軍隊規定的結婚年齡,在晚婚年齡的基礎上再設門檻。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櫻襪嫌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2、當兵的結婚年齡
軍人法定結婚年齡是為男生22歲,女生20歲。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帶悔,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兵的人結婚與普通人一般情況是一樣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我國法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中國婚姻法關於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未達到法定婚齡的婚姻無效。要求結婚的男女碧行友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悔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3、軍人結婚年齡
軍人結婚年齡原則上按照法律規定的法定婚齡執行,即男性公民法定結婚年齡為22歲,姿兆女性公民法定結婚年齡為20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三)未到法定婚齡。《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者遲,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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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跡嫌租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4、軍人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
軍人法定結婚年齡是為男生22歲,女生20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暫行規定》第三條:
1、軍人結婚年齡原則上按照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執行
但部隊幹部、戰士和職工,應積極響應黨和政府關於晚婚的號召,不要過早地戀愛結婚。
2、軍隊幹部選擇的配偶必須符合軍隊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幹部建立戀愛關系後,要主動向黨組織報告,由軍隊黨組織和政治機關對幹部的戀愛對象作必要的政治審查。學員在校學習期間,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得結婚。
3、戰士一律不得在部隊內部和駐地找對象
志願兵原則上也不得在部隊內部和駐地找對象,但個別回原籍找對象確有困難的孤兒、因公致殘的人員,提出在部隊內部或駐地找對象時,可作為特殊情況處理。
由軍(獨立師)以上政治機關審查批准。戰士在未服滿現役期間不準結婚。超期服役的戰士和志願兵提出結婚,可准其利用探親假期回原知舉數籍結婚。凡決定要復員的超期服役的戰士,如提出復員前結婚,應盡量給予安排。
4、現役軍人一律不準與外國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門的人員結婚
漢族軍人要求與習慣上不同漢族通婚的少數民族公民通婚,一般應說服雙方放棄此種婚姻;如雙方態度堅決,在取得少數民族一方家長的贊同,並尊重和不違反少數民族婚姻習慣的情況下,也可以允許結婚。
(4)軍人結婚年擴展資料:
現役軍人結婚的程序:
(1)先得打一份結婚報告(基層部隊有些還要提前半年打戀愛報告)。內容很簡單,就說我與XX從什麼時候確立戀愛關系,經N年時間的自由戀愛,現感情成熟,准備組織家庭。
並在報告下面介紹一下雙方答散基本情況,比如出生年月、籍貫、所在單位、何時入伍等。
(2)打了結婚報告後,到政工機關領一式兩份申請結婚登記表,填完之後,一級一級蓋公章,好像要蓋三四個。搭首
(3)政審函調。如果對方是地方人員,還得政審,一般以函調的形式開展。
(4)開結婚介紹信。現在學校是在善後辦開,有效期2個月。
(5)如果是用學員證辦結婚,得由單位出具證明沒有發軍官證。
(6)拍照片,2寸的那種彩色合影,共需3張。
(7)帶上個人身份證件和結婚介紹信,還有照片,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
5、軍人結婚年齡2021年新規定
經中央軍委批准,中央軍委辦公廳近日印發新修訂的《軍隊人員婚姻管理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軍隊人員婚姻管理若干規定》明確:調整軍隊人員初婚年齡,取消士官在駐地或者部隊內部找對象結婚的年齡限制,明確「軍隊人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一直以來,軍隊堅持提倡國家的晚婚年齡,也就是男軍人滿25周歲,女軍人滿23周歲,才可以依法登記結婚。而且對於士官在駐地找對象或者部隊內部找對象的,軍隊規定的結婚年齡,在晚婚年齡的基礎上再設門檻。
如2011年12月,民政部、原總政治部聯合頒發文件,對符合條件的士官允許在部隊內部或者是駐地擇偶結婚,其中對結婚年齡限制標准為男士官年滿28周歲、女士官年滿26周歲。這項政策的出台,雖然相比以往有了較為人性化的調整,但隨著駐地及內部對象婚戀政策的運行,近些年也暴露了一些問題,譬如女方比男方大,兩者相差數歲的大齡青年,仍舊面臨不通人情、棒打鴛鴦的現實問題。
軍隊人員結婚年齡與國家法定結婚年齡同步。並取消軍人駐地找對象和內部找對象年齡限制,只要符合國家提倡的晚婚年齡即可以登記結婚。於此軍人結婚年齡為: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除了軍人結婚年齡的調整,《軍隊人員婚姻管理若干規定》還對軍隊人員與結婚對象禁止結婚的情形作出明確;區分現役軍人、文職人員、軍隊管理的離退休人員等,規范不同類型軍隊人員申請結婚和離婚的辦理方法、審批許可權等。此外《規定》還明確,義務兵服現役期間不得申請結婚,軍隊院校生長學員本科、專科在校學習期間不得申請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