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父母是社會關系
1、已婚者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怎麼填
結婚後:
家庭成員是丈夫(妻子)兒女,主要社會關系是父母,兄弟姊妹,岳父母(公婆)。
簡言之,家庭主要成員就是指那些可以和你在同一個戶口本里的人。
主要指的是你的父母、妻
兒,比如:父親、母親、配偶、兒女等。而主要社會關系人員是指父母、配偶、兒女以外的主
要社會關系,包括:叔叔、伯伯、姑姑、舅舅、岳父、岳母等等,在戶籍管理那裡是不允許被
寫到你的戶口本里的人。
而且婚前婚後,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是會有所變化的,未婚時的部分主要家庭成員,
在婚後會變成主要社會關系,比如自己的兄弟姐妹。
填寫格式為:
稱呼--名字--政治面貌--工作
例如:家庭成員:
父親某某某群眾在家務農
母親某某某群眾在家務農
哥哥某某某黨員工商局幹部
姐姐某某某團員鎮一中教師
妹妹某某某團員鎮一中學習
兒子某某某群眾一小學習
女兒某某某群眾幼兒園學習
主要社會關系:
伯伯某某某黨員鎮府辦主任
姑父某某某黨員鎮一中教導主任
舅舅某某某團員鎮一中教師
2、入黨申請 家庭成員怎麼寫啊,我已經結婚了,配偶的父母是什麼關系呢?
家庭成員:父親、母親、妻子、(小孩)、一般寫這四個就夠了,沒政治問題就沒什麼關系的,配偶的父母隨便,寫上也沒關系,你可以問問同事
3、女方結婚後自己的父母算是家庭成員還是主要社會關系
看父母和你是否住在一起,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話,可以算家庭成員。
如果你嫁出去後,跟婆家或丈夫一起生活,父母離得遠或者他們自己單獨生活,就要算主要社會關系。
4、女的婚後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怎麼填寫
家庭主要成員有配偶,子女。社會關系有父母,公婆;未共同生活的直系血親,祖父母,外祖父母;獨立生活的第一代旁系血親,兄弟姐妹;第二代旁系血親,父系叔伯姑,母系的舅姨。
另外,戶口本上有誰都算家庭主要成員,不能填入主要社會關系。
5、結婚後誰是第一直系親屬
法律分析:結婚後第一直系親屬是配偶,子女,父母。
親屬是基於婚姻、血緣和法律擬制而形成的社會關系。中國法律所調整的親屬關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親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兒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親屬不等於家庭成員,有親屬關系的人可能分屬於多個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員並不絕對有親屬關系。
根據親屬關系發生的原因,可以將親屬分為配偶、血親和姻親三類。血親包括自然血親和擬制血親,前者是指出於同一祖先具有血緣聯系的親屬;後者是指彼此本無該種血親應當具有的血緣關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條件,確認其與該種血親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的親屬,如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就是擬制血親。姻親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關系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包括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配偶的血親的配偶,姻親之間只有在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才具有權利義務關系。
血親還可以分為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前者是指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後者是指彼此間具有間接的血緣聯系,除直系血親以外的親屬。
直系親屬,即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系的上下各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等、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
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不屬於直系親屬,應屬於姻親。姻親是以婚姻關系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但不包括配偶本身。姻親可分為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和配偶的血親的配偶三種。血親的配偶,是指自己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配偶;如兒子的妻子,兄弟的妻子。配偶的血親,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如妻子的父母、兄弟姐妹等。配偶的血親的配偶,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配偶,這是一種間接的姻親關系;如妻子的兄弟的配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