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上照片幾寸
1、結婚證照片尺寸
結婚證照片的尺寸標準是2寸(即5.3cm*3.5cm)。照片內容需要是雙人近期半身免冠合照片,需漏茄要3張照片,照片的底色為紅色。當事人可以去民政局拍,也可以滑搜宏去民政局指定的攝影單位拍。拍照片時可以穿色彩鮮艷一點的,低領的衣服,這樣會顯得比較正式一點。納嘩伏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三)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六)雙方自願結婚;(七)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證件。
法條
《婚姻登記洞攜工作規范》 第二十八條 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三)當事人信冊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六)雙方自願結婚;(七)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證件。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蘆野通。
2、結婚證照片尺寸
結婚證照片尺寸標准為兩寸,除此之外,還要滿足以下要求1、結婚證照片的背景需要紅底或者藍底,紅底最好;
2、結婚證照片的的站位一般是男左女右;
3、當事人不宜畫過於濃重的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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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結婚證照片尺寸
【法律分析】: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二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尺寸為53mm*35mm(寬*高)」。結婚登記照要求像素一定要高,雙方表情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片、藝術照、婚紗照、生活照、劇照等。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二十八條 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三)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六)雙方自願結婚;(七)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證件。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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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結婚證是幾寸照片?
結婚登記照標准為2寸雙人合影照片,即5.3cm×3.5cm。結婚辦理流程如下:
登記地點: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攜帶證明: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②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③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註: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5、結婚證幾寸
結婚證用兩寸照片,還需要其他資料:
1、男女雙方的身份證;
2、男女雙方戶口本(集體戶口的需要將集體戶口第一頁列印並蓋章,並且將屬於自己那頁的集體戶口帶到民政局);
3、3張2寸男女雙方近期合照(藍紅背景都可);
4、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還有相應的流程:
(1)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2)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3)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4)雙方自願結婚;
(5)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6)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7)雙方當事人持有身份證和戶口簿等有效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6、結婚證件照尺寸是多少
結婚證件照尺寸是:結婚登記照標准為2寸雙人合影照片,即5.3cm*3.5cm。
背景顏色需為紅色或藍色。新人辦理結婚證時,需要攜帶三張慶伏結婚證照片作為領證材料之一。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並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若結婚證丟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請補辦。
至少以下幾種人不具備結婚的條件:
1、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系,而且這種婚姻關系沒有中止的人。這種人結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說的重婚罪;
2、低於結婚年齡以下者:男性早於二十二周歲,女性早於二十周歲;
3、患有不應結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
4、和自己有著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御差告的親人結婚,也是不允許的,也就是平時說的近親結婚。這違反我國提倡的優生學原則;
5、對於喪失性行為能力的人倒不是說不能結婚,但必須事先要與對方講明。如果隱瞞這一情況,與對方結婚,婚後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離婚,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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