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不改戶口行嗎
我國並沒有相關法律規定,結婚就必須要遷戶口,所以遷不遷戶口完全取決於個人意見,結婚不遷戶口也是可以的。
但,值得提醒的是,不遷戶口勢必在婚後會出現一些麻煩事,比如購買學區房、辦理護照等等,需要兩地奔跑取相關資料。當然,如果雙方的家庭距離較近的話,是不會有這些問題的。
不遷戶口的影響:
1、是否遷戶口對女方並沒有太大影響,只是日後更換身份證或者辦理護照等,要回戶籍所在地辦理,比較麻煩。
2、沒有遷戶口,婚後辦理孩子的准生證會比較麻煩,因為有的地方要求孩子父母在同一戶籍地才可辦理准生證。
3、另外,不遷戶口對孩子日後上學也有很大影響,父母戶籍所在地決定了孩子就讀哪所學校,有的學校甚至規定父母雙方戶籍地共同決定孩子就讀學校,跨學區的話也要面臨不小的就讀費用。
以上就是關於不遷戶口會面對的那些麻煩事了,除上面的事情,不遷戶口基本上沒什麼影響,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確定是否遷戶口。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拓展資料】
遷戶口的流程
1、新人向男方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落戶申請
2、待男方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審核通過後,派出所會開具相關的接納證明
3、 新人把接納證明交給女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該派出所同意遷出後,就會進行銷戶以及出具同意轉出書
4、新人拿著結婚證和女方戶口本原件,到女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把婚姻狀況更正為「已婚」,並開具「戶籍證明」一份
5、新人再拿著雙方戶口本、女方戶籍證明、結婚證、身份證、男方所在地的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然後提交給公安局審批
6、待審批成功以後,新人可以選擇網上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也可前去女方戶籍地派出所把戶口遷出來
7、最後還要在女方正式落戶後,一定要重新辦理女方的身份證
2、領結婚證後女方的戶口可以不遷嗎
法律分析:領了結婚證之後,是可以不用遷戶口的。
辦結婚證不遷戶口的依據
辦結婚證所需要滿足的條件有:
1、雙方須得自願結婚,不得有第三方的強迫或干涉。
2、男女雙方達到結婚法定年齡。
3、符合一夫一妻制,如果申請雙方中的一方有配偶(喪偶、離婚除外),雙方將不具備有法律的婚姻 ,即婚姻無效。
4、男女雙方無血緣關系(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3、領了結婚證能不遷戶口嗎
領結婚證不遷戶口可以,遷戶口是雙方自願的。只要符合結婚條件並辦理了結婚登記,也拿到結婚證的,就已經成立了夫妻關系,戶口可以保留在原來的地方。遷戶口不是結婚必備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4、領了結婚證女方一直不遷戶口可以嗎
領了結婚證之後,是可以不用遷戶口的。
辦結婚證不遷戶口的依據
辦結婚證所需要滿足的條件有:
1、雙方須得自願結婚,不得有第三方的強迫或干涉。
2、男女雙方達到結婚法定年齡。
3、符合一夫一妻制,如果申請雙方中的一方有配偶(喪偶、離婚除外),雙方將不具備有法律的婚姻,即婚姻無效。
4、男女雙方無血緣關系(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綜上所述,辦結婚證只需要滿足以上條件,再准備好辦結婚證所需要的材料,就可以登記結婚了,也就是說辦結婚證不需要遷戶口。
(4)領結婚證不改戶口行嗎擴展資料:
結婚證領取條件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涉外婚姻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結婚證
5、領結婚證戶口可以不遷嗎
法律分析:可以。理由:結婚戶口不遷是可以的。結婚並不是一定要遷戶口的。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6、結婚一定要遷戶口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領結婚證的時候是雙方當事人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都可以進行結婚登記。因此,領證是不需要遷戶口的。再者,在領完結婚證之後,遷不遷戶口也都是可以的,主要還是看當事人的想法。當然,如果不遷戶口,那麼就只能享受戶口所在地的政策和福利,而不能享受另一半戶籍所在地的福利政策。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