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結婚
發布時間: 2023-03-09 13:04:30
1、警察結婚需要政審女方嗎
法律分析:警察和武警是不一樣的,警察指的是我國的公安機關,像普通的警察結婚是不需要進行政審的。但如果是武警的話,那他們就屬於軍人,按照軍婚的相關規定,武警結婚不僅要向上一級打結婚報告,而且他的結婚對象必須要政審合格
法律依據:《軍隊人員婚姻管理若干規定》第六條 軍隊人員的結婚對象,應當政治可靠、思想進步、品行端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軍隊人員不得與其結婚
(一) 屬於外國公民、無國籍人的;
(二) 取得國外永久居留資格、長期居留許可的;
(三) 不符合軍隊人員政治考核規定對配偶的相關政治要求的;
(四) 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結婚的其他情形。
軍隊人員原則上不得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居民結婚。
2、公安警察結婚的規定
法律分析:
中國邊民能跟毗鄰國邊民結婚。現役軍人、公安人員、武裝警察、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國家重要機密的人員,正在服刑的人員,不能跟毗鄰國邊民結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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