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的字
1、結婚證字型大小代表什麼
法律分析:結婚證字型大小J開頭為結婚,L開頭為離婚,BJ開頭為補辦結婚證,BL開頭為補辦離婚證,後續接的編號為省份代號、市區編號、縣區編號,橫線後接年份,再橫線後接的是當年辦理婚姻登記的順序序號。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對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經審查符合結婚規定的,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當事人離過婚的,應在其離婚證件上註明再次結婚的日期和另一方姓名,加蓋婚姻登記機關公章或婚姻登記專用章後交還當事人。
領取《結婚證》時,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場。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
第十八條 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應查明原因。對確已符合《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的當事人雙方,婚姻登記機關應主動同有關單位聯系,做好疏導工作。經疏導無效,當事人仍不能取得所需證明的,婚姻登記機關可將調查和聯
系的情況在《結婚申請書》中註明,依法為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發給《結婚證》。
2、結婚證字型大小有什麼組成?
結婚證字型大小由登記方所在區的區號、年份和排名序號組成,而舊版結婚證字型大小中出現中文。「此外,新的婚姻登記號以『J』開頭是結婚,以『L』開頭是離婚,以『BJ』開頭是補辦結婚證,以『BL』開頭是補辦離婚證,字母後六位數是行政區域代碼,中間四位數是當年年號,最後六位數是當年辦理婚姻登記的順序序號。
3、結婚證上的字用什麼筆改
結婚證上的字是不允許自己改的,結婚證上的字一般都是婚姻登記員用中性筆或者鋼筆改的。
由准許該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員使用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親筆簽名,簽名應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個人印章或者計量機列印。
為了減少時間久,導致的筆跡霧化等情況,現在凡是有效證件合同或者登記什麼都是用中性筆或是鋼筆,這樣的字跡時間放的再久,也不會出現霧化,模糊等特殊情況,所以用鋼筆中性筆簽字那是最好的了,所以都建議用鋼筆或中性筆簽字。
曾經的結婚證
在原來的結婚證都是手寫的,就連民國時期的結婚證書都是「手寫體」,只不過,民國時期的結婚證書都是使用小楷書寫的,而且字字嚴謹,筆法精絕,點畫精緻,字字珠璣,顛覆你的審美和認知,很容易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