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要結婚
1、在部隊當兵可以結婚嗎
法律分析:1、義務兵一律不準在部隊內部或駐地找對象,服現役期內不得結婚;
2、軍隊院校生及幹部學員,在校學習期間不得結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2、當兵要達到什麼條件才能結婚
當兵結婚與正常人一樣。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軍隊貫徹實施〈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對義務兵、士官和學員找對象、結婚的期間和地域,作了限制性特別規定:
第四條規定:義務兵一律不準在部隊內部或駐地找對象,服現役期內不得結婚。
第五條第一項:士官原則上不得在部隊駐地或本部隊內部找對象結婚。
第六條規定:軍隊院校生及幹部學員,在校學習期間不得結婚。
所以當兵比較晚婚。
(2)當兵要結婚擴展資料:
結婚登記流程: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辦理結婚證需要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3、當兵結婚有什麼要求嗎
法律分析:當兵的人結婚與普通人一般情況是一樣的。(一)積極條件:(1)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 結婚年齡是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二)消極條件:不得有禁止結婚的情形:(1) 有配偶者;(2)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4、當兵可以結婚
法律分析:不可以。軍官和士官可以結婚,但有職務、軍階、年齡等方面的限制;普通士兵(義務兵)在服現役是不可以結婚的。現役軍人結婚須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同意後,填寫《申請結婚報告表》作為歸檔材料;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結婚登記的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5、當兵的什麼時候能結婚
法律分析:當兵沒有嚴格規定什麼時候能結婚,但是必須要在法定年齡的基礎上結婚。1、義務兵一律不準在部隊內部或駐地找對象,服現役期內不得結婚;士官原則上不得在部隊駐地或本部隊內部找對象結婚;軍隊院校生幹部學員,在校學習期間不得結婚。2、尊重社會公德的特別規定。現役軍人在處理婚姻關繫上,應當模範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發生婚外性關系。3、相關規定男性公民法定結婚年齡為23歲,而軍隊提倡和鼓勵晚婚。男軍人25周歲、女軍人23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4、軍官和文職幹部戀愛報告審查程序的特別規定。現役軍人應當慎重地選擇戀愛對象,軍官和文職幹部確定戀愛關系後,應當主動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由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對其戀愛對象進行政治審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