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字輩
1、輩分是怎麼算的?
輩分,家族、親友之間的世系次第。主要分為長輩(高祖輩、曾祖輩、祖輩、父母輩等)、平輩和晚輩。
1.祖輩
祖輩的親屬,按古代關於宗親的范圍,是從高祖開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則稱為遠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在古代,廣義是指所有父輩以上的男性先輩,狹義則是指祖父。
(2)祖父:又稱為「王父」、「大父」、「祖君」。在古代,「公」、「太公」、「翁」也可用來稱呼祖父;如今對祖父最常見的稱呼是「爺爺」。
(3)祖母:又可以稱為「大母」、「王母」、 「重慈」。又因古人有妻有妾,所以祖母又有 「季祖母」、「庶祖母」、「妾祖母」之分。祖母之稱古今通用。
(4)婆:是古代對成年婦女的很普遍的稱呼,也可以用來稱祖母。
(5)奶奶:是今天對祖母的普遍稱呼,古代的使用較晚。作為稱謂,「奶」最早是作為乳母之稱,以後又用以稱母親,又作為對以婚婦女的較廣義的稱呼。
(6)堂祖父、從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這些是對祖父的兄弟的稱謂。
(7)堂祖母、從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這些是對祖父兄弟妻子的稱謂。
2.曾祖輩
(1)曾祖:即祖父之父。古代還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稱呼,比較特殊的是稱「曾門」。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還可以稱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較常見的為「太婆」。
3.高祖輩
(1)高祖:即曾祖之父,古今多稱為高祖父,也有稱為「高祖王父」、「高門」。但需注意的是,古代對高祖之上的歷代遠祖也可稱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或稱「高王祖母」。
4.父母
(1)父母:父母是親屬中最重要的親屬,除「父母」、「雙親」、「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稱外還有「高堂」、「嚴君」、「尊親」、「嚴親」、「兩親」、「親闈」等以及文人筆下的「所生」、「椿萱」等對父母的代稱。
(2)父、父親:是對父親古今習見的稱呼,還可以稱父親為「公」、「翁」、「尊」、「大人」、「嚴君」、「爺」、「爹」、「爸」、「老子」等。
(3)尊:古代常見的敬稱用語,稱自己的父親可稱「家尊」,稱對方的父親則稱「令尊」。
(4)爺:古代對成年男子較廣義的稱呼,宋代開始用作對祖父之稱,魏晉南北朝就用作對父親之稱,或寫作「耶」。
(5)母:是對母親最常見的稱呼。而在古代對母親的稱謂中,大都和「母」相似,又用作對成年婦女或老年婦女的泛稱。其中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媽」、「慈」、「家家」和「姊姊」等。
(6)繼母:如果自己的母親去世、離異或被父輩逐出,則稱續娶之妻為繼母、繼親、後母、假母、續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親離家之後還能相見,則稱為出母。
(8)生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稱自己的生身母親為「生母」或 「本生母」。
(9)庶母: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如果自己的生母是正妻,則稱父親之妾為「庶母」、「少母」、「諸母」、「妾母」。
(10)家家和姊姊:是中古時期對母親的兩種特殊稱呼。
(11)姨: 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家庭中,無論自己的生母是妻或妾,對父親的妾都可以稱為「姨」、「姨姨」、「阿姨」。
( 12 )義父:指是在自己的父親之外再拜認某人為父,這個「義」字有外加、假、代、自願等意。
( 13 )義母:指是在自己的母親之外再拜認某人為母。
5.與父親相關的親屬
(1)諸父、諸母:是對父親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統稱。
(2)世父:對父親的兄弟的稱謂,現代更多的場合是稱「伯父」、「叔父」
或簡稱「伯」、「叔」。古人將幾個叔父按伯、仲、叔、季的排行次序,分別稱為「伯父」、「仲父」、「叔父」、「季父」。
(3)伯母、叔母:是對父親的兄弟的妻室的稱呼。
(4)從父:對父親的叔伯兄弟可統稱「從父」,又可分別稱為「從伯」、「從叔」。
(5)姑:對父親的姊妹可稱為「姑」(沿用至今),又可以稱為「諸姑」、「姑姊」、「姑妹」,對已婚者一般都稱為「姑母」、「姑媽」,與今不同的是偶爾也稱「姑娘」。
(6)姑父:對姑母的丈夫,既可稱為「姑父」、「姑丈」,又可以稱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對姑母的子的稱謂。
(8)表姊妹:對姑母的女的稱謂。
6.與母親相關的親屬
(1)外祖父:對母親的父親,稱其為「外祖父」(與今同),又可稱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爺」等。
(2)外祖母:對母親的母親,稱為「外祖母」、「外婆」(與今同),又稱為「姥姥」、「老老」等。
(3)舅:對母親的兄弟,古今均稱「舅」,在不同場合,可加上一些修飾或補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對舅父之妻的稱謂。
(5)姨母:對母親姊妹的稱呼,先秦時稱為「從母」,秦漢以來則稱為「姨母」,或稱為「姨娘」、「姨婆」、「姨媽」等。
(6)姨父:對姨母之夫稱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稱「表兄弟」、「表姊妹」。
(無論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還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稱,古人統稱為「諸表」。)
7.考妣
「考」和「妣」在先秦時是對父母的異稱,無論生死均可用。秦漢以來,父母死後仍可稱為考妣,但生前不再稱考妣,考妣只用來對死去的父母之稱。而且,考妣不僅用來稱死去的父母,死去的祖輩乃至更早的直系先輩均可用考妣相稱(在先秦時則是對先祖的泛稱)。
8.夫妻
(1)夫:或作「丈夫」,本是對成年男子的美稱,但又用作夫妻之夫。「夫」
加上其它附加成分的表示丈夫意的相關稱謂很多 ,如:「夫子」、「夫君」、「夫主」、「夫婿」等。除此,還可以用「良人」 、「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漢子」等稱呼丈夫。
(2)妻、妻子:是由古至今對妻的最主要的稱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種附加成分,還有「賢妻」、「良妻」、「仁妻」、「令妻」、「嬌妻」等。除此,還可用「婦」、「室」、「君」、「夫人」、「娘子」、「渾家」、「內」、「老婆」、「婆娘」、「太太」等來稱呼。
9.與丈夫相關親屬
(1)公:也稱公公,對丈夫之父,古稱為「舅」,也稱為「公」、「公公 」。這些稱呼正是今天稱丈夫之父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稱婆婆,對丈夫之母,古稱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嚴姑」、「慈姑」、「阿姑」等。後又稱「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對丈夫父母的合稱。近者稱「公婆」。此外還有一個常見的稱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對丈夫的兄弟的稱謂,與近代所稱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對丈夫妹妹的稱謂。
10.與妻子相關親屬
(1)岳丈:是對於妻子之父的稱呼,古代還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稱。
(2)岳母:對妻子之母的稱謂,或稱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來對妻子之母的稱呼。
(4)舅舅:對妻子兄弟的稱呼,或稱為「舅」、「舅爺」、「舅子」等,還稱為「內兄」、「內弟」、「妻兄」、「妻弟」等。
(5)姨:對妻子的姊妹的稱呼,或稱「大姨」、「小姨」,也稱為「妻妹」、「內妹」。
11.兄弟及與其相關親屬
(1)兄:又稱為「昆」。今天則可用「哥」來稱呼兄長。有兄弟數人的情況下,稱呼中必須表示出排行,或以數字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這些排行常用語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廣泛的稱呼,可以稱父、稱兄、稱弟、稱子。)
(2)嫂:對兄的妻子的稱謂,或稱「嫂嫂」。
(3)弟:是對與兄相對者的稱呼。
(4)弟媳:對弟的妻子的稱謂,或稱「弟妹」。
(5)侄:對兄弟的子女最常見的稱呼,也可直接稱之為「兄子」、「兄女」,或稱為「從子」、「從女」、「猶子」、「猶女」。
12.姊妹及與其相關親屬
(1)女兄、女弟:古代對姊妹的稱謂,或直接稱姊妹為兄弟。「姊」又稱「姐」,與姊相對者稱為「妹」。
(2)姊夫、妹夫:對姊妹的丈夫的稱呼,也可稱為「姊婿」、「妹婿」。
(3)甥:對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稱呼,還稱為「外甥」、「甥女」、「外甥女」。
13.子女及與其相關親屬
(1)子:在古代是一個使用范圍較廣的稱呼,秦漢以後主要用作兒子之稱。
自己之子可稱為「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別人之子又可稱為「令子」、「良子」、「不凡子」、「賢子」等。除此,還可用「男」、「子息」、「賤息」、「兒子」、「兒郎」、「兒男」等來稱呼子。若有幾個兒子則有「長子」、「次男」、「幼子」等稱呼。
(2)女:對女兒的主要稱呼。對別人的女兒往往稱為「愛」或「嬡」,也稱為「令嬡」、「閨嬡」。
(3)義子、義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養的子女,又稱「養子」、「養女」、「假子」。同時還有一個常見的代稱「螟蛉」。
(4)媳婦:對兒子之妻的稱呼。最初只稱為「婦」,後因兒子又稱為「息」,所以子之妻又稱為「息婦」,或寫作「媳婦」。
(5)婿:對女兒丈夫的稱呼,或稱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除此,女兒之夫還可以被稱為「女夫」、「半子」、「東床」「令坦」。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稱「賢婿」之類,岳家一般人都尊稱其為「姑爺」、「姑老爺」。
(6)孫:對兒子的子女的稱呼,或稱「孫息」、「孫枝」。「孫」又分為「孫兒」、「孫女」,「孫女」又稱為「女孫」。
(7)外孫:對女兒的子女的稱呼。女姓還可稱為「外孫女」。
14.家族方面的稱謂
對自己的父母稱「父親」、「母親」。男的自稱「男」或「兒」;女的自稱「女兒」。
稱別人的父親、母親謂「令尊」「尊翁」和「令堂」「老堂」;對別人稱自己的父親、母親謂「家嚴」「家父」和「家慈」「家母」。
對自己已故的父親、母親稱「考」和「妣」;對別人稱自己已故的父母謂「先嚴」「先父」「府君」和「先慈」「先母」。
對於後母稱「繼母」,其他如前。
對自己的祖父母稱「祖父」、「祖母」。男的自稱「孫」或「孫兒」;女的自稱「孫女」。
稱別人的祖父、祖母謂「令祖父」和「令祖母」;對別人稱自己的祖父、祖母謂「家大父」和「家大母」。
對自己已故的祖父、祖母稱「先大父」和「先大母」,或者稱「王考」和「王妣」。
對自己的曾祖父母稱「曾祖父」、「曾祖母」。男的自稱「曾孫」;女的自稱「曾孫女」。
稱別人的曾祖父、曾祖母謂「令曾祖」和「令曾祖母」;對別人稱自己的曾祖父、曾祖母謂「家曾祖」和「家曾祖母」。
對自己曾祖父母的父母稱「高祖父」和「高祖母」,男的自稱「元(玄)孫」;女的自稱「元(玄)孫女」。
對父親的兄嫂稱「伯父」「伯母」,對父親的弟弟、弟媳稱「叔父」「叔母」。男的自稱「侄」;女的自稱「侄女」。
稱別人的伯父母、叔父母謂「令伯」「令叔」「令伯母」「令叔母」;對別人稱自己的伯父母、叔父母謂「家伯」「家叔」「家伯母」「家叔母」。
如果伯叔很多,稱「幾伯」「幾叔」「幾伯母」「幾叔母」。
對父親的伯父母、叔父母稱「伯祖父」「叔祖父」「伯祖母」「叔祖母」,男的自稱「侄孫」;女的自稱「侄孫女」。
稱別人的前面加一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前面加一個「家」字。
對同胞兄弟姊妹稱「兄」「弟」「姐」「妹」或依排行加加一個「幾」字。男女自稱同理。對同族的兄弟姊妹稱「堂兄」「堂弟」「堂姐」「堂妹」,也稱叔伯兄弟姊妹,或依排行加加一個「幾」字。男女自稱同理。
稱別人的「兄」「弟」「姐」「妹」前面加一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兄」「姐」前面加一個「家」字,「弟」「妹」前面加一個「舍」字。男女自稱同理。
對自己的配偶,男稱女謂「妻」「妻子」「賢內助」,自稱「夫」;女稱男謂「夫」「婿」,自稱「妻」「妻子」。
稱別人的配偶,對男方可稱「兄」道「弟」,對女方稱「嫂」「嫂夫人」「弟媳」「弟妹」。如果兄弟姊妹較多,前面加一個排行位數。
對自己的子女稱「兒」「女兒」,自稱「父」或「母」。
稱別人的兒子謂「令郎」,女兒謂「令愛」;對別人稱自己的兒子謂「小兒」「犬子」,女兒謂「小女」,兒子媳婦謂「兒媳」。
對兄弟的子女稱「侄」「侄女」或在前面加一個「賢」字,男的自稱「伯」「叔」,女的自稱「姑」、如已嫁人則稱「姑母」。
稱別人兄弟的子女,在「侄」「侄女」的前面加一個「令」字,在自稱的前面加一個「愚」字。
對同姓而非同一家族的長者,祖輩,長輩、同輩,均按前面所述相稱,寫信問候前面要加一個「宗」字,表示是一個宗族。
對過繼的父母稱「寄父母」「義父母」,男的自稱「寄男」,女的自稱「寄女」「義女」。對於寄兄弟姊妹的稱呼,除「胞」字不能相稱外,其他一律相通。
15.親屬方面的稱謂
對父親的姊妹及其丈夫稱「姑父」「姑母」,男的自稱「內侄」,女的自稱「內侄女」。單對姑母就自稱「侄」「侄女」。
稱別人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姑父、姑母,前面加一個「家」字。
對祖父的姊妹及其丈夫稱「姑祖父」「姑祖母」或「姑爺」「姑奶」,男的自稱「內侄孫」,女的自稱「內侄孫女」。單對姑奶就自稱「侄孫」「侄孫女」。
稱別人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姑祖父、姑祖母,前面加一個「家」字。
對祖母的姊妹及其丈夫稱「姨父」「姨姑祖母」或「姨爺」「姨奶」,男的自稱「甥孫」,女的自稱「甥孫女」。
稱別人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姨祖父、姨祖母,前面加一個「家」字。
對母親的父母,稱「外祖父」「外祖母」或「姥爺」「姥姥」,男的自稱「外孫」,女的自稱「外孫女」。
稱別人的「外祖父」「外祖母」,前面加一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外祖父」「外祖母」,前面加一個「家」字。
對母親的兄弟及其妻子稱「舅父」「舅母」,男的自稱「甥」「外甥」,女的自稱「甥女」「外甥女」。
對母親的姊妹及其丈夫稱「姨父」「姨母」,男的自稱「甥」「外甥」,女的自稱「甥女」「外甥女」。
稱別人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舅父、舅母,姨父、姨母,前面加一個「家」字。
對母親的姑父、姑母,稱「外太姑父」「外太姑母」或「姑姥爺」「姑姥」,男的自稱「外侄孫」,女的自稱「外侄孫女」。
對母親的舅父、舅母,稱「外太舅父」「外太舅母」或「舅姥爺」「舅姥」,男的自稱「外甥孫」,女的自稱「外甥孫女」。
對父親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稱「表伯父」「表叔父」「表伯母」「表叔母」,男的自稱「表侄」,女的自稱「表侄女」。
對父親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稱「表姑父」「表姑」,男的自稱「表侄」,女的自稱「表侄女」。
對母親的表兄弟及其妻子稱「表舅父」「表舅母」,男的自稱「表外甥」,女的自稱「表外甥女」。
對母親的表姊妹及其丈夫稱「表姨父」「表姨」,男的自稱「表外甥」,女的自稱「表外甥女」。
對父母雙方表親戚姑、舅、姨所生的子女,一律統稱謂表兄弟姊妹,自稱也是如此。
對妻子的父母稱「岳父」「岳母」,自稱「子婿」「小婿」。
稱別人的岳父岳母謂「令岳父」「令泰山」「令岳母」「令泰水」;對別人稱自己的岳父岳母,前面要加一個「家」字。
對妻子的祖父母稱「太岳父」「太岳母」,自稱「孫婿」。
對妻子的伯、叔父母稱「伯岳父」「伯岳母」「叔岳父」「叔岳母」,自稱「侄婿」
對妻子的兄弟姊妹稱「內兄」「內弟」「妻姊」「妻妹」,自稱「妹夫」「妹婿」「姐夫」「姐婿」。
對妻子姊妹的丈夫稱「襟兄」「襟弟」,自稱「妹夫」「妹婿」「姐夫」「姐婿」,俗稱「聯襟」。
對妻子的其他家族及親屬,妻子怎麼稱呼也隨之怎麼稱呼。
對丈夫的其他家族及親屬,丈夫怎麼稱呼也隨之怎麼稱呼。
上述各稱謂,稱別人的,前面加一個「令」字;對別人稱自己的,前面加一個「敝」字。
對子女配偶的父母稱「親親」「親翁」「親家母」,自稱「姻愚兄」「姻愚弟」「姻愚姐」「姻愚妹」。
家族、親屬的稱謂歸納起來就兩句話:父系稱爺叫奶伯叔姑,母系稱爺叫姥舅與姨。
你們七年,那個女朋友是十年,你們都慘啊。不帶回家是因為要給家人看他真的要過日子的人的啊,朋友什麼的不清楚具體情況,或者直接吹噓你就是非要跟著他,他就跟你玩玩的。
3、結婚輩分亂了怎麼辦
想了一來下才理清這關系源:就是姑奶是女朋友的舅媽。輩分是亂了,但是不是法律禁止結婚的血親。既然那麼相愛就繼續愛啊,又不傷天害理又不違反公序良俗,不要想太多。平時各過各的,偶爾見面各自認親。沒什麼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