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結婚流程
1、舟山的風俗習慣
舟山 習俗
婚禮新婚女子三日王傳說這是宋高宗立下的規矩。康王為紀念搭救過他的紅姑。下旨舟山女子出嫁,可戴鳳冠,披霞帖,鋪紅氈,坐花矯,舉大宮燈,揚布▲旗,吹吹打打喜慶三日。解放後,坐矯等習俗消失,但喜慶三日熱鬧一番,一直被島民所沿襲。
定親舊時定親皆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且講究門當戶對,故有「牆門對牆門(指大戶),籬笆對籬笆(指以籬笆充院門的貧苦戶)」之說。先由男方托媒傳話,請算命先生卜吉,若「八字」相諧,則具果品遣媒人往請女方生辰,謂「請庚帖」,女方同意送「庚帖」給男方,謂「過帖」。男方把雙方生辰「八字」置於灶神龕,三日內卜之不吉,便送還女方庚帖,卜之吉,則婚事定。再請媒人持婚書及禮物送往女家,謂「納吉」,也叫「發送」。女方將預先為女婿及其父母等長輩准備好的鞋子、筆墨紙硯、綉袋等物放入男方禮擔中作回禮,叫「過書」。然後,男方將聘禮(錢幣)、樣紅(首飾,多為戒指、耳環和衣料)、酒餅(點心)送往女家,謂「下聘」或「下定」。解放後,提倡戀愛自由,不再有諸多繁文縟節,但少數人仍講究八字相諧和聘禮多少。
迎親由男方擇定吉日。婚期前日,男方要派人(一般為父母雙全的男青年)去女方搬奩物,謂「搬嫁妝」。嫁妝多少不一,多的十箱十櫃,最少也有夜桶(子孫桶)、火囪(取暖爐)、家工籃(盛放剪刀、尺、針線、零布等物的器皿)三件。男女雙方家中都要辦酒宴。女方辦「開面酒」,新娘要請墮民嫂絞面,謂「開面」,男方辦「豬肝花油蘿卜羹」。入夜,由一或三位爹娘雙全的未婚男青年與新郎(共二人或四人。以此湊成雙數)同宿新房。次日凌晨,男方具牲禮祀神,謂「享先」。
迎親時,以墮民為使者,備花轎、請樂隊至女家。女方攔轎阻止。使者「以錢饋門」得以入,謂「開門鈿」,或「開門紙包」。新娘上轎前,要吃「上轎飯」,第一口吐回父母床頭,示意不忘養育之恩。新娘或由兄弟「抱上轎」,或由童女「領上轎」,上轎後,女方兄弟或母親持一碗水潑於轎上或停轎處,意為「嫁出去的囝,潑出去的水」,不準回頭。中途,送娘要將轎內火囪灰倒掉一些。轎至男方,由童女請出轎,新娘要先過馬鞍(木雕小鞍),謂「跨鞍入華堂」,再踩著麻袋至堂前,謂「傳袋(代)」。解放以後,潑水、童女領上轎、跨鞍等俗已廢。新娘步行或用自行車(80年代多用汽車)送至夫家,但享先等俗廢而復萌。
拜見鈿拜堂時,一拜天地,二拜祖宗。三拜父母長輩。拜長輩時,新娘要致甜茶一杯,並與新郎一起跪拜。長輩都有包著錢幣的紅包相贈,謂「見面禮」,也叫「拜見鈿」。此俗在鄉村今仍盛行,但新郎新娘不再跪拜,改用鞠躬或合掌禮拜。
叩頭鈿新娘也要備一些裝有少量錢幣的紅紙包,准備在接受夫家主要親屬的小孩叩見時分送,謂「叩頭鈿」。相傳,在使用金屬幣時,新琅將銅幣用綵線紮好,系以纓墜,掛於前來叩頭的小孩胸前,故稱「新娘子銅鈿牌」。今此俗仍行,但小孩不再行叩頭禮,新娘只需把紅包交其婆婆分送即可。
討個「生」字拜堂後,新娘入洞房,由一長者捧喜果盤至堂前,將盤中十多樣乾果拋向華堂,讓賀客小孩搶食。各果都有吉祥之意,棗子謂「早生貴子」,桂圓謂「蟾官折桂」。還故意摻進生的花生、瓜子、黃豆等,小孩食之,不約而同會喊「生的」、「生的」。新郎家圖的就是討個「生」字,意謂新娘不久就會生下貴子。
賀郎有兩重內容:一、新郎的舅媽、姑媽等至親,在婚期臨近前要送老母雞、胖蹄等給新郎補養身體。二、喜日簇散後,主人於新房內設糖果、菜餚,邀親朋八人入房圍坐,互唱貿郎調,其餘賓客站立四周,笑鬧相賀,這是舟山婚禮中的傳統習俗之一。解放後,此俗仍存,但有變化,一般為晚宴後由男女儐相若干在華堂圍坐於「賀郎桌」(由三張八仙桌拼成)的兩邊,新郎新娘坐上位,二位郎頭儐(賀會的主持人)坐下位,賓客站立四周,以說唱嬉鬧相賀。男女儐相也可互賀以增加熱鬧氣氛。郎頭儐以唱貿郎調為主,「賀郎調」七字一句,多系演唱人即興之作,多數為祝賀新人早得貴子、長大有出息等吉利詞,也有要新郎新娘表演節目的。80年代起,此俗漸衰,多以放電影、錄像代之,並以此饗謝賓客。城鎮青年則有以茶話會形式代之。
鬧新房新婚三日內晚上,親朋可潛入洞房取出物件,翌日向新郎新娘索取煙糖果錢,再將質物歸還,也叫吵房。吵房者不論長幼尊卑,謂「三日內嘸大小」。
安心婚後第三天,女方兄弟持新娘在家穿過的舊衣服與女紅工具及葷素菜看,看望新出嫁的姐(妹),要她從此安心於婆家。
回門新娘和新郎或在結婚當日午餐後,或第三天回娘家,謂「回門」。一些海島因交通不便。有在一月或一年甚至數年後才回門的。結婚當日回門的,要當晚趕回,婚後第三天回門的,多在娘家宿上幾夜。
文明結婚民國時始流行。多以公共場所為結姻處,新郎新娘穿禮服立於下位,證婚人立於上位,介紹人(媒人)立於旁,賓客分坐左右。先由證婚人致賀詞後,雙方交換飾物並於婚書上蓋上章,再由主婚人、介紹人蓋章。新郎新娘互行相見禮,向來賓行禮作謝,時佐以樂歌。舉行文明結婚,見面鈿仍不可少。
此外,解放前盛行養童養媳、租妻、典妻、納妄、搶妻(將新娘。搶來成婚)、重男輕女等陋習,解放後皆嚴禁,但漁農村居民仍有重男輕女思想。
生育送催生衣女子懷孕臨產前,娘家要備嬰兒衣物襁褓,送往婿家。謂「送催生衣」。婆家接過催生衣時,即展開,意祈「生產順利」。
送生母羹女子在做產期,謂「生母」。娘家要送面條、紅糖、蛋、肉、魚、雞另物讓生母補身體。豐盈奶水,謂「送生母羹」,又稱「挈糖面」。除娘家外,姑媽、舅母罵近親也要送「生母羹」。近年,有以錢代之的。
吃開口奶嬰兒一出世,需向別家正哺乳婦女討一匙奶汁喂之。生男討女嬰之後的奶,生女反之。餵奶前,先喂一口黃連湯,一為解毒,二為討「先苦後甜」的吉利。解放後,一些在醫院出生的嬰兒都不再吃「開口奶」。
辦滿月酒嬰兒滿月,要辦酒慶賀,尤重頭生兒或獨生子的滿月酒。舊時,重至輕女思想嚴重,生了男孩,除辦滿月酒外,還要辦「三朝」、「周歲」等酒簽慶賀,生了女兒則不慶賀或降低檔次。滿月日。,外婆家要送衣物、食品和綵線(「長壽線」)紮成的裝有錢幣的紅包,並掛紅包於嬰兒胸前,謂「銅鈿牌」。親戚朋友亦送錢幣志賀。家內設祭享神祀祖,擺筵招待賓客。嬰兒要剃滿月頭,戴狗頭帽,穿一口鍾、虎頭鞋,由長輩托著,撐著涼傘,串街走巷兜一圈,鄰人互抱相看,戲稱兜圈的男孩「尋老婆」、女孩「尋老公」等等。是日,嬰兒多用公鵝頭冠瘤開葷,意謂兒童跌膠時會像鵝頭一樣昂起,不傷頭面。
忌諱產婦稱紅人,月內不能串鄰走舍。產房稱紅房。非侍值人員不進房內,邊過紅房的人,一月內不進寺廟禮拜。長輩一般不入紅房,意謂嬰兒過早見到長輩會「折福減壽」。滿月後,嬰兒第一次去外婆家,須在鼻尖上抹鑊煤「避邪」,俗謂「烏鼻頭管望外婆」。嬰兒走親眷,如回家時天色已暗,要讓嬰兒身上披一方布▲,用別針或縫衣針別於衣帽上,以「避邪」。
夜啼嬰兒夜啼不安,吵鬧不休,家長多用紅紙寫上「天赤赤,地黃黃,小兒夜哭在娘房,過路君子讀一遍,一夜睡到大天亮」的讖語,趁無人看見時貼在路旁牆上,以為有人讀後嬰兒可安然入睡,不再夜啼。
????壽誕做生即做壽。30歲為頭壽,俗稱「三十不做壽,四十不會富」。60歲為大壽,70歲、80歲尤甚。做壽排場大小視家境貧富而定,舊時,窮苦人家做生很簡單,有「窮好日(結婚)、富做生之說。做生有「四十不做生,做九不做十」的規矩,因「四」與「死」諧音。祝壽不在正十,60壽辰,在59歲時舉行。做生時,已出嫁的女兒要挑壽擔,其他親戚也要送壽禮祝賀。壽禮厚薄視家境好壞而別,有「四色」、「八色」等。四色合「高(糕點)、桃(壽桃饅頭)、祝(大紅壽燭)、壽(長壽面)」。八色另加「玉(豬肉)、堂(紅糖)、富(烤麩)、貴(桂圓荔枝)」。大戶人家還送壽聯、壽軸,普通人家送雞、肉、面、蛋,窮人家也少不了壽面、饅頭。做生時,先祭祖,再設筵酬賓客。解放後,此風一度泯滅,近幾年又風行,且排場甚大,做大壽時,壽擔有花上上千元的,也有改用錢物代替壽擔的。
吃六十六塊肉父(母)到66歲時,女兒家需買肉切成66塊煮熟送給父(母)吃,以祝其健康長壽。古有「六十六,閻羅大王請吃肉」之說,以為父(母)已吃了女兒送的66塊肉,就不會受閻羅大王之邀了。
陰壽即為亡父母做生。儀式如生人做生,也分請帖,日其慶,具名「追請子」。應請者也送糕、桃、燭、面禮品。如在寺院做陰壽,還要拜懺,或一、三、七日不等。一般人家的陰壽則較簡單,一桌羹飯而已。此俗現已不多。只是在亡父(母)生日做一桌羹飯以示紀念。
探望病人有人生病,親戚朋友、鄰居多探望之。但若病人生命垂危,或病人是長期病躺在床上的成人,看望時,多擇上午或正午,而忌午後、黃昏,更忌晚上探望。以為上午、正午朝氣充足,可免病人的「祟邪引到自身上」。初次看望病人時,要帶水果、糕點等禮物,富裕者選送參茸補品。
喪葬送終病人垂危時,子女須站立其旁。當病人喉底濃痰淤塞(謂「海底痰」),知其將逝,親人須持一碗薄粥喂其咽下,謂「吃依樣飯」。子女均以能趕上為長輩送終為幸。人亡後,要替其休浴、理發、更衣,移屍堂屋,陳菜飯祭奠,謂「移屍羹飯」。
腳後燈燒薦包移屍入堂屋後,在死者腳後點一盞油燈,也叫長明燈,不能吹熄。並將死者睡過的席褥等物,按一定方向焚燒於三岔路口,叫「燒薦包」。意為人去,鋪蓋相攜。
報訃音死者家屬要派人把死訊及殯期立即告知眾親戚,謂「報訃音」,報訃者倒掖雨傘,到了親戚家,雨傘仍倒放,報知後要喝一杯茶,路遠者吃一餐飯。親戚聞訊後,要以哭聲相報,如無人啼哭,即以砸瓦爿代之,並在報者走後,把他用過的杯、碗敲碎,筷子扔掉,再分別親疏,備大紅重被和香燭果品等祭物,前往弔唁。
守靈晚上,親人守於屍側,謂「守靈」,也叫「陪屍」。移屍入棺,叫「入木」或「落礆」。落礆時辰須請陰陽先生擇定,一般選在漲潮時分,意為死者靈魂能按時乘船,可一帆風順到達陰間。釘棺時,親人撫棺圍哭,一人間「某病癒否」?一人答以「好了」,直到問完死者生前的病痛為止。
戴孝死者家屬及親戚都要穿白戴麻。系細麻繩於手腕和頸項,腳穿白鞋(穿至「五七」),鞋後幫皆縫有二指寬的紅布。出殯日,全身著白,孝子穿「斬衰服」(麻制的喪服,下沿不縫邊),披麻飾(直經),戴白帽,上套三梁冠(用草繩製成),手握孝杖棒;同輩親人服「齊衰」(麻衣下沿縫邊),孫子戴白帽,上套二梁冠;女兒穿白衣,戴「孝斗」;同族親人,穿戴白布衣冠,疏者僅戴白帽。解放後鄉村居民多沿襲之,城鎮居民多戴黑紗布代之。
醮杠出殯日,抬棺出中堂停放路邊,專有一人邊往棺差上澆老酒邊念祝詞,謂之「醮杠」,時眾人哭聲皆停。杠詞內容有對死者的悼辭或贊辭,贊揚死者生前的為人,也有對死者兒孫的祝願辭等。此俗土葬者仍行。
做七從死者壽終日起,每七天設奠一次,以「五七」最隆重,由已出嫁女兒主辦。是日,婿家要挑禮擔。備香燭、紙錠、葷素菜看等。至「七七」為止,謂「滿七」。
百日﹒周年死者死後一百天,要做「百日」。一年後,要做「周年」羹飯,且連做三年。百日、周年時,至親也要聚會悼念亡靈。以後每逢死者死期,皆做「忌日羹飯」。
六月十二夾壽材一般盛行土葬的漁農村,夾(做)棺材皆選農歷六月十二日,傳說這天是彭祖誕辰日,可得長壽。生前做的棺材,稱壽材。
2、結婚流程全部過程
結婚流程全部過程為新娘新郎早起准備、接親流程、迎新娘流程、酒店准備流程、酒店迎賓流程、婚禮儀式。
一、新娘新郎早起准備
1、6:00新娘、新郎起床。
2、6:30新娘洗漱穿衣完畢開始化妝,新郎洗漱完畢准備接親。
3、7:30新娘化妝完畢,新郎收拾完畢,伴郎准備好鮮花、紅包。
4、8:30新郎及伴郎開車到達女方家准備接親,女方在娘家藏好婚鞋,伴娘到位。
二、接親流程
1、8:40新郎帶領伴郎開始進行堵門游戲。
2、9:30堵門游戲結束,新娘新郎向女方父母敬茶。
3、10:00車隊出發,由女方家開往男方家。
三、迎新娘流程
1、10:30車隊到達男方家。
2、10:40小孩子滾床。
3、10:45相關工作人員准備好茶點。
4、10:50新人給男方父母敬茶。
5、11:00新郎新娘出發至酒店。
四、酒店准備流程
1、10:30相關工作人員將糖、煙、酒、茶、飲料等帶至酒店,並且與酒店工作人員進行協商,安排好婚宴開始的所有。
人員工作。
2、11:00檢查婚宴酒店現場布置的效果以及音響燈光等設備的齊全以及完好。
3、11:30對迎賓台進行布置。
4、11:45攝影師、攝像師、跟妝師、司儀等相關工作人員全部就位,音響師燈光師等再次檢查設備的可使用性。
五、酒店迎賓流程
1、11:30新人到達酒店進行服裝的更換以及補妝等工作。
2、11:40簽到處人員就位,伴郎伴娘幫助新人對賓客進行引導,新人站在婚宴酒店外進行迎賓。
六、婚禮儀式
1、12:15婚禮主持人、攝影師、跟拍師等工作人員全員到齊,並做好准備。
2、12:20奏樂,婚禮事宜正式開始。
①新人入場
②主持人介紹新人情況以及新人父母。
③主婚人致詞。
④證婚人宣讀結婚證書。
⑤新人父母上台致辭。
⑥新郎新娘交換戒指。
⑦新人給父母敬茶並改口。
⑧新人退場,婚宴正式開始。
3、13:00新人挨桌向賓客們敬酒以示感謝。
4、14:00宴席結束,賓客與新人合影留念。
有些地方婚宴放晚上,那下午就是新娘新郎出去拍攝外景。
3、舟山人結婚的當天新郎迎取新娘的流程,詳細一點哦
我剛剛經歷了一場伴郎.我知道的不多.
給你稍微說下:
1.新娘進新郎家門的時候是不會被檔的.相反,是新郎去迎接新娘的時候要被檔在門口,必須拿出紅包給女方的親戚以後才讓你進去.不過有可能女方不檔,男方檔也是有這樣的.這個看具體當時的情況而定.
2.沒見過新娘給婆婆穿鞋的,可能這個風俗太地道了.我這個本地人不了解.通常穿鞋都是給新郎找的難題.而且多數游戲都是女方提出的.男方是迎娶,沒這么多事情的.
如果你雙方都是本地人的話,應該就和我說的差不多.
建議你找幾個能說會道的伴郎開路,這樣輕松點.多准備點煙和紅包.
4、結婚的流程是什麼
結婚程序大致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
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結婚所需材料有哪些
1、戶口簿;
2、身份證;
3、無配偶證明;
4、無血親關系證明。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5、結婚流程是什麼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一、辦理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辦理結婚證的流程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地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6、舟山人結婚(風俗與現代)
大婚前兩天夜晚要「相喜」,一直延續到凌晨。祭祀需要的桌子很大,叫八仙桌,四張拼起來。大門對面沒有顯示處是神明位置,桌上從北往南,依次為茶、酒、米飯、素菜、葷菜、饅頭、團、糕餅、水果、糖果,各一排,然後是全豬、全全鵝,以及鮮花、飲料糕點蛋糕等。哦,還有鞭炮。準新郎整夜得守著,因為要添香祭拜敬酒,而每向神明敬一回酒,就要放一次鞭炮,祈求降福於新郎。
第二天,男方家邀上五六後生,挑著祭神過的食物去女方家,以前交通不便時,不管多遠的路都靠十一號車走,走得腳底起泡。這叫「挑小李」。現在車子一開,多省事。一到女方家,丈母娘家一方的客人或幫廚藏起「挑小李」的扁擔籮筐啥的,「考小糖」。
第三天才是大婚日子。新郎在男儐的陪伴下,早早等候在離女方家不遠的地方,不停地放著鞭炮催促。新娘子這天妝扮得比哪天都漂亮,很多人認為,女人一生中最漂亮的就是結婚那天。新娘其實早已經准備妥當,就是不肯出門,特意要「硬時間」。母親還要喂給即將出嫁的女兒上轎飯,叮囑:要孝順公婆,和家人和和氣氣,和睦過一生。新娘吃一口吐一口,分別吐在床的四個角落。喂完飯,看著辛辛苦苦拉扯大眼看就要成「人家人」的囝,不禁心酸而痛苦。一切禮儀停當,允許新郎接新娘了。新郎進丈母娘家可不是好近的,得拿出「開門之寶」,一番曲折的討價還價,總算讓你進門。
當然,如果新郎財大氣粗,對方要多少就給多少,爽氣得不熱鬧了。新娘出門不能著地,所以地上要鋪麻袋,有哥哥的,由哥哥抱著出門到新郎等候的地方,交給新郎。車到男方家,鞭炮迎接。拜堂成親: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對拜,送入洞房。敬酒敬茶鬧洞房,一天下來骨頭都三家了。對於很多新人來說,這天是最幸福也是最累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