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公務員辦酒席規定2020
1、廣西現在還能辦婚宴嗎
法律分析:2021年十二月不能辦婚宴。
我國部分省份發布了辦酒席相關規定,為大家整理如下:
1、貴州六盤水。2020年8月5日,六盤水市發布的公告稱,對幹部群眾操辦升學宴、謝師宴的相關事宜做出了規定。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堅決做到三不,即不操辦、不參與、不支持;
2、黔南州荔波縣。2020年8月4日,黔南州荔波縣發布公告,對幹部群眾操辦升學、宴謝師宴的相關事宜做出了規定。嚴禁違規操辦升學宴、謝師宴,並借子女升學之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等款物;
3、遵義市余慶縣。2020年7月30日,余慶縣紀檢監察機關將集中力量,加大對幹部、職工頂風違紀操辦升學宴、狀元酒和謝師宴等行為的整治力度,發現問題嚴肅處理;
4、黔南州獨山縣。市民群眾違規操辦酒席的,一經核實,舉辦方要無條件退還禮金,承接酒席的酒店受到相關處罰;
5、鎮寧自治縣。為避免婚慶等一切酒席時因人員聚集引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在鎮寧自治縣境內全面禁止婚慶等一切酒席;
6、晴隆縣。晴隆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發布通知稱,為有效防範新冠肺炎疫情和冬春季傳染病傳播,阻斷因濫辦酒席造成人員集聚、扎堆帶來的傳播風險。允許操辦酒席類型有婚嫁酒和喪事酒,除了這兩種都禁止操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十八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傳染病預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實施傳染病預防控制規劃、計劃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報告傳染病監測信息,預測傳染病的發生、流行趨勢;
(三)開展對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理及其效果評價;
(四)開展傳染病實驗室檢測、診斷、病原學鑒定;
(五)實施免疫規劃,負責預防性生物製品的使用管理;
(六)開展健康教育、咨詢,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
(七)指導、培訓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開展傳染病監測工作;
(八)開展傳染病防治應用性研究和衛生評價,提供技術咨詢。
國家、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對傳染病發生、流行以及分布進行監測,對重大傳染病流行趨勢進行預測,提出預防控制對策,參與並指導對暴發的疫情進行調查處理,開展傳染病病原學鑒定,建立檢測質量控制體系,開展應用性研究和衛生評價。
設區的市和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傳染病預防控制規劃、方案的落實,組織實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負責本地區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常見病原微生物檢測。
2、公務員結婚規定
公務員結婚規定:
結婚辦酒席是婚禮上的重要環節,很多人認為一生只有一次婚禮,所以會把酒席盡可能辦的盛大一點,但如果是公務員結婚的話就有所顧忌,公務員結婚可以辦盛大的酒席嗎?公務員結婚有什麼規定,今天接親網小編就來跟大家聊聊公務員結婚辦酒席規定和2020公務員結婚規定相信對大家有所幫助,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公務員結婚辦酒席規定
1、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葬禮應從嚴控制規模。除婚禮、葬禮外,其他喜慶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請和接受親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以外人員參加。
2、對於操辦婚喪之事的流程,規定同樣做出了約束。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在操辦婚禮10個工作日前向本級或者本單位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報告,說明操辦事宜、邀請人數及范圍等情況,並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遵守承諾情況。操辦葬禮的,應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實際情況。
3、對於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違規收受的禮金及貴重禮品,一律收繳。
二、中紀委對於黨員幹部辦酒席的規定
1、《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第八條、禁止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干群關系。不準有下列行為:(三)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借機斂財;第十三條、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本准則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一條、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借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三、通知規定適用對象
全區各級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所有在職的正處級及其以下國家公職人員
3、疫情期間公務員結婚擺酒規定幾桌?
一、公務員最新宴席標准
1、婚宴的酒席數量不能超過20桌,人數不能超過200人(每桌人數按照11人來算)。若雙方共同舉辦婚禮的,婚宴人數不能多於300人,酒席數量不能大於30桌。
2、不可接受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的貴重禮金或禮物,但在親戚之間的婚禮祝福還是可以接受的。
3、舉辦酒席的費用不能用公費報銷。
4、婚車數量不能大於八輛,且不能將公車作婚車。
二、2021公務員辦酒席規定
1、在舉辦婚慶事宜時,借機斂財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若有違法犯罪行為的,還需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利用職務便利操辦婚慶事宜,且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3、藉助婚慶事宜,大勢斂財的,或者侵犯國家、人民和集體利益的,按前款規定加重處罰。
4、公務員婚假和其他行業的一樣,正常年齡內結婚的,可享受三天婚假, 如果是晚婚晚育的,按照各地區規定,或許可以享受到15天的晚婚假。
4、公務員結婚辦酒席規定
法律分析:1、 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葬禮應從嚴控制規模。除婚禮、葬禮外,其他喜慶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請和接受親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以下同)以外人員參加。
2、不準收受或者變相收受任何單位和親戚以外人員的禮金及貴重禮品。第三條禁止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支付應由本人承擔的操辦費用。
3、禁止動用執法執勘等特種車輛,不準違規動用公務用車。婚禮車隊和殯葬車隊規模不得超過8輛。
4、不準給親戚以外操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的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送禮金及貴重禮品。
5、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在操辦婚禮10個工作日前向本級或者本單位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報告,說明操辦事宜、時間、地點、邀請人數及范圍等情況,承諾遵守相關紀律,並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遵守承諾情況。操辦葬禮的,應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實際情況。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主要負責人操辦婚喪事宜,應向上級紀委報告。
法律依據:《關於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
第一條 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
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葬禮應從嚴控制規模。
除婚禮、葬禮外,其他喜慶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請和接受親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以下同)以外人員參加。
第二條 不準收受或者變相收受任何單位和親戚以外人員的禮金及貴重禮品。第三條禁止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支付應由本人承擔的操辦費用。
第四條 禁止動用執法執勘等特種車輛,不準違規動用公務用車。婚禮車隊和殯葬車隊規模不得超過8輛。
第五條 不準給親戚以外操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的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送禮金及貴重禮品。
第六條 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在操辦婚禮10個工作日前向本級或者本單位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報告,說明操辦事宜、時間、地點、邀請人數及范圍等情況,承諾遵守相關紀律,並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遵守承諾情況。操辦葬禮的,應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實際情況。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主要負責人操辦婚喪事宜,應向上級紀委報告。
5、公職人員辦酒席規定
法律分析:1.第一條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2.第二條不準收受或者變相收受任何單位和親戚以外人員的禮金及貴重禮品。3.第三條禁止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支付應由本人承擔的操辦費用。4.第四條禁止動用執法執勤等特種車輛,不準違規動用公務用車。5.第五條不準給親戚以外操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的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送禮金及貴重禮品。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九十一條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借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6、公務員 事業單位人員 結婚酒席不能超過多少桌?
一.公務員結婚擺酒規定2021
1.不準將自己的婚宴或者喪宴的酒席數量超過20桌,如果按照十人一桌來進行計算的話,就是說整個宴請的人數不能超過200人
2.如果結婚雙方在一起舉辦婚禮的。婚禮的規模不能超過300人,按照十人一桌也就是三十桌
3.不能接受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的貴重物品或者是禮金,當然親戚之間作為一種婚禮祝福還是可以相互贈予的
4.不能以公費報銷自己的舉辦宴席的錢數
5.在舉辦婚禮時,婚車不能使用公家的車,並且婚車的使用數量不能超過8輛
6.當公務員因喪事或喜事要宴請大家時,應以書面形式向單位的紀監察委機關提前十日將情況進行說明報備 記著不要大操大辦就可以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影響。
7、現在公務員沒有因疫情導致不能辦婚禮吧?
你好
一、公務員結婚辦酒席規定
1、《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第八條、禁止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干群關系。不準有下列行為:(三)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借機斂財;第十三條、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本准則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一條、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借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2020年公務員辦酒席的相關規定大概就是以上這些,但是這大多是約束領導幹部的,基層公務員並沒有特定要求,只要不過於鋪張浪費,不太高調基本都是可以正常辦婚宴的。如果還是心有不安不能確定的話可以直接詢問單位領導具體要求。
二、2021公務員結婚規定
1、不準將自己的婚宴或者喪宴的酒席數量超出20桌,如果按照十人一桌來進行計算的話,就是說整體宴請的人數不能超出200人
2、如果結婚雙方在全體舉辦婚禮的。婚禮的規模不能超出300人,按照十人一桌也就是三十桌
3、不能接受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的貴重東西或者是禮金,當然親戚之間作為一種婚禮祝願還是可以互相贈予的
4、不能以公費報銷自己的舉辦宴席的錢數
5.在舉辦婚禮時,婚車不能應用公家的車,而且婚車的應用數量不能超出8輛
6.當公務員因喪事或喜事要宴請大家時,應以書面形式向單位的紀監察委機關提前十日將情形進行說明報備
三、農村辦酒席規定
在2018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中,國家提出要重視農村生活、文化層面建設,對於農村辦酒席方面也做出來規定,2019還沒有發布相關新政策,所以將繼續延用2018年發布的政策,如2019國家有發布最新政策請以最新政策為標准。
鄉村振興文件中提出要在農村開展移風易俗行動:禁止農村地區大操大辦,為了實施鄉村振興計劃總體目標,農村風貌也要全面改觀。一號文件明確,要遏制農村大操大辦、人情攀比等陳規陋習。
好啦,大家應該也了解到了很多吧。我們在結婚的時候肯定是想要去辦宴席的,但是我們也要遵守法律規則。所以呢我們有的人也會選擇分開去舉辦。然後有的人也會選擇去低調舉辦。這都是可以的,其實我們主要都是會邀請親朋好友走個過場,然後熱鬧熱鬧。
8、廣西紀委關於公務員擺酒的規定
關於印發《廣西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的通知
各市、縣黨委、紀委,自治區黨委各部委,自治區級國家機關各委辦廳局黨組(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各高等學校黨委:
經自治區黨委同意,現將《廣西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印發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廳
2014年10月24日
廣西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范婚喪喜慶事宜,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全區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科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中相當於科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中的黨員,前款規定以外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參照執行本規定。
第三條 黨員領導幹部為本人、子女操辦婚事,為父母、配偶操辦喪事,適用本規定。
黨員領導幹部不準為前款規定以外的對象操辦婚喪事宜。
第四條 黨員領導幹部一般不操辦除婚喪以外的滿月、百日、生日、入學、參軍、履新、喬遷新居等喜慶事宜。確需操辦的,只能邀請近親屬參加。
第五條 黨員領導幹部授意或者接受他人為本人、本人近親屬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視為黨員領導幹部本人操辦。
第六條 黨員領導幹部在操辦婚喪事宜中不準邀請下列人員參加:
現任職崗位的管理、服務對象;
其他與行使職權存在利害關系的人員。
第七條 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事,宴請人數累計不超過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嫁娶雙方合辦的,宴請人數累計不超過150人(按10人一桌共15桌)。各縣(市)可以根據本區域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另行規定宴請規模,但累計人數不超過前款規定人數的150%。
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喪事,應當從嚴控制規模。
第八條 黨員領導幹部不得借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斂財。對違反本規定參加婚喪喜慶活動的人員,應提醒其迴避,並拒收其所送禮金、禮品;收受近親屬以外的人員所送禮金(禮品摺合)每人不超過200元。
對無法拒收或者超過標準的禮金、禮品,應當在一個月內上交本單位或紀檢監察機關,上繳國庫。
第九條 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要厲行節約,倡導文明。禁止下列行為:
(一)使用公物、公車;
(二)組織7輛以上婚喪喜慶車隊,或車隊中有價值30萬元以上的車輛;
(三)在居民區、城區街道、學校等公共場所大擺筵席或搭建靈棚;
(四)其它形式的講排場、比闊氣,不文明行為。
第十條 黨員領導幹部在操辦婚喪事宜前應當報告本單位負責人,結束後10日內書面將操辦事宜、時間、地點、邀請人數及范圍、承諾遵守相關紀律等情況向本單位報告;單位主要負責人操辦婚喪事宜的,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書面向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報告。
黨員領導幹部應當將婚喪事宜操辦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和年度述職述廉的內容,自覺接受監督。
第十一條 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本規定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由所在單位或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違規收受的禮金及禮品,一律收繳。
第十二條 本規定所稱近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扶養、贍養關系的親屬。
第十三條 本規定所稱「不超過」、「 以上」均包括本數。所指的「元」均以人民幣計。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自治區紀委、自治區監察廳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9、公務員辦酒席規定2020
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葬禮應從嚴控制規模。除婚禮、葬禮外,其他喜慶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請和接受親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以外人員參加。
法律依據:《關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
1、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葬禮應從嚴控制規模。除婚禮、葬禮外,其他喜慶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請和接受親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以外人員參加。
2、對於操辦婚喪之事的流程,規定同樣做出了約束。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在操辦婚禮10個工作日前向本級或者本單位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報告,說明操辦事宜、邀請人數及范圍等情況,並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遵守承諾情況。操辦葬禮的,應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實際情況。
3、對於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違規收受的禮金及貴重禮品,一律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