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婚宴桌數規定
1、疫情期間公務員結婚擺酒規定幾桌?
一、公務員最新宴席標准
1、婚宴的酒席數量不能超過20桌,人數不能超過200人(每桌人數按照11人來算)。若雙方共同舉辦婚禮的,婚宴人數不能多於300人,酒席數量不能大於30桌。
2、不可接受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的貴重禮金或禮物,但在親戚之間的婚禮祝福還是可以接受的。
3、舉辦酒席的費用不能用公費報銷。
4、婚車數量不能大於八輛,且不能將公車作婚車。
二、2021公務員辦酒席規定
1、在舉辦婚慶事宜時,借機斂財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若有違法犯罪行為的,還需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利用職務便利操辦婚慶事宜,且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3、藉助婚慶事宜,大勢斂財的,或者侵犯國家、人民和集體利益的,按前款規定加重處罰。
4、公務員婚假和其他行業的一樣,正常年齡內結婚的,可享受三天婚假, 如果是晚婚晚育的,按照各地區規定,或許可以享受到15天的晚婚假。
2、公務員結婚辦酒席規定
法律分析:1、 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葬禮應從嚴控制規模。除婚禮、葬禮外,其他喜慶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請和接受親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以下同)以外人員參加。
2、不準收受或者變相收受任何單位和親戚以外人員的禮金及貴重禮品。第三條禁止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支付應由本人承擔的操辦費用。
3、禁止動用執法執勘等特種車輛,不準違規動用公務用車。婚禮車隊和殯葬車隊規模不得超過8輛。
4、不準給親戚以外操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的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送禮金及貴重禮品。
5、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在操辦婚禮10個工作日前向本級或者本單位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報告,說明操辦事宜、時間、地點、邀請人數及范圍等情況,承諾遵守相關紀律,並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遵守承諾情況。操辦葬禮的,應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實際情況。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主要負責人操辦婚喪事宜,應向上級紀委報告。
法律依據:《關於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
第一條 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
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葬禮應從嚴控制規模。
除婚禮、葬禮外,其他喜慶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請和接受親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以下同)以外人員參加。
第二條 不準收受或者變相收受任何單位和親戚以外人員的禮金及貴重禮品。第三條禁止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支付應由本人承擔的操辦費用。
第四條 禁止動用執法執勘等特種車輛,不準違規動用公務用車。婚禮車隊和殯葬車隊規模不得超過8輛。
第五條 不準給親戚以外操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的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送禮金及貴重禮品。
第六條 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在操辦婚禮10個工作日前向本級或者本單位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報告,說明操辦事宜、時間、地點、邀請人數及范圍等情況,承諾遵守相關紀律,並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遵守承諾情況。操辦葬禮的,應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實際情況。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主要負責人操辦婚喪事宜,應向上級紀委報告。
3、事業單位結婚擺酒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
法律依據:《關於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
第一條 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葬禮應從嚴控制規模。除婚禮、葬禮外,其他喜慶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請和接受親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以下同)以外人員參加。
第六條 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在操辦婚禮10個工作日前向本級或者本單位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報告,說明操辦事宜、時間、地點、邀請人數及范圍等情況,承諾遵守相關紀律,並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遵守承諾情況。操辦葬禮的,應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實際情況。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主要負責人操辦婚喪事宜,應向上級紀委報告。
4、公職人員辦喜宴不能超過多少桌
法律分析: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
法律依據:《公職人員結婚酒席桌數規定》 第一條 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葬禮應從嚴控制規模。
除婚禮、葬禮外,其他喜慶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請和接受親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以下同)以外人員參加。
5、公務員喜酒不能超過多少一桌
法律分析:不超過30桌,為了嚴格規范黨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婚喪等事宜,國家倡導移風易俗,要求結合本省的實際情況來規定。一般公務員是不能夠大操大辦婚事和喪事的,按照每桌10人計算,宴請的人數不得超過20桌。
如果結婚的雙方是同城合辦,那麼最多不超過30桌,也就是300人。
法律依據:《關於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 第一條 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葬禮應從嚴控制規模。除婚禮、葬禮外,其他喜慶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請和接受親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以下同)以外人員參加。
6、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婚規定
法律分析:現在行政、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結婚辦酒席,必須向單位紀檢部門提前申請報備的,各單位執行的標准差不多:
公務員擺喜酒的規定
1、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如果新人是同一個地方的合辦一次婚禮、宴請結婚指南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
2、不準收受或者變相收受任何單位和親戚以外人員的禮金及貴重禮品。親人的祝福紅包還是可以收的。
3、禁止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支付應由本人承擔的操辦費用。
4、不得違規動用公車,婚禮車隊規模不得超過8輛。
5、必須提前申報: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在操辦婚禮10個工作日前向本級或者本單位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報告,說明操辦事宜、時間、地點、邀請人數及范圍等情況,承諾遵守相關紀律,並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遵守承諾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7、公務員婚禮宴請規定
法律分析:1.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除婚禮外,其他喜慶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請和接受親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以外人員參加。
2.對於操辦婚喪之事的流程,規定同樣做出了約束。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在操辦婚禮10個工作日前向本級或者本單位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報告,說明操辦事宜、邀請人數及范圍等情況,並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遵守承諾情況。
3.對於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違規收受的禮金及貴重禮品,一律收繳。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 第八條 禁止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干群關系。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釣譽的「政績工程」;
(二)虛報工作業績;
(三)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借機斂財;
(四)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親厚友、顯失公平;
(五)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榮譽、職稱、學歷學位等利益;
(六)從事有悖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動。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九十一條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借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