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岡治理酒席
1、再婚復婚為何不能辦酒席?
當地政府用心良苦,但這樣的「高尚」行為,卻讓人還是忍不住想說:管得太寬了。專這是公權對私權的肆意侵犯,屬而且還涉嫌對復婚、再婚者等特定人群的歧視。復婚、再婚怎麼就被剔除出「婚喪嫁娶事宜」之列了?復婚、再婚舉不舉辦酒席,干卿何事?就算有些復婚、再婚者濫辦酒席,那也應該由其親友自己甄別,而選擇是參加酒席還是不參加,如同是市場行為,應由市場自由調節,政府有何權力插手?類似鳳岡縣的做法還不少,如日前四川省涼山州金陽縣出台了文件,其中規定:婚嫁禮金總額不超過6萬元;婚嫁中送親接親車輛不得超過6輛;喪葬活動中親屬一方奔喪車輛不得超過5輛……雖然大同小異,但鳳岡的做法,更讓人哭笑不得。
公權力更應該對公職人員予以更多約束,而對於民眾生活,行政權力則應避免過度干預,權力不能越界,權力不能侵犯權利;政府更不應該自作聰明,歧視某些特定人群,如同掌握權力的「事兒媽」,什麼事都要插一手,攪混一池春水,甚而嚴重侵害民眾權益,這更與法治政府相差十萬八千里了。
2、復婚不準辦酒地方雷人規定為何屢禁不絕?
匪夷所思的地方在於,隨著個案的冷卻,類似將權力之手伸向風俗倫理領域的雷人規定,並沒有因為此前的風波而終止,反而一個接一個。
近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直指亂發文、出台奇葩規定的權力亂象。
然而,這依然抑制不住一些地方亂發文件和規定的沖動,日前貴州天柱縣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發布一則關於操辦酒席行為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民間辦酒,除婚嫁酒、喪事酒以外的酒席視為違規酒席。同時,婚嫁酒席操辦須是本人或其子女初婚,不能以任何借口或理由為他人操辦婚嫁酒席;復婚不準操辦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可操辦酒席外,另一方不得操辦。
貴州天柱縣的指導意見,不僅對哪種情形能擺酒做出了規定,對操辦的規模,也提出了明確要求,比如婚嫁酒一般不能超過20 桌(10人為一桌),雙方合辦的不能超過30 桌;操辦喪事不亂搭靈堂靈棚、不高聲播放哀樂、不聘請哭喪隊,等等。
這些指向民風的具體細微的規定,甫一曝光便引發「管太寬」的質疑。事實上如果留意新聞,便不會感到太過驚奇,類似的規定早有先河。
比如2016年1月,貴州遵義鳳岡縣發布紅頭文件,禁止復婚、再婚操辦酒席;2017年6月,浙江樂清出台《關於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喪葬禮俗整治工作的通告》,要求擺放花圈花籃數量不超過4個、出殯樂隊人數不超過13人;2017年8月,河南潢川縣出台《關於推動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工作意見》,規定婚喪事流水席每戶不超過10桌,每桌餐費不超過300元……
婚喪嫁娶的雷人規定,頂著被質疑和吐槽的風險接二連三問世,說明基層治理邏輯的越位不只是個案,已成為共性問題。權力之手滲透到本該靠引導自凈的民風領域,一方面面臨著侵犯民權的危險;另一方面現實執行也成問題,如果全部從嚴,需要巨大的人力成本挨家挨戶核查;如果只是抽查,難逃選擇性執法嫌疑。
這些規定所涉及的問題,的確存在。動用紅頭文件,恰恰說明基層大操大辦、攀比風氣蔓延,已經到了相當嚴重的地步。網上關於份子錢、彩禮的討論,也能證實類似觀感。今年年初出台的1號文件,也即《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第五條第四款正是「開展移風易俗行動」,遏制大操大辦、厚葬薄養、人情攀比等陳規陋習。
但初衷良好掩蓋不了手段的不當。即便是1號文件,在談及移風易俗時,手段也是開展星級文明戶、文明家庭的創建,強調的是激勵手段,而非行政強制的方式。基層在移風易俗上迷戀靠權力干預矯治,這種治理思路從上到下傳達過程中的扭曲,也值得警惕。
對民眾而言,操辦酒席只要沒有觸犯法律,它就是被默許的合法權利。這類旨在移風易俗的規定,如果局限在黨政機關內部,未嘗不可,這些公職群體也有義務以身作則。一旦擴大化到所有民眾,徒增執法成本不說,還助長了基層權力擴張的慾望。
相對於私權領域的「法無禁止即可為」,一個基本常識是,公權力「法無授權即禁止」。類似遏制大操大辦的規定,通常是被寫入地方紅頭文件,民俗治理看上去有據可依,但事實上《立法法》明確規定,制定地方政府規章,沒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依據,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范。
如果以此來衡量,以天柱縣為代表的指導意見,在合法性上都難逃質疑。這些規定雖然草擬得很用心,覆蓋到了婚喪嫁娶攀比之風的方方面面,但任何規定的出台,都不能是閉門造車的結果,它不僅要面向地方民眾徵集意見,還得接受社會輿論的監督。在保證民眾參與權和知情權的同時,也避免了單方面立規,對民眾利益所可能的減損。
至少目前來看,這些紅頭文件的出台,缺少基本的程序正義。所以有些地方的奇葩規定,在引發洶涌質疑後,便以作廢收場。然而,匪夷所思的地方在於,隨著個案的冷卻,類似將權力之手伸向風俗倫理領域的雷人規定,並沒有因為此前的風波而終止,反而一個接一個。這說明面對攀比風氣,基層權力在治理上缺少耐心,迷戀靠紅頭文件強力介入,成為一種慣性。
對天柱操辦酒席規定的批評,不能止步於個案,作為一種風俗治理現象,它本質上是權力缺少邊界意識的產物。值得警惕的地方在於,這種邊界意識的匱乏,可以體現為對婚喪嫁娶酒席操辦的干預,也能在某些時候滑向失控的邊緣,為擴權後的權力尋租埋下伏筆。
來源:鳳凰網政務
3、貴州一縣為何復婚再婚禁辦酒?
復婚再婚禁辦酒?這聽起來魔幻卻是現實。據媒體報道,近日,貴州天柱縣文明委發布該縣規范城鄉居民操辦酒席行為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民間辦酒,除婚嫁酒、喪事酒以外的酒席視為違規酒席。還規定,復婚不準操辦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可操辦酒席外,另一方不得操辦。
禁止復婚再婚辦酒,並非當地的「初創」:早在2016年1月,貴州鳳岡縣就曾發布「關於操辦酒席的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復婚」和「雙方均為再婚」不準辦酒席,並稱凡是生活和居住在鳳岡縣的人都要遵守。2017年1月,貴州凱里市也組織召開了全市規范操辦酒席行為工作大會,對《凱里市規范操辦酒席行為實施辦法(試行)》進行全面傳達,各級各部門簽訂《規范操辦酒席行為工作責任書》,辦法中明確「除結婚酒、喪葬酒以外的其他一切酒席一律視為違規酒席;復婚不準操辦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外,另一方不得操辦」。
這兩個地方的規定出來後,都曾引發詬病如潮,成了民眾吐槽與專家指錯的對象。最終鳳岡的這份所謂「婚喪嫁娶」新規在出台不到2個月後,就迅速夭折;凱里的則被證實只針對黨員、公務人員,對民眾只是"倡導"。
可兩地遭遇的輿論覆轍,似乎絲毫沒影響到同在一省的天柱縣。當地對酒席操辦的規范情況跟「凱里版本」如出一轍:都對酒席操辦主體、次數、標准、規模、地方等,都做了明細規定,如明確婚娶酒只能本人或父母操辦;嚴禁一事多人辦、一事多地辦,或化整為零、分散辦酒、異地辦酒等。只不過,跟凱里不同,其意見針對的不是黨員幹部,而是居住在天柱縣范圍內的城鎮居民和農村村民(含流動人口)。而其依據解釋則跟鳳岡的庶幾相似:都是說「實地調研,根據群眾反饋」。
道理還是那些舊道理: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行政,而不能任由越位沖動「出籠」。可無論是前不久有地方規定「要彩禮過多以販賣人口論處」,還是「復婚再婚禁辦酒」之類的奇葩規定屢批難消、動輒借屍還魂,都說明有些地方、部門仍未將法治意識嵌入行政運作中。
4、中紀委對黨員幹部辦酒席有何規定
酒席可以辦,到底辦多少桌,收多少禮金才不算違規?各地因地制宜,針對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出台了不同的規定,主要集中在限制人數桌數、限制禮金金額、劃定操辦范圍等。
比如,江西省明確規定,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一律要「事先報告、作出承諾、事後再報告」。
有的地方則是規定辦酒席的數量。比如,江西廣豐縣規定,嚴格控制酒席規模和時限,婚嫁酒席在酒店操辦的不得超過20桌(10人/桌),在家中操辦的不得超過25桌。
有的地方劃定了操辦范圍。如貴州鳳岡縣發文,將酒席范圍界定為婚嫁酒、喬遷酒、壽酒、滿月酒、喪事酒。還有的地方對禮金作出了明確規定。貴州羅甸縣就規定,收送禮金(禮品)每人每次不得超過1000元。四川蒲江縣規定,隨禮不得超過個人月工資(含津補貼)的10%。四川金陽縣規定,婚嫁禮金總額不超過6萬元。
針對這些規定,有觀點認為,公權力不應該干涉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這樣的私事。對此,有關專家指出,對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來說,他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不是單純的個人行為,還代表著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和地位。各地出台規定細則,正是緊緊圍繞落實限制公權力、公款、公職人員和大操大辦等要求,讓廣大黨員幹部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時明白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避免觸碰政策的「紅線」,這實際上是對黨員幹部的一種保護。
操辦婚喪喜慶需明確四點要求
《黨紀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規定:「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相應處分。」針對這一規定,2月1日出版的《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作出了四點解釋。
第一,《黨紀處分條例》並沒有禁止黨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沒有搞「一刀切」,尊重黨員作為社會一員在社會生活中的正當權利。
第二,「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一般指黨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了負面影響,如講排場、比闊氣等,或者在操辦過程中影響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引起群眾的不滿,損害黨員的良好形象。
第三,對於如何界定「借機斂財」,這是一個定性問題,不是定量問題,不能簡單地以收到多少金額才算「借機斂財」。是指為了斂取錢財,將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作為一種手段,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通知、要求他人來捧場、「湊份子」。
第四,「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是指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公私不分、損公肥私、因私害公,比如動用公款、公車、公物、公共場地,動用下屬公職人員利用工作時間甚至職務身份幫忙操辦,因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直接或間接地損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等。
5、貴陽省鳳岡縣溫州國際酒店可以婚禮酒席嗎
貴州省鳳岡縣溫州國際酒店辦婚禮酒席比較具體,沒有大型大廳,三樓餐飲是承包出去的,找其他酒店試試。
6、鳳岡酒席如何了得啊?一個月的工資不夠吃酒!
是啊,著不抄住了,而且現在大家標准提高了,最低都要送100了,哎!我不抽煙,不喝酒,無不良嗜好,雙職工,錢都要用超出啊,如果酒席沒有這么多的話 每月的工資肯定夠用,還能存一點。
最主要的是縣紀委的來查也是過場,查的時候是那幾天,風頭一過大家又開始整,最最難過的是要查的時候社會上就會傳開來:說什麼時候不讓整酒了。於是,接二連三的,整酒的人在那幾天就如雨後春筍一般全冒出來了(生怕以後不讓整了),那幾天錢才像流水一樣往外送哦!
7、第一個春節怎麼過」 黨員幹部談
酒席辦底辦少桌收少禮金才算違規各制宜針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台同規定主要集限制數桌數、限制禮金金額、劃定操辦范圍等 比江西省明確規定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律要事先報告、作承諾、事再報告 則規定辦酒席數量比江西廣豐縣規定嚴格控制酒席規模限婚嫁酒席酒店操辦超20桌(10/桌)家操辦超25桌 劃定操辦范圍貴州鳳岡縣發文酒席范圍界定婚嫁酒、喬遷酒、壽酒、滿月酒、喪事酒禮金作明確規定貴州羅甸縣規定收送禮金(禮品)每每超1000元四川蒲江縣規定隨禮超月工資(含津補貼)10%四川金陽縣規定婚嫁禮金總額超6萬元 針些規定觀點認公權力應該干涉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私事關專家指黨家機關工作員說言行、舉都單純行代表著黨政府民群眾威信位各台規定細則緊緊圍繞落實限制公權力、公款、公職員操辦等要求讓廣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明白哪些能做、哪些能做避免觸碰政策紅線實際黨員幹部種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