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人結婚酒席
1、漳州平和縣安厚鎮人要結婚是去哪裡登記
你可以先到鎮政府問一下,如果鎮里的民政辦辦得了,在鎮里辦就可以了,如果需要婚檢什麼的,就要到縣民政部門辦。
2、結婚的傳統習俗
一般婚俗
(一)提 親
在民間,子女到了適婚之齡,做父母的就得著手托媒牽線搭橋,為他們提親擇偶。婚齡因時代而異。
在中國古代,西周以前和西周時期,以男30歲,女20歲作為合適的結婚年齡,唐朝以後,法定婚齡降低許多,據文獻記載,唐貞觀年間詔令:男20歲,女15歲;唐開元令:男15歲,女13歲;宋天聖令:男15歲,女13歲;宋嘉定年間詔令:男16歲,女14歲,;明洪武年間詔令:男16歲,女14歲;大清通禮規定:男16歲,女14歲。福建民間婚齡基本在官府規定范圍內,出入不大。清代,福州一帶,男17歲、女15歲以上便可婚配。福建也有少數地區早婚現象嚴重,情形特殊。以惠安最為典型。在惠安東部一些鄉村,孩子於襁褓之中就要訂親,十二三歲即完婚成家。若女孩子到了3歲仍未「有主」,父母親便會憂心忡忡,唯恐女兒找不到男人。此等陋俗,弊竇叢生,為害非淺。
自民國以來,法定婚齡有所提高。《中華民國民法》規定為男18歲、女16歲。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新婚姻法規定婚齡為男20、女18歲以上;1980年又改為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與此相適應,民間婚齡也增大一些。但是,城鎮與農村略有差異,一般農村偏低,城鎮偏高。農村習尚早婚,城市則普遍晚婚。在城市裡,男30、女25歲左右結婚比較多見。農村往往男20、女18歲左右就開始提親,一到規定年齡,立即結婚;有的還虛報年齡,或未領取結婚證,就提前結婚。惠東一帶早婚劣習仍然存在。
舊時,男女授受不親,婚姻大事身不由己,「男不親求,女不親許」,悉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成為締結婚姻所不可缺少的中介。據史志記載,在廈門,男婚女嫁「先由媒妁介紹」,(民國《廈門市志》卷20《禮俗志》)在政和,「凡男女締姻,先聽媒妁說合」,(清·道光《政和縣志》卷1《風俗》)在崇安,「清以前均憑媒妁之言,互通庚帖」,(民國《崇安縣新志》卷6《禮俗》)才算正統和合法。這種現象是普遍的。自由戀愛被視為大逆不道,「父母國人皆賤之」。故有俗諺:「天上無雲不下雨,地下無媒不成親」。
舊時媒人有官媒、私媒兩種,以私媒為多見。官媒是由地方政府設置的。私媒則有職業為媒與臨時作媒之分。專職者依此為生,她(他)們消息靈通,經驗豐富,常主動上門找當事者說親;非職業者乃臨時為親朋好友所託而奔走說親。媒人幾乎全由上了年紀的女性充當,所以民間俗稱「媒婆」。媒婆大多能說會道,善於左右逢源。一些原本並不相配的婚事,經媒婆搖唇鼓舌、瞞天過海,居然得以說合成功。如果哪一方得罪了媒婆,她們從中作梗,三言二語,也可能把一樁好姻緣給攪散。於是求媒說親者都不敢怠慢媒人,對媒人的招待都很周到和豐厚。每當媒人光臨,無論男女雙方,都要按例煮點心款待,甚至置酒犒勞。泉州有句俗語:「要成不成,媒人飯先走。」惠安人則說:「吃成吃成,無吃不成」,「新娘過門算圓滿,媒人點心三十六碗」。婚成之日,無論何等媒人,男女雙方都要給予一定謝禮,一般男方所饋較多。非職業性媒人,與兩家皆系熟人,各自心中有數,花工省,口舌少,不甚計較酬謝。送給媒人謝禮一般是豬腳、線面、糖果、糕餅以及小紅包等,俗稱「媒人禮」。日後分娩生產時,再給媒人送上一份「抱生飯」。職業媒人的謝禮除上述諸色之外,還得付給媒人錢,其數額未有定規,多依聘金數抽成,由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不等,泰寧一些地方甚至高達百分之十;也有面議「花紅」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專制時代婚姻包辦的產物。1949年後,大力提倡移風易俗,隨著文明程度的提高,社會生活內容的豐富,人際交往廣泛,男女青年結識機會增加,戀愛自由、婚姻自由蔚然成風。然而,由於封建殘余的影響,傳統觀念的流長,婚姻自主尚未完全實現,舊俗遺風在某種程度上仍繼續存在。許多以自由戀愛結下情愫的青年男女,最後都得徵求父母的意見。雙方父母都贊同、支持固然皆大歡喜,但只要有一方家長表示異議,事情就比較棘手。遇此難題者,經抗爭、通融,有的終成眷屬;但因此半途而廢的也不少,特別在農村更為常見。有的男方父母在了解兒子的戀情並感覺滿意後,便會託人出面到女方家中投石問路,洽談聯絡、議定婚事。在舊式媒婆越來越少的情況下,介紹人、婚姻介紹所、徵婚啟事之類的新型「媒人」紛紛出現,頗為活躍。城鎮多數青年男女是藉助這些渠道而尋得配偶。當然,這些新型「媒人」都只是為男女相識和交往牽線搭橋,提供方便手段。如介紹人,或者是出於對親朋知交中大齡未婚者的關懷而為之奔走引薦,或者是熱心地為同事、友人中的比較般配者創造機會和條件,進行撮合,或者只是因為與男女雙方及其家長皆有交情而充當信使的角色。
說媒過程,通常先由男家請媒人到自認為中意的女家攀親,女方家長若無異議,便會應媒人所求,開具女兒出生的年月日時,俗稱「開庚帖」,或稱「開生庚」、「開生月」、「出婚頭」、「起帖」等。「庚帖」用長方形紅紙豎寫而成,字數得為偶數,忌單數,上邊的出生日期時辰或以生辰八字代之,或直接載以年、月、日、時,其紀年和計時皆以陰歷和十二時辰為限。例如,公元1958年戊戌年(肖狗)6月15日9時出生的女子,就寫成:「坤造戊戌己未已酉戊辰瑞生」,或者「坤造戊戌年六月十五日辰時瑞生」(男式庚帖在文字上略有改動,將「坤造」改為「乾造」,「瑞生」改為「健生」。)。直接寫上年、月、日、時的庚帖,字數可能成單,若出現這種情況,便省去「瑞」字或「健」字,以使字數成雙。例如:公元1961年辛丑年(肖牛)12月15日23時出生的女子,就寫成:「坤造辛丑年十二月十五日子時生」。
在福建民間,提親議婚時還要考慮到下面一些因素。
男女之間的年齡差距無嚴格標准,一般情形男比女大二三歲,最忌大六歲,俗信六歲屬「正沖」,不宜結合。也不宜相差十歲以上,「年老不娶少妻」,否則會招致輿論譴責或人言非議。在平和,俗傳男女雙方年齡相加為五十歲者不宜結親,因「五十」乃「一百」之半,合而為半,恐難百年偕老,非吉兆也。
說媒的基本條件除了年歲相當之外,還講究門當戶對、財產相若,兩家的社會地位和財富不能相去太遠,尤其對男家的門第、財產要求比較高。福建舊時盡管「有少年穎異善讀書者,家雖貧窮,富貴之人亦樂擇為婿」(民國《閩清縣志》卷5《禮俗》、民國《沙縣志》卷8《禮俗志》),但這畢竟是少數現象。辛亥革命後,男女匹配重門第之風逐漸轉變。1949年以後,這種變革更加顯著。不過,迄今為止,婚配要「門當戶對」的舊觀念仍有一定市場,某些家長對於子女擇偶不符合「門當戶對」條件的,仍會橫加干涉和阻攔。
「婚姻者合二姓之好」,議親之際對同姓聯姻也有所禁忌。德化舊時禁止同姓結婚,即使有少數同姓結婚者亦不準載入族譜。但總的看,福建人對同姓聯姻的禁忌並不苛嚴。寧化縣石碧村群眾反而看重同姓通婚。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反映,石碧村張姓人家,夫妻同姓的佔96%;同時,他們也明確反對近親結婚。
福建部分地區還有某些特別的異姓婚姻禁忌。在泰寧,盧姓與謝姓、張姓與李姓被認為不宜聯姻結親。因為「盧」與「爐」同音,「謝」泰寧土語作「熄滅」之意,俗信如果「盧」、「謝」結合,將似爐火熄滅,不能興旺發達,故忌諱聯親。「張」和「李」也有類似之意,俗語「有張沒李」,是說用具不全,辦事困難,有這沒那的,土俗引伸為象徵有姓張的就沒有姓李的,聯姻有一方失利,會斷子絕孫,故不可通婚。
(二)合 婚
女方庚帖由媒人帶回男家,進行「合婚」,這相當於「六禮」的「問名」。合婚包括「問神祖」和「合八字」兩個部分。具體程序各地不盡相同。一般是男家先將女方庚帖壓在家中供奉菩薩或祖先的香爐下,有的則置於灶王爺的牌位前,須存放三日或更長一些時間,以聆聽神祖示意。在這一段日子裡,若合家諸事順利,六畜平安,甚至連一塊碗、一雙筷子都無破損,即為不沖不破之吉兆,算是神祖認可,婚事就能繼續。否則要立即退還庚帖,婚事告吹。閩南一些地方俗稱這道手續為「壓圓」或「三日圓」。在漳平,男家除了將女方庚帖(當地稱「婚頭」)壓在神龕前的香爐下之外,還得盛半碗新汲的井水置於「婚頭」之上。三天後家裡如未發生任何不吉利或不如意之事,且碗中水也保持清凈,便認為兆示吉祥,姑娘貞潔無瑕,成婚有望。反之則婚事中止。在建陽,把男女二人的生辰八字各用一張黃紙書寫,壓於香爐下,上面各點燃一支香或一支蠟燭。若兩支香或蠟燭點完的速度基本相同,就意味著雙方般配;若點完的速度相差太大或有一支中途熄滅,則這兩人結合將不會和諧美滿,婚事便不成功。在崇安,庚帖要放置祖先香位前7天,點燃香燭,不讓停熄。如果燭盡香殘或杯盤破損,出生年月上又有些抵觸,這起婚事就要告吹。
通過「問神祖」程序後,便要請算命先生對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進行「合算」,看是否相合,有無相沖。八字相合則算男女般配,婚姻初現眉目,如相沖相剋,則該門親事只好作罷。八字相合與否,主要根據五行和生肖。在福建,生肖禁忌流行甚廣。普遍忌諱女方屬虎,又因老虎總是夜間出山覓食,所以對於夜間出生的屬虎女子,忌之尤甚。此外,象「白馬畏青牛」、「豬猴不到頭」、「兩虎不同山」、「龍虎兩相鬥」、「女子屬羊守空房」之類的禁忌在許多地方都有講究。惠安縣流傳「殺雞儆猴」、「蛇不同穴」、「馬不同房」、「虎會咬豬」的說法。有些方家術士還將生肖與五行聯系起來,編排成列:虎、兔屬木,蛇、馬屬火,龍、羊、狗、牛屬土,猴、雞屬金,豬、鼠屬水。爾後再憑相生相剋之道進行推算。
合婚之舉是屬迷信,但卻事關婚姻的成敗。因此,那些生肖「不佳」,或所謂年、月、日、時相沖,或八字帶有凶煞的女子,往往要把歲數重新安排,虛報生肖屬相,如屬虎者,上半年出生的就改虎為牛,下半年出生的便虛報成兔;生辰年、月、日、時也得偽造,不祥的時日更改為良辰吉日。目的在於應付合婚,同時也為了能改變自己不好的「命運」。
在安溪一帶,合婚時尚有「破月」之忌。男子蛇年出生破正月,鼠年破二月,牛年破三月,猴年破四月,兔年破五月,狗年破六月,豬年破七月,馬年破八月,羊年破九月,虎年破十月,雞年破十一月,龍年破十二月;女子豬、兔、羊年出生破正月,虎、馬、狗年破三月,蛇、雞、牛年破四月,猴、鼠、龍年破六月。俗信男子破月無關緊要,女子破月則危害巨大,娶破月女子為妻者將終生窮困潦倒、家境不順。因此有關父母一般都虛報女子出生年月,若能瞞過男方,女子本身也渾然不知,那麼成婚以後便無甚危害。
莆田、仙游、福清、長樂的一些地方,在媒人說親的三天里,兩家都平安無恙,便是符合神祖之意。隨後,男女雙方交換庚帖,合對八字。合婚禮儀多由男家進行。在華安、沙縣以及三明的洋溪、碧湖等地,男家遣媒議婚時就將男方庚帖交給媒人帶至女家,由女家來合婚。
現在,所謂「合婚」對大多數青年來說已很陌生。有些青年男女相戀之後,其父母會在暗中為他們合對八字,基本上是屬心理安慰形式,對婚姻的成敗一般不起制約作用。在少數鄉村,舊式「合婚」做法依然存在。個別地區甚至出現因「合婚」不吉,拆散有情人而造成悲劇的。
(三)相 親
八字既合,接著便要相親。相親是在媒人介紹的基礎上,男女雙方通過會面走訪,互相審視人品,察看家況,俗稱「看新人」及「看厝」、「看人家」。
福建民間古時少有這一習俗,男女之間的彼此了解主要依靠媒妁之言。若男方欲對女方進一步探個究竟,往往採用「偷看」方式。偷看多由父母、尊長出面,或趁女子外出之機,悄悄跟蹤窺視;或隱瞞真實身份,借口買豬、買牛等,前往女方家中暗暗觀察,旁敲側擊。一般人都忌諱自己的女兒被對方看到,如果男方偷看被發覺,女方認為很失體面,婚事可能產生麻煩,甚至陷於破裂。
民國以後,相親之風逐漸普及,但婚姻當事人基本上還無權自己作主,多由父母、尊長越俎代庖。主要有兩種形式:
一種是由男方父母或嬸嬸、姑姑等出面,擇日走訪女家。女方家長一般都會讓女兒出來露露面,如倒茶、點煙,男方家人乘勢打量女子的容貌、身材、體態、舉止等。在泉州、連城等地,還有看女子手掌的習俗。相親時的觀手掌不象算命看相者那樣考究、玄乎,通常只是根據女子手掌的軟硬和皮膚的粗細來判斷她是否有福氣。手掌柔軟、皮膚細嫩的就是好相,而骨骼突出、肌肉僵硬、皮膚粗糙的就是沒有福氣的惡相。福建民間還普遍忌諱女子「斷掌」(亦稱「橫掌」,即掌上有一條粗深的紋路自左而右橫貫正中,如將手掌從中橫斷),認為這種女子「命硬」,註定要剋死丈夫(男子斷掌,則被視為當大官之命)。
另一種是男子本人由媒婆或尊長帶著到女家相親,在觀察女方的同時,也接受女方的審視。但男女兩人並沒有長坐傾談,女子只是稍微現身一下,就又躲入內室。在漳平,相親俗稱「看新娘」,一般是男子站在大坪(天井)內,閨女經過打扮後從左巷頭(偏廳)行過大廳進入右巷頭,僅此短暫一現而已。與此同時,女方的父母及其他親屬也在觀看男子。在建寧,男方登門相親時,女子先隱蔽窺視,若無異議,便出門倒茶,男子乘機瞥上一眼,若表示同意,就接過茶水。
無論何種形式的相親,男方如果感到滿意,都會有所表示。一般是送給女子一個小紅包,俗稱「見面禮」,或者連女方家庭其他成員也得搭上一份。在清流等地,男方家人還會留下來吃頓飯再走。在莆仙一帶,相親者若吃下對方煮的點心——雞蛋、線面,即表示中意。在建陽,男青年臨走前,姑娘會親自泡一碗糖開水端給男青年喝,若男青年喝完這碗糖水,就算是表示滿意;若喝下半碗,表示尚須請媒人中介磋商,留有進退周旋的餘地;若只是象徵性地沾一沾嘴唇,乃出於禮貌,表示不同意該門親事。
在龍海,相親時男方送「見面禮」的情形有所不同。男方來到女家,女家即讓女兒出廳捧茶,同時也邀親眷來相男方。男方需將預備好的見面禮——「紅包」按親疏大小一一奉上。一次相親往往得花千把元的紅包錢。相親後,男女雙方中有一方不滿意,則可中止議婚。無論議婚成否,男方相親的紅包照樣要付給。
男方上門相親後,女方也會到男家走走。但女子本人不能去,而由尊長出面。主要是察看男方的家庭情況,如家庭成員、環境、房屋、擺設等,也得看看男子的相貌,男家要設宴款待來賓並贈予禮品。在莆田,女方有意於此門親事的,才留下吃飯。
如今,在城市青年的婚姻禮儀中,舊式相親已是罕見。自由戀愛者毋須相親,盡管他們一般都會把戀愛對象帶回家中讓父母、家人審議,但最後主意基本上還是由自己拿。經介紹人等撮合的,其首次見面則含有一定的相親意味。若第一次見面印象不錯,便有了良好的開端,否則就很難再談下去。
在農村,相親習俗依然流行,但其形式和內容已發生較大變化。相親不全是互訪家門,有的是由媒人或介紹人另擇地點會面;去相親時不單由父母、親戚、媒人等陪同,也有隻邀好友知交為伴、甚至獨自前往的;相親過程中,當事人本身接觸的時間比較長,彼此觀察會相對詳細一些,而且通過交談,也能進一步了解對方的素質、修養。當然,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相親的花費也有所增加。不過,在少數地區,相親時你來我往、新舊雜揉,禮節更繁,耗資更大。在連城,過去男方給女方的「見面禮」一般為2塊銀元。現在,男青年到女家「看新人」,若同意的話,就得送給姑娘一個紅包,約人民幣120元。這只是「小看」。另外還有「大看」,主要由父母尊長出面。既為「大看」,紅包份量自然加重,且名目增多。除了要給女子本人一個240元左右的大紅包外,女家老少、至親也都得兼顧。給女方父母的紅包各為42元,叔伯、嬸嬸之類各12元,兄嫂弟妹也各12元,其子女各2.2元。這時,女家會招待男方吃點心(蛋、酒、面)。80年代以來,連女家點心的開銷也得由男方出120元。男相女後,接著是「看人家」、「看女婿」,即女方家長前往男家察看。男子本人要先在大門口等候,女方家人到時,放炮仗迎接,並得接過女方母親手中的雨傘,女方接著回送未來女婿一個紅包,俗稱「接傘禮」。「看人家」時,男方須設宴款待。
3、對於適合結婚過日子的人,性格是不是都相對平和?
我認為確實是如此,適合結婚過日子的人,性格確實都相對平和。每對夫妻走進婚姻的理由各不相同,有些人是因為愛情領了結婚證,有些人是因為合適才踏入婚姻,而對於生活中選擇合適結婚對象的人來說,選擇性格相對平和的結婚對象,生活或許會少一些波折。
婚姻需要彼此間的包容和尊重,針尖對麥芒的生活不可能長久。生活中總有人說婚姻是一場勢均力敵的博弈,而在婚姻生活當中也確實需要兩個人以時進時退的方式來確定相處方式。在一段婚姻生活當中,兩個人都需要給彼此足夠的尊重,也需要對彼此的缺點有足夠的包容,而這如果不是因為愛,這只能是因為對生活的容忍。
如果在一段婚姻生活當中,兩個人的性格都很激進,針尖對麥芒的生活根本不可能長久。這也就意味著至少需要有一個人的性格,在大多數時間內都是相對平和的婚姻生活才能夠按照既定的節奏不斷向前,兩個人才有幸福的可能性。
我認為適合結婚過日子的人,性格確實都相對平和。這其實是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因為性格相對平和的人,在與異性相處當中能給予更多的包容和體諒,也比較容易得到異性父母的認可,這樣的人如果不是長得很醜,那就有極大概率能夠找到願意和自己步入婚姻的人。
對於那些性格上比較激進的人來說,現實中或許會有人追求和喜歡,可是談到適合結婚過日子,他們往往會被排除在外。
之所以會說適合結婚過日子的人性格都相對平和,是因為在現實生活當中性格不平和的人從來都不會被認為是適合結婚過日子的人。兩者之間是前後因果關系,而並非很多人所認為的並行關系。
婚姻從來都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個家庭在現實當中的博弈。只有相對平和的性格,才能算是適合結婚過日子的人,才更容易得到雙方家庭的支持和認可。
婚姻並不容易,且行且珍惜。4、福州結婚習俗與伴娘注意事項
婚禮當天伴娘應該注意的細節如下:
一、在婚禮前一定要熟悉整個婚禮的順序和流程。明確的知道各項工作負責人名單及聯系方式。在婚禮前,最好了解每一階段節目的細節,明確自己在各個環節中的任務。對婚禮當天會遇到小狀況的問題有充分思想准備。當新娘進入化妝階段就開始身不由己了。接下來的每一個步驟幾乎都需要在伴娘的幫助下才能順利完成。如果婚禮現場沒有督導的話,伴娘的職責就更加艱巨了。這個時候,需要伴娘與所有婚禮工作的人員聯系,包括:新郎接親的車隊幾點到達,堵門時間的控制,在必要時給新郎一些提示等,都是很重要的。
二、伴娘的必備物品有:一個漂亮大方的伴娘包,這個包包要保證開合方便,安全性還要好。在不影響視覺效果的基礎上,最好容積夠大。因為裡面要裝不少物品哦~~
a)婚禮當天的流程表:表格中應寫明具體時段和節目名稱,一定要有每項工作負責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方便隨時進行協調。
b)筆:當來賓遞上的紅包沒寫名字時,一定第一時間寫好再放進包里。
c)水:包里放兩小瓶水,帶上吸管,方便新娘喝水
d)紙巾:干濕紙巾都要隨身攜帶,在婚禮過程中有很多地方會用到。
e)別針:如果新娘的婚紗和禮服是拉鎖的,為防止突發情況,這個就很有必要了。而且當天萬一出現其他情況也可以順手來用。
f)新娘的電話、錢包和其他一些新人可能會用到的東西,如:梳子、鏡子、護手霜、創可帖等等……
三、迎親時要注意的事項:在新郎迎親過程中,新娘應該還在化妝,這時候伴娘一定要隨時關注新郎迎親隊伍的進程,及時通報新郎距離,方便化妝師掌握時間。當新郎到達新娘家時,密切注意堵門時間,這時候往往堵門的朋友們會難為新郎一下。如果新郎被難住,伴娘要適時加以提醒。不要耽誤了後面的婚禮進程。
四、迎賓時要注意的事項:迎賓時伴娘如果收到來賓送上的無名姓紅包,一定要在第一時間與新人確認來賓姓名補充在紅包上。否則新人在以後的回禮問題上會受到影響。
五、換裝時的注意事項:新娘換裝是整個婚禮中瑣碎事情最多的環節了。這一過程中一定要與司儀溝通時間,隨時提醒跟妝師注意速度。當新娘換好服裝後,要迅速的幫新娘把前一套服裝及配飾整理打包。在新娘完成換裝後,通知司儀,按司儀指示安排新娘入場。
六、婚禮結束後,伴娘要安全的把新人的物品、紅包等妥當的交接給新人。
時刻記得,你的出色表現會讓你的密友擁有一個難忘而愉快的婚禮。
5、婚禮胸花佩戴有什麼講究說法沒?
新郎 、新娘 、伴娘、 伴郎 、雙方父母 、證婚人 、嘉賓代表都需要佩戴胸花 。
新郎、 新娘 、伴娘、 伴郎、 雙方父母一般按照男左女右的方向戴,也有都戴左邊的。
選擇鮮花或者絹花都可以 依你個人的喜好、經濟能力和婚禮現場布置而定 鮮花的話 一般是玫瑰。
顏色一般用紅色為了喜氣 ,其實現代人結婚不像以前那樣那麼多規矩, 很多婚禮雖然穿婚紗 , 但儀式多是中西結合的, (如果是純西式或者中試可以多徵求婚慶公司或主持人意見 畢竟他們見得多 也做得多) 各個地方規矩也不太一樣,所以我覺得可以不必拘泥太多 。 我自己當過三次伴娘 算是伴娘專業戶了 一般伴娘伴郎都不是情侶。我自己結婚胸花用的是白玫瑰,主持人說是為了和我的婚禮現場顏色相匹配,男左女右佩戴。
6、平和人娶媳婦的習俗
禮金:360元----18000元左右(禮金多少隨男方心意,一般情況下2、6、8為吉數。女方陪嫁東西一般有洗衣機、彩電、摩托車等,禮金拿得越多女方陪嫁的東西也就越多,女方基本把這些禮金用嫁妝如數陪還男方了。婚後新郎就如同女方家的兒子,有句客家話是這樣說的「阿郎等半子」,阿郎就是女婿,意思是女婿相當於半個兒子,嫁後女兒仍是父母親的心頭肉。)
註:若女方家長本來就反對這門親事的話,他們對禮金的要求相對比較高,多的要6到12萬,基本無任何陪嫁東西。嫁出去的女兒就如同潑出去的水。
結婚前先訂婚:男方要挑「綠豆餅」或「大粄」至女方家中,女方則把這些綠豆餅分發給自己的親戚朋友。女方的親戚朋友越多,男方挑的綠豆餅也就越多。訂婚時男方一般要給女方金項鏈、金戒指等,女方也可買些比較有紀念意義的東西給男方。
出嫁當天,新娘出門要哭,假裝哭也行,聽說哭得越大聲,娘家將來就越旺,新娘可以穿紅裙子,也可以把紅裙子放在手臂上。新娘途經佰公佰婆的地方,都要在那放一對紅蠟燭。
婚宴宴請:宴請新郎、新娘以及男方父母親的親戚、朋友。婚宴當天,新郎、新娘可收到多少不等的禮金,客人紅包一般為120元-1200元左右,紅包大小隨人心意。
結婚當天晚上,可以由男女方的朋友、同事、鄰居前來鬧洞房,先進洞房的必須是童男。這時候親房(宗親)的一些男孩子便陸續的提著鞭炮前來熱鬧,鞭炮響後,新郎、新娘要拿一包或一條的香煙放在孩子的提籃中,再拿些糖果或茶茶包給他們,孩子們鞭炮提得越多,新郎、新娘回的香煙自然也就越多。當天晚上新郎新娘可享用新郎父母為他們准備的「12碗」,「12碗」其實是飯菜,飯多少不限,菜12碗,當然,若要簡單的話也可以把12碗的菜換成一盤雞,那樣也叫「12碗」。結婚後新郎、新娘要回女方家玩「頭次客」「二次客」等。
註:頭次客----結婚後第一次回女方家(結婚三天後回女方家做客,稱「頭次客」)
二次客----結婚後第二次回女方家
結婚半個月內新郎見到親朋好友,鄰居等,新郎禮貌上要遞過兩根香煙。2為吉祥數,表明雙雙對對,接香煙的人只能收一根,新郎則把另一根香煙放回至煙殼中,意為添丁進財
7、結婚婚宴擺酒 買什麼白酒好?
一般來說,結婚可以選擇白酒與紅酒。
根據婚禮的需要選擇不同檔次的酒。
白酒方面,高檔的茅台、五糧液當然好,但價格太貴,不是一般消費得起;中檔的,劍南春、五糧春也很好,價格也有些高,大眾一些的,古井貢酒、豐谷特曲不錯,價格實惠、質量好、品牌也可以。
婚禮對於很多人來說,一生只有一次,在這難忘的日子裡,如果專門定製白酒作為婚宴酒,即婚宴定製酒,有很好的紀念意義與珍藏價值,並且時尚有品位,可以選擇深圳的私享家婚宴定製酒等。
紅酒也逐漸成為酒桌的常客,依照國人口味最好買甜紅,即甜味道的紅酒,老少皆宜。至於干紅則酌情購買,干紅發色發酸,有些小孩兒或者老人都喝不了。紅酒國內幾大品牌有中糧長城、王朝、張裕等,有名,還實惠。
最後要是還想來個香檳塔,買那種很大瓶的,很便宜的香檳就可以。事先在杯塔上倒上三分之二的透明水,拍錄像的時候用一瓶香檳酒可以倒得很漂亮,很有效果啦。
8、結婚婚宴來的人少怎麼辦?
愛是需要兩個人共同的付出,是彼此之間互相喜歡對方,愛情是需要互相尊重與理解,信任與包容,感情是基礎,經濟是紐帶,溝通與交流是橋梁。
你愛她,她愛你嗎??
如果我是你,我寧可取消婚禮,也不會接受她。
一個可以這樣對你的女人,你相信她會和你相伴一生嗎?如果哪天有條件更好的男人,也許她依然會離你而去,對於她來說並不是一個感情專一的女人,和這樣的女人生活沒有安全感,對於她的這種不負責的行為是不可原諒的。
你們出現這樣的情況,你有沒有站在父母親的角度考慮一他們的心理感受,他們現在的態度已經是相當的不錯了,他們怕來的人越多,將來對你的傷害越大,因為你是成人了,你自己的人生需要的是你自己的把握。
順其自然,來的人少也不算什麼,她和別人走了,又回來這樣的丟人的事情你都可以接受,相信結婚來少點人也就不算什麼了,所以平和的心態看待這件事情。
樂觀看待問題,快樂每一天!
祝你們婚姻幸福!
9、漳州平和的訂婚習俗
漳州的常規婚嫁習俗古時,漳州的婚嫁基本按傳統的「六禮」進行。曾任漳州知州的朱熹主張刪簡古禮,清代漳州宿儒蔡世遠謂「吾閩昏(婚)禮由納采、納幣、請期而親迎」。可見其時已將六禮中的「問名」並入「納采」之中,並將「納吉」與「納征」合而為「納幣」。據蔡氏所輯《朱子家禮》,婚禮的程序為:「將昏,主人告於祠堂,遂以酒醮其子而誡之,子受酒跪聽訓誡……」此當為詩書之家所設。民間嫁娶較側重於物質形式,禮俗極繁復,而且地區差別很大。
(一)議 婚
議婚相當於古代的「納采」和「問名」。舊時,漳州的婚姻極重媒妁,「雖世契,非媒妁不相締結」。媒人是議婚階段的關鍵人物。
1.探家風
又稱「擺家風」、「踏家風」。在正式求親之前,男女雙方都要設法了解對方的家庭情況,尤其是女方對此更加慎重,事先要請自家的親戚上男家去探家風,了解對方家庭成員的為人,並摸清其經濟狀況。
2.求 庚
男方備名帖禮物,讓媒人到女家問婚。女方同意提親就會收下禮品,並將待嫁閨女的生辰八字寫在紅紙(客家用白紙)上,一般寫「坤造某年某月某日某時生」,作為庚帖交媒人轉給男方。
3.合 婚
男方收到女方的庚帖後置於神明、祖先案上卜卦,然後將女方的庚帖在供桌的香爐下放置三天。在此期間如人畜平安,無吵架、生病或摔破碗碟之類情事,就可以說是「三日圓」或「三日好」。三天後請算命先生「合婚」,根據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測斷兩人是否適於結婚。舊時,女兒出生後,如果生辰不是十全十美,父母就請算命先生偽造一個旺夫、旺家、財庫十足的好「八字」,故俗諺雲:「男命無假,女命無真」。合婚一事純粹是自欺欺人。
若雙方命理配合,男方就把自己的庚帖並備禮餅、紅包送給女方。送庚帖者一般是男方的叔伯,挑著裝禮餅和紅包錢的紅漆竹籃,到女家後從大門直上廳堂,將紅籃擺到供桌上,告知女方祖宗有人向其待字的後代求婚。女方父母祭拜祖宗後拆帖,亦請算命先生合婚。
4.相 親
合婚之後,雙方各備禮品,先後由媒人陪長輩前往對方家中相親。待字姑娘必須親自接待男方的客人,奉茶敬客。
雙方彼此滿意即可定親,由雙方家長商定聘金、聘禮以及妝奩的厚薄,並大概確定完婚的日期。結婚日期喜歡定在龍年,不喜歡定在虎年。農歷七月為鬼月,婚期也不會定在這個月。男女雙方年齡加起來正好50歲則暫不成親。客家人在農歷三、六兩個月份忌提親、不嫁娶,有「田水白,不吉利」之說。
雙方達成協議之後,由女方開出禮單。
(二)定 婚
定婚相當於古代的「納吉」、「納征」和「請期」,算作辦喜事的開始。自此時起直到婚後一段時間內,男女雙方及其親屬不得參與喪事,以免「紅白相剋」,不利喜家。定婚包括以下禮俗:
1.定 親
又稱「過定」、「食定」、「下定」、「文定」或「送定」。男家女性長輩由媒人陪同,在擇定的吉日將商定的禮品送到女家作為定聘。禮品一般為布料、香燭、冰糖、線面、橘餅、檳榔、?N葉、蓮子、豬肉、禮餅、花生糖、煙酒以及戒指首飾,常湊成12色。
女家應以冰糖茶和糖糯米粥招待男方客人,待嫁女要上廳堂奉甜茶。客人接受甜茶時應送紅包為「壓茶甌」禮。女方家長將男方送來的戒指戴到待嫁女的手指上,就完成「食定」的儀式。
男方客人離開時,女方應回贈聯巾(兩條連在一起的面巾)等禮品。同時,男女雙方都要向親友四鄰分送禮餅、糖果等,表示婚事已經確定。
2.行 聘
又稱「提聘」或「送大定」。男家在擇定的吉日將商定的彩禮送到女家。彩禮強調成雙,包括送彩禮人也要偶數,挑彩禮的籠擔和扁擔都要貼上紅紙,男家的長輩挑一擔走在最前面。
彩禮包括婚書、金帛牲醴、聘金、首飾、布料、衣裙、禮餅、全豬、酒、雞鴨、??糖、紅圓子和其他糕點等。其中禮餅、糖和糕點的數量由女方確定,以保證足夠分發女方的親友和鄉鄰。此外,每戶要贈送一碗紅圓子。有些地方行聘時只送婚書和金帛牲醴等物,衣裙及其他議定的禮物由男方另送一次,稱為「送襖」。
男方送禮時應開具聘帖,羅列禮物名數。如:婚書一對、聘金若干、金釵一支、雞鴨各兩只。應寫上「婚書成通,聘金全封,金釵全副,德禽成雙,家鳧四翼」等字。彩禮送到時,女家鳴炮歡迎,以禮品奉敬祖先,並依禮接待來人。女方不能將禮物全部收下,要割下排骨和豬腳讓男方客人帶回,稱為「壓籃底」或「回程」。女方也可能回贈另外的禮物,如定親新郎的衣服鞋襪、未來舅姑的鞋襪等。
女方收到彩禮後就要准備嫁妝。富家的嫁妝叫「全廳面」,包括女兒終身使用的物品,小至馬桶、針線,大至田契、房契,甚至還有棺材和壽衣,稱為「生死不求人」。舊時,富家嫁女還將「隨嫁□(音干)」(媵婢)作為嫁妝。貧戶嫁女只備「半廳面」:幾套衣服、花粉、鏡奩、剪、尺、被、帳及一些日常用品。嫁妝一般包括馬桶,寓意早得貴子。另外還要准備一對「帶路雞」作陪嫁,帶路雞要選剛打鳴的公雞和即將下蛋的母雞。迎娶之日用紅頭繩或紅綢緞一條,兩端各捆一隻雞的腳,使公雞母雞並排而蹲,裝進新飯籃里,由新娘伴(女儐相)提到新郎家。
3.送 日
男方擇定吉日迎親並經女方同意後,便書寫紅帖正式通知女方迎娶日期和落轎時應避屬相沖克的人,然後依禮行事。因而有俗話說:「隔壁做親情,禮數著照行。」
(1)添妝與添丁
行聘以後,男女雙方都要向親友四鄰分送禮餅和喜糖。送日以後,女方的親友要送紅包或禮物到女家,謂之「添妝」;男方的親友也要送紅包或禮物,為男方「添丁」。賀喜的財禮必須在迎娶日前送到,否則不吉利,婚家不接受。
(2)裁製婚衣
送日之後,男女兩家要擇日祀神上香,然後裁製婚衣,稱「開剪」。除禮服外,還要裁製新郎新娘的白色內衣內褲。婚後新娘要妥善收藏這套內衣內褲,直到她死時再換上這套內衣內褲入棺。有說此舉含有重貞操的意思;亦有說陳元光入漳,倡導漢畲通婚,時畲族男子戰死,畲族女子議定內著白衣以悼念死者。新娘的婚禮服為紅襖紅裙,配上綉花紅鞋,衣服上要綉上「??」形以祈吉祥,俗稱「打萬字」。
(3)挽 面
新娘出嫁前要擇日祀神上香,請專業的婦女為其「挽面」,就是用細線交叉絞掉新娘臉上的汗毛。俗稱為「開面」,表示出閣成人。
(4)安 床
娶親前男家要將洞房布置妥當,首先要擇吉日安床掛帳。床鋪必須順著屋樑的方向放置,否則稱為「擔楹」,不吉。床安好後要請一兩個屬龍的(其次選屬蛇的)男孩爬上新床翻滾嬉鬧,象徵新娘連生貴子,稱「翻床」。
裁製婚衣、挽面和安床都不能讓寡婦、屬虎的婦女參與或觀看。親友送來的賀聯、賀幛及其他賀禮應在大廳內陳列出來,其中新郎的舅父送來的賀幛應懸掛在廳堂正中。廳堂里要點上三撮香火和一對紅燭。
迎娶前夕,女方家長會請人攜帶新卧具、鏡奩、箱櫃等物前往男家布置洞房。完婚前,新郎不可在新房單獨過夜,必須有一兩個平輩的男子伴睡,稱為「暖房」。睡伴首選為屬龍的,忌選屬虎的。
(三)完 婚
依正統的家禮,婚禮中「親迎」是六禮之一,受到極大的重視。但漳州在清代「鄉俗間有不親迎者」,歷來不強調新郎親自迎娶新婦,不少是請「好命人」(福分大的人)代為上門迎接新娘。而對迎娶的細節卻十分講究,一絲不苟。
1.出 閣
新娘出閣儀式繁復,而且各縣(區)各不相同。清代,漳州嫁女要有「保姆翼以行」。各地都有專門主持這類儀式的婦女,稱為「送嫁姆」。她要陪伴新娘到夫家,一切儀式由她主持和指導。
(1)上 頭
新娘在迎娶日要以香花、石榴枝葉熬湯沐浴,換上婚衣。送嫁姆請新娘走到大廳來,邊唱:「請出廳,做人好名聲。」新娘出來後送嫁姆拉著新娘的手,讓她端坐在大廳里的一面大?R□(音倆)(以篾編成,用於晾曬穀物的淺平大圓筐)內倒置的米鬥上,一邊唱:「坐依正,新娘得人疼。」然後由長輩或「好命」的婦女為她梳頭、簪髻、戴花,稱為「上頭」。有的僅在廳中的神位前由母親(母親不在則由其他女性長輩代替)插上首飾,表示已撫育成人。此禮為古代笄禮的孑遺。新娘還要戴上鳳冠,有的地方頭上要插茉草以祛邪,插石榴花心葉以示多結貴子,插早稻穗以表早得子。
新娘打扮完畢,全家團聚吃一頓告別酒宴。宴席固定是12道菜,稱「十二碗圓」。食後新娘與親友鄭重告辭,然後退入內室。
(2)上 轎
男方迎親隊伍到後,經過儐相們再三催請,新娘隨身帶上一面制煞的小鏡和一個裝著象徵「連生貴子,百子千孫」的蓮子、花生、桂花、石榴、茉莉花心等吉祥物的袋子,走出廳堂向神明、祖宗神位及雙親行跪拜禮辭行。
父母為女兒覆上蓋頭,送嫁姆唱:「烏巾罩上頭,新娘賢慧囝婿□(音搞,能幹)。」家人將點燃的鞭炮拋上屋頂,並用米篩遮在新娘頭頂上,使新娘不見天日,父母隨即扶新娘上轎。
轎內多放有紅圓子和冬瓜糖,新娘一路拋撒冬瓜糖,寓意此路可常來常往。
(3)離 家
新娘上轎後即從轎上扔出紙扇,謂之「放性地(脾氣)」。父親將一碗清水潑向轎後,這是古人嫁女戒勿「大歸」(走回頭路)的遺俗。
花轎起行,新娘應在轎中號啕大哭,謂之「哭好命」、「哭興旺」。同時娘家立即緊閉大門或以米篩擋門,有的地方新娘的母親還要坐在大門檻上,以免娘家的財運、地氣被新娘帶走,也寓意新娘免得走回頭路。
2.迎 親
舊時,迎親要用花轎。20年代,漳州城區開辟馬路,開始以馬車迎親;後來又改用黃包車、自行車、轎車迎親。農村地區到50年代才逐漸廢棄花轎,以乘客運汽車迎親;70年代後流行騎自行車、坐拖拉機或汽車迎親。
迎親要擇吉時出發,一般多安排在凌晨時分。上路前有關的人要吃一頓宴席,席上照例有12道菜,其中一盤全燒鯉魚不得動箸,其餘各盤大家都要吃到。
舊時,富家的迎親隊伍上路時由兩個傭人執一對書寫姓氏的紅燈籠在隊前引導,接著是八音樂隊,一頂送嫁姆坐的油布轎、五頂給儐相和小叔坐的披紅彩的竹簾轎、一頂給新郎坐的不掛竹簾略作裝飾的官轎、一頂四人抬的裝飾精緻的花轎,最後是盛禮物、嫁妝的扛□(音匣,裝禮品的大木箱)。匣的數目多的有12匣、24匣,最多的可達60匣,俗稱「百二杠」(120人扛)。一般平民的迎親隊伍只有一兩頂轎,樂隊和扛匣的人數也少,由兩個男孩用帶根葉的甘蔗各挑一對紅燈籠走在隊前,隊伍最後一個挑著布袋,內裝便桶和子孫桶(產盆)。一些地方迎親隊伍由「拖青」的人走在最後。「拖青」的多為男孩,拖的是枝葉齊全的松枝或榕枝,有的是拖頭尾齊全的鮮竹。
迎親隊伍到女方家門時燃放鞭炮。放過三陣炮後女家開大門請迎親隊伍進門。男家送上兩扎禮炮,一書「兩姓合婚」、一書「百子千孫」。女家收入「兩姓合婚」的一紮,將「百子千孫」一紮回贈給男家。
接著,女家宴請迎親隊伍。男方陪新郎前去迎親的「袍架」(儐相)在席間要設法偷竊兩只酒盅,帶回男家放在洞房裡的新床下,俗謂可使新娘早生貴子。女家對男方儐相偷酒盅要佯作沒發現。
吃過宴席,男方的儐相催請新娘上轎。新娘要找各種借口推託,經數次催促才出廳准備啟程。新娘上轎後,迎親隊伍接過嫁妝,有時還加上女方准備帶到婆家種植的帶根的毛竹,返回男家。女方若有隨嫁婢,也坐轎隨新娘同去。客家習俗,女方要有人手執「火龍」(火把)送嫁隨行,謂之「開路制煞」。
迎親隊伍一路上鼓吹(樂器)齊鳴,每經村巷、寺廟、橋梁都要鳴炮過路。到男家門口要將花轎停放在一面大?R□(音倆)內,等待吉時。良辰一到,新郎要猛踢一下花轎門,使新娘嚇一跳,俗謂可使新郎以後不致懼內。送嫁姆隨即打開轎門,小叔執紅漆盤盛兩顆紅柑請新娘下轎,新娘回贈以紅包。然後由「好命」(壽高多子孫、夫妻雙全)的老婦女扶新娘出轎。送嫁姆唱:「新娘踏土,生囡好囡模;踏依在(穩),生囡胖獅獅。」同時有長輩用貼上八卦的米篩(現在多用雨傘)遮在新娘頭頂上,另有人在地上鋪紅毯或新席或染紅的麻袋,讓新娘走進大門。
送嫁姆隨新娘進大門,口中要唱好話,如過門檻唱:「過戶??(音定,門坎),有吃又有穿」等等。新娘進門的禮節在漳州各地不盡相同:有的地方此刻要將爐膛里的火用水澆滅,而且不許新娘踩門檻,謂可避免新娘脾氣大,駕凌於他人之上。萬一新娘踩到門檻上去,就暗中將舉在她頭上方的米篩放低來壓一壓鳳冠,使她受驚來破此招。有的地方則相反地要生起炭火爐或燒一把稻草,讓新娘「跨火薰」,而且要新娘踩門檻。有的地方當新娘到家門時長輩要暫時避開,以免「相沖」。客家人當新娘入門時要宰殺一隻雞,在門前放幾只碗讓新娘跨過,稱「攔門雞」。
如果新娘的生辰八字中犯「破娘家」或「破婆家」,主持婚禮的人就會在大門口預先放一片完好的瓦片,新娘入門時踩破瓦片,旁邊的人隨即說:「都破了!都破了!」以此禳解八字中的缺陷。
10、南方人嫁女兒為什麼要在嫁服上秀萬字「卍」
卍字是佛的三十二種大人相之一。
卍字的符號,有向右旋,有向左旋。在近代,右旋或左旋,時有爭論。
而大多數都認為右旋是對的,左旋是錯的。卍字用來表示佛的智慧與慈悲無限。
旋迴表示佛力的無限運作,向西方無限地延伸、無盡地展現,無休無止地救濟十方無量的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