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婚宴婚車 » 辦了酒席沒有領證

辦了酒席沒有領證

發布時間: 2022-06-16 04:41:53

1、辦了酒席沒有領證算不算結婚怎麼辦

辦過酒席沒領證不算結婚,合法的婚姻關系必須是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結婚證,才是確立了婚姻關系,值班了酒席沒有領證依然不是合法的婚姻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2、辦酒席沒領證算不算結婚

法律分析:辦酒席沒領證不算結婚,完成結婚登記,才確立婚姻關系。根據民的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3、沒有領證辦酒席算事實婚姻嗎

法律分析:辦了酒席,沒領證,不算是事實婚姻。只有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且同居生活的,才屬於事實婚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4、沒有領證但是辦了酒席財產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 1、辦了酒席沒有領取結婚證,不算夫妻關系;2、夫妻關系的建立,以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為標志;3、中國從1994年以後已經不存在事實婚姻,男女沒有辦理結婚證在一起生活的按同居關系處理;4、同居關系,不存在起訴離婚的問題;如果起訴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關系,法院不會受理這樣的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5、辦過酒席沒領證法律上算不算結婚

法律分析:不算,一般情況屬於非婚同居,孩子屬於非婚生子。酒席在法律上不算結婚,只有領取結婚證才算結婚。但是,在1994年前現行《婚姻法》實施前在一起的情侶一般算「事實婚姻」,構成婚姻實質期間的財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離婚需要法院判決。此外,不論兩人是否結婚,兩人對孩子都有不可推卸的撫養義務,該義務源自血緣,與婚姻關系無關。領取結婚證的流程如下:一、辦理程序: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二、照片要求: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正面像,同一底版,紅色背景)。三、登記時提交的身份證件和證明材料:1、內地居民:提交雙方當事人有效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2、現役軍人:(1)本人有效的軍人證件、居民身份證;(2)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3、香港居民:(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同胞回鄉證;(2)香港居民身份證;(3)經香港委託公證人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4、澳門居民:(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同胞回鄉證;(2)澳門居民身份證;(3)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5、台灣居民:(1)台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2)本人在台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件;(3)台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註:此聲明需經過廣東省公證協會對正副本進行相符核驗證明)。6、出國人員、華僑:(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2)本人無配偶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3)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4)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是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全文同等格式翻譯成中文,翻譯文本可以由所在國駐華使(領)館或者當地有資格的翻譯機構出具。7、外國人:(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2)本人無配偶的證明。(3)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4)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是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全文同等格式翻譯成中文,翻譯文本可以由所在國駐華使(領)館或者當地有資格的翻譯機構出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6、辦酒席了沒領證算不算結婚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辦酒席沒領證不算結婚,只有領了結婚證才屬於合法夫妻。男女雙方要確立夫妻關系,就必須要根據規定辦理結婚的登記手續,也就是通常說的結婚登記。拿到了結婚證之後,才可以確立雙方之間的夫妻關系。如果只是辦了酒席,但是並沒有領證的,那麼這樣的情況並不能算結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7、辦了酒席沒領證算結婚嗎

法律分析:只是辦理酒席而沒有領結婚證的話是不算結婚的。我國已婚的依據是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因此,只有領完結婚證才會被視為是合法結婚。而只是辦了酒席的婚姻在我國法律上面是不被承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8、只是辦酒席沒有領證算不算結婚

法律分析:只是辦酒席沒有領證算不算結婚,在我國,只是辦理酒席而沒有領結婚證的話是不算結婚的,我國已婚的依據是去民政局或者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處進行結婚登記。因此,只有領完結婚證才會被視為是合法結婚。而只是辦了酒席的婚姻在我國法律上面是不承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9、只辦酒席沒領證的婚姻法律承認嗎

只辦酒席沒領證的婚姻,法律不承認。
只擺酒席不領結婚證的婚姻沒有效,應當補辦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
婚姻登記,是指戀愛的男女之間,為了實現共同生活的目的,依照法定程序,經國家婚姻登記機關核准,取得結婚證的行為。
婚姻登記流程如下: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10、只辦酒席沒領證的婚姻法律承認嗎?

法律不承認。
只有在民政局領取結婚證之後,法律上才承認。
此外,若是一直沒有領取結婚證,只能構成事實婚姻,並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
所以為了孩子的戶口,上學這樣的問題,還是今早辦理結婚證。

熱點內容
用稱稱嫁妝 發布:2020-09-12 19:11:27 瀏覽:511
五星級婚宴 發布:2020-09-12 17:55:19 瀏覽:511
婚禮樂隊 發布:2020-09-12 20:13:00 瀏覽:510
太廟婚紗 發布:2020-09-12 18:59:26 瀏覽:510
北京攝影婚紗 發布:2020-09-12 17:43:09 瀏覽:509
耍新郎 發布:2020-09-12 20:11:18 瀏覽:508
王子婚紗攝影 發布:2020-09-12 17:52:22 瀏覽:508
外景簡筆畫 發布:2020-09-12 15:57:17 瀏覽:508
拍外景婚紗照 發布:2020-09-12 17:43:26 瀏覽:507
我們結婚了2013 發布:2020-09-12 18:42:33 瀏覽: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