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辦酒席上中央新聞
1、復婚、再婚不得辦酒,你怎麼看貴州凱里出台的酒席新規?
我預感下一步,貴州凱里應該會出台另外一個新規定,過年紅包不得超過XX元,年齡在XX歲以上不能給壓歲錢等等一系列奇葩規定~
貴州凱里出台的這個規定,很明顯是撟抂過正,管太多。的確,違規操辦酒席的行為很多,但是不能因此就直接一刀切,以後復婚、再婚就不得操辦酒席了。這個規定本身就是笑話。在我老家,其實也沒有復婚、再婚辦酒席這樣的習俗,一般都是自己家裡人聚一起吃吃飯,聊聊天,大家互相認識一下就行了,偶爾也有人家會操辦酒席的,只是少。無論是辦酒席也好,不辦也好,大家都不會覺得有什麼不妥。但是貴州凱里這一個新規一出台,直接就將「復婚、再婚辦酒」這一行為視為不當,是不允許做的行為,這就有點不和人情了。說的嚴重點,這還涉及踐踏人權。復婚、再婚酒席辦不辦,這是私人的事情,別人無權過問。大操大辦的風氣不好,那麼可以倡導,可以去引導,但是絕對不是直接禁止,這是亂作為。
再者,這規定也有點歧視二婚的味道。現在戀愛自由、婚姻自由,不愛了大家和平分手,遇到喜歡的再一起結婚過日子也沒什麼可以被指責的,就算是二婚,也是值得被大家祝福的。我願意花我自己掙來的乾乾凈凈的錢,給我心愛的另一半再操辦一場婚禮,再置辦一場酒席有什麼不對?
最後,也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可以表明,復婚、再婚這一類的行為是違法的,因此,直接一刀切禁止復婚、再婚不得操辦酒席,這本身就涉嫌違法,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權利。
2、貴州一婚禮現場,只擺了3桌酒席,新娘也未穿婚紗,你如何看待此婚禮?
貴州一個婚禮現場只擺了三桌酒席,而且在結婚的婚禮現場新娘也沒有穿婚紗,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婚禮呢?婚禮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都非常重要。可以說是每一個家庭當中頭等大事,大家都希望把婚禮辦得圓滿和隆中,給親朋好友留下好印象,而且也可以為這對新人留下美好的紀念。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辦婚禮一般都會選擇中西合璧,越辦越有有創意,但是貴州這一婚禮現場,三桌酒席新娘為穿婚紗未免也太過有“新意”。其實之所以出現這樣的婚禮現場最主要原因就是他們生活的地點在農村,很多農村舉辦婚禮的時候都希望能夠朴實樸素一點。並不是像城市生活那樣風光,所以說很多的婚禮現場都比較簡陋,新郎沒有穿新衣服,新娘也沒有穿婚紗,就是一個簡單的過程。這樣的婚禮我個人覺得,我們作為旁觀者其實沒有評論的權利,不管是什麼樣的婚禮我們都應該尊重和祝福,雖然穿著簡單,過程簡單,但這些都與社會環境有很大關系,由於新冠疫情肺炎的侵襲,導致各個地區人員不能密集,除此之外,就是我們要注意在結婚的時候並不是說婚禮舉辦的風光。兩人在生活中就越幸福,有很多人都說嫁給的是這個人,而不是嫁給形式,雖然沒有穿婚紗,沒有奢侈的酒席,但是他們倆在今後共同努力,這些早晚都會有,不能因為一貧困和簡陋就選擇放棄,如果說因為酒席簡單或者婚禮過程過於簡單的放棄話,那麼我覺得這兩個人也不是真心相愛,只能說這兩個人嫁給了愛情。我覺得這樣的一個婚禮更能讓人印象深刻,雖然看起來比較寒酸,只要自己努力了,都是最好的結果,生活就是從無到有,不要因為攀比將結婚本末倒置。
3、2016年4月1日起貴州省不能辦酒席,是不是真的?求證一下。
不是不能辦,只是有些酒席不能辦,比如搬家剃頭發等
4、貴州遵義亂辦酒席到底要什麼時候才終止.....我是遵義縣的一名村民,這
當地官員都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且最可笑的是自從不允許爛辦酒席後酒席反而更瘋狂,隨便找個飯館都可以辦了,真是喪心病狂。
5、貴州遵義市人民政府辦酒席是否有規定
有規定。
《關於重申嚴禁濫辦酒席的通知》:
一、各鎮(鄉)、各部門要再次組織幹部職工學習《遵義縣治理幹部職工濫辦酒席的規定》、《關於進一步治理幹部職工濫辦酒席的補充規定》和《關於嚴肅紀律強化問責從嚴管理幹部的規定》等文件;
重申有關紀律規定,嚴禁幹部職工、離退休人員、招聘人員操辦各種形式的狀元酒、升學宴和謝師宴等不符合規定的酒席,從嚴查處和制止各種濫辦酒席行為。
同時,各鎮(鄉)要進一步加大對城鄉濫辦酒席的明查暗訪力度,督促各村(居、社區)兩委落實具體責任,發揮各村(居)監委和勤政廉政義務監督員的監督作用;
引導村(居)民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嚴格遵守《村(居)規民約》中關於不準違規辦理酒席的規定,嚴肅查處違反規定操辦狀元酒、升學宴和謝師宴等行為。
二、縣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職,切實加強對全縣所有餐館、農家樂、酒樓、酒店、飯店、茶樓等餐飲場所的監管,嚴禁各餐飲服務場所承辦狀元酒、升學宴、謝師宴。
三、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必須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嚴格執行中央、省、市、縣關於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和改進工作作風的有關規定,率先垂範,嚴禁為子女和親友操辦狀元酒、升學宴、謝師宴、參軍酒等活動;
嚴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食堂、餐廳及接待場所承辦狀元酒、升學宴、謝師宴等酒席;嚴禁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規酒席的請吃。
四、為嚴肅查處頂風濫辦酒席的行為,縣紀委、監察局將加大對城鄉濫辦酒席的明察暗訪力度,一旦發現有違規操辦或參與狀元酒、升學宴、謝師宴行為;
是黨員幹部(職工)的將嚴格按照《遵義縣治理幹部職工濫辦酒席的規定》、《關於進一步治理幹部職工濫辦酒席的補充規定》和《關於嚴肅紀律強化問責從嚴管理幹部的規定》等文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各鎮(鄉)應嚴格按照《遵義縣治理城鄉濫辦酒席工作指導意見》對轄區居民濫辦酒席行為進行處理;因履職不到位,導致濫辦酒席現象發生的,一經查實,縣紀委監察局將按照《關於進一步做好制止城鄉濫辦酒席的通知》(遵縣紀通〔2013〕10號)規定嚴肅問責。
五、各鎮(鄉)、各部門務必將此通知傳達到每一位幹部職工和村(居、社區)群眾,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自覺遵守。縣紀委監察局將對貫徹通知情況進行檢查。
(5)貴州辦酒席上中央新聞擴展資料為了使群眾樹立正確的聚財理念和社會新風尚,維護幹部職工和群眾的合法權益,董地鄉強化措施,嚴格把關,嚴堵辦酒亂象。
強化宣傳。該鄉通過召開幹部職工大會、群眾會,利用宣傳車、廣播、QQ、微信、宣傳專欄等方式,宣傳《納雍縣紀委、監察局關於重申嚴禁違規辦酒的通告》;
宣傳亂辦酒席帶來的不良風氣和安全隱患,引導幹部群眾自覺遵守和抵制亂操亂辦的不良之風。同時要求全體鄉村幹部除婚喪嫁娶以外不得巧立名目違規操辦酒席,不得參與違規請吃。
嚴格審批。對需申請辦酒的幹部群眾,鄉紀委和各村嚴格按照申請、審核、公示的程序辦理手續,並將所有材料存檔報送鄉紀委備案,禁止一切違規辦酒行為。
鄉紀委書記牽頭,成立濫辦酒席專項整治工作組,採取事前預防,事中制止,事後查處的方式,對隱瞞事實、未批辦理等行為嚴格進行查處,對有違規審批、保護等行為的工作人員嚴肅處理,並追究分管領導的責任。對幹部職工違規辦酒參與吃請的,一律先免職再按相關規定從嚴處理。
6、如何看待「貴州新郎接親被逼喝白酒當場摔花走人」?
貴州苗族好來客好酒
有一喝自酒的特殊儀式叫「高山流水」
我之前去貴州玩,朋友提醒我,高山流水十分生猛,你不喝就是不尊重人家習俗,我知道你不能喝酒,所以一定要小心
後來去了苗寨,吃長桌宴,吃到一半,苗家姑娘果然提著酒來了,對我們這一桌男性朋友挨個敬酒,一邊唱一邊倒
很快就敬到我這邊
我旁邊那哥們看起來挺能喝,欣然暢飲,苗家姑娘人美歌甜,時不時用屁股撞那哥們的腰,那哥們酒酣耳熱,喝了兩輪才作罷,看起來十分暢快
我光顧著看著樂,這才想起朋友的話,不喝就是不尊重人家習俗,一時為難
誰知苗家姑娘跟我對視一眼,
我沖她露出一個難為而勉強的笑
她恬然一笑,離開了
後來我吃完飯問她,怎麼不給我敬酒,她說一看你就不能喝,想喝不想喝的,能喝不能喝的,看你們臉色就全看出來了
人心善,真好
我忽然想到一個詞叫賓主盡歡
喝酒也好吃飯也好,賓主都開心了,才是大禮議
《滕王閣序》里有一句叫「二難並,四美具」
嘉賓,賢主自古難兩全,遇上了,賓主盡歡,才是良俗
後來我出門感覺怪怪的
看了一眼團購:長桌宴+高山流水
酒喝了嗎?
沒喝。
漂亮MM給你跳舞了嗎?
沒有
用屁股撞你了嗎?
也沒
7、復婚不準辦酒地方雷人規定為何屢禁不絕?
匪夷所思的地方在於,隨著個案的冷卻,類似將權力之手伸向風俗倫理領域的雷人規定,並沒有因為此前的風波而終止,反而一個接一個。
近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直指亂發文、出台奇葩規定的權力亂象。
然而,這依然抑制不住一些地方亂發文件和規定的沖動,日前貴州天柱縣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發布一則關於操辦酒席行為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民間辦酒,除婚嫁酒、喪事酒以外的酒席視為違規酒席。同時,婚嫁酒席操辦須是本人或其子女初婚,不能以任何借口或理由為他人操辦婚嫁酒席;復婚不準操辦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可操辦酒席外,另一方不得操辦。
貴州天柱縣的指導意見,不僅對哪種情形能擺酒做出了規定,對操辦的規模,也提出了明確要求,比如婚嫁酒一般不能超過20 桌(10人為一桌),雙方合辦的不能超過30 桌;操辦喪事不亂搭靈堂靈棚、不高聲播放哀樂、不聘請哭喪隊,等等。
這些指向民風的具體細微的規定,甫一曝光便引發「管太寬」的質疑。事實上如果留意新聞,便不會感到太過驚奇,類似的規定早有先河。
比如2016年1月,貴州遵義鳳岡縣發布紅頭文件,禁止復婚、再婚操辦酒席;2017年6月,浙江樂清出台《關於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喪葬禮俗整治工作的通告》,要求擺放花圈花籃數量不超過4個、出殯樂隊人數不超過13人;2017年8月,河南潢川縣出台《關於推動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工作意見》,規定婚喪事流水席每戶不超過10桌,每桌餐費不超過300元……
婚喪嫁娶的雷人規定,頂著被質疑和吐槽的風險接二連三問世,說明基層治理邏輯的越位不只是個案,已成為共性問題。權力之手滲透到本該靠引導自凈的民風領域,一方面面臨著侵犯民權的危險;另一方面現實執行也成問題,如果全部從嚴,需要巨大的人力成本挨家挨戶核查;如果只是抽查,難逃選擇性執法嫌疑。
這些規定所涉及的問題,的確存在。動用紅頭文件,恰恰說明基層大操大辦、攀比風氣蔓延,已經到了相當嚴重的地步。網上關於份子錢、彩禮的討論,也能證實類似觀感。今年年初出台的1號文件,也即《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第五條第四款正是「開展移風易俗行動」,遏制大操大辦、厚葬薄養、人情攀比等陳規陋習。
但初衷良好掩蓋不了手段的不當。即便是1號文件,在談及移風易俗時,手段也是開展星級文明戶、文明家庭的創建,強調的是激勵手段,而非行政強制的方式。基層在移風易俗上迷戀靠權力干預矯治,這種治理思路從上到下傳達過程中的扭曲,也值得警惕。
對民眾而言,操辦酒席只要沒有觸犯法律,它就是被默許的合法權利。這類旨在移風易俗的規定,如果局限在黨政機關內部,未嘗不可,這些公職群體也有義務以身作則。一旦擴大化到所有民眾,徒增執法成本不說,還助長了基層權力擴張的慾望。
相對於私權領域的「法無禁止即可為」,一個基本常識是,公權力「法無授權即禁止」。類似遏制大操大辦的規定,通常是被寫入地方紅頭文件,民俗治理看上去有據可依,但事實上《立法法》明確規定,制定地方政府規章,沒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依據,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范。
如果以此來衡量,以天柱縣為代表的指導意見,在合法性上都難逃質疑。這些規定雖然草擬得很用心,覆蓋到了婚喪嫁娶攀比之風的方方面面,但任何規定的出台,都不能是閉門造車的結果,它不僅要面向地方民眾徵集意見,還得接受社會輿論的監督。在保證民眾參與權和知情權的同時,也避免了單方面立規,對民眾利益所可能的減損。
至少目前來看,這些紅頭文件的出台,缺少基本的程序正義。所以有些地方的奇葩規定,在引發洶涌質疑後,便以作廢收場。然而,匪夷所思的地方在於,隨著個案的冷卻,類似將權力之手伸向風俗倫理領域的雷人規定,並沒有因為此前的風波而終止,反而一個接一個。這說明面對攀比風氣,基層權力在治理上缺少耐心,迷戀靠紅頭文件強力介入,成為一種慣性。
對天柱操辦酒席規定的批評,不能止步於個案,作為一種風俗治理現象,它本質上是權力缺少邊界意識的產物。值得警惕的地方在於,這種邊界意識的匱乏,可以體現為對婚喪嫁娶酒席操辦的干預,也能在某些時候滑向失控的邊緣,為擴權後的權力尋租埋下伏筆。
來源:鳳凰網政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