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席雙方合辦可以辦多少桌
1、公務人員結婚桌數可以辦兩次嗎
公務人員結婚桌數不可以辦兩次。2022年公職人員結婚酒席桌數規定 第一條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 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
公職人員的含義
公職人員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職務的國家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中國共產黨和各個民主黨派的黨務機關、各人民團體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或者是指具有國家公職身份或其他從事公職事務的人員。
也就是通常說的「幹部」。公職人員的概念內涵和外延,也在隨時代和國家形勢發展而不斷變化。公職人員核心的東西是所謂的「公職」概念,「履行公職」這個概念非常廣泛,比如國家機關,或者說政府序列以外的人員。
如果他也是在履行公職,同時又佔有編制,財政上負擔他的工資福利,他就是公職人員。顯然公職人員的范圍要大於國家公務員。
2、紅白喜事隨禮的規定
法律分析:彩禮錢不能高於8萬元;送禮金額直系不得高於3000元、一般親戚朋友和寨鄰限於200元以下;辦酒桌數50桌以內;酒席每桌菜品12個以內,每桌酒席控制在300元以內;辦酒天數白事3天以內,紅喜1天;回禮回1張毛巾即可;紅白喜事發幫忙煙,限於每天1包10元以下……這是《黃琴村操辦紅白喜事暫行辦法》中的部分內容。
法律依據:《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關於規范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 第四條 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嫁娶事宜,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婚宴單方不超過10桌,男女雙方合辦不超過20桌,不得超標准、超范圍操辦;
《三門縣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若干規定》 第六條 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應嚴格控制規模:
(一)婚慶宴請男方、女方人數各應控制在200人以內;同時宴請的,總數也應控制在200人以內。
(二)喪事活動嚴格執行喪葬管理有關規定,宴請人數應控制在200人以內。
《廣西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第七條 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事,宴請人數累計不超過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嫁娶雙方合辦的,宴請人數累計不超過150人(按10人一桌共15桌)。各縣(市)可以根據本區域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另行規定宴請規模,但累計人數不超過前款規定人數的150%。
3、一人是公務員一人在私企工作合辦婚宴可以擺多少桌酒席?
這個要看有多少親朋好友
來祝賀。
提倡簡節辦理,
但是來祝賀的人,
總要招待的。
4、男女雙方合辦婚禮勉縣規定的規模約多大?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不得少於20桌酒席。根據勉縣政策法規顯示,男女雙方合辦婚禮勉縣規定的規模不得少於20桌酒席,因為過少會顯得男方貧窮,少於20桌政府會出資幫助。
5、中央八項規定婚宴幾桌
中央八項規定沒有明確限制領導幹部擺宴席的具體桌數,只是各個地方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有些出台了「限桌令」。黨中央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破題,堅持以上率下,率先垂範,從中央做起,既抓思想引導又抓行為規范,執紀問責,嚴肅查處和曝光典型案件,形成高壓態勢。
各地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也結合實際制定了具體細化措施。這一切,贏得了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經過幾年努力,全面從嚴治黨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5)酒席雙方合辦可以辦多少桌擴展資料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幹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
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
6、公職人員辦喜宴不能超過多少桌
法律分析: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
法律依據:《公職人員結婚酒席桌數規定》 第一條 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葬禮應從嚴控制規模。
除婚禮、葬禮外,其他喜慶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請和接受親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以下同)以外人員參加。
7、公務員結婚辦酒席規定
法律分析:1、 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葬禮應從嚴控制規模。除婚禮、葬禮外,其他喜慶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請和接受親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以下同)以外人員參加。
2、不準收受或者變相收受任何單位和親戚以外人員的禮金及貴重禮品。第三條禁止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支付應由本人承擔的操辦費用。
3、禁止動用執法執勘等特種車輛,不準違規動用公務用車。婚禮車隊和殯葬車隊規模不得超過8輛。
4、不準給親戚以外操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的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送禮金及貴重禮品。
5、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在操辦婚禮10個工作日前向本級或者本單位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報告,說明操辦事宜、時間、地點、邀請人數及范圍等情況,承諾遵守相關紀律,並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遵守承諾情況。操辦葬禮的,應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實際情況。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主要負責人操辦婚喪事宜,應向上級紀委報告。
法律依據:《關於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
第一條 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
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葬禮應從嚴控制規模。
除婚禮、葬禮外,其他喜慶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請和接受親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以下同)以外人員參加。
第二條 不準收受或者變相收受任何單位和親戚以外人員的禮金及貴重禮品。第三條禁止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支付應由本人承擔的操辦費用。
第四條 禁止動用執法執勘等特種車輛,不準違規動用公務用車。婚禮車隊和殯葬車隊規模不得超過8輛。
第五條 不準給親戚以外操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的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送禮金及貴重禮品。
第六條 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在操辦婚禮10個工作日前向本級或者本單位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報告,說明操辦事宜、時間、地點、邀請人數及范圍等情況,承諾遵守相關紀律,並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遵守承諾情況。操辦葬禮的,應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實際情況。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主要負責人操辦婚喪事宜,應向上級紀委報告。
8、公務員 事業單位人員 結婚酒席不能超過多少桌
目前沒有明確規定,但是提高節儉,不提倡大操大辦。
以湖南省為例。湖南省紀委、省監察廳下發了《關於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於11月1日起開始執行,規定婚宴雙方同時宴請最多不得超過30桌,對象是黨的工作人員和國家工作人員,並要求實行事前事後報告備案制。
9、黨員幹部辦婚宴的桌數有什麼規定
酒席可以辦,到底辦多少桌,各地因地制宜,針對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出台了不同的規定,主要集中在限制人數桌數、限制禮金金額、劃定操辦范圍等。
列舉說明:
1、《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關於規范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
第四條 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嫁娶事宜,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婚宴單方不超過10桌,男女雙方合辦不超過20桌,不得超標准、超范圍操辦;
2、《三門縣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若干規定》
第六條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應嚴格控制規模:
(一)婚慶宴請男方、女方人數各應控制在200人以內;同時宴請的,總數也應控制在200人以內。
(二)喪事活動嚴格執行喪葬管理有關規定,宴請人數應控制在200人以內。
3、《廣西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
第七條 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事,宴請人數累計不超過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嫁娶雙方合辦的,宴請人數累計不超過150人(按10人一桌共15桌)。各縣(市)可以根據本區域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另行規定宴請規模,但累計人數不超過前款規定人數的150%。
4、《瑞安市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若干規定(試行)》
第四條 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操辦婚事等,要遵守「喜事六嚴」規定:
(一)嚴格控制操辦規模。婚事宴請單方不超過20桌、200人,餐次為一餐,餐標原則上不超過3000元/桌,提倡不上高檔酒水,杜絕豪華婚慶禮儀。
5、伊春市《關於嚴格規范全市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
第四條黨員幹部操辦婚喪事宜,不得明顯超過當地居民舉辦類似事宜的平均標准,嚴禁鋪張浪費,避免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一)婚禮宴請人數。原則上城市主城區、縣(市)、區(局)、鄉(鎮)村(林場、所)累計不得超過100人(10桌),婚嫁雙方同城同地合辦累計不得超過200人(20桌)。
(9)酒席雙方合辦可以辦多少桌擴展資料:
操辦婚喪喜慶需明確四點要求:
《黨紀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規定:「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相應處分。」針對這一規定,2月1日出版的《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作出了四點解釋。
第一,《黨紀處分條例》並沒有禁止黨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沒有搞「一刀切」,尊重黨員作為社會一員在社會生活中的正當權利。
第二,「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一般指黨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了負面影響,如講排場、比闊氣等,或者在操辦過程中影響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引起群眾的不滿,損害黨員的良好形象。
第三,對於如何界定「借機斂財」,這是一個定性問題,不是定量問題,不能簡單地以收到多少金額才算「借機斂財」。是指為了斂取錢財,將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作為一種手段,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通知、要求他人來捧場、「湊份子」。
第四,「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是指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公私不分、損公肥私、因私害公,比如動用公款、公車、公物、公共場地,動用下屬公職人員利用工作時間甚至職務身份幫忙操辦,因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直接或間接地損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等。
人民網-黨員操辦婚喪喜慶不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