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縣幹部辦酒席標准
1、村幹部請客限多少桌
法律分析:村幹部屬於公務員,國家規定公務員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
第一條 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葬禮應從嚴控制規模。除婚禮、葬禮外,其他喜慶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請和接受親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以下同)以外人員參加。
第二條 不準收受或者變相收受任何單位和親戚以外人員的禮金及貴重禮品。
2、黨員幹部結婚酒席規定2021
北京天馳君泰宋律師團隊為您解答:
《黨紀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規定:「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相應處分。」目前,對於婚宴的具體標准,法律沒有做出統一規定。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在操辦婚禮10個工作日前向本級或者本單位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報告,說明操辦事宜、時間、地點、邀請人數及范圍等情況,承諾遵守相關紀律,並於事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遵守承諾情況。建議直接咨詢本單位紀檢監察部門。
3、黨員幹部婚禮宴請人數是否有明確規定
沒有嚴格要求,宴請的賓客人數是根據自己的親朋好友的人數來決定的。
但是黨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宴請人數是有國家規定的。
《關於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要求,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本人結婚、兒女結婚可酌情邀請至親好友參加慶賀,但不得邀請管理和服務對象參加,也不得以同一事由重復操辦。
婚禮宴請人數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共同操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本人的父母、配偶去世,按相關規定從簡操辦喪事,不準借機斂財。
(3)橫縣幹部辦酒席標准擴展資料:
黨員幹部子女婚宴規定:
一、嚴禁領導幹部大操大辦子女婚宴,是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的重點之一。
各級領導幹部要進一步提高對婚宴簡辦、移風易俗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自律意識,帶頭倡導文明、節儉新風尚,帶頭反對大擺宴席,樹立領導幹部良好形象。
二、參加婚宴的人員一般控制在親屬范圍內。
嚴禁邀請本人所在單位或下屬單位幹部職工以及與本人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企業或個人。
三、嚴禁借機斂財,不準接受與執行公務有關的單位或個人禮品、禮金。
四、不準使用公務車輛操辦子女婚宴。
五、認真執行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各部門、單位黨政正職領導幹部操辦子女婚宴的,應提前7日分別向市紀委和市委組織部報告。
報告需如實說明:
1、舉辦婚宴的時間、地點。
2、擬邀請參加婚宴的總人數。
3、擬邀請參加婚宴的親屬范圍內的鎮和部門(單位)黨政正職,並需註明為何種親屬關系。
各部門、單位黨政正職以外的領導班子成員操辦子女婚宴的,向本部門、單位黨組織報告備查,報告內容參照上述規定。
六、對在操辦子女婚宴中違反本通知規定的,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參考資料來源:常德市政府網-關於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
4、黨員幹部辦婚宴能擺多少桌,收多少禮金
各地情況不一樣
湖南規定,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
廣西規定,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事,宴請人數累計不超過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嫁娶雙方合辦的,宴請人數累計不超過150人(按10人一桌共15桌)。
5、黨員幹部辦婚宴的桌數有什麼規定
酒席可以辦,到底辦多少桌,各地因地制宜,針對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出台了不同的規定,主要集中在限制人數桌數、限制禮金金額、劃定操辦范圍等。
列舉說明:
1、《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關於規范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
第四條 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嫁娶事宜,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婚宴單方不超過10桌,男女雙方合辦不超過20桌,不得超標准、超范圍操辦;
2、《三門縣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若干規定》
第六條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應嚴格控制規模:
(一)婚慶宴請男方、女方人數各應控制在200人以內;同時宴請的,總數也應控制在200人以內。
(二)喪事活動嚴格執行喪葬管理有關規定,宴請人數應控制在200人以內。
3、《廣西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
第七條 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事,宴請人數累計不超過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嫁娶雙方合辦的,宴請人數累計不超過150人(按10人一桌共15桌)。各縣(市)可以根據本區域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另行規定宴請規模,但累計人數不超過前款規定人數的150%。
4、《瑞安市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若干規定(試行)》
第四條 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操辦婚事等,要遵守「喜事六嚴」規定:
(一)嚴格控制操辦規模。婚事宴請單方不超過20桌、200人,餐次為一餐,餐標原則上不超過3000元/桌,提倡不上高檔酒水,杜絕豪華婚慶禮儀。
5、伊春市《關於嚴格規范全市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
第四條黨員幹部操辦婚喪事宜,不得明顯超過當地居民舉辦類似事宜的平均標准,嚴禁鋪張浪費,避免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一)婚禮宴請人數。原則上城市主城區、縣(市)、區(局)、鄉(鎮)村(林場、所)累計不得超過100人(10桌),婚嫁雙方同城同地合辦累計不得超過200人(20桌)。
(5)橫縣幹部辦酒席標准擴展資料:
操辦婚喪喜慶需明確四點要求:
《黨紀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規定:「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相應處分。」針對這一規定,2月1日出版的《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作出了四點解釋。
第一,《黨紀處分條例》並沒有禁止黨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沒有搞「一刀切」,尊重黨員作為社會一員在社會生活中的正當權利。
第二,「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一般指黨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了負面影響,如講排場、比闊氣等,或者在操辦過程中影響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引起群眾的不滿,損害黨員的良好形象。
第三,對於如何界定「借機斂財」,這是一個定性問題,不是定量問題,不能簡單地以收到多少金額才算「借機斂財」。是指為了斂取錢財,將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作為一種手段,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通知、要求他人來捧場、「湊份子」。
第四,「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是指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公私不分、損公肥私、因私害公,比如動用公款、公車、公物、公共場地,動用下屬公職人員利用工作時間甚至職務身份幫忙操辦,因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直接或間接地損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等。
人民網-黨員操辦婚喪喜慶不搞「一刀切」
6、黨員幹部子女辦婚禮的規定
黨員幹部子女辦婚禮國家規定不能多於20桌。否則要受到黨紀,政紀的處分,我們一定要帶頭遵守此項規定。
7、黨員幹部長輩大擺宴席的標準是什麼 山東省
原則上控制在10桌以內,超過10桌的須在事前報告請客名單。
黨員、幹部在操辦婚喪嫁娶酒席中,要發揚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帶頭移風易俗、文明節儉辦理,嚴格控制酒席規模。婚嫁酒席單方辦理從嚴控制在20桌以內,雙方合辦不得超過30桌,未經批准-律不準辦理
黨員、幹部在辦理婚喪嫁娶事宜中,不準以同一事項、不同名義分別宴請、化整為零多次操辦,不準以任何方式向管理和服務單位及個人發送辦酒信息或請柬、收受禮金。不準用公款、公物、公車辦理婚喪喜慶事宜。
除婚喪酒席外,黨員、幹部--律不準以任何方式操辦或變相操辦喬遷、生日、滿月、升學、參軍、工作調動(升遷)等酒席。
8、廣西紀委關於公務員擺酒的規定
關於印發《廣西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的通知
各市、縣黨委、紀委,自治區黨委各部委,自治區級國家機關各委辦廳局黨組(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各高等學校黨委:
經自治區黨委同意,現將《廣西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印發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廳
2014年10月24日
廣西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范婚喪喜慶事宜,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全區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科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中相當於科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中的黨員,前款規定以外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參照執行本規定。
第三條 黨員領導幹部為本人、子女操辦婚事,為父母、配偶操辦喪事,適用本規定。
黨員領導幹部不準為前款規定以外的對象操辦婚喪事宜。
第四條 黨員領導幹部一般不操辦除婚喪以外的滿月、百日、生日、入學、參軍、履新、喬遷新居等喜慶事宜。確需操辦的,只能邀請近親屬參加。
第五條 黨員領導幹部授意或者接受他人為本人、本人近親屬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視為黨員領導幹部本人操辦。
第六條 黨員領導幹部在操辦婚喪事宜中不準邀請下列人員參加:
現任職崗位的管理、服務對象;
其他與行使職權存在利害關系的人員。
第七條 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事,宴請人數累計不超過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嫁娶雙方合辦的,宴請人數累計不超過150人(按10人一桌共15桌)。各縣(市)可以根據本區域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另行規定宴請規模,但累計人數不超過前款規定人數的150%。
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喪事,應當從嚴控制規模。
第八條 黨員領導幹部不得借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斂財。對違反本規定參加婚喪喜慶活動的人員,應提醒其迴避,並拒收其所送禮金、禮品;收受近親屬以外的人員所送禮金(禮品摺合)每人不超過200元。
對無法拒收或者超過標準的禮金、禮品,應當在一個月內上交本單位或紀檢監察機關,上繳國庫。
第九條 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要厲行節約,倡導文明。禁止下列行為:
(一)使用公物、公車;
(二)組織7輛以上婚喪喜慶車隊,或車隊中有價值30萬元以上的車輛;
(三)在居民區、城區街道、學校等公共場所大擺筵席或搭建靈棚;
(四)其它形式的講排場、比闊氣,不文明行為。
第十條 黨員領導幹部在操辦婚喪事宜前應當報告本單位負責人,結束後10日內書面將操辦事宜、時間、地點、邀請人數及范圍、承諾遵守相關紀律等情況向本單位報告;單位主要負責人操辦婚喪事宜的,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書面向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部門報告。
黨員領導幹部應當將婚喪事宜操辦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和年度述職述廉的內容,自覺接受監督。
第十一條 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本規定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由所在單位或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違規收受的禮金及禮品,一律收繳。
第十二條 本規定所稱近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扶養、贍養關系的親屬。
第十三條 本規定所稱「不超過」、「 以上」均包括本數。所指的「元」均以人民幣計。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自治區紀委、自治區監察廳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9、公務員 事業單位人員 結婚酒席不能超過多少桌
目前沒有明確規定,但是提高節儉,不提倡大操大辦。
以湖南省為例。湖南省紀委、省監察廳下發了《關於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於11月1日起開始執行,規定婚宴雙方同時宴請最多不得超過30桌,對象是黨的工作人員和國家工作人員,並要求實行事前事後報告備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