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酒席的要退還彩禮嗎
辦酒不能算席結婚。沒結婚的彩禮應該退還。
2、結婚辦了酒席沒領結婚證女方提出離婚女方需要退還彩禮嗎?
這種情況當然是需要退還彩禮的,雖然辦了酒席,但是因為沒有領結婚證,法律上的婚姻關系並不成立,所以以結婚為目的的彩禮是必須退還的
3、擺酒席未登記結婚彩禮需退還嗎能退多少
法律分析:擺酒席未登記結婚,雙方屬於同居關系,同居關系結束,可以要求退還彩禮。彩禮返還的是全額還是部分,需要分情況來定,若是兩人未辦理結婚證、未共同生活,那麼就需要全款返還,若是未辦理登記,但一起生活過了,就能只能返還一小部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4、沒領結婚證辦了酒席彩禮退嗎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是全部退還,但具體是多少由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5、懷孕3個月,辦了結婚酒席,但還沒領結婚證,突然不想在一起了,需要退還男方給的聘禮么
您好,謝邀。您需要退還男方給的聘禮。
彩禮。從法律上講,彩禮是以結婚為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條件成就即雙方結婚,那麼原則是不需要返還的,如果條件無法成就即雙方並未結婚,那麼原則上彩禮是需要返還的。司法解釋關於彩禮的規定,在遵循上述原則的同時,作出了例外規定,即雙方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以及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女方應當向男方返還彩禮。
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時,並不是完全根據法律條文一刀切的,法官會綜合衡量當地的風俗習慣以及雙方的生活情況,對彩禮的返還作出居中裁判。關於彩禮的裁判情況,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第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並且確實沒有共同生活的。在這種情況,如果男女雙方分手,對任何一方均未有任何影響,雙方也都沒有任何損失,故,如男方要求返還彩禮,女方也應該返還,這不僅符合法律規定,同時也符合我們大家心中樸素的道德觀,是公平的。
第二,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雙方確實共同生活。在這種情況,男方如果要求返還彩禮,女方是否應該返還呢?根據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規定,如果未婚男女雙方確已共同生活但最終未能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給付彩禮方請求返還彩禮,人民法院可以根據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彩禮數額並結合當地的風俗習慣等因素,確定是否返還以及具體返還的數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6、沒領結婚證但是已經辦過酒席了 離婚要退彩禮錢嗎?
要退彩禮,但不會全退。具體退多少,要根據同居時間長短、分手原因等因素綜合分析判定。如果同居時間過長,比如一年多,也可能不退。
7、辦了酒席沒有領證需要退彩禮嗎?
辦了酒席沒有領證也需要退還彩禮。如果你不想全部退還的話,你可以跟對方商量,看退給他們多少合適。
8、辦酒席但是沒有領證彩禮用退還嗎
法律分析: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話,彩禮是需要退還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9、結婚辦了酒席沒領結婚證女方提出離婚女方需要退還彩禮嗎
這種情況下,女方是需要退回彩禮的,這是因為,你們雙方並沒有領結婚證。
彩禮是按照婚俗男方向女方支付的大額財物,法律規定,在下面的情況下,如果男方主張要求女方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第一種,雙方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第二種,雙方雖然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但是結婚之後並未在一起共同生活;
第三種,一方因為給付另一方彩禮,而使得自己陷入生活困難的,人民法院也是應當予以支持。關於「生活困難」的認定,要考慮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分析彩禮與陪嫁的差額是否超出當地一般家庭支付或償還的承受能力,另一方面要考慮給女方家付完彩禮之後,男方家的生活水平能否維持到當地的最低水平。
而存在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還彩禮:第一,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第二,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第三,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
另外,在北京起訴要求返還彩禮的,根據北京高級人民法院的規定應該以男女雙方為原告、被告。
【法律依據】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婚姻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參考意見》
四十三、【彩禮問題】
彩禮一般是指依據當地習俗,一方及其家庭給付另一方及其家庭的與締結婚姻密切相關的大額財物。不具備上述特點的婚前財產贈與不構成彩禮。
涉彩禮糾紛一般應列夫妻雙方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男女雙方為訴訟當事人。
《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__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__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__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____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