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村書記辦酒席標准
1、禁止農村大辦酒席規定
1)2014年農村禁止辦酒席,這的確是好的消息和政策,既浪費財力,又浪費人的精力。
2)下面是武隆縣和順鎮人民政府印發的文件,供參考:
一、倡導節約,狠剎大操大辦
提倡新風尚,禁止大操大辦。各村討論制定村規民約,原則上允許婚喪嫁娶、年滿70周歲以上整十壽宴文明節儉辦理外,其它升學、參軍、開業、生日、搬家、生孩子、修房等名目的酒席一律不能操辦。
婚喪嫁娶酒必須是本人、本人子女或本人直接監護的親屬辦理。70周歲及以上整十壽宴只能由本人或本人的直系親屬辦理。以上酒席只允許一次辦理,不許大操大辦、提前操辦,禁止以同一名目多次操辦,借機斂財。
二、規范管理,嚴格審批程序
實行事前申報審批制。按《村規民約》的要求,符合辦酒范圍且需要辦酒者,在辦理酒席15日前(喪事事中或事後補報)提供相關證明(結婚證、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辦理的桌數,聘請的廚師姓名等資料),到轄區村(居)委會填寫《和順鎮農村辦理酒席申報審批表》,經村(居)委會公示無異議後批准,並報鎮綜治辦審核備案,同時簽訂《酒席辦理安全責任書》。
三、上下聯動,嚴查違規操辦
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村(居)、相關工作部門負責抓好本轄區操辦酒席和制止違規濫辦酒席工作。
各村(居)採取「村民自治、一事一議」等方式,討論制定規范酒席辦理的《村(居)規民約》。負責本轄區內自辦酒席申報審批、違規處理,積極抓好輿論宣傳工作,引導村(居)民構建革除陋習、崇尚文明的社會風尚。各駐村指導組協助聯系村(居)開展好該項工作。村民小組長負責本組自辦酒席的宣傳、申報指導,對本組居民自辦酒席進行初審。全體黨員、村組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居)民代表要充分發揮模範作用,自覺帶頭抵制和舉報濫辦酒席的行為。
鎮政府負責食品安全工作的辦室及相關人員要切實履行群眾自辦酒席的食品安全管理和監督職責,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自辦酒席中未辦理健康證的廚師進行查處,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酒席,嚴厲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鎮建管辦,市政執法隊對濫辦酒席污染環境,影響市容、村容的要嚴肅查處。
四、明確責任,強化紀律保障
鎮政府將治理群眾濫辦酒席工作納入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各村(居)黨支部書記、主任、專干對群眾濫辦酒席履職不到位、制止不力的,每發現一起,鎮紀委將扣除所在村黨建工作經費200元,並責令其作書面檢查,所在村(居)當年不能被評為黨建先進集體、綜合治理先進集體;發現三起以上的,視其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分別予以黨紀政紀處分,對黨組織書記進行誡勉談話,情節嚴重的提交黨委會研究免職,對民選幹部提請村(居)民代表大會依法按程序進行罷免。對違規審批酒席的,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
【拓展資料】村(居)組幹部及享受財政工資補貼的人員,參加濫辦酒席活動的按武隆委辦發〔2012〕6號文件之規定處理,同時按所送禮金的2倍扣罰工作補貼。濫辦酒席或參加濫辦酒席活動屬貧困、低保、社會救助和享受國家相關政策的對象,按照有關評定條件取消所享受的相關政策。
2019年的一號文件,不僅提到了要推動鄉村復興戰略,文件中明確指出了要加大對農村文化的建設,是明確提出了要遏止鄉村大辦酒席,天價彩禮等。
1、大操大辦,亂擺酒席隨份子
在一些地區,為了辦酒席,收份子錢,可以說挖空心思,巧立名目,反正擺酒的理由眾多。在「你不辦酒收禮,你送出去的份子錢就永遠收不回來」的心理下,大家爭相模仿,跟風,甚至盲目攀比。這樣的惡性循環讓傳統習俗逐漸變味,已成農民的一大經濟負擔。盡管說鄉村的發展水平不及城市,可是鄉村大操大辦的酒席一點不比城裡差。好不誇大的說,很多農人,就是由於婚喪嫁娶大操大辦債台高築。辦酒席是人之常情,但很多地方卻把辦酒席和體面掛鉤,就是為了滿意自己的虛榮心。比誰家闊氣,誰家酒席局面大。本來家庭條件還過得去,之後呢?欠一屁股賬劃算不?
2、天價彩禮
農村經濟與城市相差很大,很對農村女孩都奔向了城市發展,每個人都想要過上富裕的生活,選擇擇偶的標准也不例外。女方要的高價彩禮也是怕女兒在男方家裡受窮,再加上社會風俗習慣使然。人們提親都會索要彩禮,而彩禮標准就是參考前段誰家結婚的彩禮,只能高,不能低!或許你早應該發現了,農村彩禮在節節攀升,部分地區已經達到了60萬,什麼概念,60萬三年前可以買一套房子了。更可怕的是,有些地方經濟條件不是很好,彩禮卻在年年漲,不管是普通的農村待婚男青年,還是一些專家、媒體,大家統一都認為農村天價彩禮是不合理的。畢竟動輒「一動不動,萬紫千紅一片綠」的資金壓力給到農村男方,很多家庭是承受不起的。
2、黨員幹部辦婚宴的桌數有什麼規定
酒席可以辦,到底辦多少桌,各地因地制宜,針對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出台了不同的規定,主要集中在限制人數桌數、限制禮金金額、劃定操辦范圍等。
列舉說明:
1、《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關於規范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
第四條 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嫁娶事宜,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婚宴單方不超過10桌,男女雙方合辦不超過20桌,不得超標准、超范圍操辦;
2、《三門縣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若干規定》
第六條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應嚴格控制規模:
(一)婚慶宴請男方、女方人數各應控制在200人以內;同時宴請的,總數也應控制在200人以內。
(二)喪事活動嚴格執行喪葬管理有關規定,宴請人數應控制在200人以內。
3、《廣西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
第七條 黨員領導幹部操辦婚事,宴請人數累計不超過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嫁娶雙方合辦的,宴請人數累計不超過150人(按10人一桌共15桌)。各縣(市)可以根據本區域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另行規定宴請規模,但累計人數不超過前款規定人數的150%。
4、《瑞安市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若干規定(試行)》
第四條 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操辦婚事等,要遵守「喜事六嚴」規定:
(一)嚴格控制操辦規模。婚事宴請單方不超過20桌、200人,餐次為一餐,餐標原則上不超過3000元/桌,提倡不上高檔酒水,杜絕豪華婚慶禮儀。
5、伊春市《關於嚴格規范全市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
第四條黨員幹部操辦婚喪事宜,不得明顯超過當地居民舉辦類似事宜的平均標准,嚴禁鋪張浪費,避免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一)婚禮宴請人數。原則上城市主城區、縣(市)、區(局)、鄉(鎮)村(林場、所)累計不得超過100人(10桌),婚嫁雙方同城同地合辦累計不得超過200人(20桌)。
(2)2016村書記辦酒席標准擴展資料:
操辦婚喪喜慶需明確四點要求:
《黨紀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規定:「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相應處分。」針對這一規定,2月1日出版的《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作出了四點解釋。
第一,《黨紀處分條例》並沒有禁止黨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沒有搞「一刀切」,尊重黨員作為社會一員在社會生活中的正當權利。
第二,「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一般指黨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了負面影響,如講排場、比闊氣等,或者在操辦過程中影響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引起群眾的不滿,損害黨員的良好形象。
第三,對於如何界定「借機斂財」,這是一個定性問題,不是定量問題,不能簡單地以收到多少金額才算「借機斂財」。是指為了斂取錢財,將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作為一種手段,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通知、要求他人來捧場、「湊份子」。
第四,「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是指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公私不分、損公肥私、因私害公,比如動用公款、公車、公物、公共場地,動用下屬公職人員利用工作時間甚至職務身份幫忙操辦,因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直接或間接地損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等。
人民網-黨員操辦婚喪喜慶不搞「一刀切」
3、村幹部家子女結婚宴席准辦多少桌?
公務員辦婚宴有規定嗎?在中央八項規定三年後,官場濫用公款吃喝之風得到遏止,就連領導幹部的婚宴、壽宴等私人聚會也收到監督。公務員婚宴擺多少桌?
一、公務員婚宴擺多少桌
為嚴格規范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倡導移風易俗,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央和省委關於加強廉潔自律、改進作風、制止奢侈浪費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不準大操大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婚禮宴請人數一般不得超過200人(20桌),婚嫁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宴請人數不得超過300人(30桌)。
二、公務員辦婚宴遵循三大原則
1、不斂財——控制好邀請參加宴席的人員
2、不張揚——不得擾民和影響單位正常工作秩序
3、不沾公——不得佔用公家資源
不沾公」,就是要公是公、私是私、公私分明,切勿假公濟私。
除了這「三不原則」,黨員領導幹部還要根據各地具體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組織做出事前報告或事後備案,詳情可通過「公務員婚宴擺多少桌」進行了解。
4、江西黨員幹部辦酒席規定
各地在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方面並沒有統一規定,各地規定都不相同。相同的是三大原則,一是預防利用職務之便借機進行利益輸送;二是倡導黨員幹部帶頭厲行節儉、禁止大操大辦;三是相關活動不能影響黨政幹部形象。
酒席可以辦,到底辦多少桌,收多少禮金才不算違規?各地因地制宜,針對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出台了不同的規定,主要集中在限制人數桌數、限制禮金金額、劃定操辦范圍等。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第八條規定,禁止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干群關系。不準有六種行為,其中之一是: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借機斂財。
啥叫大操大辦?
「嚴禁大操大辦」的依據出自《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簡稱《廉政准則》)第八條第三款:不準有「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借機斂財」等行為。其中,「婚喪喜慶事宜」,除結婚喪禮外,還包括父母、配偶、子女過生日,子女上大學,喬遷新居等各種與親朋好友共同慶祝的事宜。「大辦」,是指大大超過了當地一般群眾舉辦類似事宜的規模或消費標准。「借機斂財」,是指借辦理婚喪喜慶事宜,收受各種名義的禮金、紅包、貴重禮品等物質性利益。「大操大辦」的標準是什麼? 一看操辦「紅白事」是否使用公款;二看是否使用公物,如公車等;三看是否使用公產,如免費使用禮堂等;四看來賓中有無管理和服務對象,是否收其禮金禮品,特別是有無借機斂財;五看來賓中有無使用公物;六看是否影響他人休息、破壞環境等。
5、村幹部國家規定最多能辦多少桌
國家沒有這樣的規定,而是中國共產黨對自己的黨員有這樣的要求。
村幹部,只要不是黨員,可以隨意操辦,沒有人管。
但只要是黨員,無論是否是幹部,都必須向上級紀委申請辦理酒宴,按照紀委的批復數量來擺酒,而且紀委會派人監督。只有這樣,才不算違規。
6、關於農村辦酒席規定可以詳細說說嗎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中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要求是: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明確指出「遏制農村大操大辦、厚葬薄養人情攀比等成規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