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岡對農村酒席的控制
1、中紀委對黨員幹部辦酒席有何規定
酒席可以辦,到底辦多少桌,收多少禮金才不算違規?各地因地制宜,針對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出台了不同的規定,主要集中在限制人數桌數、限制禮金金額、劃定操辦范圍等。
比如,江西省明確規定,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一律要「事先報告、作出承諾、事後再報告」。
有的地方則是規定辦酒席的數量。比如,江西廣豐縣規定,嚴格控制酒席規模和時限,婚嫁酒席在酒店操辦的不得超過20桌(10人/桌),在家中操辦的不得超過25桌。
有的地方劃定了操辦范圍。如貴州鳳岡縣發文,將酒席范圍界定為婚嫁酒、喬遷酒、壽酒、滿月酒、喪事酒。還有的地方對禮金作出了明確規定。貴州羅甸縣就規定,收送禮金(禮品)每人每次不得超過1000元。四川蒲江縣規定,隨禮不得超過個人月工資(含津補貼)的10%。四川金陽縣規定,婚嫁禮金總額不超過6萬元。
針對這些規定,有觀點認為,公權力不應該干涉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這樣的私事。對此,有關專家指出,對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來說,他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不是單純的個人行為,還代表著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和地位。各地出台規定細則,正是緊緊圍繞落實限制公權力、公款、公職人員和大操大辦等要求,讓廣大黨員幹部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時明白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避免觸碰政策的「紅線」,這實際上是對黨員幹部的一種保護。
操辦婚喪喜慶需明確四點要求
《黨紀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規定:「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相應處分。」針對這一規定,2月1日出版的《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作出了四點解釋。
第一,《黨紀處分條例》並沒有禁止黨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沒有搞「一刀切」,尊重黨員作為社會一員在社會生活中的正當權利。
第二,「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一般指黨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了負面影響,如講排場、比闊氣等,或者在操辦過程中影響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引起群眾的不滿,損害黨員的良好形象。
第三,對於如何界定「借機斂財」,這是一個定性問題,不是定量問題,不能簡單地以收到多少金額才算「借機斂財」。是指為了斂取錢財,將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作為一種手段,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通知、要求他人來捧場、「湊份子」。
第四,「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是指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公私不分、損公肥私、因私害公,比如動用公款、公車、公物、公共場地,動用下屬公職人員利用工作時間甚至職務身份幫忙操辦,因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直接或間接地損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等。
2、「農村大擺酒席」這一現象,究竟該不該被禁止?
在我看來,針對“農村大擺酒席”這一現象,不應該被禁止,但應該進行管控,特別是故意以此來圈錢之人。農村大擺酒席確實已經逐漸成為了許多農村之人圈錢的一個方式,不光引起了不良的社會風氣,還讓得諸多親戚朋友怨聲載道,但雖然有著諸多的弊端,但它的優點也是顯而易見的。
當鄉里鄉間有事時,親戚朋友聚在一起吃喝玩樂,這是先人留下的習俗,也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正常的宴會無可非議,生活中,如果沒有宴席,就會缺乏一種興趣的狀態。人們不能整天沉浸在艱苦的工作中,這種聚會往往也是一種不錯的放鬆方式,還會給生活增添氣氛。每個人都需要更好的生活,我們不應該僅僅因為一些人靠此來圈錢就盲目強調禁止它。
近幾年來,由於生活狀態的逐漸改變,,農村地區出現了一些過度餐飲現象,不同程度地扭曲了農村的正常聚會情況。一些有錢有勢之人,為了趁機斂財,便常常大擺酒席,作為親戚朋友也不得不前來賀喜。當自己的錢無緣無故的出去之後,人們往往就會想把它給找回來,於是自己也走上了大擺酒席之路。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種極其不良的社會風氣。
說句實話,這種社會風氣並不是一蹴而就的,當然,它也並不是某一個地方的特色,之所以會出現這種不良的社會風氣,主要還是與社會發展有著一些關系,不過這些現象是有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論。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加以引導,而不是強制禁止,如果採取強制禁止的話,很有可能不但起不到任何作用,還可能會起反作用,對於一些完全沒必要的酒席,應當禁止,但對於一些必要且有社會意義的酒席,還是應當讓他們流傳下去。
3、股級喜慶擺酒需申報嗎?
酒席可以辦,到底辦多少桌,收多少禮金才不算違規?各地因地制宜,針對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出台了不同的規定,主要集中在限制人數桌數、限制禮金金額、劃定操辦范圍等。比如,江西省明確規定,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一律要「事先報告、作出承諾、事後再報告」。有的地方則是規定辦酒席的數量。比如,江西廣豐縣規定,嚴格控制酒席規模和時限,婚嫁酒席在酒店操辦的不得超過20桌(10人/桌),在家中操辦的不得超過25桌。有的地方劃定了操辦范圍。如貴州鳳岡縣發文,將酒席范圍界定為婚嫁酒、喬遷酒、壽酒、滿月酒、喪事酒。還有的地方對禮金作出了明確規定。貴州羅甸縣就規定,收送禮金(禮品)每人每次不得超過1000元。四川蒲江縣規定,隨禮不得超過個人月工資(含津補貼)的10%。四川金陽縣規定,婚嫁禮金總額不超過6萬元。
4、貴州一縣為何復婚再婚禁辦酒?
復婚再婚禁辦酒?這聽起來魔幻卻是現實。據媒體報道,近日,貴州天柱縣文明委發布該縣規范城鄉居民操辦酒席行為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民間辦酒,除婚嫁酒、喪事酒以外的酒席視為違規酒席。還規定,復婚不準操辦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可操辦酒席外,另一方不得操辦。
禁止復婚再婚辦酒,並非當地的「初創」:早在2016年1月,貴州鳳岡縣就曾發布「關於操辦酒席的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復婚」和「雙方均為再婚」不準辦酒席,並稱凡是生活和居住在鳳岡縣的人都要遵守。2017年1月,貴州凱里市也組織召開了全市規范操辦酒席行為工作大會,對《凱里市規范操辦酒席行為實施辦法(試行)》進行全面傳達,各級各部門簽訂《規范操辦酒席行為工作責任書》,辦法中明確「除結婚酒、喪葬酒以外的其他一切酒席一律視為違規酒席;復婚不準操辦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外,另一方不得操辦」。
這兩個地方的規定出來後,都曾引發詬病如潮,成了民眾吐槽與專家指錯的對象。最終鳳岡的這份所謂「婚喪嫁娶」新規在出台不到2個月後,就迅速夭折;凱里的則被證實只針對黨員、公務人員,對民眾只是"倡導"。
可兩地遭遇的輿論覆轍,似乎絲毫沒影響到同在一省的天柱縣。當地對酒席操辦的規范情況跟「凱里版本」如出一轍:都對酒席操辦主體、次數、標准、規模、地方等,都做了明細規定,如明確婚娶酒只能本人或父母操辦;嚴禁一事多人辦、一事多地辦,或化整為零、分散辦酒、異地辦酒等。只不過,跟凱里不同,其意見針對的不是黨員幹部,而是居住在天柱縣范圍內的城鎮居民和農村村民(含流動人口)。而其依據解釋則跟鳳岡的庶幾相似:都是說「實地調研,根據群眾反饋」。
道理還是那些舊道理: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行政,而不能任由越位沖動「出籠」。可無論是前不久有地方規定「要彩禮過多以販賣人口論處」,還是「復婚再婚禁辦酒」之類的奇葩規定屢批難消、動輒借屍還魂,都說明有些地方、部門仍未將法治意識嵌入行政運作中。
5、一方新婚,鳳岡縣一方二婚,能不能辦酒席?
這個是可以的、
辦理結婚典禮的、
只要想,就可以去辦理的、
但是都再婚,就不能辦理了。
6、農村的酒席規矩特別多,有哪些規矩一定要知道?
現在很多農村人都進城了,平時唱空城計的農村,也只有在臨近春節時才逐漸熱鬧起來。而出外打工的年輕人,也只有回到家鄉,才能感受到過年的喜慶。如果遇到村裡有人娶媳婦,過年的氣氛加上吃婚宴的喜氣洋洋,人們的心情也格外的愉悅。
說起農村的喜事,不得不提的是農村的酒席。農村的酒席,向來以菜餚豐富、口味地道著稱。而最被人們津津樂道的是,在農村酒席上坐座位的各種講究,沒有研究過的人真心搞不懂。
和城裡人不同的是,城裡人擺宴席請客,客人只要認准了主副陪的位置,按照桌單安排位置去坐就好了。一般一桌10人或8人,名單第一個人是主陪,也有幾位副陪。除了主陪和副陪的位子,名單上的其他人,可以輕松隨意的找位置做下,相對農村的一席、二席那些要簡單很多。
相信很多人參加農村酒席,都會擔心出現一些尷尬,鬧出一些笑話,所以總有一些不自在。其實,只要掌握了農村酒席、尤其是婚宴的禮節,然後記住一個原則:禮多人不怪就不會出岔子了!
按照不同地方的風俗,一般農村酒席上有這些講究:
1、爺倆不同席。也就是說,輩分不同的年輕人與老年人,不宜同一桌。因此,年輕人也沒有必要去湊長輩那一桌的熱鬧,老人更不能被主人隨意安排在年輕人或者晚輩那一桌。而如果主人不懂規矩,把爺爺輩的安排到了兒孫輩的桌子上,遇到比較傳統的、非常注重酒席規矩的老年人,可能會招來麻煩,甚至被老人掀翻桌子主人也得忍著。
2、男女不同席。雖然現在男女平等了,但是在一些偏遠的農村,還是會注重男女坐席的區分。而不是像很多思想比較開放的年輕人,這些都無所謂。所以,到這些地方做客,不想出糗的最好辦法,是先了解當地的風俗,然後入鄉隨俗。
3、分清一席二席。按照農村酒席的通用規矩,一般正對大門口的是主賓位,也就是年齡或輩分最高的人坐的。背對門口的是主陪位,是主人安排倒酒端菜的。不過有的農村並非這個規矩,而且酒席一般會有人安排,如果不懂這些規矩,就不要急於自己坐座位,聽從主人的安排就好了。
雖然現在無論是城裡還是農村,都逐漸用圓桌代替了方桌,也沒有過去那麼多規矩、講究了,但是多懂一些不同地方的風俗習慣,也是一種知識淵博、見多識廣的表現。總而言之,到一個新地方,先了解當地的人文風俗,然後遵循客隨主便的原則就好了。
不然就會鬧笑話。
7、禁止農村大辦酒席規定
1)2014年農村禁止辦酒席,這的確是好的消息和政策,既浪費財力,又浪費人的精力。
2)下面是武隆縣和順鎮人民政府印發的文件,供參考:
一、倡導節約,狠剎大操大辦
提倡新風尚,禁止大操大辦。各村討論制定村規民約,原則上允許婚喪嫁娶、年滿70周歲以上整十壽宴文明節儉辦理外,其它升學、參軍、開業、生日、搬家、生孩子、修房等名目的酒席一律不能操辦。
婚喪嫁娶酒必須是本人、本人子女或本人直接監護的親屬辦理。70周歲及以上整十壽宴只能由本人或本人的直系親屬辦理。以上酒席只允許一次辦理,不許大操大辦、提前操辦,禁止以同一名目多次操辦,借機斂財。
二、規范管理,嚴格審批程序
實行事前申報審批制。按《村規民約》的要求,符合辦酒范圍且需要辦酒者,在辦理酒席15日前(喪事事中或事後補報)提供相關證明(結婚證、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辦理的桌數,聘請的廚師姓名等資料),到轄區村(居)委會填寫《和順鎮農村辦理酒席申報審批表》,經村(居)委會公示無異議後批准,並報鎮綜治辦審核備案,同時簽訂《酒席辦理安全責任書》。
三、上下聯動,嚴查違規操辦
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村(居)、相關工作部門負責抓好本轄區操辦酒席和制止違規濫辦酒席工作。
各村(居)採取「村民自治、一事一議」等方式,討論制定規范酒席辦理的《村(居)規民約》。負責本轄區內自辦酒席申報審批、違規處理,積極抓好輿論宣傳工作,引導村(居)民構建革除陋習、崇尚文明的社會風尚。各駐村指導組協助聯系村(居)開展好該項工作。村民小組長負責本組自辦酒席的宣傳、申報指導,對本組居民自辦酒席進行初審。全體黨員、村組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居)民代表要充分發揮模範作用,自覺帶頭抵制和舉報濫辦酒席的行為。
鎮政府負責食品安全工作的辦室及相關人員要切實履行群眾自辦酒席的食品安全管理和監督職責,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自辦酒席中未辦理健康證的廚師進行查處,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酒席,嚴厲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鎮建管辦,市政執法隊對濫辦酒席污染環境,影響市容、村容的要嚴肅查處。
四、明確責任,強化紀律保障
鎮政府將治理群眾濫辦酒席工作納入年度綜合目標考核。各村(居)黨支部書記、主任、專干對群眾濫辦酒席履職不到位、制止不力的,每發現一起,鎮紀委將扣除所在村黨建工作經費200元,並責令其作書面檢查,所在村(居)當年不能被評為黨建先進集體、綜合治理先進集體;發現三起以上的,視其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分別予以黨紀政紀處分,對黨組織書記進行誡勉談話,情節嚴重的提交黨委會研究免職,對民選幹部提請村(居)民代表大會依法按程序進行罷免。對違規審批酒席的,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
【拓展資料】村(居)組幹部及享受財政工資補貼的人員,參加濫辦酒席活動的按武隆委辦發〔2012〕6號文件之規定處理,同時按所送禮金的2倍扣罰工作補貼。濫辦酒席或參加濫辦酒席活動屬貧困、低保、社會救助和享受國家相關政策的對象,按照有關評定條件取消所享受的相關政策。
2019年的一號文件,不僅提到了要推動鄉村復興戰略,文件中明確指出了要加大對農村文化的建設,是明確提出了要遏止鄉村大辦酒席,天價彩禮等。
1、大操大辦,亂擺酒席隨份子
在一些地區,為了辦酒席,收份子錢,可以說挖空心思,巧立名目,反正擺酒的理由眾多。在「你不辦酒收禮,你送出去的份子錢就永遠收不回來」的心理下,大家爭相模仿,跟風,甚至盲目攀比。這樣的惡性循環讓傳統習俗逐漸變味,已成農民的一大經濟負擔。盡管說鄉村的發展水平不及城市,可是鄉村大操大辦的酒席一點不比城裡差。好不誇大的說,很多農人,就是由於婚喪嫁娶大操大辦債台高築。辦酒席是人之常情,但很多地方卻把辦酒席和體面掛鉤,就是為了滿意自己的虛榮心。比誰家闊氣,誰家酒席局面大。本來家庭條件還過得去,之後呢?欠一屁股賬劃算不?
2、天價彩禮
農村經濟與城市相差很大,很對農村女孩都奔向了城市發展,每個人都想要過上富裕的生活,選擇擇偶的標准也不例外。女方要的高價彩禮也是怕女兒在男方家裡受窮,再加上社會風俗習慣使然。人們提親都會索要彩禮,而彩禮標准就是參考前段誰家結婚的彩禮,只能高,不能低!或許你早應該發現了,農村彩禮在節節攀升,部分地區已經達到了60萬,什麼概念,60萬三年前可以買一套房子了。更可怕的是,有些地方經濟條件不是很好,彩禮卻在年年漲,不管是普通的農村待婚男青年,還是一些專家、媒體,大家統一都認為農村天價彩禮是不合理的。畢竟動輒「一動不動,萬紫千紅一片綠」的資金壓力給到農村男方,很多家庭是承受不起的。
8、鳳岡酒席如何了得啊?一個月的工資不夠吃酒!
是啊,著不抄住了,而且現在大家標准提高了,最低都要送100了,哎!我不抽煙,不喝酒,無不良嗜好,雙職工,錢都要用超出啊,如果酒席沒有這么多的話 每月的工資肯定夠用,還能存一點。
最主要的是縣紀委的來查也是過場,查的時候是那幾天,風頭一過大家又開始整,最最難過的是要查的時候社會上就會傳開來:說什麼時候不讓整酒了。於是,接二連三的,整酒的人在那幾天就如雨後春筍一般全冒出來了(生怕以後不讓整了),那幾天錢才像流水一樣往外送哦!
9、2018違規辦酒席屬實嗎,現在國家規定不讓鋪張浪費,農民現在辦酒席違反國家規定嗎
農民辦酒席並無違反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但國家不提倡鋪張浪費,大辦特辦酒席。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第五條第4款有這樣的描述:
開展移風易俗行動。廣泛開展文明村鎮、星級文明戶、文明家庭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遏制大操大辦、厚葬薄養、人情攀比等陳規陋習。加強無神論宣傳教育,豐富農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抵制封建迷信活動。深化農村殯葬改革。加強農村科普工作,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養。
《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第二十六章第三節也對農村大辦特辦酒席有以下描述:
深入挖掘鄉村熟人社會蘊含的道德規范,結合時代要求進行創新,強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導農民向上向善、孝老愛親、重義守信、勤儉持家。建立道德激勵約束機制,引導農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提高,實現家庭和睦、鄰里和諧、干群融洽。
積極發揮新鄉賢作用。深入推進移風易俗,開展專項文明行動,遏制大操大辦、相互攀比、「天價彩禮」、厚葬薄養等陳規陋習。加強無神論宣傳教育,抵制封建迷信活動。深化農村殯葬改革。
(9)鳳岡對農村酒席的控制擴展資料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五、繁榮興盛農村文化,煥發鄉風文明新氣象
鄉村振興,鄉風文明是保障。必須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農民精神風貌,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
(一)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教育引導、實踐養成、制度保障三管齊下,採取符合農村特點的有效方式,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
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加強農村思想文化陣地建設。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挖掘農村傳統道德教育資源,推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推進誠信建設,強化農民的社會責任意識、規則意識、集體意識、主人翁意識。
(二)傳承發展提升農村優秀傳統文化。立足鄉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來文化優秀成果,在保護傳承的基礎上,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不斷賦予時代內涵、豐富表現形式。切實保護好優秀農耕文化遺產,推動優秀農耕文化遺產合理適度利用。
深入挖掘農耕文化蘊含的優秀思想觀念、人文精神、道德規范,充分發揮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眾、淳化民風中的重要作用。劃定鄉村建設的歷史文化保護線,保護好文物古跡、傳統村落、民族村寨、傳統建築、農業遺跡、灌溉工程遺產。支持農村地區優秀戲曲曲藝、少數民族文化、民間文化等傳承發展。
(三)加強農村公共文化建設。按照有標准、有網路、有內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發揮縣級公共文化機構輻射作用,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實現鄉村兩級公共文化服務全覆蓋,提升服務效能。深入推進文化惠民,公共文化資源要重點向鄉村傾斜,提供更多更好的農村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
支持「三農」題材文藝創作生產,鼓勵文藝工作者不斷推出反映農民生產生活尤其是鄉村振興實踐的優秀文藝作品,充分展示新時代農村農民的精神面貌。培育挖掘鄉土文化本土人才,開展文化結對幫扶,引導社會各界人士投身鄉村文化建設。活躍繁榮農村文化市場,豐富農村文化業態,加強農村文化市場監管。
(四)開展移風易俗行動。廣泛開展文明村鎮、星級文明戶、文明家庭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遏制大操大辦、厚葬薄養、人情攀比等陳規陋習。加強無神論宣傳教育,豐富農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抵制封建迷信活動。深化農村殯葬改革。加強農村科普工作,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