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了沒領證辦了酒席感覺沒感情了
1、結婚辦酒席了,沒有領證,快一年了雙方關系一直不好,現在過不下去了
你好,雖然沒有領結婚證,但是畢竟辦了酒席,也一起過了這么久的時間,應該回還是有感情的。建議好答好溝通一下,只要不是什麼原則性的問題,都可以通過互相理解、互相體諒達成和諧的。建議好好培養彼此的責任心,學會換位思考,能在一起很不容易,不要輕易的分開。如果可以的話,以後感情穩定了,就正式去領證吧。希望可以幫到你。
2、辦了酒席但是沒有結婚證,突然不想跟他過了,是寫離婚協議結束這段感情呢?還是怎麼辦?
沒有結婚證屬於同居關系,不想過了,可以選擇分手,不用辦理離婚手續。
3、辦了婚宴,沒領證,我不想過了,怎麼辦?
既然你已經看出了他身上的問題,我認為分開是理智的選擇。有些缺點能忽視,比如:粗心、不夠浪漫,而有些則不能,比如:花心、沒有責任感。因為後者是會嚴重影響你們二人的生活和感情質量的。
一次錯誤的感情,總好過一場錯誤的人生。知道錯了,停下腳步即可,就不要再生了孩子繼續錯上加錯了,那樣你的人生就徹底萬劫不復、永無天日了。
既然你們沒有去民政部門登記,那麼在法律上就還不是正式的夫妻,不存在離婚變為二婚一說。這點你大可不用擔心!你剛25歲,人生路還長,工作也不錯,你還發愁找不到一個成熟又懂得疼愛你的伴侶嗎?
4、我跟他沒領結婚證,但是辦了酒席!我現在真心跟他過不下去,一點感情都沒有!我想離婚了!我想問的就是,
依照《婚姻法》來說,申領結婚證叫做結婚,若過不下去就可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或到法院提起訴訟離婚。若沒有領證而只辦理了酒席,那隻是遵照了地方習俗,但卻不具有法律效力,更沒有財產分割這一說。你不想和他過了,就直接拍拍屁股走人就是了,沒有涉及金錢財產這一說。
5、辦酒席了,沒有領證,這時候覺得彼此不合適,沒有深厚的感情,還跟公婆住一起,繁瑣事多,是選擇分手還是
問你自己,看具體情況,如果男的對你你實心實意,你要珍惜,畢竟遇到一個好的男人內不容易。做最後的決定之前最容好不要懷寶寶!跟公婆住在一起會和你不方便,矛盾也會很多,沒想過出去租房子買房子么?每一對新婚夫妻在剛結婚得幾年裡總是會矛盾不斷,因為各種家庭事務參與進來,跟以前單純你倆不一樣了,角色轉變,在公婆家生活環境完全變了,需要很長時間去適應,也不要因為一時不快就像分手,畢竟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吧!總會好起來的!
6、男女雙方已辦理酒席但未領結婚證 因感情不和分開 但男方要求女方賠償
這在法律上是無法得到支持的,婚姻關系是雙方自由選擇的結果,不能強迫對方,也不能以此要求對方賠償。但如果男方之前給了女方彩禮,未結婚的情況下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7、辦了酒席沒領證想分手應該怎麼分?
如果涉及到彩禮錢和一些貴重首飾,只要雙方協商好該怎麼分攤還是歸還,能商量達成一致意見就可以分了。
8、辦了酒席卻沒領結婚證,如今要離婚了,該怎麼處理?
這種情況只能私了的,沒有其他的解決辦法了,為啥這我都知道,因為我的親親表妹,就是這樣的情況,她名義上算是結婚半年,但是後來兩個人合不來,最後就選擇分手了,而解決的方法就是私了,兩家人自己商量最後的解決方案,因為沒有領結婚證,所以名義上也只是戀人對象關系而已,法律上其實是不承認的。
一般出現這種情況的多數為相親的,因為自由戀愛的戀人,他們既然決定結婚,那都是在此之前認真考慮過了,兩個人認識很久,相處很久,脾氣性格不說完全了解,但是也多少了解了一些,就算有些毛病自己不太能接受,但也會勸自己,或者是兩個人戀愛的時候已經磨合的差不多了。
因為磨合的差不多了,所以才會選擇結婚,而往往那些到了年紀,但是卻沒有對象,於是家裡人催的比較急,兩個人都急著結婚的人,就這么在一起相處沒幾天,於是就匆匆忙忙的結婚了,而結婚以後真正的生活在一起,就會發現兩個人真的是合不來的。
合不來的解決方法就是,因為沒有感情基礎,再沒有孩子的情況下,選擇分開這是很正常的,只是辦過酒席,家裡的老人在傳統上會認為兩個人是已經結婚了,但是法律名義是沒有的,就如我表妹就是如此,後來她又自己談了一個對象,而領結婚證的時候,人家的戶口上也確實是沒有出現離異這種字眼。
兩家人坐在一起,好好的商量一下,看能否繼續再磨合一下,如果實在磨合不來,那就是把損失降到最底,如果是女方提出來的,那自然是把彩禮還回去一些,如果是男方提出來的,則要按人家女方的想法來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