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紀委宴請酒席
1、八項規定處級以上領導擺宴席不得超過多少桌
中央八項規定沒有明確限制領導幹部擺宴席的具體桌數,只是各個地方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有些出台了「限桌令」。比如湖南省規定:黨員幹部不辦酒席,如「確需」辦酒,原則上控制在10桌以內,超過10桌的須在事前報告請客名單。
再比如廣東省廉江市規定:要嚴格控制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范圍,黨員、幹部操辦結婚、死亡等婚喪喜慶事宜,宴請規模要控制在10桌(含10桌,或100人)以內。 並明確表示,「副股級及其以上幹部擺宴席超過10桌,或利用婚喪喜慶之機斂財的,一律先免職後查處!」
又比如:江西省蓮花縣紀委下發《關於嚴禁黨員幹部大肆操辦婚喪、升學、生日、喬遷等宴席的通知》,其中規定,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操辦酒席不得超過10桌。
2、關於婚禮規模紀委有什麼規定?
根據《中共河北省紀委河北省監察廳關於禁止各級領導幹部婚喪事大操大辦的暫行規定》規定:
1、領導幹部本人及近親屬婚喪事宜,除僅在近親屬范圍內辦理的外,一律實行報告制度。
辦理婚嫁事要在舉行婚禮前至少一天,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紀檢監察機關及其派出機構口頭報告。婚禮結束後15天內,再書面報告操辦情況。
2、領導幹部本人及近親屬婚喪事宜,不準通知下述單位和個人參加,不得接受其贈送的現金、物品:
(一)管理和服務對象;
(二)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
(三)外商及私營企業主;
(四)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人員;
3、一律不準用公款向婚喪事主贈送現金、物品。
4、結婚禁止使用公車。
范圍包括:本單位及其他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公車;外地公車;軍隊、武警部隊車輛;也包括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外商及私營企業主的車輛等。
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一律不準將單位公車提供給任何個人結婚使用。
結婚租借車輛不得超過6輛。
5、訂婚、結婚儀式要文明、健康,嚴禁搞封建迷信活動。
(2)湖北省紀委宴請酒席擴展資料:違紀處理:
1、不按要求報告的,所在單位要責令其做出檢查,並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
2、通知有關單位和個人參加並收受其錢物的,按照中央紀委《關於各級領導幹部接受和贈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處分規定》,不論數額多少,一律給予黨內警告以上的黨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或者責令辭職、免職等組織處理。
3、用公款向婚喪事主贈送錢物的,給予主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黨內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加重處分。
4、結婚使用公車的,給予當事人黨內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並按每輛車不低於500元的標准責令退賠車輛使用費。
5、將本單位公車借給他人辦理婚事的,由單位領導或車輛管理人員批准借出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交納與借用者同等數額的車輛使用費,同時追究單位領導和車輛管理人員的責任。
6、婚事租借車輛超過6輛且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當事人黨內警告處分。
7、婚喪事搞封建迷信活動的,給予當事人黨內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加重處分。
8、違反本規定需要給予行政處分的,比照上述條款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中央八項規定婚宴幾桌
中央八項規定沒有明確限制領導幹部擺宴席的具體桌數,只是各個地方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有些出台了「限桌令」。黨中央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破題,堅持以上率下,率先垂範,從中央做起,既抓思想引導又抓行為規范,執紀問責,嚴肅查處和曝光典型案件,形成高壓態勢。
各地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也結合實際制定了具體細化措施。這一切,贏得了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經過幾年努力,全面從嚴治黨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3)湖北省紀委宴請酒席擴展資料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幹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
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
4、向紀委申請酒席桌數該怎麼申請?
向紀委申請酒席桌數應以書面形式向組織報告。
以泉州市為例:
《泉州市關於規范黨員和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規定(試行)》要求,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應以書面形式向組織報告。
具體報告程序為:
1、各縣(市、區)(含泉州開發區、泉州台商投資區)黨政主要領導和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向市委組織部報告;
2、其他處級幹部(含非領導職務)由縣(市、區)黨政主要領導或本單位主要領導審核後向市委組織部報告;
3、市直部門科級及以下人員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報告;
4、各縣(市、區)科級幹部(含非領導職務)參照前款規定的其他處級幹部報告方式向本地有關部門報告;
5、其他黨員和公職人員按照黨組織關系或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報告。
《泉州市關於規范黨員和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規定(試行)》特別指出,操辦嫁娶等喜慶事宜提前7個工作日以上報告,並填寫嫁娶等喜慶事宜報告表;操辦喪葬事宜應當日先口頭報告,在事後15個工作日以內正式報告,並填寫喪葬事宜報告表。
(4)湖北省紀委宴請酒席擴展資料
《泉州市關於規范黨員和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規定(試行)要求從嚴控制酒席桌數的規模和數量:
嫁娶方面,單方舉辦的婚禮,宴請席數不得超過15桌(每桌原則不超過10人,下同);雙方聯辦的婚禮,宴請席數不得超過25桌。
喪葬方面,殯期一般不超過3天,最長不超過5天(非正常死亡除外)。一般不操辦事後答謝宴,確需操辦的,席數不得超過15桌。
黨員和公職人員不得向非親屬人員的婚喪喜慶事宜送各類禮品禮金。本人操辦的婚喪喜慶事宜中,因各種原因當時未能拒收各類禮品禮金,應於事後15個工作日以內退還;無法退還的,應於事後30個工作日以內上交本單位,上繳國庫。
5、省紀委通報"一桌餐"違規宴請問題
省紀委通報一起接受「一桌餐」違規宴請問題
21日,省紀委對外通報一起接受「一桌餐」違規宴請問題。
根據通報,2014年10月至2015年8月,廈門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局(民間組織執法監察局)局長石好榮,先後接受廈門市跨境電子商務協會會長蔡某、六桂堂文史研究會副會長洪某、湄洲灣北岸商會秘書長蔡某等業務關系人的宴請。在接受以上違規宴請中,石好榮均指定用餐地點為廈門市廈禾路一住宅區內的某陳酒養生收藏館。2016年3月,廈門市紀委給予石好榮黨內警告處分。
石好榮接受宴請的場所即所謂的「一桌餐」場所,一般設在社區(居民區)內,無營業執照、無衛生許可、無稅務登記,地點隱秘,為個別領導幹部違規公款吃喝和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披上了「隱身衣」。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和省紀委十屆二次全會強調,要緊盯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潛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問題,把糾正「四風」往深里抓、實里做。全體黨員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刻汲取這一典型案例的教訓,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自覺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內化於心、外化於行,不進入、不組織、不參與社區「一桌餐」,主動拒絕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防止「不吃公款吃老闆」等改頭換面、隱形變異「四風」問題。
各級黨委(黨組)要敢於擔當、敢於監督,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強化紀律規矩意識,不踩「紅線」、不闖「雷區」。特別要拓寬監督舉報渠道,充分發揮街道、社區「神經末梢」的監督作用,對轄區內是否存在「一桌餐」問題進行排查摸底,並接受群眾監督。
各職能部門要擔負起監管職責,嚴肅查處社區「一桌餐」的違規經營行為。工商、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環保等部門要依法查處和取締無照無證經營、餐飲服務質量不合規、未經環評審批或超標排放污染物的「一桌餐」;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整治「一桌餐」場所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稅務部門要依法查處「一桌餐」逃稅、漏稅行為;林業、海洋漁業部門要依法查處「一桌餐」非法買賣國家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產品。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密切關注新動向,不斷採取新招數,堅決防止不正之風反彈回潮。對黨員幹部違規出入社區「一桌餐」吃喝的行為一律「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並倒查問責、通報曝光,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韌勁,推動黨風政風持續上升、社風民風持續上揚。
省紀委將對「一桌餐」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接受群眾舉報。
6、中紀委對黨員幹部辦酒席有何規定
酒席可以辦,到底辦多少桌,收多少禮金才不算違規?各地因地制宜,針對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出台了不同的規定,主要集中在限制人數桌數、限制禮金金額、劃定操辦范圍等。
比如,江西省明確規定,領導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一律要「事先報告、作出承諾、事後再報告」。
有的地方則是規定辦酒席的數量。比如,江西廣豐縣規定,嚴格控制酒席規模和時限,婚嫁酒席在酒店操辦的不得超過20桌(10人/桌),在家中操辦的不得超過25桌。
有的地方劃定了操辦范圍。如貴州鳳岡縣發文,將酒席范圍界定為婚嫁酒、喬遷酒、壽酒、滿月酒、喪事酒。還有的地方對禮金作出了明確規定。貴州羅甸縣就規定,收送禮金(禮品)每人每次不得超過1000元。四川蒲江縣規定,隨禮不得超過個人月工資(含津補貼)的10%。四川金陽縣規定,婚嫁禮金總額不超過6萬元。
針對這些規定,有觀點認為,公權力不應該干涉操辦婚喪喜慶事宜這樣的私事。對此,有關專家指出,對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來說,他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不是單純的個人行為,還代表著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和地位。各地出台規定細則,正是緊緊圍繞落實限制公權力、公款、公職人員和大操大辦等要求,讓廣大黨員幹部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時明白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避免觸碰政策的「紅線」,這實際上是對黨員幹部的一種保護。
操辦婚喪喜慶需明確四點要求
《黨紀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規定:「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相應處分。」針對這一規定,2月1日出版的《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作出了四點解釋。
第一,《黨紀處分條例》並沒有禁止黨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沒有搞「一刀切」,尊重黨員作為社會一員在社會生活中的正當權利。
第二,「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一般指黨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了負面影響,如講排場、比闊氣等,或者在操辦過程中影響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引起群眾的不滿,損害黨員的良好形象。
第三,對於如何界定「借機斂財」,這是一個定性問題,不是定量問題,不能簡單地以收到多少金額才算「借機斂財」。是指為了斂取錢財,將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作為一種手段,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通知、要求他人來捧場、「湊份子」。
第四,「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是指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公私不分、損公肥私、因私害公,比如動用公款、公車、公物、公共場地,動用下屬公職人員利用工作時間甚至職務身份幫忙操辦,因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直接或間接地損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等。
7、黨員領導幹部在操辦婚喪嫁娶等事宜中應遵守哪些紀律規定
幹部要帶頭發揚中華民族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倡行文明健康的禮尚文化,對婚喪嫁娶等事宜新事新辦、簡事簡辦,堅決與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等不良風氣作斗爭,黨員幹部更要做好表率。
幹部原則上一律不得操辦除本人、父母(包含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婚禮或葬禮(乃孜爾)。
婚禮提倡喜慶節儉,宴請人數累計不超過300人,車輛不超過8輛。葬禮(乃孜爾7天、40天、一周年)提倡文明簡朴,車輛從嚴控制。幹部操辦婚喪嫁娶事宜只宴請親屬,同事、同學及好友可到場幫忙,不隨禮。
幹部在新居落成、喬遷,子女滿月、百天、割禮、戴耳環、升學、參軍,老人過壽等喜慶事宜方面,只限在直系親屬范圍內宴請,不發請柬。
操辦婚喪嫁娶等事宜禁止動用公車,禁止收受任何單位的禮品、禮金(花圈、輓聯除外),禁止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管理或服務對象的禮品、禮金;禁止個人以單位名義參加宴請和送禮,嚴禁單位報銷或變相報銷個人禮品、禮金。
幹部在操辦婚喪嫁娶等事宜中,禁止搞有損社會公德的裝扮、打鬧、遊街等庸俗活動或封建迷信活動。
嚴禁宗教干涉干預婚禮、喪禮,幹部在操辦婚喪嫁娶事宜中,婚禮嚴禁念尼卡,葬禮嚴禁跨區域、請多名宗教人士念經,黨員幹部更要帶頭抵制宗教干涉干預。
婚嫁事宜事前報告,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婚嫁事宜提前10天填寫婚嫁事宜報告單,向所在單位和紀檢機關書面報告(包括宴請時間、地點、人數、使用車輛等內容)。喪葬事宜事後報告,喪葬事宜發生後15天內,填寫喪葬事宜報告單(包括宴請時間、地點、人數、收取禮金、使用車輛等情況)。
報告申報管理許可權。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含非領導職務)向地區紀委黨風室申報;地直各單位科級以下(含科級)幹部向主管單位紀委(紀檢組)申報。縣(市)鄉科級領導幹部向縣(市)紀委黨風室申報;縣(市)科員及以下幹部向主管單位紀委(紀檢組)申報。鄉(鎮、街道)、村(社區)幹部向鄉(鎮、街道)紀委申報;企事業單位幹部也要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分別向主管部門紀檢監察機關申報。
拓展資料
《關於做好黨員幹部報告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工作的通知》下發以來,按規定前來備案的首批人員之一。據悉,這份通知也是目前杭州范圍內首次出台的、最為詳細的一份關於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規定。
婚喪嫁娶是人生大事,但有些操辦「過了頭」「走偏了」可能就犯錯了,到底這「紅線」在哪裡,黨員幹部到底能不能辦、怎麼辦?日前,杭州市餘杭區紀委和餘杭區委組織部聯合下發了該通知,劃定這條「紅線」。
8、向紀委申請酒席桌數該怎麼寫申請
關於辦理婚嫁申報的申請
XXX紀委:
本人,XXX,現為XX市XXX局副局長,擬於2015年XX月XX日,在市XXXX大酒店為兒子舉辦婚慶,申報酒席桌數20,請客范圍直系親屬、兒子同學。特此申請,請批示。
申請人:
xxx年x月xx日